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https://mp.weixin.qq.com/s/EKWgFaakCAuY8xvKSBEI6A
晚清奇士刘鹗在其名著《老残游记》里,一针见血地指出:“赃官可恨,人人知之。清官尤可恨,人多不知。盖赃官自知有病,不敢公然为非,清官则自以为不要钱,何所不可?刚愎自用,小则杀人,大则误国,吾人亲目所见,不知凡几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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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中,西方社会也有“清官”和“贪官”,只不过他们的认知里没有清官这个概念。
比如英语没有专门的名词来描绘清官的概念,而是用【形容词+官员】来形容一个官员“诚实,正直”。
为什么呢?因为中西两种社会结构里,最底层的认知逻辑不一样。
1、西方自从思想启蒙后的近现代社会认知里,公民是纳税人(类似公司投资人和股东),而政府官员是食税阶级,政府不产生和创造财富,政府官员的一切收入及开销源自于税收(股东们的出资),所以政府官员扮演的角色是一种“管家”或者说“中介代理”,官员是“由股东通过董事会选举出来,靠投资人的税收生存,并授权托管国家的管理人员。”———由公民通过选举产生,享受税收的红利,并对民众负责;类似于大型企业的CEO,CFO。
根据这种认知逻辑里,官员其实就是拿钱干活,两者属于契约关系——我投票选择了你,并且养活了你,而你的工作职责需要管理好这个国家,而清廉仅仅是他的工作职责范畴的最基本要求(尽管事实上有贪腐),清廉并不是某种值得歌颂或者宣传的品质。就如同你花钱雇佣了一个私人管家,你出钱养活了他,而他负责你的日常起居和管理,而他不私自偷拿你的私人物品,不抢占你的财产本身就是管家工作的基本要求,所以你不会因为他尽职没有犯错而表扬他“哇,你真的很好,你没有背着我偷偷拿我保险箱里的钱/偷我家的东西。”就如同你不会表扬一个程序员:“哇,你竟然主动修改你的bug,你做的真好”。因为这是他工作的天然职责。
2、 中国的底层认知,则还是继承自古代帝国王朝那一套(哪怕是今天);在传统中国认知里。没有公民文化和纳税人概念,两者不是平等的,而是统治与被统治的地位,是上位者和下位者的唯上统治关系,也就是人上人概念;官员在大众意识里,是天然的管理者和统治者(权力天赋),普通百姓(居民)是下位者(朝贡者),他们没有权利选举官员,而他们的天然义务则是像朝廷交税,上交的税收作为进贡朝廷的一部分,是为了建设一个繁华的“大唐”,而官员的任命则取决于上位者,他们只对上层负责。两者不是一种平等的契约关系。很多中国人到今天都意识不到这种思想的影响(他们认为自己和现代文明没什么区别),这种底层逻辑甚至是在不断的教育和宣传中刻在基因里和潜意识里。当普通百姓谈到官员时,总会自动把他当作高高在上的存在(庙堂之上);比如,一个家族会以有一个领导的亲戚为荣,谈到一个官员时默认他是社会的上流阶级,哪怕仅仅是体制内也是高一级别的存在(在相亲邻居聊天等各种社会方面),和体制外是泾渭分明;比如,当你遇到冤屈和刁难时,你会希望出现一个青天大老爷为民伸冤,解决你的问题;比如,你要想做生意取得成功或者想办事顺利,你必须去依附这套系统,比如你的子女想进重点小学初中;比如,.....(类似的地方有非常多)。
在中国,基于这种天然的上位者和下位者不对等的从属关系,导致认知上,下位者尽管从心里的道德观上默认官员应该保持清廉,但是潜台词是贪污是正常广泛而且普遍的,甚至是某种程度上可以接受的(默认的社会潜规则),所以清廉成为了一种稀有的品质,一种光辉,一种稀缺品,清官应该是一种模范,值得被宣传以让大部分官员学习并保持清廉,所以下位者自然而然要把上位者区分为“清官”和“贪官”。
4) https://mp.weixin.qq.com/s/3ws1N3cC8b2BE5FT2pUM4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