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简翎
著名画家范曾与他的三任妻子和两个儿子,都没有血缘关系,而唯一有血缘关系的女儿范晓慧,他还在二十多年前登报声明,与其断绝了父女关系。
近日,范曾最钟爱的第三任妻子楠莉突然病逝,范曾发文悼念,让人们又想起了范大公子的风流往事。
范曾的初恋也是他的第一任妻子,名叫林岫,比范曾小七岁,是个才貌双全的大书法家。个性清高,脾气倔强,跟范曾的性格差不多。两个个性差不多的人,是不能长相厮守的。结婚五年后,两人还没来得及生个一男半女或一女半男,就分道扬镳,各奔前程了。
离婚后,范曾意志消沉,情绪低落,事业也没了起色。这个时期,恰逢他的大学同学边宝华走近了他,边宝华早就爱慕这个一表人材的江南大才子,这下机会来了。边宝华对范公子展开了一个又一个的“暖弹攻势”,生活中,比范曾大了两岁的边大姐,对范曾体贴入微,关心备至,让范曾感受到了家庭的温暖。很快,他们成婚了,还生了个女儿,这是范曾唯一的后代。
七十年代初期,范曾在干校认识了一个叫须遵德的演员,须遵德长相平凡,演技平常,但是个热心肠。干校“毕业”后,仍然不忘范曾这位“干友”,时不时请范曾到家中做客,吃饭,叙旧。
哪知,范曾第一次在“大哥”须遵德的家中见到“嫂子”张桂云,就惊为天人。在范曾的眼里,这位比他小一岁,已经是三个孩子的母亲的女人,依然是那么美丽大气,温婉迷人。他一下子就陷进这个不伦的温柔乡里了,情欲难却,情不自禁,越陷越深,不能自拔。背着双方的配偶,这对干柴烈火般的中年男女,竟搞了长达十来年的地下情。范曾还嫌情人张桂云这个名字土气,给她改成了很有诗意的“楠莉”。
期间,范公子给楠莉,写过200多封肉麻酥酥的情书:
“直到我白发苍苍的岁月,我都会深深地告诉你,我爱你。我也会向世界宣布,楠莉——我永恒的,真正的情侣。”
“‘我爱你’这万古犹新的词句,有些人廉价使用,有些人却付出了生命、历史、付出了自已所曾拥有的一切。啊,我为了楠莉失去了什么?所有的名誉、地位、金钱——可怜而惨淡,敝屐而已!我得到了什么?——楠莉。鹈鸠已鸣,美人迟暮,我曾见过你如朝暾初上时的彩霞。为了你,我已从黑发变到白头。”
“从二十年前我第一次见到楠莉,那清澈如潭的双眸,便是我全部生命的归宿,那是我暴烈性格的最佳栖止之所,一如人生沙漠中一泓沁人心脾的泉水;这情爱之来,是心灵深处最猛烈而神奇的狂飙般的‘刹那’。”
这是一个有妻室的男人对一个有夫之妇的爱的宣言,多么“浪漫”而又热烈啊。不能不说,范公子确实动了真情。
可怜须先生的女儿,眼看着母亲投入了另一个男人的怀抱,心有不甘,偷偷告诉了还蒙在鼓里的老父亲。
而范曾的女儿也知道了父亲的不伦恋,与父亲发生了争执,也与楠莉对峙,还主动提出与父亲断绝关系。范曾爱江山更爱美人,女儿要不要则无所谓,于是,顺水推舟,痛快地成全了女儿也许是一时冲动做出的决定,公开声明,与女儿永远断绝父女关系。
这或许不是最令独生女心痛的,最令她黯然神伤的是,范曾把楠莉的两个儿子接入家中,像对待亲生儿子一样关爱善待,还把资产都留给两个儿子。两个原本姓须的成年儿子,也遵照母亲的要求,改姓范,一个叫范一夫,一个叫范仲达。
范曾曾经在公开场合力挺范一夫,说:“我儿子范一夫必将是集诗、书、画于一身的中国画大家。”人家说这话时,比亲爹叫亲生儿子还叫得理直气壮。
不管怎么说,自从范曾跟楠莉好上以后,再没有传出什么绯闻,楠莉真成了他的最后归宿。
那么,究竟为何范曾这么痴迷一个生了三个孩子的中年妇人呢?显然,光有美貌是远远不够的。楠莉的俊美自不用说,更重要的是她身上有一股浓浓的女人味,表现得柔媚,婉约,娴淑,这是范曾的前两任妻子所不完全具备的。除此之外,她还有一定的手腕,能哄男人开心。楠莉这三样都很拿手,范公子不沦陷才怪呢。要知道,女人对付男人最有威力的炸弹就是美丽温柔弹。
然而,人在做天在看,可叹啊可叹,范曾的前两任妻子都还健在,而他最不舍的第三任,却先于他与她们而去了。没想到楠莉没先成为风流寡妇,范曾倒先成为了风流鳏夫。
才女林岫年轻时
林岫年老时
第二任妻子边宝华大姐
妩媚的楠莉
范一夫
他爱上三个孩子的妈时,还没有成功成名! 他如何利用这个太太的日裔身份,报道多的是!
至于辞国归国声明, 他倒是想和郭老头的那两“水调歌头”对比对比,可惜上层没有相中啊
不可能是他的孩子。这是范先生与一般中国男人不一样的地方。一般中国男人喜欢年轻女性,不愿抚养妻子与前任的孩子,执着于自己的基因传承。范先生为了爱这些都不管,而且离乡去国,这不就是众人口中的”真爱”?
近代最无耻文人,郭沫若!
近代最无耻画家,范增!
博主有时间查查资料,比一比那个更无耻! :)
两个一样无耻!
关于范的两个声明可参考http://www.hswh.org.cn/wzzx/llyd/ls/2017-01-05/41974.html
我觉得:既写,就写出真相真实。没有删减和美化。
近代最无耻画家,范增!
博主有时间查查资料,比一比那个更无耻! :)
以前不知道这个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