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等众人都散了以后,我抱着电话机开始打电话。我先给多伦多的老董他们都通知了一下。还包括海琳娜。我兴奋地说:” 海琳娜, 我马上就要结婚了。“ 海琳娜听完立即来了句:”Are you serious?”我说:“是的,我和我女朋友举行完婚礼再回多伦多。”电话那边静了一会儿后,海琳娜淡淡地说:“Congratulations。”那口气哪像祝贺我结婚啊,简直就像我得了绝症后的安慰词。不过我也没时间多说了,匆匆地和她告别了。打完加拿大的电话,我又开始给我的老同学老朋友一个个打电话。各人的反应不一。
李明听说我要结婚后,说道:”你今天晚上是不是又老酒吃过了。“
小冬出口就是一句“册那,深更半夜的搞什么搞。”
稳重的老牛说话客气多了,他高兴地说:“真的啊?石念,恭喜你终于做人了。”
。。。
一通电话下来。小冬将通过他在海伦宾馆工作的未婚妻帮我搞定酒宴的安排。同时他这个珍稀的未婚者将成为我的伴郎。他很生气,因为本来他还指望我成为他的伴郎的。李明和他老婆承包了我饭店套房布置的工程。老牛帮我搞定婚礼的摄像和摄影。而我高中时的老友小仪则成为了我的婚礼的司仪。。。一时间,诸多老友都不睡觉了,深更半夜的和我开起了婚礼筹办电话会议。我的感觉非常好。
在国内的时候,从小到大这么多年,再孤僻的人也会形成一个老同学,老朋友,老同事组成的圈子。而这个积累了二三十年的圈子,在移民到了加拿大后就全部清零了。一开始的时候,我经常感觉自己像一个被抛弃的孤儿,因为当苦闷的时候或者需要帮助的时候,甚至连个说点心事的人都很难找到。
就这样,我的人生大事就都筹划好了。我除了还要去凌玲家会会丈母娘,和她一起去拍套婚纱外,就坐着等我的成人仪式了。
婚宴如期举行了。凌玲家的很多亲戚都没有被邀请,因为凌玲觉得还是不要太声张的好。不过我家的亲戚加上我们的老同学朋友等也满满当当地坐满了十几桌。婚礼举行得异常成功。一开始举行仪式时,我还即兴朗读了一首小诗。具体内容过后就忘了。基本意思就是: 凌玲的大眼睛是那么的水灵啊,我多么地想每天看着她啊;凌玲的嘴唇有多么的鲜红啊,我多么地想天天吻她啊。。。我在那摇头晃脑朗诵的时候,凌玲拉着打扮地小仙女一样的女儿在旁边看着我。当我读到深情之处时,我转过头去看着凌玲。我发现,凌玲的眼睛真的是水灵灵的。同样站在我旁边的伴郎小冬则有着截然不同的感受。他事后说幸亏我那首狗屁不通的酸诗幅度不长,不然他非得拎起一脚把我踢下台去。他说他这一辈子没掉过那么多的鸡皮疙瘩,而且胃酸冒得差点胃穿孔。
后面的宴席很欢快。老妈也被婚礼的气氛感染了,显得挺兴奋的。老爸被大家弄上了轮椅,出席了我的婚礼。虽然他这么坐着很累,也无法吃喝什么,但是他整个晚上都在笑。而且每次大家要推他去休息时,他都要摇头拒绝。
凌玲也几乎一晚上没有吃什么东西。因为她一直在忙着换一套套的衣服。当她穿上一条大红的旗袍时,我被眼前看到的美丽惊住了。我以前一直想着海琳娜的白皮肤配上条黑旗袍会很美丽,却从没想到过凌玲穿上条红旗袍也会娇艳万分。人有时候真的很容易忽视身边的人和事的。
如我们预料的一般,一帮子以老同学和老同事组成的闹事之徒用酒杯向我们发起了猛烈进攻。尽管我们城市的规矩是如果伴郎替代的话,要一杯陪三杯。但是这种攻势全部被小冬这个大酒桶给化解了。最后停在了一桌上,桌子中央放了一杯类似可乐的饮料。他们让我喝掉。刚才还骁勇善战的小冬这次说他有点不行了。我很体谅他,而且也很感激这桌的客人。谁说这年头好人不多了,看看这桌子的人多好啊,让我喝杯可乐就过关了。我仰头一口喝掉了那杯饮料。然后差点气绝当场。这是一杯混合了酱油,辣酱,醋,糖等等等等调料的超级大毒水。再加点砒霜绝对能取代丹顶红成为天下第一毒物,因为丹顶红肯定不会这么难喝。我还发现这帮子人为了调制这杯毒品居然把酱油瓶醋瓶之类的全部带到现场来了。I can't believe it!
后来进了洞房后我才知道他们之前的酱油瓶真算是小意思。一帮子人不光自带了各种各样奇形怪状的道具,而且将酒店套房里所有提供的物件都转换成了凶器。我和凌玲被他们足足凌辱折磨了几个小时,痛不欲生。那时候我极其地怀念我的斯里兰卡同事那种神圣简单的宗教婚礼。虽然那种婚礼会饿死人的。
接下来的日子过得很快。我和凌玲忙着探访双方家人,回请朋友们。转眼间就到了回多伦多的时候了。凌玲的女儿这次不和我们一起回加拿大。她准备等她女儿完整地读完这个学期以后再去多伦多。凌玲认为半途插班对于英语不是母语的女儿压力实在太大了。
移民几年来,我一共经历了3次的离别. 每次家里的亲人都要送行。第一次登陆的时候父亲也坐着轮椅来送我. 那时的我只有忐忑, 因为不知道面对的是一个怎样的世界. 还有行李也超重了。大家都手忙脚乱得重新打包。然后挥挥手我就走了. 第二次的时候, 离开时我哭了。但回途中遇到了美丽的凌玲,没多久我就没心没肺的什么烦恼都忘记了,光顾着和凌玲套近乎了。这次, 父亲已经无法送我了。我没哭。我也不能哭。因为伤心会使他的病情恶化。我亲了亲他的额头, 对他说我去丈母娘家住几天, 然后回来。他点了点头。
这次的离别给了我很多的惆怅和迷茫。几年来, 对加拿大也开始从迷茫变成了对它的习惯,开始喜欢上了它。也习惯了它那悠闲的生活方式. 但是, 经常有一种孤独缠绕着我。我和凌玲都不是孤僻的人, 我们在这里也认识了很多朋友。 然而, 亲情是无法代替的. 有时候, 和亲人在一起时, 哪怕只是唠些家常也会觉得很温馨。 记得这次离开前的晚上, 和表哥表姐们去逛超市。一起吃着冰淇淋蛋筒, 边吃边逛。看到她们尝尝做样品的话梅, 几十岁的人开心得像孩子。真的很温馨。我对凌玲说, 你多生几个孩子吧, 那样几十年后在加拿大我们也有自己的家族了, 我们就不会觉得孤单了。
上了飞机后, 我问凌玲, 以后想不想回国内生活? 她想了想, 没回答。我也不知道答案。也许, 我一直会这样迷茫. 但是, 如果有机会, 我想我会经常回国看看。坐在父亲的床边看电视,看他知道我在他身边时安详满足得睡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