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琳笑语

吃饭打球写段子, 失眠熬夜爱自嘲, 字不多,有点意思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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貌似惹人爱怜

(2025-08-30 10:25:07) 下一个

记得周晓枫有个比喻:金丝燕初筑巢,用唾液;巢被掳去做补品,再筑,再掳;到最后,母燕已无唾液可用,只能咳血筑巢,这便是最珍贵的“血燕窝”。

她说,作家恰好相反——初初几部作品,呕心沥血;写到后来,越写越淡,水分越多,到最后,就真成了口水。

我猛地省起,自己竟敢把博客拔高到与“作家”并列,真是大胆。莫非还想扎堆在“迟暮美女作家”的行列?

 

想当年,看以前的自己,貌似是好鬼有才。

那时候,貌似才女的说,冰学聪明,锦心绣口,貌似还惹人爱怜。

不像现在,人黄珠老,一脸油烟之色。

乱世啊,乱世。

我的博客越来越水,这也难怪。

在新浪和百度博了几年,QQ空间博了几年,是个人都该倦了。

这几年多来,我拿腔捏调、兢兢业业,一直致力于能把博客写得有趣些,再有趣些——

 

你看这样的精打细算,其实正说明了我实际上是个多么乏味的人。

 

初初的时候,此地倒还有些探头探脑的粉丝,其中不乏才俊青年良家子弟。

到现在,伊们大都看清了我的苍白面皮,纷纷掩鼻而去。

倒是后来又来一批 XDJM 们仍保持着争抢大腿、相互吹捧的优良作风,多少给了我一点安慰。

来一批,走一批,又来一批……如此这般,前赴后继。

今天偶然遇到一个在过往岁月中,曾把我放在心上的男子。

记得他以前总是温暖地笑,渴望地看我。

那时候的自己,固执地拒绝所有太早表白心迹的男子。

因为唾手可得,所以不要。

 

我残忍地拒绝他,拒绝像他一样的男子。

那时的我,不相信一见钟情,宁愿细水长流。

我会尖锐地问:你喜欢我什么?你了解我什么?

你不过是一个常常看我便心生欢喜的人——不过是因我眼波而来的人。

因此,伤害了很多人。

 

后来才明白,其实,这样暗恋自己的男子,与男友一样:

我哭,他会失眠;我笑,他会欣喜;

所有男友要承受的苦难他都身受,惟有得不到我的眷顾。

 

所以,重逢这样的男子,心中全是温暖,有如手足情感。

是的,我们曾有过纠缠,那种不深却藕断丝连的纠缠,值得纪念。那都是年少时的见证。

临别挥手,心情愉快。头也不回地走的时候,心里是柔软明净的,

因为知道,这是一个很久以前,在心里对我好的男子,今天,他仍觉得我是值得。

我无以为报。

我这辈子循规蹈矩,先是错过了早恋;

然后浪费了本可大肆糜烂的叛逆期;

现在正在挥霍本可招风引蝶的单身时日。

青春的末梢正在逐渐消淡,而我竟没能好好地抓住机遇发作上一回。

有点遗憾。

作者自注

此文写于 2009 年,转眼已过十六年。

当年自觉貌似惹人爱怜,如今再看,不免莞尔。

但字里行间的真情与矫情,依然是那个年纪最真实的印记。

 

青春走远,但文字留下。

彼时写博客,只为打发时光;

而今重发,只为纪念曾经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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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枫琳枫语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小乐即安' 的评论 : 谢谢小乐,即安!读你这句话,我都能看见那青竹轻摇,月光明净。文字真好,让我们即使青春走远,也能把心意留住。
小乐即安 回复 悄悄话 “青春走远,但文字留下。”

不,我相信,在他的心中你的青春,仍然翠如青竹,明如皎月。
小乐即安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枫琳枫语' 的评论 : 很感激能与你在这里相遇。好的,不见不散。
枫琳枫语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小乐即安' 的评论 : 小乐,谢谢你! 你的文字像清泉,温润又带点心跳感,读着很舒服。能在这里遇见你,真好。期待以后常常互相串门交流。
小乐即安 回复 悄悄话 文字十分灵动,很喜欢。
枫琳枫语 回复 悄悄话 如果青春真是一场宴席,别人推杯换盏,我端坐一角。
好处是,酒醒得快。坏处是,没醉过,就少了几分热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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