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很美

评论时事,发表观点
个人资料
文章分类
正文

莫言事件实际上被告是共产党 等于儿子咬了母亲的奶头

(2024-03-02 11:09:13) 下一个

 

----小粉红起诉的被告不是莫言,而是共产党

----胡锡进不是在替莫言维权,而是在替共产党洗地

----起诉莫言暴露的不是缺乏创作自由,而是整个国家的文明底线太低

----起诉莫言说明文革从来也没有结束,而且短期内不会结束。这40年只是恶魔打了个盹

 

            莫言被小粉红起诉,自然会引起正常人的不适与不安。大家总感到哪里不对劲,好像又说不到点子上。本文试图用一个更高的视角来审视莫言事件的本质。

            归根结底,莫言事件不是一个言论自由或创作自由问题,而是暴露了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与道德基础完全崩溃。我们无须保护莫言,更无力保护莫言,因为纵使把莫言千刀万剐也不能消除社会的邪恶。因为即便是宣布莫言无罪,也不能使中国回到法制社会。

            既然是诉讼案,表面上看这是一个法律问题,其实不然,莫言事件的背后是民族文明水准问题。起诉莫言的诉状一旦被法院受理,它就暴露了中国国家及人民的文明进化程度仍处在几个极其低下的水准。整体尚未进化到现代文明社会。

            先说法律。

            小粉红的观点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诺贝尔获奖者也不是法外之地。这恰恰说明中国人严重缺乏法律意识。诚然,人人都有起诉他人的权利,但是,法律必定有一个“烂诉”不受理底线,这个底线是必须的,否则一个国家就会整天陷入无休止的,无意义的法律纠纷,任何人都惶惶不可终日。每个人天天都要出庭,经济肯定就烂掉了。

            但问题来了。什么叫烂诉呢?谁来界定哪些情况属于烂诉呢?所以,我们说这个烂诉的具体操作,本身就暴露了一个国家的文明进步状态。我们不可能严格定义什么叫烂诉,因为人是有意识的高级动物,而人的意识千差万别,人的意识还受到民族,宗教,社会地位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还有时代的烙印,100年前的意识与今天就不同。所以,我们无法制订烂诉的统一标准。然而,我们却可以非常清晰的从一个国家烂诉的实际案例,去判断这个国家的文明进步水平。越是这种软标准,越能够衡量一个国家。

            比如,中国人普遍瞧不起非洲,其实,中国连非洲都不如。人家是穷了一点,但脑筋还算正常,没听说过哪个非洲国家,一个穷小子可以靠起诉作家发财。可以设想,在非洲任何一个国家,这种案子压根儿递不进法庭。他们很穷,更没有精力去瞎耽误功夫。

            可是,在今天的中国,法院受理了莫言诉讼案。假如你说中国比非洲发达,何以服人?它暴露了中国人民的法律素养只有更低,没有最低。为什么呢?我们不去奢谈什么创作自由,百花齐放,首先,一个简单的法律问题,原告不具备起诉资格。试想,我们不用去读法律,凭常识,一个人只能对他人个体构成语言危害,比如侮辱罪,而绝不可能对一个社会整体构成伤害,因为他没有那个力量。比如有人说美国下半年一定会爆发经济危机,进而会灭国。词语攻击性很强,但效能等于零,因为即便是美国灭国了,也不会是这句话煽动的结果,也许是美联储印钞太多了。所以,个人语言对整体没有危害性。

            假如仅仅是一个人,或者一个团体因为用语言攻击整体而获罪的话,那么美国的很多大媒体,华盛顿邮报,纽约时报,明天就必须关门,总编辑早就被枪毙好几回了,因为他们都是靠“辱美”吃饭的。

            所以,个体用言语攻击整体,永远不构成犯罪。

            退一万步,就算是莫言伤害了中华民族,那个小粉红也不具备起诉的资格,因为他很难界定他就是莫言实施犯罪行为的直接受害者。

            不用去读莫言作品,你就可以想象,莫言肯定没有直接伤害原告,小说中都是化名。那么,小粉红有什么资格去起诉莫言呢?也许小粉红会讲,你伤害了我们这个群体。那么好,假如群体受到了伤害,但是小粉红有什么资格获得的授权去代表这个群体呢?他有授权书吗?他说,有十万人签名,可是他代表的是15亿中国人,这个比例可能不够吧?

            有人会问,既然你说个体不会对整体构成伤害,怎么解释“间谍罪”?答案是,间谍罪不是语言,而是行为。而且间谍往往是涉密,小说都是出版物,哪来的机密?

            人们可能会误以为今天的中国已经是法制国家了。其实不然,中国远远不是法制国家,真正统治这个国家的不是法律,甚至不是共产党,而是一种邪恶的精神势力,这股力量从封建社会,到义和团,到红卫兵,到小粉红,代代相传,香火不断,时而显现,时而隐秘。当这种精神势力甚嚣尘上时,甚至连共产党,连中国政府都无能为力。比如文革中,红卫兵冲击的恰恰是共产党,是中国政府机构,那些名正言顺的政府官员,从国家主席,到小学校长,手持国家机器,却无能为力,任其邪气泛滥。无数的政府官员无一不是首当其冲的成为受害者,包括习近平的父亲习仲勋。

那么,谁给了红卫兵权力?谁界定的那些受害者都是坏人?这二个基本问题不闹明白,文革从未结束。今天的莫言案,启发的是同样的问题。谁给的小粉红起诉莫言的资格?莫言作品的毒害性谁来裁定?标准是什么?

法制不是制订了多少部法律,而是深深的民族思想,一个简单的问题,什么叫烂诉?不解决这个问题,文革尚未结束。什么是文革?就是每个人都打着正义的幌子,肆无忌惮地去伤害任何他人。一群小学生可以把老师活活打死,这要有多么愚蠢与凶残才能下得去手?小孩子们当时一定是认为老师有错,就像今天小粉红认为莫言有错一样,就像今天中国人认为美国有错一样。就像今天中国人喜欢普京一样。

中国有法律,但没有法制。思潮左右了法律,爱国主义是一个万用通行证。

            有人会问,你凭什么替莫言辩护,你能保证他的作品里面没有错吗?说实话,笔者从来没有读过莫言的作品,但可以肯定,他里面一定有辱华成分,这并非武断,而是当一个民族的道德底线无限低时,作家犯错的机会就无限大,他甚至保持沉默都是一种罪。

读到这里,大家可能开始有所怀疑,中国人的脑筋一定是“瓦特了”。一个号称五千年的文明古国,改革开放40年,国人的法律意识竟然如此淡薄。其实,当国人看到法院受理了莫言案,而没有那种被开水烫着的那种本能的排斥反应的话,说明中国人只配习近平,就像只有男人才配得前列腺毛病,因为一切都是天生的,与生俱来的。

大家不要去替莫言申辩,因为,从本质上讲,莫言案案的直接受害者是共产党。为什么胡锡进第一时间跳出来替莫言解释?不是他特别怜香惜玉,不是他对号入座,而是以他敏感的政治神经,已经嗅到了事态发展对共产党的威胁。莫言案件另政府处于非常尴尬的二难境地,我们且看他如何收场?假如要判莫言有罪,一定会带来极大的内部思想混乱,和国际上万世流传的大笑话。假如不判,共产党自己煽动的民族情绪如何收场?那十万个签名的小粉红如何处理?统统拉去突突了吗?假如他们的爱国热情受到压抑,纷纷起来闹事怎么办?

所以,让他们去烂吧。最好是判莫言有罪。那就有好戏看了。15个亿呀,莫言到哪里去搞那么多的钱?让他去承包一条高速公路吗?怎么执行?

还有更好看的,根据案例法,接下来还可以看到:

可以起诉毛泽东,因为他哈日,他对日本人说,当年日军侵略的好!

可以起诉马克思,因为他“辱德”,

俄罗斯人可以起诉列宁,斯大林,因为他们“辱俄”,斯大林大清洗,杀害了无数红军将领;

可以起诉鲁迅,因为他“辱华”,他把中国人描绘成阿Q;        

可以起诉孙中山,因为他创建的国民党,杀害了无数共产党人。

明天,妻子可以起诉丈夫,因为他昨晚不够生猛,缺乏男人味,我还没有尽兴,他就完事儿了。

只要莫言被判有罪,那中国就乱套了,诉讼满天飞,底层民众整天挥舞棍子大棒,看谁不顺眼,上去就乱锤一通。因为没有底线,所以指责你有罪轻而易举。甚至不用说你哪里不对,一顿乱棍再说。

此时此刻,人大政协一帮人,汇聚北京,煞有介事地在那里讨论经济,他们应该明白,只要莫言案还摆在法院的桌子上,中国的经济就没戏。为什么?再简单不过了。莫言案给外人的观感极差,人家肯定躲的远远的。40年前,西方世界帮助中国振兴经济,是因为他们以为你只缺钱,现在一看,好家伙,好像是不缺钱了,但是,这个国家的人缺心眼,还有相当一部分人缺德。中国人的口头禅是“亡我之心不死”。其实吧,不用西方使坏,只要离你远远的就行。你们内部在忙着起诉作家,然后再起诉企业家,接着起诉科学家,把所有的精英全都团灭了,剩下一帮义和团,光着身子,即便是雄心万丈,对世界再也不构成威胁。不用脱钩,钩子自己就锈蚀烂掉了。

听说人大是立法机构,那么好,请问,烂诉的最低标准在哪里?

国家应该采用什么样的政体?国家领导人可以干几届?

政府部门的头头脑脑济济一堂,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至于什么是当前经济问题的根源,没有人能够整明白。对莫言罚款15个亿,再多找几个冤大头,凑它个多少万亿,经济困境不就迎刃而解了吗?高,实在是高!

            文革中流传一个故事。一个男孩犯了死罪,临刑前,他要求最后见母亲一面。母亲来到身边后,儿子提出要最后吃一口母亲的奶。母亲答应了。但是,儿子不是去吸允母亲干枯的乳汁,而是猛然一口把乳头给咬掉了。儿子愤愤地说,我之所以走上了犯罪的道路,都是你的错,是你小时侯对我娇生惯养,使我一步步滑向犯罪的道路。今天给你一个教训。

            虽然老师用这个故事来告诫他人,今天看这个故事非常荒诞。可是,用这个故事来形容小粉红与共产党的关系,似乎很贴切。

你看,共产党给人民洗脑,鼓吹爱国至上,为了爱国,可以反对一切,直到最后反对共产党,反对作家就是摧毁共产党赖以存在的基础,社会基本架构与稳定。共产党好比那个母亲,小粉红好比那个逆子,莫言是政府的乳头,本来是用来给自己贴金的,百花齐放的硕果仅存,假如把这一点面子也给咬掉了,中国到处是坏人,今后拿什么唱响中国光明论呢?假如小粉红也都加入了走线的队伍,连唱赞歌的人都没有了。

有人会问,此文是否小题大做?只有一个小粉红,怎么能拿来诋毁中国人呢?其实不然。这个事件并不小,有十万小粉红响应,后面的老粉红也不止十万。这个案件细思恐极。小粉红的代理律师是谁?不见他出来讲讲起诉的理由。更不见法院出来讲讲,你们受理案件的入门门槛是什么?烂诉的标准是什么?对于政府部门,宪法授予的言论自由如何体现?如何同时保护小粉红与作家的言论自由?文革错误的根源在哪里?如何避免文革2.0?甚至,站在今天的中国,文革是否是一座活火山,随时可能喷发?

就像一个美国学者观察到的,中国人的思维模式有一个典型的毛病,当中国人听到有人反对整体,他就会把它当成是反对他本人。这个顽疾不改,国家肯定没有希望。

            莫言先生,辛苦您了。就算拿杀你的刀祭醒中国人吧。可悲的是,大概率是一个新的轮回的开始。

[ 打印 ]
阅读 ()评论 (0)
评论
目前还没有任何评论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