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坚峰

彩虹那头寻找狐狸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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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晚小品中的不法瑕疵

(2020-09-23 04:13:48) 下一个

还是很多年前的春晚了,记不清具体是哪一年。如果你也看春晚,一年都不拉,那我说起来你会有印象的。

和大多数人一样,我看春晚喜欢看小品,所以对小品记忆特别深。有一位春晚小品男演员部队来的,很红,人气很高,我叫不出名字,多年活跃在春晚舞台上,圆脸,说话带一点口音。暂且称之为Z吧。Z在春晚的第一次出场是演一个部队教官,带领一队舞蹈学院的女大学生军训。想起来了吧?Z还演过小区保安。

且听我说,Z演的不错,我喜欢看他的小品。他在第二次参加春晚小品中,扮演一个军容军纪执法人员,在火车站执勤,逮住了一个过年回家的青年女兵。女兵身穿军装,披一头长发。按军容的规定,这是不被许可的。于是带着臂章的Z对女兵进行军纪执法,大概是记录下她的姓名番号,然后通知她所在的部队纪检部门,作出相应处理。

女兵自知闯了祸,不知说了些什么,嬉闹卖傻,撒娇佯嗔,哭泣求饶,让人看了又好笑又心疼。小品的结局是Z被女兵感动了,最后啥处理也没有,只是帮她重整了军容,放走了。放走前还告诉她车站里面还有检查的,小心不要再犯。

Z和女兵经过一场小小的冲突,分别的时候竟然有些依恋不舍。望着女兵走远的身影,Z脸上出现一种若有所失的表情(这时音乐响起)。

小品以人情温暖作为亮点来宣传,赢得观众的称赞,这样的结果也迎合大众的同情心。但Z显然是在以情代法,这样的处理显然违背了法治。

第二个小品是王宏和巩汉林演的。

王宏演一个摆摊小贩,卖盆花。在家是个“妻管严”的小贩把50块私房钱偷偷藏在盆花里。巩汉林演路人,掏钱买盆花,正好挑中藏了钱的那盆。于是小贩不干了,要求路人另加50块钱才可以将盆花拿走,路人觉得太荒唐,两人争吵起来,路人气不过,认定小贩是在做黑心生意,任意提价,敲诈消费者,于是将小贩的营业牌照一把从摊位上抢走了。而小贩自知理亏,示弱求和。最后路人知道了真相,将牌照还给了小贩,两人相互理解,握手交好。

路人扯下小贩牌照的时候,表现的理直气壮,表达了一种见义勇为,属于制止黑商的正义行为,博得电视机前观众的哈哈一乐。

但路人这样的行为明显在违法。路人遇到不法摊贩,只有举报的权力,而不具有自个取走人家营业牌照的权力。路人的行为构成了越权,他是没有权力私自决定小贩可以营业或者不可以营业。小贩的牌照只有颁发牌照的工商管理部门才有权收走。

央视的春晚节目是经过层层审查后才能过关的,竟然还有这些缺乏法治意识的内容在里面。这些小品在娱乐大众的同时还公开误导大众,引人去做违反法律的事。看到这些表演,我一时性急,对着电视机喊:嘿!嘿!这可不行啊。

我注意到,这些问题比较集中出现在十多年前的春晚中,最近这些年看不到这样的瑕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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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 ()评论 (3)
评论
槟榔冰狼 回复 悄悄话 搞什么鸡巴春晚?春节期间全国人民捧读习主席著作才是正理。
波城冬日 回复 悄悄话 春晚我最喜欢陈佩斯和朱时茂的小品,没有了他们,我春晚就没看了。
常态 回复 悄悄话 不要用法律裆箭牌,

殃屎的法律顾问首先是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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