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目:東奧正名的迷思
由紀政領銜推動的「東京奧運正名台灣公投」,要爭取以“臺灣”名義取代“中華臺北”,參與2020年的東京奧運會。其連署書已經達到52萬份,日前已正式送交中選會。
東奧正名需要走完一個程序,目前看來,立案已不是問題,之後要看公投是否能得到約465萬票的支持。如果公投通過,行政院得責成體育署委任中華奧會向國際奧會(IOC)提出改名申請。
改名需要經過國際奧會執行委員會的認可,必需符合“奧林匹克憲章”(Olympic Charter)。
要注意的是,在奧林匹克憲章第四章第30條,對於參加奧運比賽的國家代表團,有二項規範:
1. 奧林匹克憲章中「國家」一詞,係指為國際社會所承認之獨立國家。
2. 國家奧會的名稱必須反映其國家領土範圍和傳統,且須經國際奧會執行委員會核准。
憲章規範中所謂的“國際社會”,最具有權威意義的,就是聯合國。我們的國號是“中華民國”,而中華民國不是聯合國所認可的“獨立國家”;我們生活的土地在“臺灣”,臺灣只是一個地理名詞,也不是聯合國所認可的“獨立國家”。
大多數臺灣人不知道,附屬於聯合國之下,有個“國際標準化組織”(the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簡稱ISO,負責國際名稱的“標準化”。譬如說,ISO規範了“奧地利”的國家縮寫是 AUT,“澳大利亞”是AUS。否則,奧地利與澳大利亞的英文前三字母,都是 AUS,就無法做區分了。ISO的規範,是全世界各國所奉行的標準。
在ISO 的官方條款中,對於臺灣的定義是“中國臺灣省”(Taiwan, Province of China)。
當前國際形勢,對臺灣不利。如果我們不接受“中華臺北”,而是依據ISO國際規範,或是經由國際奧會執行委員會投票結果來“正名”,我們可能得接受以“中國臺灣”的名義參加東奧,就像“中國香港”一樣,否則就不要參加。
在當前國際社會條件制約下,“中華臺北”(Chinese Taipei)算是一個合理的名義。“中華”參酌了“中華民國”的國號;“臺北”代表了臺灣的首府。“中華臺北”的意思,可以解讀為 "首府在臺北的中華民國" 。“中華臺北”這個名稱,與“臺灣” 這個純地理名詞相比,更具有法理性。
“奧林匹克憲章”的第六章,是“處置與懲處,紀律程序及爭議解決”。其中提到,國際奧會執行委員會有權力對於違反奧運規章的國家(或代表團)予以“暫時停權”的處分。
紀政曾公開宣示,正名如果不成功,依舊可以“中華臺北”的名義,參加東京奧運。但是紀政似乎故意忽略了,今年七月底才發生的“東亞青年運動會”事件。
這次事件,是“東亞奧協理事會”召開臨時理事會,經過一番討論,認定台灣推動「東京奧運正名公投」,會讓東亞青年運動會面臨「政治風險」以及「政治干擾」,而且是「公然挑戰奧委會模式」,最後決議取消台中市的主辦權。
很明顯,企圖以“臺灣”名義參與東京奧運,直接觸犯奧林匹克憲章,加上中國大陸的强烈反對,其成功率是零。而根據一個多月前的“東亞青年運動會”經驗,東奧正名運動,很可能導致國際奧會執行委員會,基於「公然挑戰奧委會模式」的理由,將“中華臺北”暫時停權。
換句話説,情況繼續發展下去,我們的運動員,可能就無緣於東京奧運了。人説“過河拆橋”,正名運動所幹的事,很可能是“河還沒過,就先把橋給拆了”。
古巴的革命英雄切格瓦拉(Che Guevara)有句名言,《讓我們面對現實,讓我們忠於理想》。
既無法認清、也無法勇敢面對現實的理想,充其量只能算是愚昧可笑的自我幻想與自我膨風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