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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節 毛澤東時代一切“唯成分論”的價值判斷
我聽父母說,自1949年大陸解放直到1979年十一屆三中全會的30年,整個中國社會都“以階級鬥爭為綱,一切唯成分論”決定國民地位。鬥爭的屬性,相信一直伴隨著共產黨領導中國人70年的工作和生活。
我只知道,我的父母是1950年初,從老家跑出來參加工作的。聽父親說,他本來可以在1949年當兵南下的,只是我的祖母死活不同意兒子去打仗送死。老人家硬是等到家鄉解放,才放父親去城裡參加工作,我母親的家庭應該是一樣的想法。
這或是大多數中國傳統小農經濟家庭和小資產階級家庭的普遍想法,因為有一畝三分地的牽掛。父母都是80年代初退休的,而非離休幹部,收入及待遇自然不是很高。我想,這也正常不過。
俗話說,一份付出,一份收穫;一份風險,一份收益,社會都是公平的。只有無產階級,才會豁出命去打拼。當年為了新政權,相信很多人都獻出了生命,當然,活下來的,自然享受榮華富貴,也是理所應當。
所以,我很理解國家對待離休和退休人士兩種完全不同的政治和生活待遇,還是比較公平的。付出的多,理應得到更多。當然,在有條件和能力時,不斷提高退休者的整體生活水平,令這些幹了一輩子革命的老人,有一個幸福的晚年和生活待遇,也是執政者責無旁貸應該做的事情。
我個人認為,在等級制度上,毛澤東不愧為洞悉人性的天才。他的一句話“無產者只有徹底砸碎套在脖子上的枷鎖,才有可能得到整個世界”,說得是很到位的。
相信工人階級以及貧苦農民最終醒悟過來:無產者鬧革命,是最值得的,因為一無所有。農民鬧革命也是值得的。只要有點錢,有點財產,有些牽掛,都不會去玩命的。這也許是人性的弱點。
當年像我父母一樣家庭出身不錯,日子過得挺舒服的人,在解放以後相當長的時間裡,一個“唯成分論”,決定了大多數的命運,毛澤東為首的共產黨人還是厲害的。這個階級劃分,其實確定了很多人的活命方式。
我在想,當年像我父母一樣的先在老家結婚生子,安頓好老人,然後等待解放,再到城裡參加工作的人,應該是不少的。所以,1949年10月1日之前參加工作的人,革命成功後,都成為離休幹部,也就無話可說。
我父母說,1949-1950的這兩時間,國內各階層迎接新中國的到來,人民群眾的確是發自內心的歡欣和鼓舞。很多人都從家鄉跑到城裡參加了工作,讀書也好,沒有讀書的也罷,當時的國家的確到處需要人。
聽我母親說,一些南下幹部被安排到地方工作以後,多半人士都會休了家鄉的原配老婆,娶個年輕的太太,生一大堆孩子,從此有個安穩的家。看來,大多數人的奮鬥,都是想過好日子,有個一官半職,倒是很實在的想法。你說他們理想很高遠,落地後都是很具體的東西。沒有七情六慾的人是很少很少的。
我印象很深的是,我生活的這個三線企業,就有這麼一個縣團級幹部,娶了一個護士出身的年輕女子為妻,生了兩個孩子,結果前妻的大兒子,就留在前妻身邊長大,自己則圍著年輕的太太轉。可能是因為不是一個母親生的孩子,大兒子時常跟後面的兩個孩子鬧矛盾,三天兩頭吵架;但吵歸吵,這個團級幹部還是部隊的一套作風,一直主持著家庭沒有散伙,可見哪個年代,男人還是家庭的真正主宰。
我挺佩服的是,哪個年代,竟然吸引不少海外人士回國參加新中國的建設,也是毛澤東等共產黨人的大本事。你像錢學森,朱光亞等這些在國外早有成就的科學家,竟然願意放棄國外的優厚生活,回國參與新中國的籌建,這真的是毛澤東領導的中國共產黨的感召力的結果。
所有海外回來的知識分子,都以“主人翁”自居。這種現象,的確是當年火紅的年代的真實寫照。如果時光倒流,這些有主人翁意識的知識分子,放到今天的中國,他們還會這麼賣力效力祖國嗎?我不敢想象。
聽我母親說,建國初期,很多參加工作的人,的確想做事,為國家做點貢獻,這是很多人的真實想法。可見,經歷過蔣介石領導的抗戰八年,以及國共合作的那幾年,國內的民生環境的確不大好,至少是不大穩定的。比如貨幣不值錢,物價飛漲,老百姓有意見,這應該是基本事實。
當然,再加上共產黨的統戰工作,和卓有成效的群眾路線,以及美國佬放棄支持國民黨,毛澤東最終還是戰勝了蔣介石,猶如劉邦打贏項羽,蔣介石再不服,但現實就是共產黨贏了。得到了天下。這或也是一種運氣和必然。
我相信,“勝者為王,敗者為寇”這句話,應該從1949年10月1日開始,就成為共產黨篤信的座右銘了。你國民黨都是人家的手下敗將,她能看得起你嗎?!
我聽說改革開放40年,有社會學者把中國社會階層分成了三六九等,有人說是新鮮事,其實,當年剛解放的時候,共產黨搞得“唯成分論”的政策,就早已是以階級鬥爭為綱,把人分得很到位了。
當然,如果要我來劃分當年的等級標準,我會認為:
一等人是親自指揮帶兵打仗的像毛澤東一樣的政治人物(包括帶兵打仗的各級解放軍指揮員以及長期從事地下組織工作的高級領導人物)。這波人,政治智慧超群,智商高,情商也高,老道圓滑,堅韌不拔,是事業成功的最關鍵人物。當然,風險也是最大的;
二等人則是長期在白色統治區工作和鬥爭的地下共產黨人,以及參加過紅軍長征、抗日戰爭、解放戰爭的軍人;所謂“拋頭顱,灑熱血”,就是指得這樣一群人,沒有他們的無私奉獻,以及隨時做好犧牲的準備,政權不可能輕鬆得到。相信任何政黨都有這樣的人,是信念堅定的身體力行者,和建立政權最重要的基本力量。
三等人是支持共產黨戰勝國民黨的各階層人士和群眾;任何社會,讀書人都是統治階級倚重的重要力量,這些人有知識,有熱情凡事都比較純粹,很容易被政治勢力利用,而為其搖旗吶喊,從學生,到教授,到社會賢達,包括小農經濟的廣大群眾,一個是空想,一個是利益,如果都能滿足到,這群人本質上都差不多的。
四等人是像我父母一樣在鬥爭勝利後再參加工作的積極分子。這是社會的很大一個群體。有技能,講實際,膽子小,做事老實規矩厚道的人。任何統治階級發展經濟,都離不開這樣一批能做事的人。打仗靠軍人,建設國家還靠眾多的小資產階級,以及大批的工商手工業勞動者。
所以,作為四等人,我能體會到當年凡事“以成分論”的時代,整個社會的價值取向,特別是我母親這樣出身不好的人,還能入黨也真是不容易。
其實,最慘的還是當年為了新政權而犧牲的那些人,他們沒有等級,沒有過上一天好日子,就失去了寶貴的生命,即便有子女也是烈士遺孤。雖然說“生得光榮,死得偉大”,但畢竟是在奪取政權之前,為黨捐了軀。
這些捨命為政黨,為國家,最終把命搭上的人,當然是100%的革命者,就是一等的功勞者,他們不在了,這個一等的烈士待遇,應該傳承到他們的子女身上,是完全應該的。如果說是一這種世襲,我想也是公平的。
我就認為,為國捐軀的人,國家得到了江山,國家怎麼厚待他們的家屬都不為過的。讓他們的後代過上好的生活更是應該的。所謂“報答犧牲者最好的方式,就是照顧好他們留下的孩子”,對他們的子孫後代,有個好的制度安排,至少管三代,還是應該的。
所以,我挺認可“君主立憲”制度的,把皇室養起來,成為國家的象征,也是一種民族的精神寄託。算一算,皇室家族有多少人啊,能吃多少,享受多少,國家應該養得起。就像英國女王這種老牌的皇室家族,應該傳承下去,皇室家族的故事,本身就是國民日常生活中的茶餘飯後。
當然,對於為國捐軀的後代的世襲方式,最好是制度性的安排,而不是今天的八仙過海各顯神通,搞到錢的,就覺得先輩沒有白革命一場,沒有搞到錢的就罵罵咧咧,破壞體系秩序,製造不必要的混亂,把民心搞散,製造麻煩,倒霉的卻是國家的。這也不是最好的方式。
我聽人說,當年大清朝最後一個皇帝退位走人時,孫中山說要趕盡殺絕,不留一個滿清家族後代,結果遭到袁世凱的堅決反對,最後,退位過程不僅變得和平,沒有流血,袁世凱還給皇帝家族以及皇親國戚,給了不少銀子以及細軟,最後幾千年的封建皇朝最後的覆滅,還是一個成功的軟著陸。
從這點上看,袁世凱比孫中山還是有大智慧的。
其實,任何時代,凡事論功行賞,該獎勵的要大獎,該懲罰的要懲罰,算大賬,不算小賬,還是智慧的。
(未完待續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