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手尖,顶笔上天

庾信平生最萧瑟,暮年词赋动江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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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时的土地改革,还真是挺重要的。就看你如何改。网上查了一下,得到了这个印象。

(2024-11-19 11:56:56) 下一个

汉末的社会动荡,引起了土地所有制关系的大变化。曹操属吏司马朗是主张恢复井田制的人,他说:“往者以民各有累世之业,难中夺之,是以至今。今承大乱,民人分散,土业无主,皆为公田,宜及此时复之。”他的意见未被采纳,但大量的无主土地存在却是不争的事实。这些土地国家固然可以用来屯田,也未尝不可以赐予州郡编户耕种。当时人仲长统说过:“其地有草者,尽曰官田,力堪农事,乃听受之。”这种现象,在当时很普遍。如建安年间任过郡守的杨沛,在曹丕称帝后,“不以私计介意,又不肯以事贵人,故身退之后,家无余积。治疾于家,借舍从儿,无他奴婢。后占河南几阳亭部荒田二顷,起瓜牛庐,起止其中。”除了占取现成可耕地,州郡编户还可开垦荒地,恢复旧业,甚至买卖土地。通过这些途径,当时全国大部分土地是自耕农在耕作。

在农民重新与土地结合、社会经济开始恢复后,曹操迅即制定新的赋税征收办法,以满足国家的开支需要。建安五年,曹操“始制新科下州郡,又收租税绵绢”。不过,影响更大的还是建安九年平定河北后发布的一篇令文:“袁氏之治也,使豪强擅恣,亲戚兼并;下民贫弱,代出租赋,衒鬻家财,不足应命”;“欲望百姓亲附,甲兵强盛,岂可得邪!其收田租亩四升,户出绢二匹、绵二斤而已,他不得擅兴发。”令文表达了曹操抑制豪强兼并的决心,同时确定了田租标准,又将过去田租之外的口赋、算赋一律改为按户缴纳绢绵。采用新的租调制度,与农民土地占用状况相适应,既在州郡编户的承受范围内,又能保障国家的财政需求,因而具有延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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