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秦是老陈的同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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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看樊树志先生的《大明王朝最后十七年》。今天根据这本书的内容说一下陈新甲之死。
陈新甲是明朝的兵部尚书。他是崇祯年间最受皇帝信赖的官员之一,更是提拔最快的官员之一。
陈的简历:
崇祯元年,陈新甲任刑部员外郎。
崇祯七年擢升右佥都御史并巡抚宣大。
崇祯十一年又升一级,总督宣大。
陈新甲最终于崇祯十三年升任兵部尚书,
陈新甲当上兵部尚书时,李自成、张献忠义军势如破竹。而皇太极也带着他的满清铁骑破关而入。
到了崇祯十五年,洪承畴松锦之战失败投降满清。作为兵部尚书的陈新甲发现再继续两线作战已经不可能了。于是和崇祯商议制定出“攘外必先安内”的政策。这项政策核心内容是对后金议和,“可款则款,不妨便宜行事”。在稳定住一头后,集中精力镇压民变。应该说,这个思路是当时唯一正确的思路。
然而,在政策实行的过程中,陈新甲却出了纰漏。原来,这次和平谈判是在绝密情况下进行的,皇上再三关照不得泄密。不料,百密必有一疏。陈新甲看了议和代表马绍愉的秘信后,可能是太过兴奋,忘记了保密这个碴,随手放在书桌上。他的秘书以为是一份普通的塘报,连看也不看,随手交给了塘报官传抄,塘报官虽然抄写数份制作邸报,却也没有走心,而是直接将邸报发给各衙门。当然了,这所有环节所有人都这么粗心,是很让人奇怪的。应该是有人愿意看到这场戏。
于是“议和”一事闹得满朝皆知。在死战才是政治正确的情况下,兵部尚书居然私下议和,这不是通敌吗?于是群情汹涌。
陈新甲一时间陷入舆论漩涡。
面对此种情况,正确的做法应该是,皇帝坦承“议和"是自己的意思,将这大锅背下来,然后如实的和大臣们分析当时的情况,解释与大清议和的必要性,进而达成共识。可惜,崇祯皇帝没有这么做,而是马上下了一道圣旨,申斥陈新甲的“议和”之罪。
谁知道,贪生怕死的陈新甲却不想背这一个锅。他竟然引用崇祯的最高指示为自己辩护。这可真是活腻歪了。恼羞成怒的崇祯最终下令杀了陈新甲灭口。罪名是“私款辱国”。
不想背也要背。“议和”通敌这口锅被圣上牢牢地扣在了他身上。当初要是主动背下来,说不定皇帝还会想办法给你拿掉,可老陈竟然直接甩到英明皇帝的头上,真是白活了!
后来,崇祯想要南迁,委婉地把想法和内阁首辅暗示,希望大臣主动提议。结果所有的大臣全部在那里唱高调,陪崇祯玩政治正确,什么天子守国门啊,擅议南迁者斩啊。总之,口号喊得一个比一个响。
可以预料的是,这时候随便一个大臣如果举出西晋、北宋因南渡而延续了国祚之事来附议,皇帝肯定会满口答应。很可惜,陈新甲之后再无陈新甲,竟然没有一个附议的。
是啊,这种事情可不是闹玩的。你现在出了主意,让皇帝迁都了。将来形势一稳定,说不定南迁又成了罪状,这时候追责,你不死谁死?因为皇帝毕竟是那个翻云覆雨的崇祯啊!前朝于谦拯救了大明,照样难脱一死,就是前车之鉴。
这样,最后的结局,只能是永不背锅的崇祯背上了明亡这口大锅。可笑的是,最后时刻,他还是不想背:“朕非亡国之君,臣是亡国之臣”。
哈哈哈,哈哈哈,有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