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陀出世以后他要解决两种问题:第一个,为众生破障,所谓的破妄;第二个,是显真。破除障碍,开显功德。
第一个,是通过哲学的论述。 哲学是研究,自然,社会与思维的科学。这些论述既有唯心的,如对心智,心灵的论述,也有唯物的,如理性认证。哲学与其他学科不同之處在於哲學有獨特之思考方式,例如批判的方式、通常是系统化的方法,并以理性认证為基礎[3]。
佛教绝对不是鸡汤教,佛陀总是能够通过这些方法,来使人破障,消除虚妄。
第二个,是显真。最主要的真是因果。佛学不是叫你什么也不做,而是告诉你做了以后的结果。因为有因果报应的这个定律是绕不过去的。
有了这个因,才有了这个果。因为是真,也可以说是消除虚妄。这个消除不是从诠释中来的,而是从行为的评判上来的。
所以第一点的哲学味道更浓一点。第二点是真神奇,因为是你的行为的结果,是丝毫不爽的,所以第二点是有点神性的。
英国哲学家罗素对哲学的定义是:
哲学,就我对这个词的理解来说,乃是某种介乎神学与科学之间的东西。它和神学一样,包含着人类对于那些迄今仍为科学知识所不能肯定之事物的思考;但它又像科学一样,是诉之于人类的理性而不是诉之于权威的,不论是传统的权威还是启示的权威。一切确切的知识(罗素认为)都属于科学;一切涉及超乎确切知识之外的教条都属于神学。但介乎神学与科学之间还有一片受到双方攻击的无人之域,這片无人之域就是哲学。
科学强调预测结果的具体性和可证伪性,这有别于空泛的哲学。在佛学的第二点上有一些科学的成份,也有些神学的成份。
经书在哲理的形象化表达、多种表现手法的综合运用等方面都有一致之处,最主要的是看是在消除妄念上,还是注重因果上。在开悟上,对真伪的识别上,还是在其中关于变与不变的关系的争论,真实世界与直觉世界的差别,真理与意见的矛盾,导致产生了认识论的问题。
认识论是关于认识的本质和产生发展规律的哲学理论。 即是探讨人类认识的本质、结构,认识与客观实在的关系,认识的前提和基础,认识发生、发展的过程及其规律,认识的真理标准等问题的哲学学说,又称知识论。
认识神是人类智慧的开端,而进一步地开悟是佛学的工作。
第一,看你的业障。你看有些人,他善根很深,却障碍很多。他要不修行就没事,一修行自己身体的病痛、家庭的因素、人事关系……各式各样的障碍接踵而来。这种人是有障碍的,必须要破业障。从分析他的妄想和虚妄的关联上着手。
第二,就是善根的问题了,你的悟性。有些方法,你操作起来,你可以!你在进步的时候操作什么样的方法,这第二个,善根问题。比如你来看一个文艺的节目,而实际上这类节目的存在是为了体现综合的效果,就象一场比赛,其中有一只啦啦队上场,是为了中间的休息时间,也做为点缀。但是你如果把整个的节目变成为一个艺术的节目,那么其中的节目的实质就起了变化。这个节目不再是这个节目。这是一个根基,以及你对于这个根基的理解。这个理解应当是解决了对于悟性的理解。所以佛的理解是也有点对于神性的解释,因果以及抽象形象。所以有时候,佛好像在讲一种理念,但后来又提到了行为。所以有些故事就简化成为一个理念,因为这种简化,使人感觉是抽象的,而不是形象的。
第三个,对于形象的定义。因为这种定义,是一个问题。终级的定义是一种形象,经书不定义。我们可以从以上的那个节目上来理解,这个节目是定义的,所以如果我们看它变化的形式,于是我们认为那是一个定义或非定义。所以有非想,非非想,然后又到非非非想。这是哲学的方法论。有点绕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