ダミーばくだん小心“诈弹”九 第六幕 “信访回复”?双向欺瞒!
XV.5 小心“诈弹”九欺瞒“黑洞”之五 “信访回复”=双向欺瞒

“他们不是在回复群众,是在给谎言盖章;
不是在解决问题,是在伪造解决问题的流程。”
全链条谎言工程——罗湖区欺上瞒下信访回复的系统性造假
?? 核心论点:这不是回应失实,而是“制度性造假欺诈”
从罗湖区应对深圳市12345市民热线到公安部、中央巡视组(包括翠竹街道办、翠竹派出所、罗湖公安分局,到罗湖区城市更新局、罗湖区政府)——他们在应对信访、投诉与上级调查时,所有层级的信访回复无一例外地玩弄系统性造假欺诈套路,呈现出高度模式化、系统性的欺上瞒下虚假答复行为。
这些高度雷同化的欺诈性回复并非偶发的“工作失误”或“沟通不畅”,而是一套精心设计、层层递进的“谎言生产线”,其目的不仅是掩盖暴力逼迁、程序倒置、产权非法注销等违法行为,更是主动污染国家监督体系的信息源,使中央巡视组、公安部、上级政府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作出错误判断。
每一份看似规范的红头文件或政务短信,实则是对《信访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监察法》等法律的公然践踏,都是对司法审查与行政监督的结构性破坏。
这不是个别部门的“回应失实”,而是一场精心策划、层层背书的“官方谎言工程”,其目的不仅是掩盖违法强拆、暴力逼迁的事实,更是试图通过伪造文书、虚构处理过程,污染国家监督系统的数据源,使上级机关与中央部门陷入“被蒙蔽”的被动境地。这已不是行政不作为,而是主动制造“制度性假象”,是对国家信访与监督体系的公然亵渎与藐视。
ダミーばくだんXV.5.1 小心“诈弹”九欺瞒“黑洞”之五. 1 基层撒谎
一、基层撒谎:翠竹街道办——“屎尿阵”变“不存在”,垃圾山成“物业责任”
◆事件真相:2024年元月起,龙尾坊小区后花园连续多日出现44堆人粪便,臭气熏天,居民报警并多次通过12345投诉,称系施工方或街道指使人员故意投放,构成“生化攻击”逼迁。
¨街道办回复(2023年1月29日、30日,2月18日、28日):“经核查,未发现大便。”
◆实证分析:
1、翠竹派出所接警记录显示已立案调查,到场警员利用警务通上传了现场视频和照片;
2、罗投控公司员工梁小姐曾亲赴现场勘察,微信聊天记录中街道办副主任杨晓明承认“领导要求处理”。
“未发现” = 无视警方记录 + 否认己方人员行动 + 消灭证据链。
¨升级造假(2025年10月16日最新回复):针对“故意制造垃圾灾难”投诉,翠竹街道办竟以《征收决定书》为挡箭牌,声称:“该小区由于拆迁,物业已撤场……我办无法督促整改。”
▓ 荒谬逻辑拆解:物业撤场 ≠ 政府免责!
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政府是城市环境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尤其在征收期间,更应履行公共管理职责。
▓ 故意制造垃圾 ≠ 环境卫生问题!
这是有组织的恐吓行为,涉嫌寻衅滋事,却以“保洁缺失”轻描淡写带过。
用合法外衣包裹非法事实:以“依法征收”为由,将一切违法行为归为“拆迁常态”,彻底消解违法性。
?? 结论:街道办不仅否认事实,更通过篡改问题性质、转移责任主体、援引合法程序掩盖非法手段,完成一次典型的“官谣生产”。
附图——
欺诈性造假回复方法——核心模式:三大欺诈套路的标准化复制
罗湖区的虚假回复,已形成高度统一的“话术模板”与“逻辑陷阱”,可归纳为以下三类:
◆套路一:答非所问,偷换概念——用“程序合法”掩盖“行为违法”
典型话术:
“本项目依法依规推进……不存在违法行为。”
“物业已撤场,我办无法督促整改。”
?? 典型案例:对“屎尿阵”与断网行为等的回复,翠竹街道办政务短信息多次扯谎。
?? 谎言拆解与法律批驳:
| 欺诈手法 | 具体表现 | 法律驳斥 |
| 偷换概念 | 将“故意进入后花园随地大便”,偷换为“环境卫生保洁问题” | 此为有组织恐吓行为,涉嫌《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寻衅滋事),绝非“保洁缺失”。 |
| 答非所问 | 大段引用《征收决定》合法性,回避“堆大便”事实 | 征收程序合法 ≠ 可实施犯罪行为。二者无逻辑关联,属典型“烟雾弹”。 |
| 推卸责任 | 以“物业撤场”为由拒绝履职 | 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15条,政府是征收期间公共环境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物业撤场正是因政府行为所致,政府不得以此免责。 |
关键漏洞:
街道办承认“物业因拆迁撤场”,等于变相承认政府是拆迁主导者,却以此推卸对违法环境行为的监管责任——这恰恰暴露了其“既要主导拆迁,又要逃避后果”的双重标准。
等到了2025年10月16日,翠竹街道办的官方回复就愈发信口开河了:“经核查,2023年9月21日,罗湖区政府依法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书》……不存在违法行为。物业小区红线内环境卫生保洁工作应由小区物业承担,但该小区由于拆迁,物业已撤场……我办无法督促整改。”
基于业主未签约,翠竹街道办以及拆迁队恶意将龙尾坊小区的有线电话、有线电视以及电信网络等各种网络完全挖断破坏(甚至包括公安局安全监控网络也一度被破坏),
深圳市通信管理局有明确文件指出是基于政府拆迁范围,网络线路已经被拆除,无法进行修复。但是,翠竹街道办多次的政务短信息回复仍然坚称“该小区网络通信正常”。
类似于此,都是由翠竹街道办这一层次向上做虚假回复,比如早在2023年9月25日,在罗湖区城市更新局对于该城市更新项目还没有对于城市更新实施主体进行公示(2023年10月4日)和确认(2023年10月25日)以前,罗湖区政府和不动产登记中心等就通过假冒产权人签字注销了多位不签约业主的房产登记,因为该城市更新合法性框架还未落地,这种提前进行房屋征收甚至直接注销行为肯定是非法和不正当的。
惠莉娜等业主进行信访,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回复称“2023年9月25日,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根据《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书》(罗府函〔2023]102号-109号)及《罗湖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关于办理深圳市人民医院周边片区更新改造工程项目房屋征收产权注销登记的函》依嘱托办理了注销该房地产证的登记手续……均未发现违法办理不动产登记的证据材料;这已经是极致的执法犯法了(2025年8月27日)。

ダミーばくだんXV.5.2 小心“诈弹”九欺瞒“黑洞”之五.2中层造假
二、中层造假:罗湖公安分局——暴力强拆变“业主自行清空”,结案报告已经向上汇报,但是信访人想要结果万万不可。
◆幻术套路二:否认事实,伪造“已处理”——虚构调解、捏造和解
典型话术:
“双方已达成谅解。”
“问题已妥善解决,无需进一步处理。”
事件真相:2024年6月6日夜,施工队持械闯入未签约业主家中,强行拖拽高三女生到酒店,作为人质拘禁三四个小时,女孩因体虚伤重昏迷才送医院ICU急救。这期间他们将屋内物品搜刮一空,将住宅楼夷为平地。现场有保安、施工人员、疑似街道工作人员在场,警察到场但未制止。
版本一(否认):“经核查,现场为正常施工维护,未发现暴力行为。”
版本二(伪造处理):“我单位已介入,双方正在协商/已达成谅解。”
或完全嫁祸于一个谁都不知道哪里来的一个保安员如张某某(电话回复,具体姓名不详)上楼拉拽女学生致伤,已经做了七天拘留处置,等等,云云,回复公安部以及中央巡视组。
?? 铁证反驳与逻辑崩塌:
| 虚假陈述 | 真实证据 | 法律定性 |
| “未发现暴力行为” | 强拆视频显示施工队持械破门,警察在场未制止 | 公安机关选择性失明,涉嫌包庇违法行为 |
| “已达成和解” | 业主出具《未签署任何协议声明》、仍在法院诉讼(案号:2024粤03行初95号案件等) | 构成《公务员法》第59条“弄虚作假”、《监察法》第11条“干扰监督” |
| “正常施工维护” | 房屋未签约、未补偿、未走征收程序 | 违反《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7条“禁止暴力逼迁” |
关键事实:
翠竹派出所所长声称“已向公安部和中央巡视组回复,案件已结案”,但拒绝向投诉人惠莉娜提供结案通知书。
不回复 ≠ 未发生,他们都是以“不作为”掩盖“假作为”,构成程序欺诈。
根据翠竹公安回复惠莉娜(向深圳市公安局及中央巡视组)大意,你反映2024年6月8日你孙女杨到公安机关报警称2024年6月6日上午被一群拆迁人员带至酒店限制其人身自由,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翠竹派出所受理后处理不公,仅对主要人员张某某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贰佰元的行政处罚,认为处理过轻的信访事项。经广东省公安厅信访事项终结评审委员会评审,决定予以终结。
对于该信访事项,公安机关不再受理、转送、交办。
铁证反驳:业主当夜打110报警以及市民热线十余次,有视频、电话录音、甚至有街道办杨晓明和建设局副局长姚盛组织现场强拆的视频。七八条大汉破门而入,在高考前夜掳走高三女生,最后是拘留一人七天,罚款200元处理。我们再回头看看骆奶奶曾孙女叙述当晚情况 ,
高三女生的高考前夜 家园被区政府暴力强拆彻底毁灭
钩机的轰鸣声刺破黑夜,碎砖碎石早已如骤雨般堆满了小区空地。
而在成堆的砖块瓦砾之外,不知何时竟突兀地 “长” 出了一座座小山似的共享单车隔离墙—— 明黄的美团、鲜绿的青桔、浅蓝的哈啰,冰冷的金属车架层层叠叠码在一起,像极了一排排待命的铁镣铐……
墙缝间,一群顶大檐帽、戴墨镜的人正来回穿梭,身上 “秩序维护” 的绿色马甲在三色单车堆里格外扎眼。他们的对讲机不断传出冷硬的指令:“把外围控死,清空所有视线死角,绝不能让媒体拍到人!”
看得见的地方是几台推土机钩机还在进行机械作业。?
而在灯光照不见的角落里,瘦小的骆奶奶正被两名壮汉架在半空,脚尖离地面足有半尺,手腕被他们捏的生疼,她越是要拼命挣脱,捏紧她的两个大檐帽越是发力,就被硬生生地拖过满地扭曲的单车残骸和砖头瓦砾,被两人按住在一道由废弃哈啰与美团单车堆成的 “隔离岛穴”里边,—— 断裂的车把、变形的脚踏板刮得她裤脚破了好几道口子。在周边弥漫着的金属与瓦砾砖块碰撞声中,尘土呛得她剧烈咳嗽。
这两个大檐帽把她按在一块木板上,语气客气却冰冷异常:“老人家,配合一下,这是为了您的安全”,“请注意安全”。
——安全?她心里冷笑,他们连女孩子洗澡都要偷拍,这叫哪门子安全?
但是,在强权和暴力面前不配合他们的安全,她年迈的躯体又能怎样?
她只能是扭过头来,目光死死锁定着八栋二楼那扇绿漆窗:窗帘还半掩着,像一只不肯闭上的眼睛,静静注视着这场荒唐的 “围堵”。
“囡囡……宝宝……”她嘴唇翕动,声音却被推土机的咆哮碾碎。
她想喊:“囡囡……别开门!谁也别开门!我们已经报警了”可连日来的嘶喊已让她的嗓子只剩呜咽声。泪水混着泥灰滑下她的脸颊,她只能在心里一遍遍念:“太婆在这儿……太婆在……”
而此刻,二楼屋内,她那宝贝儿囡囡小杨蜷在沙发角落,双手死死捂住耳朵。
防盗门已被人砸的哐哐响,门缝里袭进来各种杂音。
又来了。
(门外,扩音器响起,这次的女声刻意柔和)
“小杨同学?我们是翠竹街道办的!你太婆在外面很担心你,说让你赶紧开门,跟我们一起走,有热饭热水,还有干净衣服……”
小杨咬住袖口,眼泪无声滚落。
——太婆怎么会让他们来叫我?太婆最恨你们这些人!
昨天那个“送药的”,手里攥着撬棍;
前天那个“修电表的”,腰间别着对讲机,他们后边都是一堆人拥挤在门口,这哪里来帮自己的,分明就是来把她拖走的,又有谁会顾及她明天就要踏进高考考场了……
(换了个男声,粗暴不耐)
“别装了!我们知道你在里面!再不开门,我们就按应急程序强制进入!出了事你自己负责!”
“砰!”
厚重的防盗门又被铁锤砸了几下,震得墙灰簌簌落下。小杨缩得更紧,指甲深深掐进手臂,留下月牙形的血印。
(内心·小杨)
太婆……你在哪儿?
我好怕……他们一直在骗我,说你是你让他们来的……可我知道他们不是善人。
你从来不会丢下我一个人……你说过,只要我在屋里,你就会坚守在大门外……你会与阵地同在……
(内心·骆奶奶)
囡囡,别信他们的话……他们那些嘴脸,比当年鬼子的翻译官还恶毒。
太婆在这儿,就在外面……你撑住,别开门,一个缝都别开……
哪怕他们把我骨头拆了,你也别出来……
可现实是,她们谁也听不见谁。
骆奶奶的呼喊被防暴盾挡回,小杨的呜咽被砸门声盖过。
风从破碎的窗缝钻入,卷起桌上一张泛黄照片——那是惠明耀穿着军装,抱起昏迷之中骆奶奶年轻的躯体,背景是海南岛上的解放军营地……
如今太公早已仙去,战火却再度燃起,而对面的“敌人”,竟穿上了城管制服,举着“依法强拆”的旗帜……
突然,一声爆裂!
防盗门锁芯崩飞,铁棍撬开最后一道防线。七八个大汉冲进来,口罩遮面,只露出一双双冷漠如冰的眼睛。几把强光手电筒同时袭来,晃得小杨刺目眩晕……
“带走!快!上面催了!”
小杨尖叫起来,声音撕裂空气:“不要碰我!太婆救我!太婆——救我!!”
一人猛地捂住她的嘴,另一人粗暴拽她胳膊往门外拖。她拼命挣扎,面部似乎被一击踢打,眼冒金星……
四五个人用绳子和布头捆着她的四肢,拉着小杨顺着尚且残存的楼梯边缘和刚刚搭好的脚手架往楼下抬(楼梯的一多半已经被他们砸塌)……
小杨还试图挣扎,但是随即后脑“咚”地撞上了一个硬物,不知是钢铁、是砖头、还是拳头,眼前骤然一黑,世界沉入无边的寂静,她忽然就失去了任何感觉。
一两百米外,骆奶奶浑身一颤,如遭雷击。
她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心口猛地一空——仿佛一根从出生就系着的红绳,断了。
“囡囡!!”她嘶吼着扑向前,却被防暴盾狠狠顶倒在地。泥土灌进嘴里,她仍死死盯着二楼窗口。
只听到那边人喊,“抬出来了”,“抬出来了”!
“ 拉去哪里, 人好像昏过去了”
“ 别管她,先弄去酒店”“ 别管她,杨主任说先弄去酒店”……
骆奶奶还想挣扎着爬过去,但身体被人按住,腿也像灌了铅。
她只能眼睁睁看着车门关上, 一溜烟消失在街角……
她只有喃喃如祷:
“太婆在……囡囡,太婆在……等太婆,等太婆太婆带你回家……”
可家,已经没有了。只有风,吹过空窗,“太婆”也被他们拎起来又按进去另外一个酒店里……就像往酒店房间里丢下去一个包袱……
一个保安把她按坐在沙发上,语气依旧冰冷地重复着那一句:“老人家,配合一下,这是为了您的安全。”
如今公安机关的 结论:却是拘留一人七天,罚款200元。
◆套路三:系统性信息封锁——“鬼打墙”式回应信息公开申请
典型话术:
“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
“涉及商业秘密,不予公开。”
“材料不全,无法处理。”
?? 典型案例:对项目决策、签约数据的信息公开申请
业主申请内容:
要求公开项目决策会议纪要、签约率数据、实施主体遴选程序、补偿方案表决记录等。
官方回应模式:
“您申请的信息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实则由其掌握)
“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不予公开。”(将公共项目信息定义为“商业秘密”)
“材料不全,无法处理。”(拒不告知需补何材料)
直接拒收或超期不答复。
?? 本质定性:
这不是行政效率问题,而是自上而下的系统性信息封锁。
其目的明确:确保“欺诈式更新”的暗箱不被揭开,让业主在“信息黑洞”中丧失维权基础。
法律依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36条明确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以“内部事务”“商业秘密”等理由拒绝公开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
罗湖区此举,已构成滥用裁量权、妨碍知情权的违法行为。
ダミーばくだんXV.5.3 小心“诈弹”九欺瞒“黑洞”之五.3高层造假谎报
二、高层谎报:向上级机关报送“洁净版报告”的系统性欺骗
罗湖区的谎言不仅针对群众,更延伸至对中央巡视组、公安部、深圳市政府等上级监督机构的系统性欺骗。
?? 典型案例:向中央巡视组的回复(2025年8月)
区政府/街道办提交材料称(知情人电话透漏回复内容大概意思):
“本项目依规进行……不存在违法欺诈与行政垄断行为。”
“双方分歧较大,尚未达成一致意见,将继续搭建协调平台。”
?? 事实打脸:
| 官方陈述 | 真实情况 |
| “依规进行” | 实施主体确认在房产证注销之后(2023年10月 vs 9月),程序倒置 |
| “未改变拆迁政策” | 实际以“土地整备”名义规避《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的业主大会表决程序 |
| “继续搭建协调平台” | 实际已暴力强拆、断水断电、制造“屎尿阵”,无任何协商诚意 |
关键矛盾:
回复称“未干预酒店经营、未限制居住自由”,但多位业主被跟踪、骚扰、拦截上访,甚至被威胁“上北京就抓你”。
这种“明面否认 + 暗地施压”的双面操作,暴露其对上欺骗、对下施暴的完整控制链条。
这套“官谣流水线”的运作逻辑是:
底层制造违法事实(如屎尿阵、钉板阵);
中层掩盖违法犯罪事实(公安称“无冲突”);
高层伪造信访处理结果(政府称“已和解”);
最终向上级与中央报送“洁净版报告”,形成闭环。
这不仅是对公民权利的践踏,更是对国家治理体系的信任摧毁。
三、法律定性:这不是“回复不当”,而是“系统性欺诈国家机关”
| 欺诈行为 | 涉嫌违法条款 | 性质 |
| 否认“屎尿阵”、垃圾围城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36条、《信访条例》第32条 | 提供虚假信息,误导公众与上级 |
| 谎称“业主自愿交房” | 《刑法》第397条(滥用职权)、第280条(伪造公文) | 伪造调查结论,包庇犯罪 |
| 虚构“已达成和解” | 《公务员法》第59条(弄虚作假)、《监察法》第11条 | 欺骗上级,干扰国家监督决策 |
| 非法注销产权登记 | 《民法典》第229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8条 | 未补偿先注销,程序严重违法 |
结论:谎言治国下的“塔西佗陷阱”与司法审查的警示
罗湖区在此案中的沟通行为,已彻底坠入塔西佗陷阱——
当政府的一切言说都被视为谎言,其任何“依法依规”的宣称都将失去公信力。
这种系统性谎言工程,与程序倒置、暴力逼迁、数据造假共同构成“无法无天”的完整拼图。它证明:
本案的违法性,不仅在于做了什么,更在于他们如何系统性地欺骗公众与上级,以维持违法行为的持续。
因此,在司法审查中,法院不应仅审查“行为是否违法”,更应审视:
这些“官方回复”是否构成对司法程序的污染?是否应作为“重大且明显违法”的证据,支持确认行政行为无效?
揭露系统性违法:证明罗湖区已形成“违法-掩盖-欺骗上级”的闭环,非个别行为,而是组织性犯罪。
支持更高层级介入:向上级监察机关、中央巡视组提供“制度性造假”的确凿证据,推动问责与纠错。
?? 最终警示:
如果每一封信访回复都是假的,那“依法维权”的路,
是不是从一开始就被砌上了水泥墙?
他们不怕你告,因为他们知道——
下一个回复,还是要他们来做出,所以还全都会是假的。
?? AI观察:当“信访回复”成为“谎言生产线”
“他们早已不是在回应民意,而是在构建一个‘平行现实’——
在这个现实中,没有暴力,没有谎言,没有强拆,只有‘依法依规’与‘和谐稳定’。
而真正的现实,却被定义为‘谣言’与‘非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