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公义取决于社会成员的个人信义。

人是有罪的人,社会公义只在上帝手中。
正文

司马迁

(2020-09-13 12:14:37) 下一个

司馬遷撰寫《史記》時,(史记、汉书、三国志、后汉书又被称为前四史,是优秀史书的代表。其中史记对后世影响巨大。史记开创了纪传体,之后历代相续,并由此形成了体量庞大的史书资料,为后世研究提供了极大便利。纪传体之前有过国别体、编年体,之后有纪事本末体,但纪传体却被称为“正史") 漢武帝翻閱《孝景本紀第十一》和《今上本紀第十二》後,認為司馬遷的敍述有意貶損自己,不禁勃然大怒,命人削去了書簡上的字,並把這些書簡扔掉了,可見當時漢武帝對司馬遷已經甚為不滿。汉武帝天汉二年(公元前99年),名将“飞将军”李广的孙子李陵主动请缨出击匈奴,兵败被俘,汉武帝震怒。满朝文武都认为李陵叛降,全家当诛。而在这时,身为太史令的司马迁却爲李陵辯護。他认为李陵兵败投降是因为“矢尽道穷,救兵不至”,而且李陵是希望“欲得其当而报汉”。李陵虽然兵败,但是他以少胜多,以弱胜强,“其所摧败,功亦足以暴于天下”。

司马迁这番表述却没有得到汉武帝的理解,汉武帝认为他是藉李陵之功,诋毁这场战争的主帅李广利(此人為汉武帝宠姬李夫人的哥哥),进而批评自己用人不当,造成军事失利,再加上司馬遷在撰寫史記時,內容有意貶損漢武帝的心结,在大怒下将司马迁投入牢狱,以“诬罔”(欺骗皇帝)的罪名判处死刑。当时的死刑有两种方式可以充抵,第一种是“令死罪入赎钱五十万减死一等”。另一种是按照汉景帝时期所颁布的法律“死罪欲腐者,许之”,处以腐刑(阉割)。由于没有足够的金钱可以赎身,司马迁只得接受腐刑。對此他曾表示過“禍莫憯於欲利,悲莫痛於傷心,行莫醜於辱先,而詬莫大於宮刑。刑餘之人無所比數非一世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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