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公义取决于社会成员的个人信义。

人是有罪的人,社会公义只在上帝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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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都是勸人為善的,佛教基督信仰有甚麼不同嗎?

(2021-04-28 09:43:43) 下一个

基督徒相信人都有弱點,都不完全。靠自己努力去行善,不但不容易持久,也不容易全心全意、心甘情願的去做。

所以,基督徒邀請神來作自己生命的主,讓神進入到我們的生命中,管理我們的思想行為。因為有神在我們的生命中,所以我們就能活出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的生活,也就成為一個合神心意的好人。

所以,基督徒是因為被神改變成為好人,才會去做好事。而不是用作好事去換取別人的認同或是積功德。

中国传统的伦理对“善”的关怀的流程中,以佛教善恶果报论为基础,使世俗社会出现了以“劝善”为题材的佛教劝善典籍,而这些典籍中正蕴含了中国佛教特有的劝善理论的内容和形式。佛教文化中,其包含和宣扬的善恶报应、忠孝友悌、矜孤恤寡、敬老爱幼等伦理思想深深扎根于世道人心中。

一些佛门僧人在寺庙集市中“说经”、“说法”,佛教在进一步世俗化的过程中强化其伦理教化功能。所谓“积功德”,是指人们遵从礼教或佛教,这些宗教伦理将自己的言行予以善恶功过的分类,并为善恶评估打分,依此分数作为判定行为伦理价值的标准,并作为获取祸福报应的根据。这种借善恶的多寡来决定祸福的思想,世俗之“善”,如事敬父母、敬奉师长,敬兄爱弟、救病护生、慈心不杀而放生、赈济鳏寡、荒年济饥、平治道路、开掘义井等等世俗化佛教的形成,是一个不断向伦理生活的高度步步融进,最后融为一个简单的概念或符号的过程。无论在任何场合,纯抽象性或观念性的佛教,在现实中存在,但是又有很多流入概念,不得要领,没有生活化,没有操作性和度量化,尤其在贫穷的中国怎样在度量?在现实的社会生活中所保存着的某种佛教信仰,已经被那个时代、那个地方或那个人添上了某种色彩,而这些被添上色彩的佛教,才是佛教的“真面目”。

当年欧洲的宗教改革就是源于宗教的金钱化,那时候的天主教的神父,把持了宗教的解释权,出售赎罪进入天堂的门票(竟然有人买),导致贫困的教徒揭杆而起。中国是世俗化的国家,宗教仅具有象征意义,有的人认为中国的佛教出商业帝国很正常,退一万步说,钱串子比原教旨主义者强太多了,因为“真"钱强过"伪"善;倘或是“伪”钱强过“真”善?

在人生的長河中,什麼是無可避免的?什麼又是最重要的?佛教自始自終在探問並嘗試回答這樣的大哉問。

“本來面目”,是禪宗的用語,禪宗認為這是一種生命的悟境,是指那個人人未能知曉,但人人本具的內在面目。但要如何參究這個”本來面目”,很可能是人一生的功課,而我們活生生的生命,其意義與價值,正是認真活在「當下」的每一刻,在每個當下積極發揮這個活活潑潑的內在生命,真符合基督教之一念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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