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顿庄园,谁是沃顿?
— 访问伊迪丝·沃顿 (Edith Wharton) 故居 The Mount
提起沃顿(Edith Wharton),可以想起好几本书,《The House of Mirth》,《Ethan Frome》,还有,别忘了《The Age of Innocence》!这本书让沃顿成为第一个得普立兹奖的女作家。 1993年依此书拍的电影也成了经典,男主角是被誉为「电影史上最伟大的演员之一」的丹尼尔.路易斯(Daniel Day-Lewis),女主角也不遑多让,是票房保证而且演技绝佳的蜜歇儿.菲佛(Michelle Pfeiffer)。
以上的桩桩件件,对我而言都是惊叹号,对木头而言,是一连串的问号。他竟然不知道谁是沃顿!参观The Mount,是我坚持的,进去后,还逼着木头陪我一起等导览员,他心不甘情不愿,嘟嘟嚷嚷的:「不就一个大房子,有什么好看的?」。我瞪了他一眼,说:「我也不明白,几个大男人,拿着”手电筒”劈来劈去,有什么好看的?」(lightsaber,flashlight,what’s the difference)他才不吱声。
沃顿写的小说与诗集有3、40本,让她一炮而红的是《The House of Mirth》,以连载的方式从1905年1月开始在纽约的Scribner's 杂志上发表,读者们的情绪被女主角Lily Bart 的命运牵引,当她最后死于意外,有个住在纽约的女读者,拍电报给外州的朋友:Lily Bart 死了。
虚构的人物被她们当成了共同的朋友。
在此之前,沃顿和一个建筑师 Ogden Codman 合着了一本与室内设计有关的书《The Decoration of Houses》,他们觉得当时流行的维多利亚风格太厚重,空间让人觉得窒息。
他们在书里提倡对称的空间设计,家具的摆放必须与空间达成平衡。他们的理念不只在当时开创先锋,直到今天仍让许多室内设计师奉为圭臬。沃顿还钟爱园艺设计,甚至觉得自己是被小说耽误的园丁。她在给朋友的信中曾写到:毫无疑问,比起当小说家,我是更称职的园丁。 (Decidedly, I'm a better landscape gardener than novelist.)
沃顿庄园的一砖一瓦,一草一木,都是沃顿自己精心设计。她就是在这里完成了《The House of Mirth》。可以说这里就是沃顿自己的欢乐屋。她习惯一早醒来就在床上写小说,即使家里有客人,她仍然写到快中午了,才整装走出卧室,没有人知道她待在房间里做什么。当时的美国上流社会,也崇尚「女子无才便是德」,写小说、写诗的女人,简直伤风败俗。女人对生身家庭的唯一职责,是嫁得「好」,为家人带来财富与荣耀。与珍?奥斯汀(Jane Austen)笔下的英国简直如出一辙。
在《The House of Mirth》有一段女主角与穷律师朋友劳伦斯(Lawrence Seldom)的对话。
女主:家人逼我结婚了。
劳伦斯:婚姻不就是你的天职吗?你一辈子的教养不就是为了结婚?
还有这一段,
女主:你介意为了钱工作吗?
劳伦斯:工作其实没有那么糟,而且我真的喜欢法律。
女主:你会不会为了摆脱工作而结婚?
劳伦斯:天,那是绝对不可能的。
女主:啊,你看,这就是男人与女人的差别待遇。男人有自己的主权选择,女人是被迫的。
听听,这样的境遇是不是很熟悉呀?在我们自己的文化中,何尝没有经历过这样一段历史?难怪沃顿的小说,能引起那么大的共鸣。
沃顿庄园的格局极讲究对称,大多数房间都是方方正正,而且采光良好。由于窗户也是对称的,打开窗户就有自然的空气对流。比现在讲究的绿能量,领先了一百多年。
沃顿庄园位于麻州西边的小镇Lenox。即使你不知道沃顿是谁,仍然值得一游,特别是秋天的时候。
(图片来源 原创)
小众的乐趣。
又,我几年前写过《纯真年代》的影评。
这篇介绍的很好。读她的文字,会与Henry James文字作对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