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以忘忧

古稀之年,知足常乐,助人为乐,自寻其乐!
个人资料
李培永 (热门博主)
  • 博客访问:
正文

闲话人生(二十七) “带枪的人”差点被一枪毙了

(2018-04-03 04:44:16) 下一个

闲话人生(二十七)

       “带枪的人”差点被一枪毙了

从北京回到武汉,“文化大革命”如火如荼。其间,“大串联”时,我和几个同学南下广州,东到上海,等我们在外地转了一圈回到学校时,学校里“红卫兵”和“武汉二司”(武汉红卫兵第二司令部之简称)已经斗得不可开交,我和高中部的夏国林同学作为学校红卫兵的负责人,已被“武汉二司”通缉,于是,我们决定离开武汉到鄂西北山区去避避风。        

我们在研究离开武汉后到鄂西北哪里去的时候,高中部的一位红卫兵说,他父亲的一位战友是郧阳军分区的负责人,只要他爸爸给他的那位战友打一个电话,我们就可以到那里去。我们立即找来地图,找到郧阳的方位,同意他的意见,请他爸爸打电话,让我们到郧阳去。

第二天,我们乘坐郧阳军分区的两辆北京吉普车离开武汉,日夜兼程赶赴郧阳。

当时的郧阳县城依山傍水,民风朴实。我们住的军分区招待所在县城边的山腰上,地势较高,郧阳地区专署和县政府在县城中心,整个县城不大,半天时间就逛完了。

我们住下不久,军分区那位首长来招待所接见我们,嘱咐我们不要乱跑,不要乱说,在这里好好休息。其实,哪能休息,当时全中国哪里没有两派在斗?

后来,我们发现郧阳中学就在军分区招待所旁边,郧阳中学的学生也象武汉的学生一样,两派斗得不亦乐乎。我们去学校找到军分区支持的那一派学生的头儿,他叫阮长华。我们和阮长华他们一起,参加当地的“文化大革命”。记得当时另一派学生要批斗地委书记、军分区政委王文波,我们立即请王文波书记与我们一起住在军分区招待所,就凭我们是大武汉来的“造反派”,他们就不敢来找王文波书记了。说起来实在好笑,我们在武汉是被造反派“武汉二司”通缉的保守派,由于当时通讯、交通等都非常落后,让我们跑到鄂西北大山区摇身一变,成了响当当的“武汉二司”的造反派。

“文化大革命”发展到后来,“造反派”开始冲击解放军领导机关,抢夺解放军的枪支。郧阳地区也不例外,有一天晚上,军分区的枪,眼看就要被另一派学生抢走了的时候,阮长华带领一批学生先下手把军分区的枪都搬到学校来了。我们几个武汉去的同学都没有参加“军事行动”。当时,地委机关有一位小车司机,平时与我们关系比较好,他把抢来的一支手枪送给我,出于年轻人的好奇心,我把它带回武汉了。于是,后来在政府清查时,我就成了一个“带枪的人”。我如实汇报当时的情况,那些负责清查的人就是不相信,最后,硬是派两人到郧阳去调查,结果证明我说的是真的。对我的审查才告一段落。

那时,参加抢枪的学生都不懂如何使用枪支。当时,有一位从郧阳中学毕业考到武汉华中农学院,又回到家乡造反的同学,有一次,我们一起乘吉普车从郧阳到房山县去。当车开到一座大山的山腰时,那位同学要司机停车,他要下车打枪玩。他拿出手枪,我们几个人围着看他摆弄,当时,我正好站在他对面看,他的枪口正对着我,看着看着,我突然想起,我们华师一附中郎君诗校长,在一次民兵训练时的讲话,他说:“长枪朝天,

短枪朝地,枪口对人,三天禁闭”。我赶忙转到他的背后,刚站定,“砰”的一声,子弹射到他对面的山石上。我在惊吓之余,庆幸自己躲过一次灭顶之灾,从心里感谢我的老校长!感谢他教给我的那段顺口溜,救了我一命!否则,我这个“带枪的人”就被一枪给毙了!

年轻人,在成长过程中到大风大浪里去锻炼,在游泳中学会游泳。出发点固然不错,但是,在没有任何思想准备、也没有各方面的基本训练的情况下,把他们推到大风大浪里去,那就不是锻炼他们了!

 

[ 打印 ]
阅读 ()评论 (2)
评论
pltc63 回复 悄悄话 谢谢分享!
yuentin 回复 悄悄话 命運弄人,上蒼明白。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