再聽《秋天別來》
那年的暑假,無意中知道了她所在的城市,無意中恰好要路過那個城市,忍不住想,去看看她吧。很巧,聽到這首歌,
知道你很快有了新戀情
我有點忌妒有些安心
關上一扇門轉身就能
推開另一扇門走進去
那就是你
在下一個秋天來臨
如去年同樣月圓之際
有人陪你
其實我 也開始想調整自己
只是誰 能幫幫我閉上眼睛不看見你
我也想忘了你
在秋天 來臨之前
不再想你
秋天別來 秋天別來
我還沒忘了你
秋天別來 秋天別來
我還沒忘了你
我們有30多年,不僅不相往來,沒有任何聯繫,甚至連對方的消息全無。因為,我相信既然分手,就要徹底的消除對方的影響,才能全力、專心地投入新的生活。但是,當數十年過去,人生的各方面都到了一個階段,我們可以安全地回看,甚至帶著一點整理、總結的心態,試圖得到一些人生的感悟,為自己今後的生活,甚至為別人提供一些有益的啟發。於是,我想,如果確實想她,那就想吧,思想無罪,思想自由。
歌曲觸動我的,從「其實」開始,歌者的那種心情,我能理解,雖然不太贊同。「其實,我也想忘了你。」這句話歌者講得相當地言不由衷,然後馬上設立了一個期限,只是「在秋天來臨之前」。兩句話寫出了內心的糾結,歌曲就是這樣,重在表達一種情緒,不需要把所有的話講出來,都講出來就沒有韻味。歌者其實重點在表達相反的意思,「想忘了你」真實意思是「想忘但不忘」。「秋天之前不再想」真實意思是「秋天之後盡情想」。
但對我而言,歌曲激發起兩個問題,「為什麼想忘了你?」「為什麼要在秋天之前?」對第一個問題,為什麼歌者不敢、不能、不願正大光明地說想你?如果真的喜歡對方,從對方的角度考慮,想與不想,都是你自己的內心活動,對對方沒有什麼影響,「想」有何不可。從自己的角度出發,「不想」帶來內心的寧靜,但也可能帶來的是麻木和遺忘。一個國家、一個民族,遺忘歷史意味著失去靈魂,意味著背叛,意味著災難。對一個人而言,忘記自己的經歷,尤其對自己有重大影響的經歷,尤其尤其對自己有重大影響的苦痛經歷,意味著輕浮和退步。一個人忘記苦難,很可能意味著更多苦難的開始。所以,我選擇「想」,正大光明地想,尤其想其中美好的部分。
對第二個問題,為什麼秋天之後就開始想?我倒是很能理解歌者,我和她在秋天分手,那個秋天的傍晚,在滿天金黃夕陽光輝的襯托下,在滿地金黃銀杏樹葉的鋪墊下,她以我們認識以來最美的裝扮來和我告別。以往我們都只能在夏天和冬天的假期見面,我見過她秋天的照片,但是直到真實的人來到面前,才發現那種美麗、那種氣韻是平面和靜止的照片不能體現的。我不知道那天她刻意精心打扮,還是秋天的她就是這個樣子。若論精心打扮,也不過是穿了一件普通合身的風衣而已。我知道她的美麗,我只是不知道秋天可以讓她如此美麗。她是秋天的精靈,秋天是她的季節。更何況,秋天本身就是思念的季節,中秋節、重陽節,都是思念的節日。從小的課文,平時的閱讀,多少關於秋思的文章、詩歌,像李商隱的「巴山夜雨漲秋池、卻話巴山夜雨時」、李白的「秋色老梧桐、臨風懷謝公」。流行歌曲中這樣的歌也數不勝數,《愛在深秋》、《別了秋天》、《秋日的私語》等等。
「秋天別來,秋天別來,我還沒忘了你。」這一句再次觸動我,我當時正在暑假,正是秋天快來之際,正在猶豫要不要順道去看她,我曾看到同學群中有類似的討論,多數主張不要去看,分手了就應該從此完全斷絕聯繫,彷彿世界上這兩個人從來沒有相遇相識過,更沒有發生過任何故事。如果一定要去看,也應該預先得到對方的同意,而且最好在一大群人的團體聚會中相見。但是,我堅信去見她,完全不會帶給她任何不好的影響,我只是想表達一下,把當年因匆忙、因語境不合適而沒有說的一些善意的話表達出來,也許能夠消除一個誤解,那就是也許她還認為我對她有什麼怨言,有什麼不滿。我想她一定會高興的,畢竟這個世界多了一分朋友的友善,多了一分同學的情誼。從另一個角度,如果她認為我當年有些做法、說法辜負她,那麼我去看她,給她道歉,也算對過去的事情有個交待,不正是應該的嗎?如果她認為我們之間沒有什麼芥蒂,那不更可以順理成章地像大多數同學、朋友那麼交往嗎?那個暑假,我聽著這樣的歌詞,也希望秋天晚些來,我還沒有想好,我不希望錯過。如果暑假我不能去看她,到了秋天,我會很忙,也會加倍地想念。
我和歌者最大的不同,我認為歌者在表達一種「假惺惺」的「想忘記」,他處於極度矛盾之中,他認為自己應該忘記,可是又忘不了,於是自責、自怨、自恨,甚至歌中略帶無助而向天祈求的口氣。我認為既然忘不了,為什麼不能接受這個事實,為什麼要強迫自己去忘記?曾經經歷過的美好的事物,還能不斷給自己帶來心靈愉悅和啟迪的人和事,為什麼不能大大方方、光明正大在在心中留有一席之地?就當作深度閱讀了一本故事,曾經有一對青年男女,他們都聰明能幹,勤奮努力,很般配、很合適,有緣相遇,發生出一段純真感情,他們都是善良、純粹的普通人,只是因為天意弄人,天時地利人和中不知道那一部分不夠完美,最終錯過緣分。這樣的故事,我們聽到、見到——身邊的,或者小說、電影中的——實在很多,別的都可以記住、感動,為啥偏偏發生在離自己最近,了解最深、最真切的這一個想要忘記?所以,我不主張「假惺惺」地「忘記」,這其實只會導致更強烈的「記起」。我主張「光明正大」地「記起」,這才能帶來更正常分寸的「忘和記」,像一個老朋友、老同學那麼正常的「忘和記」,或者稍微進一點,像一個親人那樣正常的「忘和記」。打個通俗的比喻,如果把思念看作洪水,那麼一味的「忘記」就相當於對洪水一味的「堵」,這不是好辦法,好辦法是疏導,就是要引導它們流向危害最小的地方,而更好的辦法是利用它們,比如灌溉農田、疏浚河流、載船運輸等等,造福世界。
路過那個城市的時候,我終於下了決心,去看看她。這些年來,各自生活的變動和興趣的不同,還和我保持聯繫的同學寥寥無幾,我請教一個當年和她走得比較近的同學,這位同學幫我打聽了一下,回話給我,她和同學的聯繫比我還少,大家都不知道她的聯繫方式,只是還大致記得她很早前的工作地方。因此,我要去,也只能去碰碰運氣。如果她不在,也就罷了,如果她在,我就是不速之客。在如今通訊如此發達時代,不速之客是很不禮貌的行為。我不禁又猶豫起來。不過,我想起早年的待客之道。那時沒有手機、網絡等工具,平時聯繫靠寫信,如果是很重要的拜訪,大概會寫信預先說明、商量一下,平時隨意的拜訪,大家都是「不速之客」。我小時候,家裡經常遇到突然登門而來的客人,如果就是來坐坐、聊聊,還好,如果在吃飯時間,媽媽有時得趕緊再炒兩個菜,不過大家都覺得很正常。父母帶我去親戚家,也大都是這樣的方式。我上大學後,去找同學玩,都是突然有空,興致來了,就去了。對方如果有空,就一起玩,實在忙,就簡單聊幾句,他接著忙,我就一個在他那裡玩玩,翻翻他的閒書,在他的附近逛逛,有時和他宿舍的同學玩玩,或者離開,很隨意。我平時接待同學也如此。有一次,一個老同學來學校找我,我們當年很談得來的,不過畢業後就沒什麼聯繫,他出差路過我學校,臨時起意來找我,知道我所在的系,一路問到我宿舍,當時正好是中午吃飯時間,我也有空,相見分外高興,他鄉遇故知,請他到食堂吃飯,帶他校園裡邊走邊聊,他給我講工作後的見聞和心得,是我難得的了解更廣大身外世界的機會。還有一次,老家的長輩,參見旅行團路過這裡,順便來看我,我和他們雖然很不熟,不過,人家挺不容易,找到這裡,就來稍微坐坐,還帶來一點老家的土特產,送來家裡人的關心,很快就離開,並沒打擾我什麼,我覺得挺好,謝謝他們的到來,也請他們轉告家人放心。退一萬步,就算遇到過不喜歡的人來找自己,那就三言兩語打發就可以了,畢竟人家好心費力而來,沒什麼不快的。總之,那個時候,沒有人在意「不速之客」。甚至這個詞我都不知道,進入社會工作後,慢慢才知道的規矩。
所以,我想,我路過順便去見見她,只是說一聲「你好」,就像一次街頭的偶遇,不佔用她太多時間,不打擾她工作,她應該是樂意的吧。不過我還是需要仔細分析,她究竟樂不樂意。我們很早就做同學,雖然就如陌生人一樣度過幾年,但相信彼此知道對方,她不至於討厭我。後來交往,雖然很少哄她開心,但一片真心可鑒,我們分手不是因為對方有什麼不堪,相反,對對方的人品能力完全認同,只是性格不合,時機不合,因此她不至於厭惡我。分手之後,數十年互無消息,但我一直踐行與人為善,勤勤懇懇,老師同學中頗得認可,如果她有所耳聞,不至於排斥我。所以從概率角度分析,她大概率是樂意的。反之,如果她認為我只會帶給她麻煩,破壞她平靜的生活,那麼她會不樂意,但是這是小概率。所以,我思來想去,決定選擇大概率的事情做。
有時我會想,幾十年過去了,她會變成什麼樣子呢?她也許不再年輕,但一定依然知性清秀,她也許不再亭亭玉立,但一定依然勻稱合適,她也許不再光彩亮麗,但一定依然乾淨整潔。她年輕時的容顏,不是靠打扮出來的,現在依然無需靠打扮,歲月抹滅不了一個人源自骨子的天然美。我有個強烈的預感,她沒有多大的變化,最多是歲月在容貌上的自然留痕,也許頭髮不如以前烏黑,也許皮膚有些乾枯鬆弛,但底子和氣質不會有大的變化。她的衣著裝扮,應該也不會有大的改變,一定還是簡單自然、卻注重細節的風格,找到最恰當的尺碼,搭配最得體的顏色,最多可能少一些年輕時的變化。
這首歌的前面部分完全不符合我的心情,什麼「忌妒」、什麼「關上一扇門轉身就能推開另一扇門走進去」。分手之後,對方要做什麼,如何處理自己的各種關係,是對方的絕對自由,我只有祝福祝願。但是聽歌就是這樣,有時哪怕其中只有一句打動了自己,就會喜歡上這首歌,那些與己無關,不太喜歡的,會被自動忽略。所以,同一首歌,被成千上萬人喜歡,似乎大家在這首歌中得到了共鳴,其實未必,很可能不同的人喜歡的是不同的部分,不同的方面。就算喜歡的是同一個句子,也很可能聯想到不同的情境,激發到不同的情感,體會到不同的感動。這大概是一首歌的包容度問題,一首好歌,既需要一定的銳利度,也需要一定的包容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