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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狐:为何外国官员可以公开财产,我们就不行

(2023-09-30 08:07:31) 下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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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看到一个消息,印度总理公示个人财产。

根据披露的数据,莫迪手中的现金只有4700卢比,相当于人民币约455元。虽然莫迪在新德里没有任何银行账户,但他的个人资产总额1410万卢比(约人民币136.7万元),这主要是13年前购入的房产升值了25倍所得,没有任何机动车、飞机或游艇!

这个消息打开了我的眼界。原来在全世界目前的195个主权国家里,已经有137国家作出法律规定,所有官员都必须对外公示个人全部财产。

关键词是对外公示和个人全部财产。

这样看来,财产公示应该是世界潮流,执行起来其实也很简单,意义更是非凡。

欧美国家就不说了,拉丁美洲、非洲也不说了,亚洲国家比较著名的有:新加坡、菲律宾、澳大利亚、越南等。

我们国家呢?当然也有这个制度。

从1987年开始,我国就首次提出了官员财产公示制度,距今为止已经整整36年;有一个叫韩德云的人大代表,他从2006年开始,连续七年提交了相关的议案和建议,一直都没有被采纳、落实。

为什么这样一个最简单不过的反腐制度就是一直实行不了?

胡锡进给出了解释:

要求公务员进行财产公示,不仅侵犯了公务员的个人隐私权,还可能加剧社会矛盾,影响官员的工作效率和政府形象、公信力。

胡锡进的解释没毛病,但还有一个重要原因。

其实中国在封建时代就有这个解释,叫做“水至清则无鱼”。

先说什么是财产公示制度,财产公示就是将国家公职人员的各项财产包括福利都公开出来,接受人民监督,从而解决贪腐问题。

这项制度目前迟迟不能执行,原因也就像胡锡进所说的,公职人员财产公开是把双刃剑,并不适合中国的国情。

比如某个单位的领导,深耕20年,吃穿用度都是单位。

他的日常应该是这样子的,早上在单位食堂吃饭,然后开始开会,开始布置一天的工作,找个别中层推进工作;中午还在餐厅吃饭,回到单位提供的标准间里休息。下午,出去检查检查工作,或者参加各种会议。晚上,某人有约,赴宴,吃喝玩乐。半夜找个地方休息。

这样的全过程,都有司机全程伺候。

用花一毛钱吗?

一个月、一年的工资基本不动。如果遇到有人再送礼、送钱,年收入更高。

这样的情形,你让财产公示?那不是完全脱离了普通群众的收入,直接步入高收入人群了吗?

我们国民的秉性,大家都是清楚的。

不患寡而患不均,一旦知道对方的收入,哪怕一个单位同样岗位下不同收入的两个人,也会因此心怀不满,从而在工作中产生不稳定情绪。

如果真的出现贪腐问题,那么这些涉案官员的财产将是一个个天文数字,老百姓恐怕不能接受,与底层人民的收入简直是天差地别,会加重社会阶层问题的。

就像那个北极鲶鱼事件。

我看到了一个颇有意思的观点,说钟局长能够如此光明正大的“贪贿”,和中国不公开干部财产制度有很大关系。

毕竟既然北极鲶鱼的的爷爷在交通局工作,父母也皆在交通局做事,那么供她出国读书,纸醉金迷、炫富的钱是哪里的,这些摆在明面上的钱不是一查便知吗?

要是早把他家的财产公开了,就早能发现问题了。

但是,出于某种原因,愣是没发现。

而类似他这样的级别的干部太多了,粗略估算,中国副科级干部上百万人,正处级二三十万人,副厅级10万,正厅级三四万。

这么多干部,怎么查?

就像电影《反贪风暴》里的那句经典台词:这钱从地球上走一圈只需要八秒,八秒钟啊,让你们查十年都查不出来。

虽然其他国家早已实行了公职人员财产公示,但是仍然有大量的贪腐问题。毕竟现在这个社会,官员敢贪腐就一定具备能力隐藏个人财产,转移财产到其它地方也不是多大问题。

如果公职人员把财产转移出去,在后期涉及贪腐问题调查时,将变得更加隐蔽,从而更难获取贪腐证据。

所以,财产公示只是形式,未必能解决问题。

举一个最简单的例子:比如一个老老实实的处级干部,偏偏老婆很会做生意,家里靠老婆的生意才能赚来了两台豪车、三套房子。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一旦公开这个老实干部的家庭财产状况,绝对会引来一片质疑声,哪怕最后纪委调查后证实其清白,也会被一些人无端猜测是官官相护之类的。

这样一来,基本只要是家庭稍微富裕点的干部,都会陷入无畏的质疑声中,不得安宁。

但事实上,表面上富有的干部不一定贪,表面上贫穷的干部也不一定不贪。

为什么说,反腐一直在路上,其实就是这个原因。

查又查不完,可不就一直在路上嘛。

其实,在实行公务员财产公示制度的一些国家中,他们对贪污腐败的惩戒力度也很大。

我个人觉得这一点是很有必要的,你想想如果收获的利益足够大,且付出的代价足够小,人们的违法成本就会变低,人人都有恃无恐。

比如贪污10万,如果贪污这些钱被发现了,最后被判两个月和被判死刑或者无期徒刑,哪种更具震慑力?

2011年,原江西省政府副秘书长吴志明因为贪污受贿,并且大贪特贪被江西省纪委监委调查,吴志明贪污近4700万余元,并且吴志明有两本快乐日记,里边记录了吴志明与136名女性有染的细节。

2018年,原国企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的赖小民因涉嫌贪污、重婚、受贿一案被相关部门立案调查。据有关部门详细统计。赖小民所受贿的金额达到了17亿元!还有一百多套房产和百位情妇。

2020年,一审判决查处徐长元及其家属等24人涉黑案,查处涉案金额上百亿,仅徐氏集团名下房产便有2714套,大小豪车上百台,徐长元自己更是居住在6万多平的豪华山庄。

这些巨贪,你说他们到底给组织报备过没?他们申报的个人有关事项,是怎么通过的?

所以,官员财产公示?

难得不是技术而是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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