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生半日闲

偷得浮生半日闲,了却心头万年愿。一颗脆弱孤寂的心灵,需要你的慰籍;一个混沌漂泊的魂魄,等待你的温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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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我的加拿大农民生活 7

(2006-02-27 12:14:10) 下一个
    我住的Apartment地段不错,转租应该没有问题。所以就先帮凌玲找房子。凌玲的房子不太好找,因为我定了些标准。比如男房东的的目光在凌玲胸部停留超过10秒以上的不行,女房东太丑太老的不行,男房客太多太帅的不行。。。这样找了几个星期也没有找到。
    
  一天星期一我到凌玲那去吃饭。她话不多。这属于正常现象。一般她周末和家里人联系过后,总得过两天才能再活蹦乱跳起来。吃饭的时候她给我准备了我最喜欢喝的Guinness Draught。然后她也给自己拿了一瓶喝。这绝对不属于正常现象。凌玲从来不喝酒的。最多有时候喝点我杯子里的啤酒沫,她说啤酒太苦,只有那沫还能忍受。苗头很不对。我的经验是:女人脸红,那是要老公。女人喝酒,那是要抓狂。我悄悄地低头掐指算了算,凶兆!我马上先找了个借口把桌子上所有的铁器都收到厨房里锁起来了。
    
  凌玲看上去没啥太大的异样。估计还处于运气阶段。我丝毫没有放松警惕。因为打小看的电视里就是这样的,血腥大战开始前,战场上总是一片寂静。咱革命战士们总能抽空抽颗烟,谈谈家常,看看老婆儿子或者未婚妻的照片,或者说说家里的那几口猪长得怎么样了,说着说着就是“嗖”地一声,敌人的炮弹打来了。。。最后的结果总是咱们的战士翘了,那张照片也成了遗物。我可不想成为烈士。

喝了几口啤酒后,凌玲的脸开始红了。红扑扑的像个大苹果。看得我就想上去啃两下。 我连忙运了口气,开始想我们公司那体重200磅的女同事。
    
  “我老公外面有其他的女人了”
    
  我防备着炮弹。谁知道等来了一颗原子弹。所有防御措施全部失效。我有几个选择:1。我高兴地说,太好了,宝贝儿,恭喜你老公有姘头了。2。我气愤地说,这个王八蛋,怎么可以轧姘头?出门给车撞死。3。不回答。如果我说1,那我今天能活着走出这个屋子的概率不会大于1个百分点。如果我说2,同样作为姘头,我出门有给车撞死的危险。如果我什么都不说,活着的机会也不太大。因为我居然对凌玲这么大的事情漠不关心。最后我天才地问道:”他要女人干什么用?”
    
  凌玲白了我一眼,说:“昨天我给家里打电话的时候,我妈告诉我的。这事好多人都知道了。我妈让我回去一次。”
    
  我问道:“那你准备怎么办?”
    
  “我不知道。我想等一段时间再说。麦子,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我居然不是觉得太悲伤。反而好像有点解脱。你说我是不是个很坏的女人?“
    
  我连忙答道:“你怎么可能坏?你要都是坏人的话,那我不是坏得现在只能在地狱的油锅里游泳了?”
    
  凌玲喝了口啤酒,幽幽地说道:“我也不知道怎么会变成这样的。 我只是很想我的女儿。“
    
  这时候不表现还待何时?我马上说”没问题,到时候把你女儿接来,我会像个好爸爸一样对她的。“ 这话说得水平之高直追人民日报社论。
    
  “麦子,人之间的感情真的是那么脆弱吗?你说我们以后也会是这个结果吗?“
    
  我没有回答。抓过了凌玲粉嫩的小手,轻轻地吻了一下。看着她的大眼睛说:”凌玲,我真的爱你。“
    
  凌玲轻轻叹了口气。”麦子,我也不找房子搬了。“
    
  ”那你住哪啊?“
    
  ”我搬你那里去住。“
    
  又一颗原子弹下来了。我彻底被炸碎了。瘫坐在椅子上。
    
  在10分钟之内,我做了两件事情:1。我成为一个8岁女孩的潜在继父。2。我和人同居了。和一个我深爱的已婚少妇。
 
 
    凌玲搬进来后,我们把另外一个卧室做了书房。这样方便凌玲和国内联系。免得她父母什么的在视频聊天聊得高兴的时候,一个贼忒嘻嘻的男人头颅突然出现在他们的电脑屏幕上而吓出个好歹来。当然了,床是肯定要换个新的了,以前挤在凌玲的单人床上让我行动很不方便。于是我特地拉了凌玲去挑了个King Size的大床。床运到家后,我站在床边看着那床,非常的满意,咧开嘴呵呵地笑。凌玲二话不说把我踹了个大马趴。她说这是她这辈子听到过的最淫荡的笑声。
    
  凌玲进来后最大的变化是家里的空气质量急剧改善。以前陆明的那双汗脚简直臭得天理难容。我告诉他多伦多的空气指数就是因为他这双脚而硬生生下降了最少一个百分点。凌玲的脚很白,也很香。她不光自己的脚香,还逼着我每天洗两次澡。弄得我全身上下包括脚也香了不少。我很自豪,老想找机会让陆明闻闻我现在的香脚Y子。凌玲还在家里种上了些盆栽树木和一些花花草草的植物。习惯了臭烘烘的环境后一下子家里香喷喷的我还不太适应了,老打喷嚏。
    
  同居后的另外一个重大变化就是我的伙食的改善。虽然我以前也经常去凌玲那里蹭饭吃,不过那只是解决了晚饭问题。早中饭问题的解决还一直是我的攻关研究项目。这里公司一般都有专门吃午饭的地方,提供微波炉让人热饭。老外一般在外面买着吃。就算自己带饭也是带点三明治,色拉或者意大利面条之类比较简单的食物。我一直很奇怪他们午饭吃这么少怎么还能长那么胖。我们中国人一般带饭,带前一天晚上的剩饭。因为花钱到外面买也只能买点汉堡之类的或者西餐。还不如吃剩饭舒服,而且还省钱。中国移民里很多是搞电脑的,性价比的概念深入人心。
    
  我以前没有剩饭带,所以一般以一杯咖啡当早饭,以一个热狗当午饭。一边啃热狗,一边脑子里想着红烧大排面或者辣肉荷包蛋面。奇怪的是,这几年来,热汤面是我最想念的中国食物。特别是在寒冷的冬天,或者酒喝多后的第二天,就想着来碗热汤面暖暖肚子。后来我终于找到了热汤面的替代品,越南牛肉粉。越南菜的品种虽然没有中餐那么多,但是味道确实不错,特别是牛肉粉。热汤面在多伦多是吃不上了。不过我发掘出了我灵魂深处那淳朴的本质,非常高兴。
    
  有了凌玲给我准备中饭后,我也光荣地加入了”剩饭一族“的行列。我特地去买了个带午饭的包,还有饭盒。乐滋滋地拎着去上班,非常有返朴归真的感觉。因为我打小学毕业后就没有再用饭盒带过饭。第一天晚上凌玲问我带饭的感觉怎么样。我说我感觉特别兴奋,特别光荣。跟小时候入少先队的感觉差不多。
    
  在午餐室里时间呆的时间长了,发现中西饮食的差别实在是大。
    
  比如说蔬菜,老外通常就两种吃法,生的蘸着调料吃或者清水煮着吃。生的蔬菜特别是青椒西兰花之类的蘸着调料吃到是不难吃。清水煮的蔬菜吃得我痛不欲生。实在是太难吃了。我估计大长今当年如果敢给皇上献上这么一道菜的话,再八面玲珑也给咔嚓好几次了。
    
  还有一点就是吃的品种不一样。老外一般不碰动物内脏,而中国人特别喜欢吃内脏,比如腰花,猪肝,大肠之类的。一次我捧着一饭盒糟卤鸡爪啃得正香,满嘴流油。一个漂亮的洋MM走到我身前,颤声问道:你吃的是什么。我听了很高兴,想着中国的美食太有吸引力了,眼前这位洋MM看到鸡爪激动得话都说不利落了。我连忙说我啃的是Chicken的脚Y子。一边说一边递上了那盒鸡爪让那洋MM尝尝。洋MM脸无人色,像被打了一拳一样后退10步。呆立片刻后,双手捂着颈部,如一只受惊的小母鹿般冲出门外,直奔厕所。慌不择路之下她还进了左边的门。那是男厕所。我很没趣。也觉得很庆幸,幸亏这次啃的是鸡爪,如果我拿两鸡头在那啃的话,这小妞岂不是当场就要昏死过去了。为了防止出人命,下一次有人问我正吃的猪大肠是什么东西的时候,我告诉他们那是茄子,Chinese茄子。对于一些如带鱼韭菜臭豆腐之类的菜肴,我一般就留在家里享受了。这些菜的味道实在太大了。有一次我带了条咸鱼。微波炉里一转,臭烘烘的香味立马飘出来,闻得我口水直流。当我喜滋滋拿出咸鱼,转身一看,刚才满当当的屋子里只剩下我一个人了。一个人吃饭很孤独。而且整个下午所有同事都躲着我走,好像我是条臭带鱼似的。非常郁闷。所以我以后就不带咸鱼之类的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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