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岩声
我在比利时列日市住的那条小街,长约200米,一头是个路口,丁字形,住着一位医生,其家大门正对着小街;另一头也是个路口,形状像个上面不出头的大字——小街就是那一撇,只是不那么弯。路口坐落着一家咖啡馆,窗口瞄着小街,就像古堡的枪眼,监视着小街里的一草一木。
小街的走向则很难说得清楚,如同比利时的城市里绝大多数街道一样,不东、不西、不南、不北,要想说清楚其走向,必须借助地理学概念,北东多少度,或者北西多少度,这很麻烦,也不容易记住。我曾拿着量角器在地图上比划过,量出了小街的走向,可很快就忘了。所以,尽管我在那条街里住了十年,但若有人问其走向,或者我家房子的朝向,我仍然会张口结舌,须费力地在虚空里想象出一张列日地图,方才能说出个大概来。
小街两边是连栋房,都是些上个世纪初盖的老房。路这边是单号,路那边是双号。房基连着人行道。人行道之间是马路,很窄,如果有一边停了车的话,另一边就不能把车的四个轮子都停在路上,必须骑着人行道停—两个轮子在人行道上,两个轮子在路上—否则,剩下的路面就没办法通行车辆了。
路窄,房多,而且老,大多没有车库,就引起了停车的纠纷,就需要定规矩予以排除。共有三条规矩,都是约定俗成的,大家心照不宣,并没有法律效力。一是单号房主必须把车的四个轮子都停在他那边路上;二是双号房主必须骑他那边人行道停车;三是自家的车停在自家房前。那些房子差不多都是一个模式,像炮楼,三层,房宽五米,房前刚好够停一辆轿车。
第二条规矩显然有些歧视双号房主。凭什么他们就得骑人行道?我不知道,也没打算知道。我家是23号,我的车能稳稳当当,消消停停地停在我家门口的路上就行了,其它的,管那么多干什么?我的烦心事儿,家里的,单位的,已经够我焦头烂额的了。
此外,我还得承认,就停车这一点来说,我是有运气之人。我家右边的邻居,玛丽,是位八十多岁的老太太,没车,也不常出门,整天在家看电视。玛丽右边的邻居,自家有车库,所以,玛丽门前的位置就成了我的备用车位。如果有人偶尔占了我家的车位,我就停在玛丽门前。她从不抗议。我喜欢敬老,和她的关系处得很好。玛丽保存着一把我家大门的钥匙,以备我不时之需。
我家左边的邻居有点特殊,一个老头,一个老太,都70多了,是老两口。他们是那种仔仔细细过日子的人,不沾别人的便宜,别人也休想沾他们一丁点儿便宜。我刚搬进小街的时候,不懂小街的规矩,特别是规矩背后的那些东西,有时就把车停在他们家门口,如果我家门前停着别人的车的话。老头开车回来了,就来敲门,我就得立刻把车开走。这种事情,有一次还发生在半夜,我已经上床睡觉了。我穿衣出门一看,我家门口的车位是空着的——我回来时占着我家车位的那车已经走了,心里就有些来气。这老头子!就不能将就着点儿吗?把车停在我家车位上不就得了吗?犯得着深更半夜地打扰人家吗?从那以后,我在家里就把他称作糟老头。糟者,厕所的臭石头也。每次和家人说起他,不再说隔壁老头如何如何,而是说糟老头如何如何。
糟老头虽然挺烦人的,但烦了几次以后,我再也不惹他了,哪怕把车停得很远,也绝不占他家的车位,也不占任何其他家的车位——玛丽除外。从此,我感觉到,街上出现了安定团结的祥和气氛,路上遇见了,大家都主动和我打招呼。糟老头善修房,家里搞得像皇宫,房后花园整治得像颐和园——缩小了一万倍。我那房子建于1908年,自然有许多地方要修理,我整整十年的周末和节假日都搭了进去。修房遇到疑难问题,就到糟老头家请教。每次到他家,总是看到糟老头在忙活,而他老婆总是在看电视。糟老头说他不爱看电视,一看就打瞌睡。他家房子装修得那样精致,是花了他大半辈子心血的。我尊敬劳动,也就尊敬糟老头了。
糟老头令我尊敬的,还有一点:他会画油画。糟老头是实实在在的劳动人民,前半辈子是电工,后来开了家电器店,再后来就退休了。所以,他不会玩那些虚的,什么印象派,超现代派的,一概不会,也不懂。他只会画静物,或者风景,是有匠气,无才气的那种画,比方说,画葡萄,就一定要画得贼亮贼亮的,像一串滴溜圆的猫眼。他的画,应该还是有些档次的,因为他每年去参加一次画展。我不懂艺术,但喜欢挂些朋友的字画。我觉得这样可以避免露怯,万一懂行的人看到了,也不会苛责的。是我朋友的嘛,图个纪念,并不能说明我没有艺术鉴赏力。看了糟老头的一些作品以后,我曾有心买一幅回家挂着。可是,和他讨论了一番价钱以后,打消了念头。糟老头实在是糟,多年卖不掉的画,也不肯降价处理与我。
糟老头的老伴倒是个精明人,说话办事,又快又利索。她不会开车,但每周三晚上要去温水游泳池游泳。自然得糟老头接送。据糟老头说,几十年来风雨无阻。这也是让我敬佩的一件事情。
所以,我挺喜欢这些邻居,也喜欢这条小街,安静,平直,双向,进出方便。街的走向是有些歪斜,风水先生肯定看不上,可那不重要,因为在比利时,天经常是阴的,没有太阳,走向又有什么重要的?我就想在这条街上一直住下去,直到老死——而且坟场也挺近的,就在小街出口200米远处。
可是,我这个愿望被一家慈善团体给毁了,因为一件小得不能再小的事情:停车。我家对门的两口子在别的地方买了房子,搬走了。那团体就搬到了我家对门。整天大人、小孩进进出出的。他们具体干些什么?对谁慈善?街上邻居没人搞得清楚。搞得清楚的,是每逢收垃圾的日子,他们的门前就排了十多个垃圾袋,有时被野猫抓破了,脏兮兮的秽物拖得满街都是,恶臭恶臭的;而且,最令人讨厌的,是他们破坏了停车的规矩。他们人多,车多,经常占用我家的车位,糟老头的车位,玛丽的车位,还有其他人家的车位。一家的车位被占了,那家有时就不得不占另外一家的车位,另外一家再占用另外一家的……,于是,就引发了多米诺骨牌效应。从此,整条街鸡犬不宁。
慈善团体引起了公愤,大家就群起而攻之。没有暴力行为,只是锲而不舍地去敲门,让他们把车开走。就连玛丽,也作出过贡献。我能理解她。她虽然没有车,但是窗前停上一辆有一层楼高的大篷车,什么都看不见了,而且逢周末加节假日的话,一停就是好几天。站在家中往外看,怎么看怎么恶心。这其中,最不屈不挠的是糟老头。一次敲门后,车还停着;少顷,又去敲;少顷,又去敲;又去敲,又去敲…,直到那团体的男主人铁青着一张驴脸,出来把车开走为止。
在这场驱“善”运动中,最感力不从心者,大概就是我了。咱中国人讲究厚道,不被人家骑到脖子上拉屎,是抹不开脸说“不”的。每次去敲门,我都要鼓足勇气。敲了以后,如果他们不把车开走,我也就只能干瞪眼,一个人在家生闷气——我没糟老头那两下子,那时也还没悟到《生气时间表》,不知道应该怎样消气。前面说过,“车停在自家房前”这条规矩并没有法律效力。慈善团体要是叫真的话,愿意在我房前停多少日子就停多少日子,从法律角度讲,我只能干瞪眼。所以,我去敲门时感到底气不足。可是,糟老头的底气为什么就那么足?
有一天傍晚,天寒地冻,我懒得穿衣出门,从电话号码簿上查到号码,就给对门打电话,请求他们把大篷车移走。已经在我房前停了几天了。对方是那团体的女主人,是街上邻居见面唯一不和我打招呼的人。我还没说两句,就听她破口大骂起来。别的都忘了,只是最后一句忘不了。是那句杀手锏:“外国佬,从哪儿来的,滚回哪儿去!”
后来,我说给糟老头听,他显出很惊讶的样子,说:“真的吗?他们说了这样的话?如果我是您的话,就到警察局告他们。这是种族主义。” 我没去。告又有什么用呢?没准儿警察看见我,脑后也是那样想的呢!
2000年,我另外买了房,不是连栋房,街对面也没有人家。付了定金,房子还没过户,我就一个人去了瑞士工作。次年搬家前,新买的房要贴墙纸,铺地板。我人在瑞士,研究工作正遇到麻烦,进展不好,和老板的关系开始紧张起来,不好意思请假回家干活,就想到找糟老头干。打电话回家,家里人说,找不到糟老头,他搬走了,一个人搬走的,和一个50多岁的女人私奔了。“哦?有这事儿?”就在电话里议论了一番。心里更加尊敬他了——您想想,一个七十多岁的人,风烛残年了,还有勇气抛弃掉一切,奔赴新的生活,难道不值得尊敬吗?说到后来,心生一念,忙问道:“那这下,他家房前也可以停车了吧?”“停车没问题了。对面那家也搬走了。”
我放下听筒,心里骂了一声“Merde”。早知如此,不买那房了,还背上了20年的债。可转念一想,在这个年代,自己连自己都把握不住,他人的变化,又如何能预测呢?
不变的,只有那条小街。(2004年2月21日)
补记:
1. 关于糟老头跟那个50多岁的女人私奔之事,后来我听街坊说,其中原因除了爱情,还有性事方面的:糟老头每次想和原配做爱,因不举,事先须找医生打封闭针,很麻烦。遇见那个50多岁的女人后,糟老头发现不举的问题没了,便抛弃原配和房子,与那女人私奔了。
2. 玛丽和糟老头都已去世。谨贴此文纪念他们。(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