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密斯和帮拿杯的,谁更有文化?
Zhiyan-Le,2024-03-10。
读了法广的报道,《法国语言教授痴想送给英王一本书:书名是“英语就是发音糟糕的法语”》(发表时间: 10/03/2024 - 18:22),说:……法国语言学家伯纳德•塞尔奎利尼想将他的新书《英语本不存在——因它只是发音糟糕的法语》寄给英国国王查理三世,他说他的书是“以幽默的方式写成”,也可能充满坏意、傲慢、沙文主义。这位曾在与法语相关的机构中担任过各种职位的学者,用这个具有挑衅性的书名,并不打算让英国君主在喝早茶时咽着。他想强调,自1066年,诺曼底公爵威廉一世征服英格兰以来法语成为跨英吉利海峡的混乱语言,也嘲笑法国人对英国主义的抵制。#
我想起了老美语文老师给我讲的英语法语的故事。
一天,一位英国旅客和一位法国旅客在美国纽约曼哈顿旅店首次见面了。早餐。出于礼貌,法国旅客用法语说:“帮拿杯的(bon appetit)。”英国旅客听了,很礼貌地用英文回答和自我介绍说:“约翰-史密斯。”
这样重复过了几天,英国旅客有些不耐烦了。找经理,说:“你们有位法国旅客,天天自我介绍。再礼貌,也用不着天天自我介绍。不然,他是不是错以为我没文化和没听懂他?你们美国人再粗鲁,也可帮助提醒一下那位法国旅客。”
经理接受了欧洲人的教训,很客气地回答:“请问先生,他叫啥名字?”
英国旅客说:“他说,他叫‘帮拿杯的’。”
经理忍住笑,说:“对不起,先生,我应该很遗憾地说,那不是他的名字。那是法语口语,意思是愿您享受美味和祝您吃好。”
英国旅客不好意思,顿时觉得自己没文化,又觉得法国旅客文化太低而不懂首次见面自我介绍的教养。
次日早餐,英国旅客为显示自己更有文化,高调地对法国旅客说:“帮拿杯的!”
法国旅客听了,觉得自己应该比英国人更有文化。于是,他拿出英国绅士的姿态,高声地回答说:“约翰-史密斯!”。
听了故事,我不禁哈哈大笑。
老师对我说:笑够啦?在美国,跟欧洲人不一样,美国人首次见面问好、说个“哈罗”或“嗨”足够礼貌和有文化。你们中国人首次见面问好,中文口语咋说才是更有文化的?
我哑巴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