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无头男尸
回到纽约,墨蕊荌和艾瑞克的生活又恢复了正常。经历了一次生死大劫,艾瑞克更加珍惜自己拥有的一切——心爱的妻子、新的学业和科研。墨蕊荌也更加相信了自己的力量,对于将来也不再恐惧。
墨蕊荌的实验室里可以说是四处开花,她的四个博士后都有不少实验结果。她的技术员阿黛尔也已经有了很多实验结果,正在写一篇论文。
墨蕊荌每天的日程计划表都密密麻麻地排满了。
已是深秋,色彩鲜艳的秋叶开始在冷风里凋零。这天早上,墨蕊荌在法医办公室值班,案例破天荒地少,墨蕊荌没有分到一个。在办公室里,墨蕊荌享受着少有的清闲,她伸伸懒腰,拿出一本诗集,读着Ella wheeler Wilcox的一首诗《I Am》。
I know not whence I came,
I know not whither I go;
But the fact stands clear that I am here
In this world of pleasure and woe.
And out of the mist and murk,
Another truth shines plain.
It is in my power each day and hour
To add to its joy or its pain.
I know that the earth exists,
It is none of my business why.
I cannot find out what it's all about,
I would but waste time to try.
My life is a brief, brief thing,
I am here for a little space.
And while I stay I would like, if I may,
To brighten and better the place.
... ...
这时,法医助理塞姆敲门进来说,警察刚送来一具尸体,这是一具在哈德孙河里打捞出来的无头男尸,尸体装在一个红色的塑料袋子里。
墨蕊荌立即换好衣服,进入尸检室。腐尸的味道浸蔓着空气,令人发狂。但墨蕊荌早已适应了这样的味道,她快速地查看着尸体。此人至少已经死亡一个礼拜,腐烂得一塌糊涂,不过墨蕊荌看得出这是一位身材非常高大的男人,应该是在青壮年,肌肉非常发达,颈部好像是被锯断的,很显然这是个凶杀案。墨蕊荌飞速地查看了重要脏器,没有发现病变。她只取了一块皮肤作DNA检查,便完成了尸检。她知道鉴别出死者身份是首要任务。
DNA检测结果出来后,通过数据库内的DNA序列对比,死者身份被很快查明。原来这是一位被追踪多年的案犯,名叫尼寇.膏来客(Niko.Golike)。
尼寇是美国西北部华盛顿州一位非常有名的天主教神父,在当地简直就是一位明星,无人不知。
他那高大健硕的身材,那英俊的脸,那一头金黄色微卷的长发,在许多女性眼中,都是神一样的存在。
“我们无所不能的神啊,无处不在。请你现在闭上眼睛,看是否感觉到有人在触摸你的身体?感觉到了,是吧?这就是我们的神!”听过尼寇传教的人,都不会忘记他说的这些话。
直到五年之前,有一名成年的女性告发尼寇在她14岁时,性侵过她,这位披着神圣外衣的人渣才露出了真面目。
后来又有多位女性勇敢地站出来揭发他的罪行。先后一共有十几位女性向媒体诉说自己年幼时被尼寇性侵的经历:尼寇说着同样的话:“请你现在闭上眼睛,是否感觉到有人在触摸你的身体?感觉到了,是吧?” 他的手也没有闲着,他手指伸进女孩的裆部,抚弄着。见女孩有反应,就嘴贴在女孩脸上,轻声呢喃:“神想和你有更深入的交流,神喜欢你。”涉事不深的少女那见过这个,除了羞愧害怕,什么也不敢做。
尽管这么多人站出来,控诉他的罪行,但尼寇全然不理,都全部否认,当地的教会也一直护着他。直到两年之后,在他工作过的教堂后挖出一具女尸,并有证据显示女尸与他有关,尼寇自知再也无法掩盖自己的罪行,于是逃之夭夭。
是谁杀了尼寇?
警察首先想到的就是那个被害女孩的父母。见政府无能,亲自追杀仇人,并把仇人身首分离以发泄多年的怨恨。这样的做法完全可以理解。但法律无情,杀死这个人渣,一样得负刑事责任。
警察找到那个被害女孩的父母后,老两口得知尼寇被杀,高兴得大哭。女孩的父亲当即承认是自己干的。
但警察一了解,发现老头一个月之内一直没有出过他在华盛顿州的小镇,根本没有作案的可能。
到底是谁杀了尼寇?难道是曾经被他性侵过的女子?
纽约的警察一边暗访着那些受害的女子,一边积极搜寻着尼寇的人头。
三个星期之后,有人在纽约上州狗来客大山里的一栋废弃的房子里,发现了一个被大火烧过的人头。经DNA检测,就是尼寇的。
根据人头上插着的金属标识,警察也很快找到了凶手。
凶手原来是一对专业猎鬼人。
在美国东北佛蒙特州的达因山谷里,有一个小村庄,村里也就十来户人家,靠养牛和种菜为生。住在最高处的一户人家姓哈迪靠,只有父子两人,父亲叫乔治,高高瘦瘦,儿子叫亨利,矮矮胖胖。亨利20岁时,娶了同村一位18岁叫林赛的瘦高女子。林赛的母亲是一位巫师,自称可以降妖捉怪。林赛从小跟着她的母亲做法式,也学会了一套一套的降妖“神功”。
亨利听说他母亲是被魔鬼害死的,所以自小就对鬼深恶痛绝。亨利和林赛结婚后,便和林赛一起,组成猎鬼二人行,只要听说那里有鬼,他们就会立即赶过去。
他们的猎鬼神器包括震动感应器、声感记录仪、红日刀、红日弓箭、红日锯、红毛鸡,红日飞枪。
他们认为,鬼最怕红色和太阳,所以要想镇住鬼,必须用红的颜色和太阳的形状。
他们的猎鬼活动大概是这样的,听说那里有鬼屋,他们会立即赶过去,白天侦探周围的地形地貌和鬼屋的结构,晚上武装齐备,把测鬼仪放在鬼屋内,埋伏在附近静观。如有动静,立即刨杀红毛鸡,在鬼屋周围洒血,堵住鬼的逃路。然后向鬼靠近,看到鬼时,立即撒出利器。如果近在眼前,就要红日刀,如果较远,就用红日箭或红日飞枪。然后把捉到的鬼烧掉。
根据亨利和林赛的供述,他们一共捉到过5个鬼。尼寇是他们捉到的最大的一个。他们害怕烧不死,所以把他的头锯掉,把躯干装进一个红色的袋子里,扔进了
哈德孙河里。
墨蕊荌怎么也没有想到这个案子成了这么有趣的一个故事。一个把自己扮演成神的人渣却被当作鬼被打死!这个故事听起来真令人高兴。
当然法律是无情的,亨利和林赛被依法逮捕。
在审理期间,警察发现,这一对夫妻对鬼的存在深信不疑。他们向警察晒出他们声感记录仪和震动记录仪里录到的鬼的行踪。其实那不过是破旧的老房子发出的声音。他们所说的其它的四个鬼也不过是野猫野狗。
警察让他们说出识别鬼的标准,他们说鬼喜欢黑暗,鬼喜欢孤独,鬼总是在人背后说话,鬼总是从背后攻击人,鬼从来不露出自己的真面目。
他们捉到的尼寇全部符合这些标准。
法庭对于亨利和林赛的审理并不顺利,民间万人请愿,要求释放他们。但在法律上,他们确实是杀了人,虽然不是蓄意谋杀。最终亨利被判入狱8年,林赛被判5年。这个结果虽然并不令人满意,但已经是法庭所能给的最轻的判刑了。
想起这个案子,墨蕊荌脑子里常常有一种非常荒唐的想法,鬼原来是和神一样地存在着,怪不得有些人既可以装神也可以弄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