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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著与飞鸽

(2023-12-17 02:47:38) 下一个

三十冒头的成达在异国他乡的深夜读《史记》以消解内心的孤独和寂寞,从而也抑制住了一次又一次涌上心头的性欲,古代国与国人与人之间的杀伐与猜忌像浇灌在头顶上深秋的一瓢凉水,平息了燃烧的荷尔蒙,降低了沸腾的热血的温度。他知道他不能随意地在非洲大陆释放他的性欲,艾滋病在欢笑着等着他的光临,梅毒这种古老的病毒曾经杀死过列宁如今照样也能让他痛不欲生,此外还有许多种裆里产生的疾病,这一切潜在的风险像墨河冬天的冷风,吹得心都僵硬了。老老实实翻阅《史记》吧,再坚持上两百五十六天,让非洲的芒果熟上两季,让非洲的香蕉接上三茬,让草原上的狮子咬死二十只鬣狗,让眼镜蛇把平头哥毒晕八次,让觊觎象牙的亚洲人绳之以法……无数事情影片一般在他寂寞的日子里放映之后,他就可以登上回家的航班了。

此刻他仍在灯下阅读《史记》,读到吕不韦命嫪毐用他的阴茎穿在桐木车轮上使之转动而行,并设法让太后知道以此事引诱她。他掩卷而笑,这太史公也太幽默了,把阳具写进史书,他应该是开天辟地第一人,至于后来的史学家有没有积极效仿,他没有读过后面的二十几史无从得之。这转动车轮的阳具之大,让他的脑子着实活跃了一阵,他想到驴和马,想到乌木擀面杖,想到古代妇女织布的木梭,想到启发李白的那根针的原形——铁杵,铁杵变成针的故事不但激励了李白,也激励了无数的后来者。成达也有过类似铁杵变成针的经历,但那经历带给他的不是沸腾的热血和上进的决心而是少年的恐惧和滑稽。

那种恐惧持续的时间并不长,但给他造成的惊慌和痛苦让他永生难忘。十三岁上初二时他已经开始发育,同龄人什么都喜欢比多少比大小,很快他就成了撒尿时的焦点,班上别的男生都嘻嘻笑着看他那里一眼,他那凶猛的尿柱经常越过厕所的墙头落向墙外的农田。他被看时羞得满脸通红,内心却又无比的骄傲。那一年他朦朦胧胧喜欢上了文学,读了几本文学名著像《鲁滨孙漂流记》《格利佛游记》等,最初的几本书打开了他的视野,激起了他阅读其它名著的欲望,那时县城的中学确实有图书馆但永远不对学生开放,学生们只能隔着窗玻璃遥望那一排排落了一层层灰尘的书籍。想读,那就自己去旧书摊或者书店买。可是学生大都穷,家里都不富裕。对于成达来说自己买书根本不可能,住校吃饭已经极省,那每周从乡下到县城往返的两元路费用是万万不能动的,十五公里的路程不可能靠双脚走,即使下了狠心走回去,也会被看到的同学嘲笑的,穷得坐不起车。

但书店里的书在诱惑着他,巴金的《家》路遥三卷本的《平凡的世界》狄更斯的《雾都孤儿》都整齐地摆放在书架上,每次去书店老板娘都会热情地问要买哪本,他只是支支吾吾地说先看看。最终尴尬地走出小书店,但他知道总有一天他会理直气壮地对老板娘说,把《家》拿来。书店对面的街上有位中年人守着三轮车卖拌凉菜,拌菜的香味远远地隔着街道飘到他的鼻子里,三轮车斗上安装了一个方形的玻璃罩,老板正把头探进玻璃罩里为顾客调凉菜,他嗅到那里边有他爱吃的黄花菜、海蜇、粉丝、猪肝。他咽下汹涌而出的口水急忙去赶回家的公共汽车。

成达在公共汽车上想如果有钱了先把想看的书全部买回来绝对不会去吃好吃的凉菜。抵制凉菜诱惑的办法是努力吃完学校食堂提供的经常含有苍蝇尸体老鼠屎粒的饭菜,肚子饱了那诱惑也就减轻了,而书却不行,书像他成年之后的姑娘时时刻刻在向他抛媚眼扭腰肢。其实他想过很多省钱的办法,唯一的办法是自己拥有一辆自行车。可是让父亲买是不可能的,父亲在工地承包的小工程始终要不回来钱不说,还搭进去了自家夏季收获的麦子和秋天收获的玉米。每次看到愁眉苦脸的父亲默默坐在家里借酒浇愁,成达就不忍心提出任何要求。他甚至想过去偷一辆自行车,这样每月就能省下八块钱差不多是一本书的钱。偷车的念头让他在深夜里热血沸腾,然而黎明到来新的一天开始他又因自己曾有那种念头而感到羞耻不堪。

腊月的一个星期天下午,成达在村前的国道上等公共汽车,碰到外出要债骑着家里那辆破旧的自行车归来的父亲,一看父亲的表情就知道又失败了。父亲停下自行车,从包里掏出一个卤熟的猪蹄子递给了他。满身酒气的父亲摸摸他的头嘱咐了一句又跨上自行车歪歪斜斜晃晃悠悠地回家去。

天气阴沉,冷风呼啸着在平坦的庄家地上,在河沟里,在桥下涵洞里刮过。穿着薄棉袄的成达冻得哆哆嗦嗦鼻涕不自觉地下流,他期望公共汽车赶快到来,他沿着公路探头向南望,没有一辆车的影子。他跺脚捂耳朵好不让自己冻僵,忽然发现从村庄的方向驶来一辆自行车,急速有力,骑车的是位陌生的年轻女人。到达成达身边她就跳下自行车,她远远看到一辆反方向来的长途客车,着急地说,小孩你帮我看会自行车,我一会就回来。不容成达拒绝,她举起手使劲朝车挥手,还慌里慌张地朝来时土路上瞅。她的脸也许因为紧张也许因为天冷变得通红。成达被这突如其来的情景搞蒙了,在女人上车的那一瞬间,他才想起来问你什么时候回来,我还要去学校呢?然而那位高挑的妇女看都不看他一眼径直走到车厢的后排坐了下去。

成达左等右等不见女人归来的身影,已经错过了好几辆去县城的公共汽车。再不走,天就黑了。成达只能先把自行车骑回家。在等待的那段时间里,他仔细观察了这辆崭新的飞鸽牌自行车,那女人肯定刚结婚不久,否则一般人家不会买新车的。他自言自语地说这要是我自己的就好的。成达告诉了父亲这车的来历,父亲说,这车只能暂存在咱家了,那女人一时半会不会来取车了。成达不明白父亲的话,还叮嘱父亲说,咱村离国道近,晚上那女人来找你就还给人家。父亲笑笑说好,让他赶紧去乘车。

两星期过去了,女人没回来取车,也不知道那辆长途汽车将她带往何方。这段时间成达一直有自己的小心思,他很想骑着这辆自行车去上学,但又怕女人突然出现在自己家里要车,父母不好向人家交代。人家让你帮忙看着,不是让你自己用。那个周末的下午,他看着静静地立在屋檐下崭新的飞鸽自行车架上已经落了一层尘土,进屋拿了一块旧毛巾浸了温水把自行车小心翼翼地擦拭了一遍。父亲那天心情很好,说你想骑它去学校?成达点点头,又把自己的担忧告诉了父亲。父亲说工程款年底有望拿到,你先骑着,到时候她来要车,不满意的话咱给她买一辆一模一样的新的还她,但我估计她一时半会来不了了,成达不知道为什么父亲那样肯定。

那个阴冷的下午成达穿上棉袄兴奋地跨上了自行车顶着北风前进,起初的几公里他由于兴奋丝毫感觉不到寒风的浇灌,随着风速的加大,他便感觉很吃力,手被冻得僵硬麻木,握着自行车把却有些不听使唤,脸也冻得通红,鼻涕没出息地流出,他又不敢撒开把擤鼻涕,只能吸溜吸溜地把它吸回鼻腔去。一路踉踉跄跄骑到县城,绝对不能将自行车停放在学校操场里,偷车贼太多,况且这车是新的,太引人注目。那只好停放在开商店的亲戚家。

从亲戚家去学校要经过县电影院,成达感到有尿意转身去了电影院里面的公共厕所。等他站好位置解开裤腰带,掏摸时,他惊骇了,以前的那个让他暗自骄傲撒尿越墙的小弟此刻缩成花生米大小了,他当即哭了起来,我这是怎么了,怎么一下子成这样了,其余的部分去哪里了?在一旁系裤袋的大叔问他咋了?他说我的鸡鸡没有了,想尿也尿不出来。他想起了电视剧里的太监公公,娘娘强调,心里更恐惧哭声更大了。大叔嘿嘿笑着安慰他说,傻孩子,不要紧,你是不是被冻着了,他擤着鼻涕说骑了一个小时的自行车。大叔说这样吧,你去对面街上我家饭馆,里面暖和,你喝一大碗热鸡蛋汤,吃个热烧饼,保证你鸡鸡变回原样。心里慌乱恐惧的成达乖乖地跟着大叔去了他的饭店。几口热鸡蛋汤下肚,只觉冰凉的小肚子渐渐转暖,僵硬的身体和手臂也舒缓了很多。等吃完烧饼把汤喝完,成达明显感觉到下面开始臌胀,他恐惧的神经终于松弛下来,付了六毛钱,他又来到公共厕所,对着小便池热热地尿了一回。随后他没有急着系腰带而是仔细地端详了它一回,它怎么这么神奇呢?此刻它又成了他的骄傲。

年底放假时成达大步流星气宇轩扬地走进书店买下了那本让他期待已久的《家》,并在那个寒假里为书中的鸣凤之死洒下了同情的泪水,母亲责怪他说大过年的怎么还哭红了眼睛,这孩子越长脾性越怪。因为鸣凤的死他又想起了让他看守自行车的女人,莫非她也有鸣凤一样的坎坷悲惨的命运? 一个多月了,她还没有回来。

初二结束后的那个暑假,也就是半年后的一个炎热的下午,成达穿着裤衩和背心躺在大门前一棵榆树的阴凉里正如痴如醉地阅读《基督山伯爵》,父亲与别人的谈话声把他从书中拉回到现实,父亲带着一个老头走进院子里。父亲指着檐下的自行车对老头说,一直等着人来找,就是等不到,孩子就骑着去上学了。有点旧了,你要是觉得不行这辆我留着我再给你买辆新的。老头说不不不,能找到就谢天谢地了。

父亲让老头在檐下桌子旁坐下,进屋取了一个西瓜。切开让老头解渴。老头不好意思,满是皱纹的脸上硬挤出尴尬的笑意,我来你这里都没带东西,你还我自行车不说,还请我吃东西,心里真过意不去。他吃了几口西瓜,说要不是他儿媳来信,他至今还不知道她在哪里。八千块钱买回来的媳妇说跑就跑了,都怪我儿子不争气没看紧。还算她有点良心来信告诉把车放在了你们村里。我走了八里地过来,正好可以骑回去。

既然来信了,那她也会回来吧。我父亲问。

不回来了,也怪我儿子没出息,买回来半年都没能让她怀上个孩子,有了孩子她就不会跑了,即使跑了,有孩子在也不算吃大亏。这下好了,人家说得明明白白,写信就是为了让你找回自行车,绝不会回来了。我咽不下这口气我娘们也咽不下这口气,我儿子更严不下这口气,他说信上有地址,他儿子要按着这地址去找,找到了,不管怎样,打也得打回来。再跑就把她锁起来。

那他去了么?父亲问。

他去窑上搬砖去了,等挣够了盘缠,就立即动身去广东。

到底找到那女人没有?回没回来?在随后的二十年里这个问题时不时地从成达脑袋里冒出来。但他一直在为学位为工作为家庭而奋斗,没有时间刻意去关注去打听。身处非洲的他无聊的时间太多了,没心情刷手机也没情绪读书时,他对这个问题的答案却越来越感兴趣,但又不想得到肯定的答案。

回国的日期愈来愈近,他决定利用这次休假的时间,一定要去老头说的那个村庄逛一逛看一看,如果那个女人回来了,尽管隔了二十年的岁月,容颜早已衰老,碰到了她,还是一眼就能认出来,因为那女人的鬓角有一小块红色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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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克雨 回复 悄悄话 谢谢阅读。欢迎留言和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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