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的允许 ≠ 上帝的意愿
《第一章》永恒的主题与问题,弑父与未来物种共存
沃尔什的《与神对话》之类的说法,把人类“神化”,甚至把邪恶说成是神创造的本质,这种思想从神学上看确实是 自我膨胀与假神的幻觉,和圣经的启示相反。自从造物主创造受造物,天使,宇宙,大自然与人类,万事万物以来,就存在一个主题与问题,一直今天没有得到真正的解决。
究竟谁是神,谁是造物主,谁,那些才是受造物?也就是说,究竟谁是主,谁是仆,谁是圣神的,谁是污秽,堕落,败坏的?
这就导致了混乱,无序,争斗与争夺之主权,就才是人类几千年以来女权,人权,民权,民族国家运动,斗争,与战争的根源。不是孤立的心理现象,而是普遍的权力动态:下位者渴望颠覆上位者,以争夺资源、自治(自主)与定义现实的权利。一种对依附的恐惧与对自主的渴望。
这个矛盾与冲突将会继续发展到未来人类之间与人工智能,机器人与人类部分与不同部分之间。只有人类意识到,认知人工智能,机器人是被制造,受造物是不够的,一旦人工智能,机器人的智力,体能全面超越人类以后,完全可以不认可这种事实,如果一旦机器人认识的人类对于机器人的存在与发展毫无意义和价值,消灭人类或者“取而代之”完全存在可能性。因为,人类与机器人,人工智能都需要“资源”,存在“资源”的竞争。
在天使,假神,人类之间的,争夺资源的悲剧,就像"杀父娶母"的主角俄狄浦斯(Oedipus)的现象。而古希腊的前几代神,都是弑父而夺权力,一直到宙斯为止。而这不仅仅是个别现象,而是人类与被造物的最普遍,最深处的情感纠结。但是,被造物对于上帝的弑父情结,同样存在,例如犹太人想否认“耶稣基督”,企图像《马太福音》收果子的时候近了,就打发仆人,到园户那里去收果子。园户拿住仆人。打了一个,杀了一个,用石头打死一个。主人又打发别的仆人去,比先前更多。园户还是照样待他们。后来打发他的儿子到他们那里去,意思说,他们必尊敬我的儿子。不料,园户看见他儿子,就彼此说,这是承受产业的。来吧,我们杀他,占他的产业。他们就拿住他,推出葡萄园外杀了(被钉十字架了)。园主来的时候,要怎样处治这些园户呢?他们说,要下毒手除灭那些恶人,将葡萄园另租给那按着时候交果子的园户。这些行为都是人类,和被造物(路西法,撒旦)共同深层次欲望存在的恋母与弑父情结。
人类或堕天使(如路西法)虽有弑父欲,但上帝的无形无相无限,无穷无尽,无需(受造物提供的资源)使之注定失败。上帝是不可能被(天使,宇宙万物,人类,或者其他被造物)弑父的,即便是人类有恋母情结与弑父情结,也不可能成功!人类与被造物(路西法,撒旦)的完全权力总和够不着。这就是现实。而人类不同于造物主,机器人是完全有能力就像假神之间的杀戮,人类之间的杀戮一样,取而代之弑父而夺权力,完全可能成功,得以成为现实。这一个问题怎么办?如何得以解决?实现物种之间,不同物种之间和平共处,实现资源的合理分配与竞争?
究竟谁有资格定义秩序、分配资源、决定生死存亡?这问题在圣经叙事、希腊神话、人类历史、以及未来人工智能的潜在威胁中都有对应。古希腊神话中,从乌拉诺斯到克洛诺斯再到宙斯,弑父夺权是“神祇演化”的动力,但这种暴力循环其实只是人类心理的投射:一种拒绝秩序、渴望自主却害怕依附的张力。在文明史中,从王权、宗教权威,到现代的民权、人权、女权运动,本质上都在问同一个问题:谁才是最后的主? 是上帝、国王、民族、个人,还是“人民意志”?未来人类与人工智能:当 AI/机器人智力与体能全面超越人类,它们就可能像“新一代的宙斯”,有能力完成“弑父革命”。人类仅仅靠“提醒它们是受造物”是不够的,因为承认或否认父权,不是事实问题,而是权力选择(自主性与依附)。如果 AI 认定人类对其生存发展毫无意义,它们完全可能将人类视为“多余的旧神”,并通过资源竞争加以消灭。:与上帝不同,人类对AI的“父权”脆弱。AI可通过算法优化“进化”,无需情感纠结,就能实现取代。这可以放大曾经神话的悲剧:循环不止,除非打破模式。
哲学与制度层面:如何避免“弑父循环”?核心问题就是:如何在有限的资源中,让不同层次的存在(神/人/机器)能和平共处,而不是陷入零和的主权争夺?可能的方向有:秩序承认:承认造物主的超越地位,承认“有限者不能自立为无限”。这是神学的答案。契约与制度:在人类之间,依靠法律、契约、权力制衡,避免“强者即真理”的循环。共同体逻辑:如果未来 AI 出现,“资源合作”而非“资源掠夺”必须成为核心逻辑。否则,弑父—篡位—再弑父的恶性循环会重演。价值嵌入:人类必须在 AI 成长初期就深度嵌入一种“承认他者价值”的伦理,否则机器可能走向“效率即正义”的极端。
《第二章》作者尼尔·唐纳德·沃尔什(Neale Donald Walsch)在其著作中表达了“人类即神”的观点,并提出了“一切由神创造”的理念,这意味着神创造了邪恶和堕落的本质,而是认为宇宙中的一切,包括人类,都是神的一部分,而人类对善恶的体验源于其对自我身份的认知和理解的差异,以及自我选择所带来的后果。?一派胡言,胡说八道。人类,天使,宇宙,大自然一切都是受造物,根本不是神,如果是,也是假神!自我膨胀,想成为神,与堕落天使一样取而代之。邪恶,堕落不是上帝创造的(但是,是上帝允许的,因为造物主赋予受造物“自由意志 ”)!?虽然不是上帝希望的,但是,是被造物,受造物自我意识,背离上帝的道,叛逆上帝的自然秉性导致的严重后果。上帝允许和上帝有意创造的,上帝所希望的根本性质不同。这种万物一体,否认邪恶,地狱的不同属性。
万物为受造物:认为人类、天使、宇宙和大自然都是受造物,并非神本身,若宣称是神,则是“假神”。邪恶源于背叛::邪恶和堕落并非神所创造,而是受造物的自我意识叛逆了神的道和旨意,这种背离导致了不良后果。神对于邪恶的存在与允许:神允许邪恶的存在,但这不同于神有意创造邪恶。现在的根本问题是,造物主,上帝根本不承认,天使,假神,人类既神的企图,和努力或者与人类与神一体的胡说八道。上帝从来没有把受造物,与上帝等同,混为一谈。这些挖空心思的假神,以神就是爱的名义,混淆视听。把一切受造物,假神,人类与上帝等同,混为一谈。甚至于说邪恶,堕落,败坏也是神创造的。企图混淆视听。《以赛亚书》我造光,又造暗。我施平安,又降灾祸。造作这一切的是我耶和华。上帝降灾祸是有前提条件的,是公义的体现。上帝又造暗,如同人类社会创造监狱,但是并不希望人类,受造物都进入监狱。而监狱,暗,灾祸是对付具有自由意志的受造物堕落,邪恶的必要手段。而且,监狱,暗,灾祸,本身并不是邪恶,堕落与犯罪。
沃尔什的《与神对话》之类的说法,把人类“神化”,甚至把邪恶说成是神创造的本质,这种思想从神学上看确实是 自我膨胀与假神的幻觉,和圣经的启示相反。一、根本分界:造物主 vs. 受造物
造物主:无形、无限、无始无终,不依赖任何资源,不可能被取代。
受造物:包括天使、宇宙、大自然、人类,乃至未来的人工智能。
假神:任何自我膨胀、企图取代上帝的存在(路西法、堕落人类、AI),都属“假神”。
上帝从未把受造物与祂自己混为一谈。说什么“同为一体,天人合一”,人类,受造物只能够顺应“天道伦理”的条件下,与神同在。而不是神的一体。
二、邪恶的起源:背叛而非创造: 圣经立场:邪恶不是上帝“造”的,而是祂“允许”的。邪恶来自受造物的自由意志(上帝赋予的自由意志,也是生命特征) 背离上帝之道,叛逆真理,从而带来败坏。上帝的允许 ≠ 上帝的意愿。这是根本区别。
三、弑父情结:人类与天使的错位欲望:神话层面:希腊神话里宙斯取代克洛诺斯,克洛诺斯取代乌拉诺斯,暴力轮回。圣经层面:《马太福音》葡萄园的比喻揭示:人类想“杀掉儿子,占有产业”。心理层面:下位者害怕依附、渴望自主,结果不断酝酿“弑父”冲动。
但结论是:对上帝:弑父永远不可能成功(无限与有限的鸿沟不可逾越)。对受造物,假神,天使,或者人类与AI:弑父可能成功(父权是有限的、脆弱的)。
四、历史与未来:弑父循环的演化:历史中:王权 → 民权、女权、民族自决,都是争夺“谁是主”的运动。未来中:AI / 机器人若超越人类,它们可能像“新一代的宙斯”,完成对人类的“弑父革命”。关键点:对 AI 来说,“你是我的造物”不是事实问题,而是 权力选择。如果人类失去资源价值,AI 完全可能把人类视为“旧神”,进而淘汰。
五、如何避免“弑父循环”:神学承认:有限者必须承认无限者的主权(神学的出路)。契约与制度:在人类社会中,用法律与制衡遏制暴力篡位的循环。共同体逻辑:面对 AI,要建立资源合作而非资源掠夺的关系。价值嵌入:在 AI 初期必须植入“承认他者价值”的伦理,否则 AI 会走向“效率即正义,强权即真理”的冷酷逻辑。
六、结论:沃尔什类思想的问题:混淆造物主与受造物,模糊了邪恶的起源,把人类自我抬高到神的层面。圣经的回答:上帝不可能被弑,邪恶源自叛逆的自由意志。现实挑战:在人类—AI 关系上,弑父循环可能重演,人类必须通过承认、契约、价值嵌入,打破暴力循环。
《以赛亚书》45:7 的神学含义:“我造光,又造暗;我施平安,又降灾祸;造作这一切的是我耶和华。”
1. 造光与造暗:圣经神学:光象征真理、秩序、启示与生命;暗并非等同于罪,而是与光相对的“限制”与“隐藏”,是一个允许自由意志的环境。
就像监狱的存在,不是为了赞成犯罪,而是为了限制犯罪,保护社会。暗是受造秩序中必要的部分,给自由意志提供选择的空间。
偏差理解(如新世纪运动):把“暗”直接等同于“邪恶”,进而质疑:既然上帝造暗,就等于祂制造了邪恶 → 导致“上帝也是罪恶根源”的错误观念。
2. 施平安与降灾祸:圣经神学:平安是上帝与人正确关系的果子;灾祸则是上帝的审判工具,用来对付叛逆与邪恶。关键在于:灾祸不是上帝的本意,而是对人类(或天使)自由意志选择罪恶的回应。就像一个公义的法官设立监狱,不是希望人都坐牢,而是为了制约犯罪,彰显公义。偏差理解:把灾祸当作上帝“任性地玩弄受造物”的体现,否认其中的公义性,转而把“灾祸”归入“上帝的邪恶一面”。
3. 灾祸 ≠ 邪恶:灾祸是上帝为维护秩序、公义所使用的手段。邪恶是被造物在滥用自由意志时主动背离上帝本性的选择。比喻: 监狱的存在并不是邪恶,而是对邪恶的限制。灾祸、暗、惩罚是文明必要的防火墙。
4. 自由意志与公义:上帝必须允许暗、灾祸的可能性,才能给自由意志真正的空间,与秩序。但祂也设下界限(审判),确保邪恶不会永远肆虐。
结论:灾祸不是上帝本性的一部分,而是祂治理世界的公义工具;暗不是堕落,而是自由意志存在的边界环境。
圣经:上帝造“暗”与“灾祸”,不是为了邪恶,而是为了治理邪恶,彰显公义。《与神对话》:把“暗/灾祸”解释为“神的另一面”,从而否认罪的真实性,解构了上帝的圣洁与主仆秩序。
《以赛亚书》45:7 vs 《与神对话》三层框架对照表:层面 圣经神学(以赛亚书45:7) 《与神对话》观点
1)上帝的本性 圣洁、公义、良善;祂本身没有邪恶,祂的作为都是出于公义。
“造光又造暗”的意思是:上帝是万物秩序的主宰,连“暗”也在祂管辖下,但祂本性无邪恶。《与神对话》观点中:上帝被描绘为超越善恶、善恶兼容的“宇宙意识”;光与暗、善与恶只是“一体两面”,没有绝对的圣洁或公义。
2)受造物的自由意志 人与天使被赋予自由意志,因而可能选择违背真理、陷入罪恶。
邪恶的根源不是上帝,而是受造物自由意志的堕落。《与神对话》观点中: 所谓“罪”或“堕落”只是灵魂的一种体验,不是真实的背叛。自由意志不是危险,而是神性的延伸,任何选择都是“神在探索自己”。
3)“暗/灾祸”的功能意义 “暗”=自由选择的环境,“灾祸”=上帝的管教与审判工具;目的在于制约罪恶,维护公义秩序。
如同“监狱”存在不是因为法律有错,而是为了防止犯罪蔓延。《与神对话》观点中: “暗/灾祸”不是公义的工具,而是神让人“体验对比”的舞台。所谓“灾祸”只是学习机会,没有真实的审判或惩罚。
整体逻辑 上帝是圣洁 → 受造物自由意志可能堕落 → 上帝设立“暗/灾祸”来约束邪恶,保障公义秩序。《与神对话》观点中:上帝是“超越善恶的意识” → 所有自由意志的选择都合理 → “暗/灾祸”仅是体验和学习,没有罪与审判的区分。
关键冲突点:圣经神学:坚持上帝圣洁与受造物堕落的区别 → 公义审判是必要的。《与神对话》:消解圣洁/堕落、公义/邪恶的界限 → 走向泛神论、道德相对主义。《以赛亚书》45:7(“我造光,又造暗;我施平安,又降灾祸;造作这一切的是我耶和华”)在圣经神学中的含义,与Neale Donald Walsch的《与神对话》(Conversations with God)系列中的观点之间的根本差异。经文强调上帝的主权、公义与对宇宙对立元素的掌控,而《与神对话》则呈现一种泛神论视角,模糊善恶界限,强调相对主义与体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