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在前面的話:
在教會裡誇獎某某弟兄或姐妹時,通常會聽到說一句話說"他(她)很愛神”,或"他(她)很屬靈”。其界定的標準,一般基於固定參加教會的敬拜、查經、團契、禱告等活動,而且在教會忙前忙後服事。
記得初信主時,這樣的弟兄姐妹常常是我追求"標杆”和學習的"榜樣”。這個"標準”有錯嗎?當然沒有,衹是不大準確。
主耶穌對"愛神”的定義說得很清楚很具體。祂說:”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要向他顯現。”(約翰福音14:21)
主耶穌還說過:”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馬太福音10:37)
這段經文什麼意思? 神不喜歡人孝敬父母、愛家人嗎?
一. 什麼叫"愛父母過於愛神”?
很多人,包括基督徒,都會誤解主耶穌講的這句話,認為神沒有愛,沒有情感,不要人孝敬父母,也不要人照顧兒女。
如果這是神的心意的話,那為什麼神在給以色列民頒布”十誡”時,其中人與人關係最重要的,也是第一條:要”孝敬父母”。而且保羅也具體強調過:”你們作兒女的,要在主里聽從父母,這是理所當然的。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長壽。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以弗所書6:1-2)
難道神說話自相矛盾、背乎自己? 當然不是。神全知、全能、全善,也是"全智”的神,祂怎麼會不知道自己在講些什麼。
其實,"孝敬父母”,是神提醒人當盡的責任,重點講得個人該盡的本分;而"愛父母過於愛神”,強調的是"優先次序”問題,也是敬畏神的原則。
因此,"愛神”,並非要人推卸當盡的責任、不贍養父母、不照看家人,而是說,當父母的要求或價值觀違背神的原則時,要順服神而不聽從父母。例如,不信主的父母不允許兒女去教會,或強逼兒女放棄信仰,或干涉兒女的夫妻關係等。
1.現實中的例子:
有一個姐妹分享她的經歷。她跟父母同住幾十年,平時很關心他們的生活起居。但是,母親雖然嘴上說信耶穌,但實際生命幾乎沒有改變。一是,她不喜歡女兒對慕道友付出太多,不管是時間上還是金錢上。母親常對她說:"你也不是有錢人,為什麼別人不請吃飯,都是你請?” 二是,家裡聚會,母親不願意讓她不喜歡的人來;三是,日常她總喜歡講別人不好,而自己如何比別人強。無論這個姐妹如何解釋、好言相勸,都無濟於事。因此,母女的關係常有矛盾。有一次母親氣急敗壞地對她說:”我真是白養你這個女兒了! 你的胳膊肘總往外拐,從來不聽我的!”
這個姐妹多年來在神面前禱告說:"神啊,讓我順服你的教導,不要順從母親的錯誤。” 所以,每次爭吵都她都會對母親說:"我寧可得罪你,我也不得罪神。因為你不懂,我懂。如果我順從你,不但你得罪神,我也得罪神。如果我對你照顧不周,你可以打我罵我,我也應該聼。但是你怕花錢、不讓我關心別人,我不會聼,因為我不是亂花錢,是為了跟他們交往,使他們有機會認識神,並且錢是我自己掙的,不是花父母的錢。....”
耶穌說:”你們不要想我來是叫地上太平。我來並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動刀兵。因為我來,是叫人與父親生疏、女兒與母親生疏、媳婦與婆婆生疏。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裡的人。”(馬太福音10:34-36)
因著主耶穌到來的緣故,信與不信的家人,走的是兩條不同的路,不但生活方式和內容不同,價值觀也完全不同,所以,彼此之間一定會產生糾紛和生疏。
如果這個姐妹聼從父母的,尤其順著母親的心意,衹是自私地為自己和家人而活,那就是"愛父母過於愛神,不配做主的門徒”。
另一方面,如果基督徒平時不關心父母的疾苦、儘自己該盡的本分,每天衹是一味地讀經禱告,禮拜天固定到教會敬拜服事,那不是"愛神勝過愛父母,而是根本”沒有"愛”,既不愛神,也不愛人。這樣的人也不配做主的門徒。
曾認識一個弟兄,多年在國外"宣教”,一年衹回來幾次,而且在家待的時間都很短。好在妻子是一個有信心、溫柔順服的基督徒。雖然一人帶著兩個孩子比較辛苦,但沒有影響她教養兒女的責任和教會的服事。後來妻子病了,而且越來越嚴重,實在需要有家人隨時關心和照顧。但那個弟兄仍"以神為大、宣教為主”,不肯留在家裡照顧妻子。我常想,難道這是聖經所說的"愛神、以神為大”的意思麼?是神的心意麼?難道在家裡照顧妻子,帶她去看病,生活上照顧她,難道不是服事神麼?按照神給的"恩賜”,在附近教會參於事工,同時也可以兼顧到照顧妻子的身體,不也是服事神麼?
有一個姐妹的母親臥病在床,使她無法去教會敬拜。有人覺得她的"靈命”出了問題,沒有"以神為大”、愛家人過於愛神。他們認為,禮拜天不來教會敬拜,就是不敬畏神,也不愛神,至少主日可以僱人照看老人,自己還是可以來聚會的。說這話或這樣想的人,似乎不了解什麼叫"愛神”,也誤解了神的這句話。他們把去教堂,或在教堂忙碌做事,看作是”愛神、以神為大”。
然而神怎麼說? ”人若不看顧親屬,就是背了真道,比不信的人還不好;不看顧自己家裡的人,更是如此。”(提摩太前書5:8)
那個照顧母親的姐妹,她完全可以以服事神為藉口,把老人一人丟在家裡;或僱人照看,自己去做禮拜。想想看,從人的角度,在教會被別人看見的服事"風光”好呢?還是在別人看不見的家裡、辛苦照顧臥病在床的老人好呢?相信神看重的是人順服祂的話,盡人該盡的本分。照顧母親雖然比在教會服事辛苦,雖然也不能到教堂敬拜,但是她仍然可以用其他的方式在家裡和老人一同敬拜。這難道不是神的心意麼?難道神是要她把臥病在床的老母親丟在家裡,她去教會又唱詩又聽道,又服事,又關心別人,而老人不能按時換尿布、按時吃飯,那就是"愛神、以神為大”麼?或者為了去教會敬拜,請人來照顧老人? 如果那人是基督徒,她就不需要到教會做禮拜嗎?如果是非基督徒,她看到一個連母親都不肯照顧的人,而跑到教會熱心服事,豈不是讓她看到基督徒的虛偽和不負責任? 以後這個姐妹還能張開”嘴巴”給這個人傳福音麼?
這種現象也是今天教會牧者錯誤引導的主要原因。他們在台上不斷強調,要愛神,固定參加教會敬拜聚會,在教會多多服事,多多讀經禱告。然而,在聖經里找不到一處說:固定參加教會聚會,固定讀經禱告,或服事越多、讀經越多,越蒙神悅納。他們不解釋,或者也許不知道怎樣解釋:什麼是"愛神、以神為大”?
神曾藉著先知撒母耳怎麼說的呢!”耶和華喜悅燔祭和平安祭,豈像喜悅人聽從耶和華的話呢?聽從勝過獻祭,聽命勝過公羊的脂油。”(撒母耳記上15:22)
相反,如果一個基督徒好端端的,沒病沒災、家人平安無事,卻不來教會敬拜,不讀經也不禱告,那麼這個人的信仰或信心有些問題。這就是為什麼需要教會的牧者了解信徒的屬靈狀況,便於按照神的心意去教導和牧養他們,免得走偏差。
2.聖經中的例子
撒母耳記上提到一個特別人物,就是掃羅的兒子約拿單。他的見證足以詮釋什麼叫"愛神、以神為大”。讓我們從他下面的幾個方面來了解:
第一:依靠神
當以色列民出於弱勢,而非利士軍隊出於強勢時,百姓極其悲觀,有的被困守陣地、躲藏起來;有的逃跑保命,使跟隨掃羅爭戰的人也所剩無幾。而約拿單當時想到了讓神來決定是進攻還是防守,因為他知道神在掌管一切。
聖經說:”有一日掃羅的兒子約拿單,對拿他兵器的少年人說:’我們不如過到那邊,到非利士人的防營那裡去。但他沒有告訴父親。”(撒母耳記上14:1)
約拿單沒有告訴父親掃羅他的計畫,並非對父親不尊,而一方面他可能擔心受到父親意見的左右,因為畢竟父親是一國之君,另一方面,神才是帶領和幫助他們打仗的"君王”。所以,他專心依靠神的引領。
於是,他對拿兵器的少年人說:”我們要過到那些人那裡去,使他們看見我們。他們若對我們說:’你們站住,等我們到你們那裡去。’ 我們就站住,不上他們那裡去。他們若說:’你們上到我們這裡來。’ 這話就是我們的證據,我們便上去,因為耶和華將他們交在我們手裡了。”(撒母耳記上14:8-10)
因著約拿單對神的依靠,神就給他"印證”、進攻非利士人,使他知道神必讓他們得勝。所以,起初僅僅兩個人,就使非利士陣營大亂,給餘下躲藏的以色列百姓鼓起士氣,乘虛而入、乘勝追擊。最後,敵人潰不成軍,以失敗告終。
第二:交朋友
與智慧人同行的,必得智慧;和愚昧人作伴的,必受虧損。(箴言 13:20)
保羅提醒說:”.......同那清心禱告主的人追求公義、信德、仁愛、和平。”(提摩太后書2:22b)
由於約拿單自己是一個依靠神的人,他也喜歡與敬畏神的人交往。當他看到大偉勇敢面對非利士巨人歌利亞;對巨人的傲慢自大、藐視神的存在,憤怒直言,勇敢與其挑戰;尤其他聽到大偉對父親掃羅說的其中最後一句話:大衛說:”耶和華救我脫離獅子和熊的爪,也必救我脫離這非利士人的手。”(撒母耳記上17:37a)
約拿單對大衛就心生敬慕之情,與大偉結下生死之交。
聖經說:”約拿單愛大衛如同愛自己的性命、就與他結盟。約拿單從身上脫下外袍給了大衛,又將戰衣、刀、弓、腰帶,都給了他。”(撒母耳記上18:3-4)
3. 敬畏神
約拿單的父親掃羅,從以色列極小的便雅憫支派中被揀選出來作王,完全是神的"憐憫”。最初他的所行所言對神還有些敬畏,所以,神的靈就降在他身上,使他可以與先知一同受感說話。
作王兩年後,他便開始自行其是,不聽神的吩咐和命令,違背律法、僭越獻祭;爭戰中也不聽神藉撒母耳給他的吩咐,貪戀當滅之物、公然撒謊、虛偽、假借神的名義圖謀私利。他在惡道上他變本加厲、硬著頸項,使神極其憤怒。當神藉著撒母耳斥責他時,他不但沒有立刻悔改轉向神,反而擔心自己的王位不保,企圖謀害神將要膏的王,大偉。幾次謀殺不成,大偉逃跑,他仍不罷休,拼命追殺。
約拿單偷偷告訴大偉父親要殺他,要他躲藏起來。(撒母耳記上19:1-2) 同時勸說父親,”替大衛說好話,說:’王不可得罪王的僕人大衛,因為他未曾得罪你,他所行的,都與你大有益處。他拼命殺那非利士人,耶和華為以色列眾人大行拯救。那時你看見,甚是歡喜。現在為何無故要殺大衛,流無辜人的血,自己取罪呢?’”(撒母耳記上19:4-5)
掃羅為了表面應付兒子,”就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說:’我必不殺他’。”(撒母耳記上19:6b) 而暗地裡還是利用一切機會殺大偉。大偉在被掃羅追殺的危機關頭,約拿單不惜一切代價為大偉遮掩,也幫助大偉逃離。
因此,”掃羅向約拿單發怒,對他說:”你這頑梗背逆之婦人所生的,我豈不知道你喜悅耶西的兒子自取羞辱,以至你母親露體蒙羞麼? 耶西的兒子若在世間活著,你和你的國位必站立不住。現在你要打發人去,將他捉拿交給我,他是該死的。掃羅向約拿單掄槍要刺他。約拿單就知道他父親決意要殺大衛。於是約拿單氣忿忿的從席上起來,在這初二日沒有吃飯。他因見父親羞辱大衛,就為大衛愁煩。”(撒母耳記上20:30-34)
一個王的兒子竟然不幫助父親,反而去幫助一個與他素不相干的人,實在不合情理。難道約拿單不知道自己是可以繼承王位的嗎?即使他不清楚,可他父親已經提醒他了:”耶西的兒子若在世間活著,你和你的國位必站立不住。”(撒母耳記上20:31a)
然而,約拿單根本沒有在意父親所講的那句話,衹是一心想著救大偉。在人看來,他幫助大偉,就等於放棄他王位的繼承權,拱手讓給大偉。世上怎麼會有這麼傻的人呢? 他連王位都不看重,那他看重的是什麼呢?
從上述看到,約拿單捨棄自己的王位,不與父親為伍,而去幫助和掩護神所膏的大偉,清楚地詮釋了什麼叫"愛神、以神為大”,和"愛神勝於愛父母”。因為他愛神勝過愛父親;愛神勝過愛王位;愛大偉如同愛自己的性命、愛人如己,這些不正是"愛神、以神為大” 的真實見證麼?
二:什麼叫"愛兒女過於愛神”?
1.現實中的例子
當今年輕父母,對兒女往往重視他們的學業、衣食、住行,遠超過對他們認識神以及品格的培養。他們不但從小讓兒女衣食無憂,也處心積慮地把兒女打造成一個"世界精英”。
有一個姐妹曾對我說:"有一段時間我很鬱悶,因為跟別人家的孩子比較,突然發現我的孩子起跑線太低了。人家孩子不但已經認識好多字,數學超人一頭,而且武藝超群,父母花錢培養學了很多技能,....” 所以,這個姐妹為了不落人後,拼命給僅僅四五歲的孩子報了很多課外活動:鋼琴,跳舞、游泳、武術、足球等。孩子有這麼多活動,一定會占據禮拜天時間,怎麼會參加敬拜和查經聚會,又怎麼會有時間讀經禱告呢!如果不了解神的話,自己的屬靈生命又怎麼會成長呢?不認識神,也就沒有神的智慧教養兒女,他們怎麼會在人生路上走一條正路呢?
曾經看到過一個姐妹,帶著一個高中的女兒和兩三四歲的兒子來教會,同時把兒子的"家庭作業”也帶來,讓照看孩子的姐妹幫助她兒子在敬拜期間做完"作業”。敬拜一結束,她即刻帶著兩個孩子去送女兒參加其他課程,有時在教會連午飯也不吃。當女兒沒有被常春藤名校錄取時,媽媽非常沮喪。
這類例子在現今教會中很常見,甚至年輕牧者的孩子也是”不落人後”。孩子參加各種活動,要求父母觀看他們表演的次數越來越多。牧者為了滿足孩子希望父母在場觀看的心願,也都順從他們。因此,想想看,牧者哪有時間好好研讀神的話、按食分糧? 哪有心思顧及教會弟兄姐妹的屬靈需要和生活上的需要? 如果教會牧者和領袖都如此培養兒女在世上的"八般武藝”,何況普通的信徒呢?當然,這樣的牧者和領袖,一定會大大"稀釋”神話語的"濃度”,用"假、大、空”的講道方式和內容帶領教會。
如果教會牧者是如此見證,如何要求普通信徒"愛神、以神為大”呢?因為神呼召牧者出來,託付給牧者的責任,就是按照神的話好好牧養信徒,不是麼?神的心意是要求牧者的兒女在世上出人頭地,還是要他們在主里教養兒女,使他們以認識神為主? 這也是當今教會屬靈光景的悲哀,雖然教會人數很多,奉獻很多,做事的人很多.....,但少有人知道"愛神、以神為大”的意思,就是每天在生活中尊主為大,就是遵行神的話,活出生命的見證。
聖經對牧者怎麼說的呢? ”人若想要得監督的職分,就是羨慕善工,這話是可信的。作監督的,必須無可指責,只作一個婦人的丈夫,有節制、自守、端正、樂意接待遠人、善於教導;不因酒滋事、不打人、只要溫和;不爭競、不貪財;好好管理自己的家,使兒女凡事端莊順服。若不知道管理自己的家,焉能照管神的教會呢?”(提摩太前書3:1-5)
在舊約時代,神藉著摩西對以色列百姓說:”這是耶和華你們神所吩咐教訓你們的誡命、律例、典章,使你們在所要過去得為業的地上遵行,好叫你和你子子孫孫一生敬畏耶和華你的神,謹守祂的一切律例、誡命,就是我所吩咐你的,使你的日子得以長久。.....以色列阿,你要聽,耶和華我們神是獨一的主。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神。也要殷勤教訓你的兒女,無論你坐在家裡,行在路上,躺下、起來、都要談論。”(申命記6:1-7)
新約保羅不也是提醒信徒: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兒女”麼?(以弗所書6:4)
難道神不希望父母讓孩子多學一點才藝、知識和技能麼?還是神的心意要父母把"優先次序”擺正、看重子女品格,要他們認識神、敬畏神在先? 哪一個會使兒女一生蒙福呢?
2.聖經中的例子
在撒母耳記上,記錄了"師士時代”的一個很實際的例子。聖經說:”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師士記21:25)
聖經記載說,祭司以利有兩個兒子,雖然也是祭司,但“不認識耶和華”,也不遵守神的律法。他們不按規矩行祭司職責,隨從淫亂等惡風敗俗。他們的僕人們如強盜一般,不顧神在律法中的規定,公開搶奪神的祭物。
祭司以利的兩個兒子橫行霸道、胡作非為,應該在民中被除掉。而父親以利是大祭司,他知道應該怎樣處置兩個兒子的,但他卻沒有採取行動。神在律法中說道:”那擅敢行事的,無論是本地人是寄居的,他褻瀆了耶和華,必從民中剪除。因他藐視耶和華的言語,違背耶和華的命令,那人總要剪除,他的罪孽要歸到他身上。”(民數記15:30-31)
以利是聽到百姓的議論和不滿時,才不得已責備兒子幾句。(參加撒母耳記上2:22-24) 顯然他是一個溺愛孩子的父親,沒有按照神的誡命來教養兩個兒子,以致於他失去父親的權威,兒子也竟敢公開藐視神的存在。
所以,神藉著"神人”重重責備他,並宣告他和後代的結局。神說:”在以色列眾支派中,我不是揀選人作我的祭司,使他燒香、在我壇上獻祭、在我面前穿以弗得、又將以色列人所獻的火祭、都賜給你你父家麼? 我所吩咐獻在我居所的祭物,你們為何踐踏,尊重你的兒子過於尊重我,將我民以色列所獻美好的祭物肥己呢? 因此,耶和華以色列的神說:’你和你父家必永遠行在我面前,現在我卻說,決不容你們這樣行。因為尊重我的,我必重看他;藐視我的,他必被輕視。日子必到,我要折斷你的膀臂和你父家的膀臂,使你家中沒有一個老年人。....你的兩個兒子何弗尼、非尼哈所遭遇的事,可作你的證據,他們二人必一日同死。’”(撒母耳記上2:28-34)
最終神兌現祂的預言,兩個兒子的確同一天死掉,以利也因"約櫃”被擄,氣絕身亡,兒媳也因生產而死。
這就是祭司以利"愛兒女過於愛神”明顯例證。
三:真正"愛神、以神為大”
"愛神”,就是遵行神的話,神說什麼就聼什麼,而且照著去做;"以神為大”意思是一樣的,也是在凡事上都以神的話為標準,無論是在家裡對父母或兒女,無論在教會對弟兄姐妹,無論是做員工或公民,都要遵行神的話,讓神的標準引導自己的言行舉止。
所以,不要以人在教會的虛浮表面來定位此人是否"愛神、以神為大”。因為教會禮拜天或者聚會的那一兩個小時,看不到人的真實情況。看人外表,不是神的心意,神從來不以人的外表看人。當祂吩咐撒母耳去膏抹大偉做王時,就提醒撒母耳:"耶和華不像人看人,人是看外貌,耶和華是看內心。”(撒母耳記上16:7b)
曾有一個姐妹分享說,有一個主日早晨,她跟先生為了一點小事發生口角,兩人相持不下,彼此都不肯讓步。眼看要去教會的時間到了,還有一些服事,怎麼辦? 要不要去? 如果去,就要強裝笑臉,照常服事,弟兄姐妹也不知道。如果不去,別人會覺得奇怪,因為從未見過這個姐妹無緣無故不參加敬拜。當時那個姐妹很掙扎。突然她腦中跳出聖經的一節經文,說:”你在祭壇上獻禮物的時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懷怨,就把禮物留在壇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後來獻禮物。”(馬太福音5:23-24)
其實,當時她並不知道這節經文到底在那一卷書裡。
這節經文的前面,主耶穌給跟隨祂的門徒講"八福”,然後講到信祂的人要在世上是”鹽”、是”光”:因內住神的生命,發出"鹽”的功效,不沾染罪惡,不隨從世俗,而失去"鹽”的味道;而"光”是讓人看見。所以,主耶穌說:”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馬太福音5:16)
接著,主耶穌強調,祂來世上,不是廢掉律法,而是成全律法。就是說神的律法都是好的,但神的心意是,不要人像法利賽人和文士,靠外面遵守律法討神喜悅,乃要靠神所賜的生命,從裡面自然表現出來符合神心意的行為。
然後,就是姐妹所想到的那節經文。後來,姐妹斷定,自己若沒有與丈夫和好,不可以去教會"獻祭”,做給人看。否則,神並不悅納她的敬拜,更不接受她的服事。這就是"愛神、以神為大”的實例。
想想看,教會有多少人在家裡不像個基督徒,卻跑到教會心安理得又敬拜又服事的呢?對自己有益麼?神悅納麼?這樣的敬拜和服事豈不是得罪神麼?教會牧者是不是需要多注意信徒的屬靈生命造就和成長,使信徒知道如何按照神的心意在生活上的各個方面遵行神的話? 而不是一味錯誤的教導,僅僅讓他們注重在固定聚會、固定讀經禱告,多多在教會使用神的恩賜服事? 這種"本末倒置”的教導,最終會害了信徒得罪神還不曉得。
然而,主耶穌看重的是什麼呢?祂對門徒說:”你們要防備假先知。他們到你們這裡來,外面披著羊皮,裡面卻是殘暴的狼。憑著他們的果子,就可以認出他們來。荊棘上豈能摘葡萄呢.蒺藜里豈能摘無花果呢? 這樣,凡好樹都結好果子,惟獨壞樹結壞果子。好樹不能結壞果子,壞樹不能結好果子。凡不結好果子的樹就砍下來,丟在火里。所以憑著他們的果子,就可以認出他們來。凡稱呼我'主阿、主阿'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阿、主阿,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麼? ‘ 我就明明的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 所以,凡聽見我這話就去行的,好比一個聰明人,把房子蓋在盤石上,雨淋、水沖、風吹、撞著那房子,房子總不倒塌,因為根基立在盤石上;凡聽見我這話不去行的,好比一個無知的人,把房子蓋在沙土上,雨淋、水沖、風吹、撞著那房子,房子就倒塌了,並且倒塌得很大。”(馬太福音7:15-27)
主耶穌講的"果子”是什麼? 是我們衹用嘴巴傳福音、讓多少人舉手信主麼? 或衹是固定參加教會的各種活動、每天讀經禱告的"宗教儀式”?還是知道了神的話就去遵行的? 即,在實際生活中活出神的話來?
主耶穌的提醒豈不既簡單又明了的麼?還需要什麼高深知識才能懂麼?為什麼教會牧者不肯著重在信徒屬靈生命"果子”上牧養? 反而在表面的"宗教儀式”上不斷強調,讓信徒錯誤地把"果子”理解成:禮拜天固定出現在教會;多奉獻金錢和時間給教會? 是因為牧者自己本身不明白主耶穌的話? 還是自己也不肯結"果子”,不敢講? 神的話不是對照屬神兒女的每一個人的麼?
總而言之,"愛神、以神為大”,就是照著神的吩咐去行。就如主耶穌的母親馬利亞"尊主頌”的禱告裡所說:“我心尊主為大,我靈以神我的救主為樂。”(路加福音1:46-47)
親愛的弟兄姐妹,從上面的見證中,是否明白一點點到底什麼是"愛神、以神為大”? 怎樣才叫"愛父母過於愛神”? 不是固定參加敬拜和聚會,也不是每天固定讀經禱告,而是聽了神的話,就去行的。
這樣說並不是不應該固定參加教會的敬拜和聚會,也不是讀經禱告不好,而是實實在在把神的道,落實在行動上,在日常生活中遇到各樣事情的挑戰,都要以神的話為原則,順從神的引領,不管是與父母的關係,與配偶的關係,與兒女的關係,與教會弟兄姐妹的關係,與非基督徒的關係,與公司同事和老闆的關係,與在位掌權者的關係,等等。這些原則在聖經里都講得清清楚楚。神賜下這本聖經,就是讓我們讀,明白祂是怎樣一位神,祂的心意如何,更是要我們在生活中活出見證來,使不信的人看見我們的好行為,就把榮耀歸給神,也吸引他們歸向神。
親愛的弟兄姐妹,當你看到約拿單的為人時,會不會仰慕敬重這種人? 其實他沒有什麼特別,和你我一樣,一個普通神的兒女而已。但是,他的人格如此高尚,都歸結於他"愛神、以神為大”。假如他不信神,也不依靠和敬畏神,怎麼會有這樣一個高貴品格呢?
想想看,如果想一生蒙神的保守,走在神的旨意中,你我當如何行?
但願你我都記住神的話:”耶和華喜悅燔祭和平安祭,豈像喜悅人聽從耶和華的話呢?聽從勝過獻祭,聽命勝過公羊的脂油。”(撒母耳記上1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