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伦多务实小民

昨夜,多伦多冷月无声,寂寥之下,看了很多博客,想到自己也开通一个,权当记录所见所闻,所思所想
个人资料
务实小民 (热门博主)
  • 博客访问:
正文

是丛林法则还是文明至上?

(2024-02-10 13:26:03) 下一个

是丛林法则还是文明至上?

丛林法则,是自然界里生物学方面的适者生存、弱肉强食的基本法则。

丛林法则有两个基本属性。一是它的自然属性;另一个是它的社会属性。自然属性是受大自然的客观影响,不受人性、社会性的因素影响。自然界中的资源有限,只有强者才能获得最多。体现在植物界方面。它的自然属性直接而清晰。

而在动物界,既体现出自然属性,也体现出一定的社会属性。

人作为高等动物,是否会改变丛林法则的自然属性?至少近代文明以来好像没有。

丛林法则似乎也是人类社会要遵守的生存法则。至少法人族群内心信奉这一点,更不必说中华大地。

丛林法则告诉人们:大到国家间、政权间的竞争,小到企业间、人与人之间的竞争,都要遵循丛林法则,至于竞争结果,那就看各自的实力、智慧、手段和改造或适应世界的能力了。

人类早期社会,生活资源和人口一直存在矛盾,或者说人类的人口量一直踩着生活物资供应的临界点增长。在和平时期,还有社保规则在主导社会秩序,遇到大灾大难,弱肉强食迅速成为社会主流。整个生物世界无法对人类形成物种演化的选择压力,人类与其他生命不是弱肉强食关系,而是主导与附从关系。人类文明建立复杂的社会规则,人与人之间不是简弱肉强食关系,而是建立了独立于自然界的社会生态系统,各个阶层之间是各种利益交换,是相互依存的关系,而不是捕杀灭绝的关系,更重要的是各阶层的身份是可以相互转换的,各阶层的利益交换不是为了延续某阶层的存在,而是尽可能地让所有阶层都能生存,这和丛林法则有本质的不同。

至于有人将利益交换的不平等看作是弱肉强食,但是利益的价值是什么?利益最终目的是长久存活着,各阶层利益交换不管平等不平等,最终目的都是让所有人存活下来,让人类物种以社会生态体系的形式延续。

这个体系,在生产力相对发达,有了国家这种特殊组织形式之后,在国家体系内丛林法则似乎不明显。至少也披上了一定程度的文明面纱。

但是国与国之间呢?

那就更复杂了。

二战以来,由于美苏争霸,美国更强,之后苏联垮台,美国几乎一个国家主导世界的秩序。世界总体上和平,落后不一定挨打(前提是不和美国叫板),这世界似乎蒙上了一层文明至上的面纱。

以至于有人讨论,丛林法则现在是否还适用于人类社会?

好像并不容易形成统一的结论。

 

[ 打印 ]
阅读 ()评论 (0)
评论
目前还没有任何评论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