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序
「重生」這個名詞是大多數稱為基督徒的人所熟悉的。但是真明白它的意義的人究竟有多少?真明白它的意義而且有過這種經驗的人又究竟有多少?這卻是一個嚴重的問題了。談到重生的道理,我可以將所有稱為基督徒的人分作四種:
第一種是明白重生的道理而且有過重生經驗的。
這種信徒是最好的。他們知道自己所站的地位,明瞭他們所得的恩典。他們的人生是滿有指望的。他們毫不疑惑他們自己得救的事。他們過著一種與世人不同的生活。他們向別人有可作的見證,也能清楚指導別人蒙恩得救。
第二種是有過重生的經驗,但不明白重生的道理的信徒。
這種信徒在以往的一個時期已經得蒙重生,不過他們不明白重生的道理,他們不知道自己曾有過的那種經驗就是重生的經驗。一旦有人問他們是否已經得了重生,他們或是完全不知道怎樣對答,或是以為自己未曾得蒙重生。他們自己雖然有過重生的經驗,但他們因為不明白的緣故,自然不免常常懷疑自己得救的事,因而不能得著充分的平安與喜樂,也不能有堅強的盼望。他們常感憂慮,恐怕自己不能得救。他們過著一種戰慄懼怕的生活。其實他們本來不必,且不應當這樣,因為他們已經有過重生的經驗,他們已經得了救。他們應當因所得的救恩歡欣,應當靠主常常喜樂。可惜他們因為不明白重生的道理,所以白白吃了許多無謂的苦。
第三種是明白重生的道理,但卻未曾有過重生經驗的信徒。
這種人本不應當稱為信徒,因為真信的人必定有過重生的經驗。未曾有過這種經驗的人便是未曾真信。不過他們曾加入一個教會,自以為是信徒,別人又承認他們是信徒。我們在這裡姑且稱他們為信徒好了。他們聽過一些人清清楚楚講過重生的道理,或是讀過什麼講解重生的道理的著作,因此明白了重生的道理。但是他們自己並未曾有過這種重生的經驗。「重生」這一件事在他們身上不是事實,乃是理論。他們明白,他們也會講述,但他們自己總得不著其中實在的好處,也不能瞭解這種道理的真意思。他們不能幫助別人,這不但是因為他們在重生的事上是門外漢,也因為別人在他們身上看不出一點重生的證據來,所以亳不羡慕他們所講的這種亳無實用的理論。
第四種是不明白重生的道理,也未曾有過重生經驗的信徒。
這種人本來也不應當稱為信徒。不過他們曾加入一個教會,他們自己和別人都承認他們是信徒,我們也在這裡姑且稱他們為信徒就是了。
在這四種信徒中,無疑第一種是最好的,我們都肯定他們是信徒。第二種信徒雖然不及第一種,但他們究竟是重生了的人,是神的孩子,是蒙恩得敉的。不過他們因為不明白的緣故,失去許多信徒當享的權利,也不能多幫助人就是了。他們只要有一日明白了重生的道理,便可以與第一種信徒完全相同。第三種卻與前兩種大不相同。他們雖然明白重生的道理,但未曾有過重生的經驗。他們是未曾得救的人,未曾得著新的生命。他們所明白的道理不但與他們亳無益處,而且反倒很容易使他們自滿自欺。他們以為明白了重生的道理便可算已經得了重生,這種錯誤的觀念或者竟致使他們不再追求重生的經驗,這比不明白重生道理的,更多一些危險。第四種與第三種人所差無幾,這兩種人同是未曾重生的人,也站在同一的地位。所不同的不過是前一種人,頭腦裡多有一些聖經裡的知識,後一種缺少這一些知識罷了。
我寫這本書的目的固然是要幫助讀者明白重生的道理,但更要緊的乃是希望讀者明白了重生的道理以後,用這種道理來測驗自己的經驗和生活,看看自己究竟是不是重生的人?
如果這本書能幫助一些有了重生的經驗,卻未明白個中道理的讀者去明白;又幫助一些未曾有重生經驗的讀者,不但明白重生的道理,而且得著重生的經驗,著者寫本書的目的就算達到了。
王明道序于北平一九三三年三月七日
一、重生是什麼意思?
「耶穌回答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約翰福音3:3)
「耶穌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約翰福音3:5)
「重生」是什麼意思呢?「重」就是「再」的意思。一個人以前作過一件事,現在他再作,我們就說重作。比方說一個人在若干年前曾到過一個地方,現在他又來到這個地方,我們就說他「舊地重遊」。「生」這一個字在中文有許多的意思,就如「生產」、「生長」、「生命」、「生存」等等,但這裡所說的「生」,乃是「生產」的意思。那樣,我們把「重生」這兩個字放在一處,就是「再生產一次」。每一個人都曾經過一次的生產。當他乍出母腹,呱呱落地的時侯,那是第一次的生產。每一個人都必須經過這第一次的生產,然後方能進入這個世界,方能成為一個人。但他要進入神的國,要成為神的孩子,卻非經過第二次的生產不可。因為主耶穌的話明明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
必有人在聽見這話以後要十分驚異的問道:「人怎能再生產一次呢?這樣大的一個人還能回到母腹中再生一次嗎?」人問這樣的問題是不足為奇的,當日與耶穌談話的尼哥底母聽見耶穌講論重生的道理,也曾問過這個問題說:「人已經老了,如何能重生呢?豈能再進母腹生出來嗎?」「重生」的道理本是我們從來未曾想到的,乃是神的一個大奧秘,若非主耶穌清清楚楚的解明,無論什麼人聽見「重生」這句話都不能不感覺落在五里霧中一樣。
主耶穌怎樣回答尼哥底母這個問題呢?祂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從靈生的就是靈。我說『你們必須重生』,你不要以為希奇。風隨著意思吹,你聽見風的響聲,卻不曉得從哪裡來,往哪裡去;凡從聖靈生的,也是如此。」(約翰福音3:5-8)
祂叫尼哥底母知道,重生並不是進到母腹中,然後從母腹中再生產一次。這樣的生產縱使再有幾十次、幾百次,仍是毫無補益,因為「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重生不是從肉身生,乃是從「水和聖靈」生。
這裡所說的水不是物質的水,乃是指著神的道。我們都知道一切有生命的物都不能離了水;照這樣,屬靈的生命也不能離了神的道。我們又知道,水能潔淨一切污穢的東西;照這樣,神的道也能潔淨我們心身一切的污穢。聖經中用水代表神的道真是最合宜的(參以弗所書5:25-27;約翰一書5:3)。聖經中又有兩段說話清清楚楚的告訴我們,這裡所說的水是指著神的道:
「我親愛的弟兄們,不要看錯了。各樣美善的恩賜和各樣全備的賞賜都是從上頭來的,從眾光之父那裡降下來的;在祂並沒有改變,也沒有轉動的影兒。祂按自己的旨意,用真道生了我們,叫我們在祂所造的萬物中好像初熟的果子。」(雅各書1:16-18)
「你們蒙了重生,不是由於能壞的種子,乃是由於不能壞的種子,是藉著神活潑常存的道。因為凡有血氣的,盡都如草;他的美榮都像草上的花。草必枯乾,花必凋謝;惟有主的道是永存的。所傳給你們的福音就是這道。」(彼得前書1:23-25)
第一次的生產是從肉身生的。肉身是污穢的、必朽壞的,所以凡從肉身生的也是污穢的、必朽壞的。第二次的生產是從神的道和神的靈生的。神的道和神的靈是聖潔的、是不朽壞的,所以凡從水和聖靈生的也是聖潔的、不朽壞的。「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從靈生的就是靈。」
有人說:「重生這種說法並不是說真有一次生產的事實,不過是一個比喻,表明一個人悔悟以前的罪惡,決定心志要作一個好人,並且他真能洗心革面,痛改前非,這種心志和行為正好像一個人又重新生產了一次一樣。先哲所說:『從前種種譬如昨日死,以後種種譬如今日生』,也就是這個意思。」
說這種話的人明顯有兩個極大的錯誤:第一,他們擅自更改了主耶穌所講的話。主耶穌未曾說重生是個比喻。祂以第二次的生產為一件事實,如同第一次的生產是一件事實一樣。如果我們以第二次的生產為一個比喻,那樣第一次的生產也必是一個比喻了。請問這樣的說法通不通呢?
假如有人告訴你說,你的一個朋友在昨天晚間生了一個兒子,你便問她說:「這是一個比喻呢,還是一件事實呢?」你想這個問題是何等沒有理性、何等可笑呢?!再比方說有一次你向人述說你的履歷,你說你在某年某月某日生在某某地方。聽見的人便向你發問說:「那是一個比喻呢,還是一件事實呢?」請問你要怎樣回答這個問題呢?你一定要傻笑那個發問題的人,說他是患X病的。好了,你既承認第一次的生產是一件事實,怎麼能說第二次的生產是一個比喻呢?
說這種話的人的第二個錯誤,就是他們完全弄錯了「生」的意思。一個小孩子生出來,乃是被他的父母所生。他不能生他自己。這樣,一個人被重生也是如此,他是被神所生,他完全是處於被動的地位。若照上面所提的那種說法,說一個人洗心革面、痛改前非就是重生,那便是說他重生了自己。我們走遍天涯地角也不會找出「一個人生他自己」這種怪事來。不錯,一個人必須痛心悔改,信靠耶穌,才能得重生。但我們當知道那是得重生的條件。一個人履行這個條件,神方能藉著道和聖靈生他。痛心悔改這件事是我們作的,生我們這件事乃是神作的。若說痛心悔改方能得重生,這話是對的。若說痛心悔改就是重生,這話便全盤錯誤了。
必有人說,我們承認第一次的生產是一件事實,因為我們看見了那件事實。我們看見一個產婦在產房裡生育,又看見一個幾磅重的嬰兒呱呱落地;但我們從來未曾看見過一個人怎樣得重生,也未曾看見過從水和聖靈生的那個人。沒有看見過的事怎能說是事實呢?
真的嗎?沒有看見過的事便不能是事實嗎?我們中間有誰看見過神呢?有誰看見過主耶穌呢?有誰看見過聖靈呢?有誰看見過天使呢?又有誰看見過魔鬼呢?我們雖然未曾看見過神,但仍確信有神;雖然未曾看見過主耶穌,卻仍信有耶穌;雖然未曾看見過聖靈,卻仍信有聖靈;雖然未曾看見過天使與魔鬼,卻仍信有天使與魔鬼;就是因為這些都是屬靈界的。物質界有許多的事實,靈界也有許多的事實。不過因為我們現今處在物質界內,我們的身體和眼睛也都是屬物質界的,所以不能看見靈界的事實。聖靈是確實有的,一個人從水和聖靈生也是一件真確的事實,不過這都是我們屬物質的眼睛所不能看見的罷了。
又有人要問說,重生既是一件事實,那樣必定有一個新生出來的人了,但是那個人在哪裡呢?我們要回答這個問題:「是,實在有一個新生出來的人;聖經中稱這個人為『裡面的人』,同時稱那第一次所生的人為『外面的人』。」容我們讀經上的話:「所以,我們不喪膽。外體雖然毀壞,內心卻一天新似一天。」(哥林多後書4:16)
這一節經文在中文的譯本裡有兩個錯誤:第一,這一節經文的希臘原文有一個「人」字,中文的譯本卻把它譯作「體」字;第二,中文的譯本加了一個「心」字,是原文裡所沒有的。這一節經文在原文是說:「所以,我們不喪膽。我們外面的人雖然毀壞,裡面卻一天新似一天。」前一句說「外面的人」,後一句是說「裡面的」。後一句雖然沒有「人」字,但對照上面的意思,也可以清楚看出它的意思是說「裡面的人」。所以英文的譯本就在後一句當中「裡面的」以後加上一個「人」字,在這一節中我們清楚看出信徒的兩個人:一個是「外面的人」,是從肉體生的,是顯於外的、看得見的;一個是「裡面的人」,他是從靈生的,是隱於內的、看不見的。可惜在中文的聖經譯本裡竟把這「外面的人」譯作「外體」;又把這「裡面的人」譯作「內心」,以致這一節中很重要的一樣真理竟被掩藏起來。
除去以上所提的一節經文以外,還有兩處經文提到這「裡面的人」,可惜這兩處經文在中文的譯本裡也都沒有按著原文的意思譯出來。其中一段經文是羅馬書七章二十二節,這一節中「裡面的人」在中文譯本譯作「裡面的意思」;另一段是以弗所書三章十六節,這一節中「裡面的人」在中文譯本譯作「心裡的力量」。其實「內心」、「裡面的意思」和「心裡的力量」這幾個名詞在原文都是「裡面的人」。這「裡面的人」是神所生的,所以他「喜歡神的律」(羅七22)。他與那「外面的人」是絕不相同的,所以「外面的人」雖然因為經過種種苦楚患難而漸漸毀壞,「裡面的人」卻因此一天新似一天(哥林多後書4:16)。
但這「裡面的人」也能因著種種原因變為剛強或軟弱,所以使徒求神「按著祂豐盛的榮耀,藉看祂的靈」,使信徒「裡面的人剛強起來」。(以弗所書3:16)
二、為什麼人必須重生?
「我說:『你們必須重生』,你不要以為希奇。」(約翰福音3:7)
我們當注意主耶穌在這裡所說的一句話:「你們必須重生」。重生不是一件可有可無的事,也不是一件無關緊要的事。它是「必須」的事──要見神的國「必須重生」;要進神的國「必須重生」;要到神面前來「必須重生」;要作神的兒子「必須重生」。
可惜多少稱為基督徒的人輕忽了這事!
多少稱為傳福音的人也輕忽了這事!他們看重「考道」,看重「記名」,看重「受洗」,看重「堅振」,以為這些都是「必須」的。以為一個人經過這些步驟以後便可以蒙神的悅納、進神的國,卻將耶穌所看為重要,並且要我們也看為重要的事看為無足輕重。傳道的人不講「重生」的道理,信道的人也不追求「重生」的經驗。這是何等可歎的事啊!
然而「重生」的道理和經驗不會因人的輕看、忽略便減輕它的價值。傳道的人可以不講重生的道理,也可以告訴人說重生不重生無關緊要,信道的人也可以把它當作一個不急需討論的神學問題;但主耶穌的話──「你們必須重生」──卻永不能改變。除非一個人不要神的兒子,不要進神的國,若不然,我就要對他說:「你必須重生。」
為什麼人必須重生呢?我們要明白這個問題,必須先徹底認清人類在神面前的真面目。但這件事卻是我們最難明白的,若不是有神的話清楚將這件事指示我們,恐怕我們至死也不認識自己的真面目。沒有鏡子我們總不能看見自己的臉,沒有神的話我們也是照樣總不能看見自己在神面前實在的情形。
按我們自己的性情,不但看不見自己的真相,而且也不願意看見。我們願意奉承自己,諂媚自己,歌自己的功,頌自己的德,同時還願意別人也這樣待我們,「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因此人類更沒有指望能認識自己了。
感謝神,祂不欺騙我們。祂愛我們。祂愛我們遠勝於我們愛自己。祂毫不隱諱的把我們的真相向我們顯明。聽祂的話說:
「耶和華從天上垂看世人,要看有明白的沒有,有尋求神的沒有。他們都偏離正路,一同變為污穢;並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詩篇14:2-3)
「在你面前,凡活著的人沒有一個是義的。」(詩篇143:2)
「時常行善而不犯罪的義人,世上實在沒有。」(傳道書7:20)
「我們已經證明:猶太人和希利尼人都在罪惡之下。就如經上所記: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他們的喉嚨是敞開的墳墓;他們用舌頭弄詭詐;嘴唇裡有虺蛇的毒氣,滿口是咒駡苦毒。殺人流血,他們的腳飛跑,所經過的路便行殘害暴虐的事。平安的路,他們未曾知道;他們眼中不怕神。」(羅馬書3:9-18)
這就是我們的真相,這就是全體人類的真相。「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並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沒有一個是義的。」「猶太人和希利尼人都在罪惡之下。」這些話是神說的。這是「耶和華從天上垂看世人」所得的結論。祂從天上垂看世人幾千年之久,看世人在外面有種種的不同——老少的不同、男女的不同、貧富的不同、貴賤的不同、好壞的不同、智愚的不同、文野的不同、美醜的不同——但在一件事上他們卻毫無分別——「都偏離正路,一同變為污穢。」
「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並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這幾句話如果是出於人的口,我就不敢確信。因為世界上沒有一個人能知道世界上所有人實在的狀況。全世界的人多得不可勝數,我們所認識的能有多少人呢?普通人所認識的不過只有自己一家的人,自己的親族、朋友、同人、鄰舍,和一些與自己常相接觸往來的人。有些人因為職業和環境的關係,認識的人比較普通人所認識的更多一些;但無論如何,我們決不信世上有一個人能認識全世界人類的百分之一,不用說百分之一,就是能認識全世界人類千分之一、萬分之一的人,也不會尋出一個來。
在我們所認識的那少數的人裡面,我們能徹底認識的又有多少呢?許多人是我們所認識的,但我們不過認識他們的面貌、知道他們的姓名。有些人我們認識比較深,但也不過認識他們生活的一部分──他們在街市中怎樣行走、遇見友人怎樣談話、在辦公室裡怎樣辦事、在宴會中怎樣應酬──這一部分是顯露在人面前的,至於他們自己家庭中的生活究竟怎樣、他們自己獨處的時候所作的是什麼事,我們就都不知道了。
許多人是這樣詭詐,在別人面前作出很誠實清潔、公義端正的樣子來,別人看見他們以為他們真是品行端正的人,其實在別人看不見的時侯,他們的生活和他們所作的事真是卑鄙齷齪到極點。我們若只看他們顯露在人前的那一部分生活,怎麼能認識他們呢?有些人雖然不至壞到這種地步,可是我們也不能單看他們顯露在人前的那一部分生活,就斷定他們究竟是怎樣的人。或者有些人我們認識得更加清楚,我們和他們在一處同住過幾日,我們可以看見他們生活的大部分,但他們的心究竟如何,還不是我們所能知道的。
「畫虎畫皮難畫骨,知人知面不知心。」我們對於世上的人所認識的既是這樣有限,自然不能斷定人類實在的狀況是怎樣了;但神卻不是這樣,祂是鑒察人心、試驗人肺腑的(耶利米書17:10)。祂知道人一切的言語行為,祂也知道人心中所存一切的意念(詩篇139:1-4)。世界上沒有一種隱藏的事是祂所不能看見的。
祂從天上垂看世人幾千年之久,留意世界上每一個人;祂細心尋找一個行善的人,結果竟使祂大失所望,因為他們「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並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他們的喉嚨是敞開的墳墓;他們用舌頭弄詭詐;嘴唇裡有虺蛇的毒氣,滿口是咒駡苦毒。殺人流血,他們的腳飛跑,所經過的路便行殘害暴虐的事。平安的路,他們未曾知道;他們眼中不怕神。」祂不但告訴我們世人都是罪人,祂也把世人的罪狀一一的宣佈出來,使世人再沒有為自己辯護的餘地。真的,我們若能毫不自欺,容讓神用祂的光照亮我們,我們一定會看出自己在神面前真是「從腳掌到頭頂沒有一處是完全的」。神並不欺騙我們。祂說世上的人都是罪人,因為他們實在都是有罪的。因為神是全知的,所以我信祂所說的話;因為神是信實的,所以我對祂的話更毫無懷疑。
世人都有罪,這事我們已經看清楚了,再進一步的問題就是「罪是起源於人的外面呢,還是起源於人的裡面呢?」我們若是向人徵求這個問題的答案,一定有許多人要回答說:「罪是起源於人的外面。人本來是好的,只因社會不良,所以那本來良好的人便被惡劣的社會變壞了。」請詳細想一想這種說法通不通呢?人是好的,社會是壞的,因此壞社會把好人變壞了。世界上能不能有這種不合理、不可能的事呢?社會是什麼?社會不是一所房屋,不是一座城市,也不是一塊地土;社會是人群的集合。若每一個人是好的,他們所集合而成的社會怎能會是壞的呢?因為人是壞的,所以他們所集合而成的社會才是壞的。不是社會把人變壞,乃是壞人組成了壞的社會。這是合理的解釋,也是百跌不破的事實。
罪惡不是從外面來的,我們已經證明了。那樣它是從哪裡來的呢?神的話清楚回答了這個問題:「從人裡面出來的,那才能污穢人;因為從裡面,就是從人心裡,發出惡念、苟合、偷盜、兇殺、姦淫、貪婪、邪惡、詭詐、淫蕩、嫉妒、謗讟、驕傲、狂妄。這一切的惡都是從裡面出來,且能污穢人。」(馬可福音7:20-23)
啊!這真是十分清楚、十分徹底的答案!世界上的罪雖有千百種,但無一不是從人的心中發源。因為人的心充滿了自私、詭詐、貪婪、邪淫、嫉妒、惱恨,以及種種的惡念,所以他們的口才吐出各種的惡言,他們的手才作出各樣的惡事,因此社會中才充滿了爭權奪利、損人利己、營私舞弊、貪髒受賄、欺詐偷盜、搶奪拐騙、綁票勒索、拆白漁利、家庭悖逆、兄弟哄搶、結黨紛爭、排擠傾軋、嫉妒惱恨、流血殺人、姦淫苟合、縱欲亂倫、挑撥爭端、布散謠言、假公濟私、倚勢淩人、賣主賣友、負義忘恩、倚大欺小、恃強淩弱;爭地以戰,殺人盈野;爭城以戰,殺人盈城;以及種種述不勝述的各樣罪惡。真的,世界上再沒有別的地方比人心更污穢,再沒有別的東西比人心更邪惡。
「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誰能識透呢?」(耶利米書17:9)神所說的這兩句話真是確切不移的了。
我們再往下討論一個問題──「人從多大年歲才有罪?」對於這個問題有人要回答說:「從十幾歲。」也有人要回答說:「從七、八歲或四、五歲。」
聖經怎樣回答這個問題呢?「惡人一出母胎就與神疏遠,一離母腹便走錯路,說謊話。」(詩篇58:3)「我是在罪孽裡生的,在我母親懷胎的時侯就有了罪。」(詩篇51:5)
神的話告訴我們,人不是長大以後才變壞的,乃是本來就是壞的。人犯罪不是學習的,他們本來就有罪,本來就會犯罪。
從前我不明白這理,我以為小孩子是清潔無罪的,及至他們長大以後,常看他們的父母、家人、鄰舍犯罪,他們才漸漸學會犯罪。後來我留意觀察兒童的生活動作,我才明白事實並不是這樣。我看見小孩子本來就有犯罪的傾向,還不很會說話的小孩子就知道自私;就知道奪取別的兒童的玩具;就知道動手打人;就知道貪得無厭;就知道向別人索取東西,卻不肯把東西給別人。我們多少次看見小孩子向他們的父母索取食物或玩具,是那樣的貪得無厭,要了還要,及至他們的父母向他們索要一點,或是叫他們給他們的弟弟妹妹一些的時侯,他們總是不肯給,就是給也不過極少的一點,或是揀選不好的、很小的拿出來給他們,自己卻把好的、大的存留起來。這種貪心,這種自私,這種忘恩負義的罪惡,並不是從人學來的,乃是他們生來就有的。這也不足為奇,父母既是有罪的,他們所生的兒女又豈能沒有罪呢?黃種人所生的孩子總是黃種人,白種人所生的孩子總是白種人;孩子生出來一定像他的父母,有罪的人所生的孩子又豈能沒有罪呢?
我們現在認清楚人類的真面目了嗎?都是罪人!都是從裡面壞到外面的!都是生下來就有罪,而且一生常常犯罪的!人類在神面前完全敗壞了!他們敗壞到不可收拾的地步!有些人要藉著「普及教育」去挽救這種敗壞的狀況;有些人要藉著「提倡道德」去挽救這種敗壞的狀況;又有些人要藉著「改良社會」的工作去挽救這種敗壞的狀況。但是結果怎樣呢?力氣用了不少,結果竟使人大失所望。他們很驚奇的說:「這是怎麼一回事呢?我們想教育的力量能改善人的思想品行,怎麼現在竟沒有多少功效呢?我們想一般人那樣敗壞,是因為少有人提倡道德的緣故,如今我們這樣努力提倡,怎麼人類仍是照常的敗壞呢?我們想人犯罪作惡是因為社會不良的緣故,若是能將社會改好,人一定可以不再犯罪作惡了,怎麼我們費了九牛二虎的力氣,竟不能將社會改得比從前好一點呢?」其實這有什麼希奇呢?人是從裡面敗壞的,從外面下手修理一下,怎麼能希望有功效呢?
樹根若是幹了,修理樹葉有什麼用處呢?泉源若是濁了,要幫助河水變清豈不是徒然的嗎?神不作這愚笨的事,祂所採用的是「正本清源」的辦法。祂知道若叫一個從裡面到外面完全敗壞了的人去學作好、學行善,是一件不可能的事。祂知道一個人的行為敗壞,是因為他的生命先敗壞了。祂知道人不能作好事是裡面的問題,不是外面的問題;是生命的問題,不是行為的問題。因此祂不教訓我們藉著人的方法去改良我們這已經敗壞的舊生命,祂只是對我們說:「你們必須重生。」
祂的意思是說:「你們的舊生命就是一切罪惡的起源;你們的舊生命永遠不能修理得好,永遠不能行善,永遠不能使我滿意。我現今給你們一個徹底的治療方法,我要你們得著一種新生命以後,你們必定喜愛善良,恨惡罪惡;有了這個新的生命以後,你們方能行善,方能作好,方能得我的喜悅,方能進入我的國;因此我對你們說,你們必須重生。」
三、人得了重生有什麼表現?
「風隨著意思吹,你聽見風的響聲,卻不曉得從哪裡來,往哪裡去;凡從聖靈生的,也是如此。」(約翰福音3:8)
風是人人所明白的一個名詞;颳風是人人所懂得的一件事情。我們說某日天氣炎熱,一點風也沒有,某日略有一點涼風,某日刮了半夜大風,到了次日早晨風才止息。又說某日所刮的是西北風。但如果我們問說,某日所刮的大風究竟有多大?那日所刮的風是幾丈高?幾丈長?幾丈寬?是方的還是圓的?是紅的還是綠的?大約聽見的人都要笑著回答說:「風是看不見的東西,你怎麼問這個問題呢?」那樣我要反過來問他說:「風既是看不見的東西,你怎麼樣知道某日颳風,某日沒有颶風,某日刮微風,某日刮大風,某日刮東南風,某日刮西北風呢?」我知道聽見的人都會回答說:「風是看不見的東西,然而颳風的時侯必定有看得見的現象。幾時我們看見那些因著颳風所發生的現象,我們便知道那是颳風了。」
是的,風是眼看不見的東西,颳風是眼看不見的事實。但什麼時侯發生這件事實,同時必有許多眼可看見的現象來為這件眼看不見的事實作見證。沒有風的日子,地上的塵土都停留在地面上,林間的樹枝與樹葉也都靜止不動,旗杆上所懸的旗子直垂在杆子頂上,海中的水像鏡面那般平坦,沒有少許的波浪。但一到颳風的時候,一切便全改變了,地上的塵土揚到空中,樹枝與樹葉一齊擺搖不止,旗杆頂上的旗子在空中不住的飛舞,海中的水起了極大的波浪,停留在密室中的人雖然看不見室外這種種現象,但也能聽見嗚嗚的巨響,報告給他們說,現在外面刮起了大風。
一個人被聖靈所生是一件事實,但它正如颳風一樣,是一件眼看不見的事實。我們未曾看見聖靈怎樣來到他的身上、怎樣在他裡面作工、他怎樣獲得重生;也未曾看見聖靈所生的那個裡面的人是什麼形狀,這些都是隱秘的事,是眼看不見的。但他一得了重生,立時就顯露出一些特別的現象,他的心思、意志、願望、生活、言語、行為都與以前大不相同,他的人生有了一種空前的改變。這種改變他自己看得出來,認識他的人更看得出來。這種改變,就是他得了重生以後所必有的一種現象。我們看見這種特殊的現象顯在一個人身上,便知道在他裡面必是已經發生了一件事實——他得了重生。
一個人平日在思想、言語、行為上充滿了罪惡,非但不以為苦,反覺十分高興。他以為損人可以自己得利,弄詭詐可以發財……可慶倖的是,一夕之間,他忽然完全改變了態度,他深深地痛恨罪惡,他以犯罪為世上最苦的事。他看弄詭詐損人所得來的利益如同蛇蠍,如同毒藥,必須立時棄掉方能安心。以前罪惡好像他的好友、他的情人,但現在他看罪惡好像不共戴天的仇敵,他恨不得立時與罪惡完全斷絕了關係,永不再見面!我們看見這種現象必要感覺希奇,其實這並不是什麼希奇的事,這乃是因為這個人得了重生,得了神的生命,所以有這種奇異的改變。
一個人平日總是遮掩自己的罪惡,顯揚自己的善行。聽見人講道論到罪惡,責備犯罪的人,立時掩耳疾走,甚至攻擊逼迫那講論罪惡的人。如果有什麼人把他的罪說出來,勸告他、規責他,那更了不得了,他要立時老羞成怒,挺身起來,以為別人是有意羞辱他、反對他,他總不肯承認自己有什麼罪惡。一夕之間,他忽然完全改變了態度,他極樂意聽別人將他的罪惡告訴他。他看這樣的人是他的好友;他不再遮掩自己的罪,他承認自已是極壞的人。他不再吹捧自己、誇耀自己;他厭惡自己,在塵土和爐灰中懊悔。我們看見這種改變便知道這人是得了重生。
一個人平日總是自私自利,他思索、說話、行事、作工,總是要求自已的好處;凡事為自已謀求、富貴、榮華、安逸、宴樂。他的眼中沒有看到他人的痛苦、缺乏、傷心、眼淚,他以為那是與他毫無關係的事。叫他去愛人、幫助人,那真無異乎與虎謀皮。一夕之間,他忽然完全改變了態度。他的心似乎充滿了愛,他似乎忘記了他自己,事事想要幫助別人,使別人得益處。他甘心為別人的緣故捨棄自己的利益、金錢、安逸、宴樂、名譽、尊榮,有時甚至損傷自己的身家性命也毫無顧惜。他看見別人缺乏就盡力濟助他們;看見別人傷心就設法安慰他們,看見別人跌倒就伸手將他們扶起;看見別人沒有得著他們應得著的好處,就盡心竭力的幫助他們,要叫他們也能得著。這種改變也是一個人得重生的一種表現。
一個人平日總是醉心於物質方面的事物,他所追求的不外乎金錢、享用、安逸、娛樂、名譽、尊榮,你若對他講天上的事、靈界的事,他非但掩耳不聽、閉眼不看,他簡直要說你迷信,罵你愚腐,笑你是世上第一等笨漢。你若約他去看電影、觀劇、喝酒、賽馬,他不但毫不推卻,並且樂而忘返;你若約他去聽道、查經,或與一位熱心虔敬的聖徒談道,他一聽見就無異於送他到刑場那樣可怕。一夕之間,他忽然改變了態度。他將世上一切的名利、宴樂、財產、享受都看作糞土,專心追求靈界的事。他看天上的事比地上的事貴重千百倍。他忽然絕跡於電影院、跑馬場、戲園、酒館,卻踴躍參加講道會、查經班。他素日所喜愛的現在變成了所憎惡的;從前所憎惡的現在變成了最喜愛的。他似乎換了一個新的心境、新的性情,這種改變也是證明這個人得了重生。
一個人平日不信聖經、厭惡聖經,輕看笑駡那些信聖經、讀聖經的人。他一位熱心愛主的朋友,有一次特意買了一本聖經送給他,請他抽暇看看。他因為情面的關係,不得不收下。但他把這本聖經拿回家中以後,連翻也沒翻過一次,便把它扔在堆煤的屋子裡。若不是因為這本聖經是他朋友送給他的,他早已把它丟到火爐去了。一夕之間,他忽然完全改變了態度。他篤信聖經,更喜愛聖經;他看聖經比世上任何書籍更寶賣。他翻開聖經去讀的時候,覺得有無窮的意味,以致他每逢讀的時候總不肯釋卷。他覺得聖經裡的言語真是「比金子可羡慕,且比極多的精金可羡慕,比蜜甘甜,且比蜂房下滴的蜜甘甜。」他回想自己以前對聖經的態度,再想到現今是怎樣愛慕聖經,連他自己也覺得莫名其妙。這也是一個人因得重生所發生的改變。
一個人平日喜歡親近酒肉世俗的朋友,稍有暇時,便大家聚在一處,嬉戲宴樂,說些粗俗下流的言語,唱些市井的歌曲,行不循軌,言不及義。一見虔誠有德行的信徒,好似遇見毒蛇猛獸一般,盡力遠避,惟恐因親近他們而受損害。有時偶然遇見虔誠的信徒,不及走避,勉強敷衍幾句,趕快告辭就走。似乎虔誠的信徒身上發出一種特殊的氣味,是他的鼻子所不能忍受的。一夕之間,他忽然完全改變了態度。他毅然決定離棄舊日的昵友,他不再願意同他們在一處放蕩飲宴,也不再去尋找他們,他們來尋找他的時候,他給他們以閉門羹。同時他開始親近那些從前他所鄙視、所遠離的聖徒。他不惜低首下心地去訪謁他們,喜歡與他們談話,喜歡聽他們口中所出智慧的言語,他甘心接受他們的責備和勸誠。他巴不得終日與虔誠的聖徒同處,他看這是榮幸無比的事。這種改變也是告訴我們這個人是得了重生。
一個人平日眼中不怕神、遠離神、棄絕神、辱駡神、褻瀆神,看熱心事奉神的人為迷信、為愚腐、為時代的落伍者。他看見信徒祈禱便批評他們癡呆,他斷定祈禱乃是對空氣說話,以為這真是一種最無意識的舉動。他以為世上只有愚昧無知的人才信神。一夕之間,他忽然完全改變了態度。他篤信神、尋求神、敬拜神、熱心事奉神。他常常祈禱,而且非常懇切誠摯。他看那些不信神的人不但十分愚昧,而且可憐至極。他巴不得能幫助每一個他所接觸的人都來與他一同信靠神、事奉神。他以親近神為最快樂的事,他看遠離神為最大的損失。這種非常的改變就是由於這個人得了重生才發生的。
我不能一一細說一個人因得重生所發生的改變。一個自己得了重生的人,必能述說這些現象。我們在那些得了重生的人身上也能看見這種種的改變。總括來說,一個人得了重生以後的生活與心境,與他得重生以前的生活和心境必是完全不同。他似乎變了另一個人,別人也看出他與從前的不同。他對於自身的改變也感到驚奇。認識他的人或者稱讚他,說他從什麼人學好了,或者譏笑他,以為他患了神經病。他自己或者明白這是他蒙了神的恩,得了重生,或者一點不曉得這是怎樣一回事。無論別人瞭解不瞭解,他自己明白不明白,我們看見這種種的現象和改變,都可確知他是重生了。
我說到這裡也許有些人要誤會我的意思。他們說,是的,我們已經作基督徒許多年,但我們從來不確知是否得了重生。今日你說一個人得了重生必定有什麼改變,必定與從前不同。好了,現在我們曉得我們是得了重生,因為我們已經與從前不同。我們從前一點不知道聖經是怎樣的一本書,它的內容是什麼,更不用提了。現今我們知道舊約共有三十九卷,新約有二十七卷。我們也能將各卷的名稱從創世記背誦到啟示錄,並且熟習每卷書中的大意,這是何等大的改變呢?我們從前不會祈禱,不會唱讚美詩,更不到禮拜堂中敬拜神,也不肯在教會中捐錢,現在我們會作私禱,也會作公禱。我們知道怎樣謝恩,怎樣認罪,怎樣為自己、為教會、為世界祈求。我們會唱幾百首讚美詩,也常到禮拜堂中敬拜神,並且常在教會中捐錢。我們真是與從前不同了。我們從前抽煙、喝酒、賭博、罵人,現在這些不良的嗜好都戒除了,這不也是奇異的改變嗎?
我要回答這些人說,是的,你們有這些改變誠然是好的。但你們所有的改變只是這些嗎?還有許多更重要的改變你們有沒有呢?
愛罪—變為恨罪;喜歡人的稱讚—變為喜歡人勸責;自私自利—變為愛人如己;貪戀世界宴樂—變為追求天上應許;厭惡聖經—變為愛慕聖經;喜愛結交世俗朋友—變為喜愛親近聖徒;不信神、遠離神、褻慢神—變為信靠神、敬愛神、熱心事奉神……
這些乃是更重要的改變,乃是裡面的改變,乃是生命上的改變,唯獨這些改變方能證明一個人真正得了重生。明白聖經、唱讚美詩、祈禱、捐款、到禮拜堂去敬拜神,這些事是可以學習的。無論信的人或是不信的人,得了重生的人或是未得重生的人,稍用一些工夫都可以學會,這些都只是屬外面的。所以只會這些事並不足證明一個人是得了重生。唯獨有了那些生命上的改變,方能證明一個人是得了新的生命,是被聖靈所生。
如果一個人作了基督徒許多時候,學會了祈禱、讀經、唱詩、講道,也戒除了幾樣不良的嗜好,又常聚會、捐款幫助一些教會的工作,但是他的心思、意志、性情、生活、所喜愛的、所憎惡的,都與從前沒有分別:
從前喜愛犯罪,現在仍是這樣;從前不願意人說他的過失,現在仍是這樣;從前一味的自私自利、損人利己,現在仍是這樣;從前對人沒有絲毫的愛心,現在仍是這樣,從前專一追求、貪戀屬物質的好處,厭惡天上的事,現在仍是這樣;從前不愛聖經、不願意讀聖經,現在仍是這樣;從前遠離虔誠的人,親近世俗的朋友,現在仍是這樣;從前遠離神、輕慢神,現在仍是這樣。這樣的一個人,就是他能把全本聖經從第一章到末章都背誦得爛熟,能將他的家產捐上一半,能在講臺上口若懸河、滔滔不斷、長篇大論地講道,就是他作過幾十年的基督徒,作過執事、長老、牧師、會長、監督、主教,他自己告訴我說他已經得了重生,別人也為他作見證說他是重生的人,我仍不能信他們所說的事實,因為他沒有新生命的表現。
自然我不是說一個人一旦得了重生,立時就成為一個完全人,也不再有絲毫的過失、缺欠、軟弱、失敗。一個人得了重生以後,需要日日長進,漸漸達到完全的地步。一個重生的人或者有許多缺欠過失,也可能陷在大罪裡,但無論如何,他一定有過生命上的改變,這種改變就是他得了重生的確據。
一個春天的早晨,我同一位朋友坐在一座小山上向四面眺望,看見湖面的水平靜得像鏡子一般,樹葉和青草都一點不動,遠方一座樓頂旗杆上所掛的旗子直垂在杆上,完全看不出是什麼旗子,大道上沒有絲亳的塵土揚起。除去幾隻吱吱亂叫的小鳥以外,全地都是十分的寂靜,聽不見一點聲音。
忽然我的朋友開口對我說道:「哎呀!風刮得怎麼這樣大啊!」我聽見這話不禁十二分的驚奇,我想我的朋友若不是在那裡說夢話,便是他的神經有什麼毛病。風固然是人的眼睛所看不見的東西,颳風也是人的眼睛所看不見的事,然而颳風的時侯一定有因颳風所引發的現象,方能使我們確知那時正在颳風。一個人從聖靈得著重生也是這樣。看不見一點颳風的現象,我決不能信刮過了風;照樣,看不見一點重生的表現,誰能信一個人是得了重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