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在孟菲斯的一家公司干过两年多,同事多为白人,吃喝玩乐和工作,样样精通。在那里我有了好几个人生的第一次,第一次拿年薪,第一次去酒巴,第一次打保龄球,第一次打高尔夫球,我甚至第一次给自己取了个英文名字,因为本大名不说中文的人不会发音,各种匪夷所思的叫法,让人哭笑不得,最后服了人类的语言能力。
刚上班的那几天,同事们叫我的英文名字,我没反应过来以为他们在叫别人,搞得他们莫名其妙觉得我听力有缺陷。尴尬之中告诉了他们自己取英文名字的由来,为示友好和与众不同,他们一致认为他们可以叫对我的中文名字。从此以后,我就一直以为我的中文名字在美国行走江湖。
同事们都挺和善的,但我却常常会在人群中默默地孤独。很多时候,搞不懂他们的幽默,附和的笑可能像整容脸。很多话题,像以前看过的电影电视,游历过的风景名胜,我没看过, 没去过,也不能有所共鸣。一次印象深刻的插话,是在他们谈论起印度农村落后,没有厕所和自来水的时候,我忍不住说,我小的时候家里也没有自来水。我自今都设有想明白这句话的不合时宜在哪里,因为我说完这句话后,同事们竟沉默了一会儿。那些年中国偷渡美国之风正盛,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随老公背井离乡,求学求职于此。心里突然有点落寞。
现在想想孟菲斯还是很不错的,坐落于密西西比河之滨,是田纳西,密西西比和阿肯色三州交汇之都,摇滚的发源地。气候也比以前住过的每年有四五个月湖雪(lake snow)的城市好很多。但那时我常常觉得无聊,有一次在仅知的一家亚洲食品小超市,看见一位讲中文的同胞,就跟在她后面套近乎,但她却没有交往的意愿。最后两起治安事件,车窗被砸,家里的电视被偷,让我们下定决心搬到大纽约地区,这是我人生中做过的最好的决定之一。
我那饱受委屈多年的中国胃高兴阿,在这大纽约地区,喜欢吃的东西,只有想不到的,没有买不到的。更让人高兴的是现在去上班,就像去小型的联和国,同事多为印度人,中国人,俄罗斯人,南美人,而土生土长的美国人,倒成了凤毛麟角。在这样的工作环境中,我不再感到局促,身心会比较放松自在了。去年我们的项目小组招了一个刚从大学毕业的白人女孩,非常聪明,没多久就能独立完成交付的工作。不知是不是性格的原因, 这女孩不像其他多数美国人那样伶牙俐齿,能言善道。她每天总是埋头干活,不多与人交谈。上星期出去吃工作餐,大家操着带口音的英语在神聊,她只盯着水杯发呆。我恍惚看见当年的自己,原来我不是唯一在人群中孤独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