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秋宜昨晚几乎没怎么睡踏实,心里惦记着儿子,又不好总是打电话给他,只能竖着耳朵听大门的动静。早上起来,发现还没有拆Steve送的另一个礼物。于是,她抱着纸盒子在窗前书桌边坐下。
盒子包着很素雅的淡绿色日式图案的包装纸,珍珠色的丝带上系着一株干花。郑秋宜小心地解开丝带,把那株干花拿在手里把玩。干花有细碎的白色小花,纤弱的枝叶,在指尖毫无重量,却让她看出了曾经滋润花朵的雨露甘霖。生命就这样被封存了,也不错啊。
细心地拆开包装纸,里面是个扁扁的盒子,打开一看,是个电脑保护壳。郑秋宜会心一笑,感叹Steve果真是特别细心的人。当初Steve帮郑秋宜状告Frank的时候,他看见过郑秋宜新买的电脑,还帮她安装了一些软件,手把手教她使用。至于他什么时候发现电脑表面有个划痕,郑秋宜不得而知。开始的时候,郑秋宜对那划痕耿耿于怀,毕竟是全新的电脑,是自己拥有的第一个手提电脑啊。
把电脑外壳从丝绒软袋子里抽出来,郑秋宜不由得半张开嘴唇,继而挂上了微笑。普通的深灰色电脑壳上,Steve用荧光胶笔写着两个字:Autumn Delight。花体字写得很漂亮。一个小卡片上写着:生日快乐!人生的秋天照样值得灿烂。
Autumn Delight,秋宜,这礼物那么合适,那么用心。
谷雨的爸爸谷家栋以前也喜欢送郑秋宜礼物。他的礼物则“简单粗暴”多了------首饰+钱。每次他出海时间久了,礼物就更多一些,算是补偿,而那些首饰,郑秋宜却没怎么戴,都收起来了。过不了多久,谷家栋又会来讨,要么说是手头紧,要么说借钱给兄弟,需要周转一下。在他消失之前的那半年时间里,似乎手头很宽裕,常给儿子买小东西,也给郑秋宜塞钱。郑秋宜知道他喜欢赌几把,但从来不是很过分,也就没计较。他们一起去Reno赌场,算是家庭旅行。
谷家栋人很简单,聪明能干,喜欢冒险,有时候太讲江湖义气,虽然粗糙,但都算好父亲好丈夫。可是,他的失踪和缺席,让他自动放弃了作为一个父亲和丈夫的权利和义务。虽然表面看起来谷家老少过得还不错,可是因为他的缺席,有那么一部分成了谜,成了大家不敢靠近的黑洞,哪怕离得远远的,还是暗自被吸走了原本坦然的快乐。
谷雨很懂事,从来没吵闹着问爸爸去哪里了。但是郑秋宜有一次看见小学时期的谷雨写的作文:我要去找爸爸,为了妈妈和爷爷,也要把他找回来。
郑秋宜装作没看见,把眼泪吞进肚子里。要不,还能怎样呢?
吃了早饭,郑秋宜和谷爷爷就守在电视机旁,和旧金山湾区的很多观众一起看邓安达家上演的大戏。他们一直看到下午,才从新闻报道得知事情原委。郑秋宜看见儿子一脸严肃地站在邓安达后面,心里忽然紧张得无以复加。她拨通了Steve的手机,迫不及待地想听取他的意见。
“你别紧张。这种事情在选举前不少见。通常不会过于暴力。谷雨不会有事的。” Steve试着安慰她。
“可是我不想让谷雨冒任何风险,他爸爸就是太喜欢冒险的一个人!”郑秋宜有点急了。
Steve沉默片刻,说:“成年人应该要学会时时刻刻分析形势,规避不必要的风险,对自己的亲人负责,这我完全同意。但是,这世界上不冒任何风险的事情和环境几乎没有啊。Tracy,我理解你的心情。还是先平静一下,再和谷雨好好谈谈吧。我看得出,他对目前做的事情很有兴趣,状态很好,也发挥了他的才能。也许还可以帮助他思考将来的职业方向、积攒人脉呢。”
“我说不过你。我就是心里不舒服。”郑秋宜忽然感到,有个人可以撒撒娇抱怨真的是难得。她终于不需要事事自己隐忍了。她叹了口气,把谷雨送给她的礼物拿了出来-----一条漂亮的红色皮带。今年是她的本命年,说红色皮带可以消灾。郑秋宜把皮带系在腰间,心想:儿子平安,就是自己最大的福气了。Steve以前说过,父母不应该总要控制孩子。那么,也就只能控制自己了......
到了下午,谷雨终于回家了,稍加解释,吃了一大碗妈妈煮的红烧牛筋面,倒头就睡,留爷爷和妈妈在客厅叹气。
立夏放学回家,有点闷闷不乐。回去念书有一段时间了,基本上还可以,没有再出现上次的“微波炉事件”相关的问题,但是她发现上次的事件直接带来的消极结果就是:没人愿意和她交朋友。她长了一张亚裔脸,还很漂亮,却混不进亚裔同学的圈子里。她不搞竞赛,不参加体育运动,功课好却不拔尖,也没有大学规划,所以她和那些优秀的亚裔女孩没有交集。她也混不进家境优渥的女生圈子,也混不进同性恋圈子,她对那些容易进去的俱乐部------什么编织俱乐部,芭比俱乐部之类的也不感兴趣。只有一个高大的女生问她要不要参加她的历史俱乐部,立夏点了点头。结果发现就她们两个人。而那个女生是同性恋,所以她的女朋友吃醋......
立夏一度觉得,只要相安无事,读完高中就好了,可是事情总是层出不穷。眼前讨厌的事情就是马上到来的和一个私立男校的联谊舞会。本来舞会不去就行,可是伦理课老师说舞会算是取代“初级约会教程”的作业,大家必须去。
“妈妈,我需要买舞会礼服。”立夏愁眉苦脸地说。
立初霜在拌天津风味的黄瓜绿豆凉粉,抬起头笑了:“好啊,有舞会啊?哎,怎么不开心?没有舞伴吗?对了,你们女校怎么办舞会?”
立夏哭丧着脸一五一十讲给妈妈听。立初霜听了,怜爱地看着立夏,说:“小夏,要让妈妈说啊,这是好事情呀。你一直上女校,也没有兄弟,能有接触一下同龄男生的机会也不错。”
立夏没说话,低头皱着眉头,左右两手的手指较着劲,好像代表着自己互相争论的思绪一样。立初霜擦了擦手,走过来坐在立夏身边,伸手搂住她的肩膀,温柔地说:“小夏长大了,早晚要面对更多的人,包括异性啊。你看看你,这么漂亮,男孩子喜欢还来不及呢,不用怕他们。再说了,就是参加个舞会,又不是叫你去谈恋爱,更不是结婚嫁人,没啥大不了的。”
“妈妈,你当年是怎么和爸爸开始谈恋爱的啊?我知道你们是在旧金山遇见的。”立夏的问题让立初霜心里一扭,忽然有说不出的痛。
她笑了笑,说:“都告诉你了啊,就是因为工作关系认识的。然后,当然是你爸爸追我喽,请客吃饭、看电影,我们那时候很老套的。”
“那......妈妈以前有没有爱上其他人,初恋什么的?”立夏这会儿好奇心大作。
立初霜觉得刚才心里的痛已经放射性地贯穿胸膛,但是她拼命忍住,拍了拍立夏的脑袋,说:“你真是小八卦。当然啊,妈妈当年在大学遇见了自己的初恋。那是一段特别美好的感情,可惜......”
善解人意的立夏看到了妈妈脸上的悲哀,不敢出声,愧疚地后悔问了这个问题。
立初霜苦笑了一下,咬了咬下嘴唇,低声说:“可惜他死了。”
“啊?”立夏忍不住惊呼。
“我们没有缘分啊。所以,在我心里,他就是死了。”立初霜说得决绝,可是眼睛却被一层薄雾迷蒙。没想到啊,到了今朝此刻,想起来这些还是会难受。随即,她心里的怨恨异军突起,很快占领了阵地------立晚秋,你太过分了!李永元,你也太过分了!你们都该死!这才是上天的公平审判!
“妈妈,妈妈?”立夏惊恐地看着脸色苍白,目露寒光的妈妈,像是面对一个陌生人一样。“对不起,妈妈,我不该问的。”
“喔,没事没事。”立初霜从自己的愤怒里惊醒,强颜欢笑道:“咱们早点吃饭,然后妈妈带你去Macy's挑礼服,好吗?小夏穿上礼服一定好美的。咱们拍照片寄给姥姥。”
立夏抿着嘴点点头。
她们俩吃好晚饭就直奔购物中心。立初霜给立夏挑了几件晚礼服去试穿,当立夏穿着一条暗紫色的礼服从试衣间里走出来的时候,立初霜惊呆了。立夏用橡皮筋把头发随意挽起来,露出天鹅颈和白皙的肩膀,肩头柔和的曲线珠圆玉润,却又小巧精致。十七岁的立夏发育良好,身材玲珑有致,青春的生命力流光溢彩。
她长得太像她的妈妈了-------不仅仅是容貌像,身材和举止表情都像.......立初霜心里五味杂陈。
“妈妈,怎么样?”毕竟是少女,爱美之心无法按耐,立夏此刻几乎有点期待舞会了呢。
立晚秋最喜欢这种紫色,不,不行。“小夏,你再试试另外两条吧?我觉得这条太老气了。”立初霜说。
“好吧。”立夏兴致勃勃地试衣服,而且暗自决定要听妈妈的意见,谁让自己刚才惹得妈妈伤心了呢。
于是,她们买下了一条淡水粉色的长裙,哑光缎面上身,配薄纱裙摆,高光锦缎腰带,简洁而富有层次。立夏穿在身上,好像一个仙女,衬托她不经雕琢的脸庞,尽显纯净的美。
“太美了!小夏,你真的要自信一点。但妈妈也提醒你,不要太容易被男生俘获芳心喔。毕竟你才十七岁。”立初霜忍不住提醒道。
“妈妈,我知道了。不就是个舞会吗?又不是谈恋爱。这可是你刚刚说的喔。”立夏撒娇,搂住妈妈甜美地一笑。
她们回到家,做睡前冥想。立夏去睡觉以后,立初霜在钢琴前发泄自己的情绪,无可挽回地一头冲进了当年的校园。
那是初秋,香港还是很热。立初霜和同胞姐姐立晚秋穿着背心裙,并肩走在校园里。她们商量好了,从图书馆绕道-----就是为了偶遇陆一鸿。
她们如愿以偿,在图书馆前面的小花园看见了拿着本书在读的他。水洗的浅色牛仔裤,白色的马球衫,长发斜斜地盖在额前,恰到好处地搭在眉梢。
等她俩走近,听见陆一鸿在背诵一首英文诗:
Of all my loves this is the first and last
That in the autumn of my years has grown,
A secret fern, a violet in the grass,
A final leaf where all the rest are gone.
Would that I could give all and more, my life,......
You are my sun and stars, my night, my day,
My seasons, summer, winter, my sweet spring,
My autumn song, the church in which I pray,
My land and ocean, all that the earth can bring ......
陆一鸿摇头晃脑,好听的声音抑扬顿挫,漂亮的英式口音完美诠释着古老诗词的经典优雅。
“My autumn song”,多美啊。那一秒钟,立初霜差点决定改名字为立秋歌了。她愿意成为他的秋歌,他的“final leaf”-----他枝头最后一片相依的秋叶。
可是很快,她发现陆一鸿的眼睛瞥向的是立晚秋。他们俩几乎同时挂上的微笑,让立初霜立刻成了局外人。晚秋,她才是他最后的那片叶子,一片没有经过霜冻的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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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的历史俱乐部,太尴尬了。
诗人少年,想起琼瑶小说了。
“ 你一直上女校,有没有兄弟” - 也没有兄弟?
立初霜为什么要收养立夏啊,处处看到晚秋的影子,不是给自己添堵嘛。
她愿意成为他的秋歌,他的“final leaf”-----他枝头最后一片相依的秋叶。————可可写得好凄美,难怪她那么恨晚秋,“情有可原”吶,唉,问世间情为何物!!
相反初立霜表面上看精明干练,但实际上却在扭曲的人格中越陷越深,一步步走向毁灭。
预祝才女妹妹出行平安!
这才几天,可可连出三篇,过瘾。邓安达迷迷糊糊还猜不透底细,立初霜让人怕,不会害立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