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说64在大陆的后遗症。中国政府在64事件中学会了什么?两点。第一,原来人民给一点儿民主就想直接推翻我。第二,原来真的是政府越软弱,人民越强硬;政府越强硬,人民越软弱。那大陆人民从64学会了什么?就是原来这个政府真会对我开枪放炮,好可怕。这就仿佛是一个自杀的人死过一次没死成后就不想死了,所以今天40多岁再往上的大陆人基本是绝不会再站出来,也不允许他们的孩子再站出来了。政府和人民双方的这种认知让今天的中国大陆再难有发生民主萌芽的可能,而更可能会走向越来越专制。最近的修宪,定于一尊,国进民退就是证明,不发生在包子身上,也会发生在饺子身上。
香港,有法治的历史,没有亲身经历过64的那代人,经济在持续衰退,房价在涨,目前在中国政府眼中的经济科技分量越来越低,抱怨却越来越多。港人和中共以及大陆的矛盾近年来愈演愈烈。现在正在讨论的《逃犯条例修订草案》是一次集中的爆发,在港人看来这是一次对香港独立法治的严重干涉,几乎香港各界都搁置争议团结起来,香港律师界前几日举行少有的上千人的沉默游行。我写这个博客时正在进行6月9日全港大游行,据说有是百万人参加(要知道香港总共7百多万人)。这是64以后中国最大的一次游行。倒是香港的演艺界,富商界几乎全体沉默,因为怕中共断了自己的财路。
香港与64的民主活动的有重要的不同:第一,香港人的诉求只是就具体的事论事,而且只限于香港,没有推翻政府的诉求,这会让政府感觉到的危险少很多。第二,香港更有法治基础,组织和经验,组织者明白重事不重名的意义,即重要的是做事,而不是造所谓的英雄,所以不会如64学生般那么冲动,不仅重名而不重事,而且诉求不断变化。何以见得?知道民运领袖王丹,吾尔开希,柴玲几个人名字的人远远多于了解学生的实际诉求是什么的人,而很多参与的学生们都并不了解诉求的变化。反观美国的民运活动,人民更多的是了解诉求(比如说Black Lives Matter,同性恋平权,女性平权,华人反亚裔细分法案等等),这些活动的领导人并不多么出名。能做到就事论事,重事不重名才是民主运动成功的基础,如果未来中国再有64那样的机会,而不吸取教训的话,难免会重滔覆辙。否则,即使是有所谓民主运动推翻了中共,也无法保证不是下一个变相的专制。
我们再回到《逃犯条例》。《逃犯条例》本来是新香港特首林郑月娥等人为了讨好中共政府的礼物,没有想到会引起港人的巨大反弹。适逢贸易战时期,这个谄媚的行为反而给中共出了一个难题:法案不通过吧,给了香港民主派一个胜利,那就给了大陆人民看到了在香港发生的一个民主胜利的实际例子,在中共看来这种先例不能开。而如果法案强行通过,而香港人不干,事情闹大,那镇压不镇压?镇压吧,西方世界全都在看,正好有了进一步给加大制裁的理由。所以最后的结果也许最可能是:法案强行通过,任由港人去闹,最好是最后疲惫而自行散去,愿意移民就移民,也不拦着。但在贸易战情况下,这个《逃犯条例修订草案》最后到底如何发展,以及其影响,值得大家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