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克实的抗战史研究和事实评论

为受过国家教育的中国人写作的内容。属于在大陆不能发表,遭到封印的学术研究。内容都是有最可靠史料根据的事实。一般人并不易懂。
正文

陈庄战斗中民夫的受难

(2020-05-05 06:12:05) 下一个
国内的宣传机关为了美化战果,总喜欢用“日伪军”, “敌人”一词混淆歼敌内容。或用“歼灭”,“死伤”,“消灭”一语来糊涂死伤区分。其中,非日军的部分,负伤的部分,定义并不明确,最容易被利用做扩展战果的手脚。
陈庄战斗也不例外。若提出日军的死伤证据,还会有人强词“其他歼灭的都是伪军”。此战斗中,八路军 “歼灭”日军以外之战果到底多少?前节曾提到过,从讨伐行动中独立步兵第三十一大队9月24日的命令书内容计算,伪军部分为行唐,正定,无极三县的警备队员计27名,及一个混合警备队(应以灵寿县警备队为主)。总数从丰田春满的记录,“其余人员为工兵一分队,无线班,救护班,县警备队等共约80名”来推算,伪军(各县警备队)全体员数约45名。其中应出现近半数(按日军死伤比率计算出的概数)死伤,即可以说“歼灭”伪军20名。
此外的战果中,还有以下日军两个档案文件中记录的雇佣民夫的损失,仅死亡者就达46名,负伤者不详。前节中,笔者算出独立步兵第三十一大队的运输队规模,应小于是年7月于灵丘地区山地扫荡的独立步兵第一大队的行李队,最大约有100名前后的民夫(车夫,苦力),和征用的车马等。从死亡者46名的数字看,可见其中的约一半,被一二〇师部队作为“伪军”消灭,所谓“16名俘虏”中,也应有一部分应是做苦力的民夫。
日军档案中,文件名《方军经监第五二三号/伤害慰藉料赋与之件报告》(赔偿支出报告),是1940年8月10日,北支那方面军司令官多田骏,向陆军大臣东条英机提出的报告。记录了赔偿金受领人“李朱氏”以下43名的姓名,和赔偿金额。
支付日期为1940年1月10日,对每位受难亲属一律赔偿150圆(日円)。“支付部队”名记为独混八旅步兵第三十一大队第四中队。“事故发生日期”记载为1939年9月24-30日期间,“事故发生原因,状况”记录如下:
1939年9月24-30日间,独立混成第八旅团步兵第三十一大队第四中队在河北省灵寿县陈庄附近战斗中,作为苦力雇佣的民夫在战斗中遭到敌袭战死[1]
 
1-18 赔偿记录 JACAR:C07091648900 死亡者并没有姓名记录,记录的只是金额受领者的死者亲属姓名。从中可见日军对此类雇佣者的生命保障并不认真,若无遇事故、付佣金后完事,不会留下任何记录。但为何对此次损失进行了如实赔偿?笔者认为苦力的雇佣,都是由驻守地区当地的正定,行唐,无极各县伪组织(维持会)代行,有雇佣凭证,肯定还有负责的监工,管理者(即各县警备队)。守备部队有常驻之地盘,为了维持治安,必然要和伪组织维持好关系。若此件民工苦力的契约,监督者是维持会等伪组织或中介商的话,从交易契约面就产生了日军(雇佣者)对此件支付赔偿的义务。若仗势赖账,拒不赔偿,会影响到统治者形象,不利于部队本职的地方治安。所以此笔支出,也可称为是日军的“安民,宣抚”工作的一环。
至于此44名被八路军击毙的民夫是否都是由驻无极县第四中队所雇佣,还有疑问。从前述作战命令内容看,是参战的各中队从警备地区各县(灵寿,无极,行唐,正定)带来的民工。所以考虑在赔偿金的会计处理时,为了省事,全部都记录到第四中队账头上。支付者,反正都是上级财会。
 
除了此44名民工之外,还有一个同类报告,是1940年2月28日的赔偿记录,名《方军经监第123号》。记录了独立步兵第三十一大队,对“八月二十一日后在河北省灵寿县陈庄附近战斗中死亡”的马夫焦三姥,王海卿两名的赔偿,受领者为焦三姥之弟焦六十,王海卿之母王门王。金额相同,都是150圆。因为有陈庄附近战斗一词,笔者考虑“八月二十一日”是“九月二十一日”之讹。很有可能也是陈庄战斗的关系者。支付日期比前者早,为1939年12月31日[2]。若加算此件,八路军一二〇师部队在陈庄战斗中(前后)共击毙民夫,苦力数为46名。约等于击毙日军的总数。占八路军实际战果的约1/3。当然,此拉马,抬担架的民夫不会上第一线作战,正因为没有武器,抵抗力,所以大多成为八路军战士“歼敌立功”的活靶子。
赔偿金150日圆,在当时有多大价值?从军薪看,相当于最低等级2等兵的基本军薪(6圆)约两年分。或日本兵最低一等死亡赐金(国家抚恤金)的约十分之一。从在日本国内的购买力看,此时大米10公斤的价格约3圆。
此件资料中最后一项,是同大队第三中队于 “河北省新乐县东长寿驻留中,对蒿城,邢台间战斗中白振江战死的赔偿(金额相同)。此件没有日期,但记在一处。若为同时间段,可佐证第三中队(新乐县东长寿,铁道警备队)与大队分别行动,此时没有主力(中队)参加陈庄附近战斗(仅派小田岛一小队)。
综上考证,可得知八路军一二〇师在陈庄附近的战斗中,共击毙日军约50名,击伤日军63名,击毙民夫46名(以上为准确实数),毙伤伪军约20余名(推测概数)。可称毙伤日伪军130余名。若将民夫、苦力也视为“伪军”“敌人”的话,又可称陈庄战斗战果为“歼灭敌人”180余名。又,民夫的统计仅仅是死亡者,若再算上击伤民夫,俘虏民夫数字,“战果”还能再多出一些,只是内容面,并不太光荣。但不管如何拼凑,离自报的1500余名,还有相当距离。八路军所称的13-16名俘虏中,仅提示过日人“山田泰治”一人的实名,若真存在,推测绝大多数都是民夫,伪军。
 
[1] 「傷害慰籍料付与の件報告」陸軍省-陸支普大日記-S15-22-243,629-632頁。防衛省防衛研究所。(JACAR:C07091648900)
[2] 「傷害慰籍料付与に関する件報告」陸軍省-陸支普大日記-S15-10-231,436頁。(JACAR:C07091507100)
 
[ 打印 ]
阅读 ()评论 (0)
评论
博主已隐藏评论
博主已关闭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