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生半日闲

偷得浮生半日闲,了却心头万年愿。一颗脆弱孤寂的心灵,需要你的慰籍;一个混沌漂泊的魂魄,等待你的温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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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我的加拿大农民生活 4

(2006-02-27 12:06:39) 下一个
     有了凌玲后, 我不再像以前那样一星期去5次gym了. 很多时候我都等不急下班. 有时候我们会到外面吃饭. 有时候凌玲会在她那里做完了饭等我下班去吃. 小修因为有很多男长工要应付. 所以不在家的时间比较多. 这样她们的那个二楼就只有我和凌玲两个人了. 她在家的时候一般喜欢穿件宽松的休闲服或者衬衫, 柔顺的长发随意地披着, 再配上一条紧身的牛仔裤. 凌玲的腿长得很美. 特别是小腿. 我一般看女人是从小腿看起的. 然后往上看臀部. 这两个部位长的好的女人基本不会差. 每次看到凌玲的这样打扮, 我就像中了阴阳九合散的毒一样, 全身发热, 七孔就要流血. 我总是拉着凌玲先到卧室去给我解毒. 然后再吃饭.
    
  每次吃饭我都会喝点啤酒. 除了说些天南海北的事外. 我也会和凌玲说些一般我不告诉别人的小秘密. 比如我初中的时候就很喜欢看<<红楼梦>>, 因为贾宝玉那种让众小妞围绕的感觉让我很YY. 还有比如我高中的时候非常喜欢<<红与黑>>里的于连. 因为他那种卑微和尊严, 野心之间的抗争我也一直都有.
    
  凌玲总是瞪着大眼睛听着我说. 她的眼睛真的很大, 也很清澈. 和我以前想像的少妇的眼睛不一样. 我还喜欢她那些傻傻的问题. 我很享受这些傻问题. 每次都忍不住想亲吻蹦出这些傻话的那对鲜红润滑的嘴唇.
    
  凌玲不是傻大姐那个类型的. 她其实很有主见. 但是她的个性不强烈. 就算她有不同意见, 她也是两只大眼睛静静地看着你. 轻声慢气叮铃铛啷地跟你说. 看着她的眼睛, 听着那好听的声音. 就算她告诉我我刚才吃的那只鸡腿是从鸭子身上来的. 我也愿意相信一只鸭子的身上真的能长出只鸡腿来.
  
  我喜欢看”The lord of the ring”, “The last samurai”这样的电影. 尽管凌玲不喜欢这样类型的影片. 但她也总是陪我去看. 加拿大的电影院是没有坐位号的. 随便挑空位子做. 那次看”The lord of the rings”的时候, 我们去得晚了点. 只剩下前两排的位置了. 结果只能仰着脖子歪着头看了. 看完后两个人是互相搀扶着踉踉跄跄才算走出了电影院. 凌玲根本看不懂故事情节. 因为事后她问了我很多的傻问题. 但是她还是瞪着大眼睛坐在那看了3个多小时. 我问她你看不懂还看得眼都不眨一下啊? 她说不看的话她怕我觉得扫兴.
    
  我也经常陪凌玲看电视. 奥斯卡, 艾美奖, 格莱美什么都不拉下. 一般颁奖晚会如果8点正式开始的话, 6点开始就开始直播了. 播放明星们走上红地毯的时刻和现场采访他们的镜头. 这个时候凌玲总是早早地给我准备几个下酒的小菜. 让我坐在她旁边一边喝啤酒一边陪她看. 她一个一个的给我讲那些明星的故事. 我也经常陪她看看Fashion等频道. 还有movie频道里她喜欢看的电影. 让我想像不到的是这么一个柔弱的女子竟然最喜欢看的是Horror片. 实在是人不可貌像. 当然我们也有都喜欢的电视频道Food Network.
    
  我和凌玲都喜欢到沙滩去玩. 我最喜欢看凌玲穿那身白色的bikini. 那是我在我们通奸一周年的时候送给她的. 我到现在也没有想通为什么这三块小布头能卖上几百加刀. 早知道我就到沃儿玛扯上二尺白布自己做一个了. 不过这身bikini和凌玲那雪白的肌肤真是太相配了. 那天晚上看了凌玲试穿后, 我冲动地就像吃了一整瓶的伟哥. 第二天脚软得连油门都快踩不动了. 我们最喜欢去的是Wasaga beach. 这是世界上最长的淡水湖沙滩. 这个沙滩的特点就是离岸几百米地方的水位也淹不了人. 我们喜欢躺在沙滩上晒太阳浴. 凌玲很怕晒黑, 所以动不动就要涂防晒霜. 这个任务我就义不容辞地承包了下来. 我工作得很认真, 很仔细. 凌玲全身上下不管啥犄角旮旯的地方我都能涂到. 饿了我们就去买份炸薯条, 或者热狗汉堡, 两个人分着吃. 我们还买了条充气小船. 凌玲躺在上面, 我拉着小船慢慢地在湖里走. 走到水深的地方了, 我就头靠着凌玲的胸, 浮在水面上,让波浪将我们一点点的送回岸边.
  
  和凌玲出去玩的时候有时候不走直接的高速公路而情愿绕到去走走一些乡间道路。多伦多农田的特色就是一望无际。田野里间或竖着一两间农户的木屋或者仓库。隔一段距离就能见一群牛马悠闲地在田野里漫步。我没有考证过外国的月亮是不是真的比中国的圆。但我可以很负责任地说外国的牛粪肯定不比中国的香。乡间公路上很少有车,天空碧蓝。打开车窗,驰骋在田野间。天地间仿佛只剩下我们两个人。我高兴得像只傻鸟.
    
  在多伦多附近有个叫St.Jacobs的小镇。有很多的德裔居民。德国人的猪肘子是名菜。小镇上有家饭店就是以肘子出名的。在华人的论坛上一传十十传百。都驾车来回两百多公里去啃猪肘子了。据说现在德裔老板开口打招呼改为“哟,您来啦。。。”小镇最大的特色其实是人,因为那是“阿米绪”人居住的地方。“阿米绪”人笃信再洗礼教。他们的特色就是保持旧时的生活方式。他们只穿黑色的长袍衣服。不用电。也不开车,他们驾马车。于是就能经常看到公路上一辆汽车跟在一架马车后面慢慢的开着。汽车和马车和谐地共存。凌玲说像这样两个人驾着辆马车慢慢地走着,看上去很浪漫。以后我们也这样就好了。女人就喜欢说傻话。如果要有马车, 那肯定要养马. 养马这事一般是男人做的, 我是个男人. 所以我会天天被迫在臭烘烘的马厩里呆上一段时间. 一个被马粪熏得臭烘烘的人还能感觉到浪漫, 那很奇怪. 我猜想婚姻也大概如此, 婚前的浪漫, 会一天天地被柴米油盐熏淡.
  
  每个星期六我不和凌玲在一起. 因为这时候她会和家里人联系. 打电话或者用视频. 这个时候呆在旁边显得很白痴. 我不想当白痴, 于是我就会拉着陆明喝啤酒. 这个时候我老是想起我的第一次喝酒. 那是我读大一的时候. 那个圣诞节的晚上. 整个寝室就剩下了我和大杨两个人. 从生理学角度来说两个男人这么对坐着大眼瞪小眼的不是太正常. 于是我们想做点正常的事. 我们想到了喝酒. 我们买了一只大烤鸭, 还有很多熟菜. 经过精确的计算我们两个人合着喝一瓶啤酒就够了. 但是觉得两个男人才买一瓶啤酒是很没面子的事. 特别是那个杂货店的老板娘很漂亮. 我们为了不在漂亮的老板娘面前丢面子, 就买了两瓶啤酒. 后来, 据老板娘回忆我们那天又去探访了她5次. 每次买两瓶啤酒. 她当时相信我们两个人对她有什么企图. 她很害怕. 后来又听其他的室友说, 我那天在执着地尝试了101次以后总算爬上了自己的上铺. 我举了一只鞋说谁敢上来碰我我就打谁. 他们很害怕, 就坐在旁边看我爬. 大杨也睡上铺. 他没有爬. 他坐着, 坐在门口, 胸口还抱了只大脸盆. 从那以后, 酒越喝越多. 随着酒量的增加, 菜的质量也不断的下降. 最后两年里我们再也没有钱买过那么大的烤鸭. 有时候我一个人喝. 买几瓶啤酒就着几只鸡爪在食堂里吃. 晚上食堂里没有人, 就我一个. 我喜欢坐在一幅画旁边. 那是一幅很大的风景画. 画面很简单. 一条大湖, 湖中央漂着一条小船, 船上坐着一个人. 我看不出这个人在干什么, 也许在钓鱼. 我一边喝酒一边看画, 我总觉得自己是那个坐在小船上随波漂流的人.在茫茫的江面上不断地漂. 我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 也许是喝多了头晕造成的. 毕业后我再有没有看到过这幅画, 但是那种坐船的感觉我还是经常有. 我已经决定到医生那去查查.
  
  一般星期天我会给凌玲打电话, 但是不去吃饭. 因为这时候她的傻问题比平时都多. 而且专攻我的偏门. 比如有一次, 我正滔滔不绝地讲故事, 她淡淡地笑了笑, 嘴角微微地撇了一撇. 这个动作说明有问题要来了. 我一般很享受这个时刻. 慢慢地喝上一口啤酒, 然后靠着椅子后背, 等着那对小嘴唇吐出傻话来. 然后很博学地给她解释. 特别满足. “你到底只是为了和我上床还是真的喜欢我?” 如同一声耳边雷, 震得我硬生生将那口啤酒呛到了肺里. 差点当场翘掉. 借着喘气的机会, 我整理了一下思路. 我想得很认真, 因为桌子上的那把水果刀亮晃晃的很刺眼. 我的推理是这样的: 首先, 每个人都会被肉欲吸引. 这种吸引一般来自异性的肉体, 不过现在很多人也被同性的吸引. 我走在马路上, 在办公室里, 老是要看一些漂亮女人的屁股和胸部, 虽然很多人我根本就不认识. 这就是肉欲. 有了肉欲的吸引后, 如果除了床上运动以外, 两个人还喜欢一起做很多其它事情. 那就是爱情. 有了爱情了, 如果还愿意承担一份责任, 那就有了婚姻. 随着婚龄的增加, 肉欲会逐渐淡化, 因为已经变成了左手和右手的游戏. 直到老年, 肉欲会彻底退出, 两个人会成为互相灵魂的依托, 一起慢慢地老去. 我对凌玲的肉体非常着迷. 但是我们也经常做其它的事. 比如今天, 我就在讲故事, 凌玲在听故事, 而且我们都穿着衣服. 所以, 我的结论就是, 我是爱凌玲的. 凌玲很高兴. 拿起那把锋利的水果刀给我削了个苹果. 我也很高兴, 就又跟她说了个俗透了的故事. 如果我妈和她落水了. 知道我会救谁吗? 我会一起跳下去的. 因为没有了你们任何一个人, 我都无法再活下去. 凌玲更高兴了, 又给我剥了个桔子. 她笑得很甜. 我抹了抹满头的冷汗后也笑了, 笑得很阴险. 因为我的故事没有讲完. 我妈从小能在黄浦江里游上半个来回. 我跳下去后, 她会救我的.
  
  读完了免费的ESL后, 反正也没有找到工作, 凌玲就去了College读收费的外语课, 继续练英文. College相当于国内的大专. University相当于大学. 但是很多College也是可以发学士学位的. 在日常美语里, 经常就是用College这个单词把两者统称了. 凌玲去读之前, 我已经在College里读了好一阵子英文了. 我是被公司逼着去的. 事情是这样的. 我拿了一张刻着我以前国内做过项目的光盘去公司面试, 我一边演示, 一边滔滔不绝. 我的外语从来没有这么流利过, 说得面试我的人哑口无言. 第二天我接到了电话, 让我去上班. 我很骄傲我用口才征服了他们. 上班没几天, 开会了. 我又根据这几天的了解发表了一通我的建议. 我的口才又征服了所有的同事. 因为听了我的见解后没有人反对. 散会后, 我的经理找到我. 他说他很对不起我, 他知道从面试开始我就说了很多话. 但他一共才只听懂了5句. 他们当初决定要我是被我以前做的项目吸引了. 所以他劝我去College上英语课, 公司报销. 原来如此. 我很受伤. 为了泄愤我选了很多科目. 从基本口语到商业口语, 从语法到写作, 一个学期一个学期地读了很长的时间. 直到有一天那个教College English的老太太告诉我下个学期我可以上剧本写作课后, 我的报复行为才作罢.
    
  我读的第一个班是口语4级班, 最高是8级. 老师是个长得非常像阿加西的光头帅哥. 班里有来自世界各国的移民. 有中国人, 韩国人, 日本人, 埃及人, 哥伦比亚人, 苏联人, 还有其它一些名字很难记的国家来的人. 年龄从20多岁到50多岁不等. 这是我最快乐的一个学期. 班级人员的成分比较简单, 就是业余来读外语的新移民. 大家的外语基础都不好, 闹了很多笑话, 但也相处得其乐融融. 以后班级读得越高, 人之间也越冷漠. 因为班级越高, 人员越变越复杂. 很多全日制攻读专业的学生也加入了进来. 这里College里的课没有什么业余班全日班之分的. 一堂课, 不管你读着玩的还是全日制读了要拿学分的, 都在一起上课. 业余和全职的的最大区别是你每学期选课的数目.
    
  上了外语课后. 我进一步认识到了中国的英语教育害人不浅. 就是在那个四级口语班里, 我闹了个很大的笑话. 从小到大, 我的老师都教育我公鸡这个单词叫Cock. 那天上课的内容是大家介绍一下自己家乡的风味菜. 我选的是我最喜欢吃的三黄鸡. 我介绍得很多很全. 说完后, 我想他们肯定听了很馋, 很想吃. 因为我发现那个像阿加西的老师面色潮红. 还有很多同学张开了嘴巴看着我. 后来, 有人悄悄地告诉我, Cock在这里的日常口语里主要特指男性生殖器, 就是鸡巴, 而不是公鸡. 我回想了一下, 我那天讲话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我的家乡有道很好吃的菜是用鸡巴做的. 做这道菜要选用特别的鸡巴, 不能太大的, 鸡巴太大了肉质就老了. 我们把鸡巴放在水里煮熟后, 捞起来切成小块, 然后沾上好吃的调料吃. 这道菜的名字叫Three Yellow鸡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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