闭上眼睛想一想:退休,大隐于市。。。。。。那场景,就忍不住嘴角一动,露出一丝微笑!
有人真的做到了。
周末去先生的朋友家吃饭。这对夫妻同岁,60岁就毅然决然退休啦。前一阵子,卖掉了密西西比河对面南伊利诺伊大学 (SIUE Edwardsville)位于爱德兹小镇的占地三英亩的古董房,搬进了圣路易斯市里,跟Tower Grove Park 和圣路易斯植物园比邻而居。夫妻俩如今真的过上了大隐于市的生活,让人心生羡慕。
这女主人是哈佛毕业的高材生,男主人是顶级文理学院Amherst 毕业的。两人在宾大读博时相遇相知喜结连理,育有一儿一女。儿子性格孤僻,自小迷醉于电脑。身为教育学教授和英文系教授的父母,居然养出了一个计算机天才儿子。这小子在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就读计算机本科,工作几年之后,又回到母校读完研究生。现就职于downtown clayton 一家500 强的企业。高大英俊的年轻人,每天三点一线:上班,下班,种菜,养猫;谢绝朋友圈,过着自给自足一人一猫的富足生活。女儿是各种折腾,先是读了人类学,然后去学公共卫生 (public health)的研究生。 2024年岁末毕业。可是,毕业就失业,因为生不逢时,遇到川普当政,对公共卫生系统的各种长刀段砍。不管是30岁儿子的不婚不育,还是读完两个学位工作没有着落的小女儿的堪忧前程,老两口都是一副泰然处之的心态。用他们自己的话来说,孩子们自会找到他们自己的生存之道。从小就是任凭孩子们自由生长,从来没有把自己的想法强加给孩子们,更没有想过要把自己的活法传递给孩子。这样的心态,着实让我钦佩之。
这对朋友在Tower Grove Park 附近租下一个两居室的小房子住下。 房子普普通通,里面的家具更是有些破旧,陈旧的布沙发的一个脚落有着明显磨损的口子,也许是他们家那只捡回来的流浪猫咪的杰作吧。这只黑灰色的毛有着警惕的眼神,跟我对视。片刻之后,就跳到我的身旁,紧挨着我趴下。我对儿子说,看,她喜欢我呢。她可能喜欢你身上的味道,因为你身上有Mozart 的味道。儿子也许是对的。 因为Mozart不是那个人人皆知的音乐家,而是是我们家金毛犬的名字。主人说,猫咪喜欢跟人亲近,但是,不喜欢被人抱起来亲近。那一定是当年流浪时受过什么伤害吧,我忍不住这些想。
我其实一直很喜欢这家男主人做的美食,尤其他做的各种汤。这个家的分工是:男主人主厨,女主人负责跟客人们聊天,海阔天空的。通常男主人会做一道主食,有时候是烤三文鱼,有时候是烤牛排;一盘沙拉,自己调的沙拉酱;外加一碗汤。每次男主人都喜欢尝试各种不同的汤;我们对他的汤也是赞不绝口。最后上的是女主人做的甜点,顾名思义,那是真的甜如蜜汁,因为她是一板一眼按照甜点的制作步骤,给足了糖份的。每次都吃得开心,完毕,满心后悔,担心血糖会吱吱上串啊。
不知道他们什么时候变成了严格的素食主义者。这回,女主人还在闹肚子不舒服,很多东西都吃不下。于是,他们决定用中东大饼招待我们,就六种蘸酱,花花绿绿的小瓶子在小小的餐桌上显得格外的醒目,外加一盘新鲜的沙拉。发面的中东大饼看上去粗糙坚硬,对我这个刚刚从美食国回来的吃货来说,实在难以下咽。好在主人也很敏感,及时告诉我不用吃完,浅尝即可。而桌上的一盘芝麻小饼,看相丑陋,倒是美味无穷。女主人说,这是她早上在外面公园的早市上买的,一个中东的大妈做的美食,新鲜是肯定的。看我吃的津津有味,女主人说,还有呢,这芝麻小饼。我也毫不客气,撕下一小半,细嚼慢咽,回味无穷。
跟自由知识分子的交流轻松愉快。席间自然不会绕过哈佛目前面临的困境和挑战。女主人的父亲是银行家,把孩子送到哈佛读书,那是银行家的父亲的决定,没有跟她商量过。她说,她并没有怎么痴迷于哈佛,她觉得年轻时候的自己跟哈佛格格不入,让她生出对哈佛的疏离感。不过,那里的确是富家子弟的天堂。而她自己的孩子,她从来没有送他们去哈佛读书的执念。这些年跟女主人的每一次交流,也没有感知到她出生名门望族,有着藤校背景的盛气凌人。相反,她一直是那么的质朴无华,留一头短发,不施粉黛。夏天总是穿棉质的体恤衫,粗旷的凉鞋。唯有争论起问题来,说话像放机关枪一样,快速快语,直截了当,直击要害,彰显出她的睿智和聪慧。
当然,我们也聊一些轻松的话题,比如,女主人跟我们分享她小时候的一些有趣经历:父亲每周会带一家人出去吃大餐。她记忆里最美好的,是去吃法国大餐和中餐。那时的中餐,菜单上还没有那道为美国人所津津乐道的老道鸡(General Tao Chicken); 那时的中餐,是上流社会慕名而来的美食,而不是被福州的偷渡客改良过的遍布美国各个角落的快餐。我注意到这个小小餐桌上精美的盘子,是上等的瓷器,不知道是不是银行家父亲留给女主人的。而男主人给我们介绍他手臂上的纹身,一朵娇艳的牡丹,那是他母亲最喜欢的花。每到春末夏初,母亲的后院牡丹盛开。母亲便小心翼翼的剪下一朵朵花儿,赠送给邻居们。在他的回忆里,童年最为尴尬的事情,就是母亲要他把牡丹花带到学校,送给教他的每一个老师。当年的小男孩很难为情,为这件事还特别痛恨自己的母亲。当母亲离去之后,成年的儿子才体会母亲那时的落寂:母亲是家庭主妇,一辈子没有出去工作过,父亲是顶级文理学院的教授,时不时地对母亲颐指气使。母亲只有把她的心思寄托在牡丹花里,精心养育她们,等待她们开出美艳的花来;然后,小心剪下来,一朵朵送出去,给邻居给朋友给孩子们的老师,就像送走自己远行的孩子,满眼里都是期盼和骄傲。我听着这个小故事,忍不住扭过头去,把眼角的泪拭去。。。。。。
抬头望向窗外,房子跟房子的间距变成巴掌的距离。对面的窗扉紧闭,猩红色的窗帘很是耀目。而主人家陈旧干净的家具,显得古朴,淡然。这里的一切,跟主人的安之若泰,丝丝入扣。
饭后大家不约而同的想去附近的Tower Grove Park 溜达一圈。出门前,男主人站在低矮的门前,滔滔不绝地跟我们介绍左邻右舍,似乎对自己周围的邻居们了如指掌。门前的街道并不宽敞,每家每户的门前都种着各色花儿,有的在怒放,有的才刚刚冒出花骨朵儿;有婴儿的啼哭声传来,有溜达狗狗的情侣的背影掠过。。。。。。
我是迷迷糊糊的,Jet lag 进行时啊!
迷迷糊糊的我,仿佛又回到多年以前的故乡。那时候还没有互连网没有手机没有wifi没有AI。 那时候的我们,生活在闹市里,怀揣着梦想,渴望走出去,越远越好,到外面的世界去看看。
而当我们渐渐老去,我们中的一部分,又情不自禁地,回归闹市,回到烟火里去。
大隐于市,何尝不是一种本能的回归呢!
6/1/2025 于圣路易斯
哈哈哈,小摇红教授还早着呢。
写得真好,摇红的文字充满了魅力,像可可说的“古朴、淡然”,却很有丰厚内涵和隽永的滋味。”,好久不见!
“ 从小就是任凭孩子们自由生长,从来没有把自己的想法强加给孩子们,更没有想过要把自己的活法传递给孩子。”我也很佩服这对夫妻的教育理念,认同。
“ 大隐于市,何尝不是一种本能的回归呢!” 说得好。到了一定的年纪,简单的生活是最重要的。谢谢妹妹好文分享!期待你更多的佳作。
这家夫妇都很有智慧。“孩子们自会找到他们自己的生存之道”,这个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啊。
大隐隐于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