羡鱼老友

恰似远来的红叶,怀着一片赤子痴心,或思乡长啸,或感时叹咏,或壮哉抒志,或相思寄情,喜怒哀乐,无不聚于晨空的笔端,无不融于云廊的书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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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布泊干尸案 – 彭加木

(2020-05-10 18:10:15) 下一个

罗布泊干尸案 – 彭加木   ZT

严格地来讲,我算是半路出家的法医,因为我是从卫生学校毕业的,所以在后来的法医生涯中,我都积极争取机会去进修。北京人才济济,我去那边进修过好多次,期间结识了一位老法医。那位老法医德高望重,不仅参与侦办过多起大案,还有机会接触到一些机密,其中就包括一件科考人员神秘失踪的奇案。

2012年11月,我又去北京学习,当时才得知那位老法医去世半年了。老法医一直很低调,为了尊重这位前辈,他的名字我就不提了。当然,我既然写了这篇文章,那肯定不会到这里就结束了。我曾以小说家的身份写过几本书,那些悬疑故事多多少少有夸大的成分,因为涉及机密的话,当事人其实很难有机会记录下来,有关部门更不可能让你传出去。故事越是夸大,越是虚假,不过这一次我要说的故事却是真实的,甚至能让一个大谜团得到合理的解释。

做法医的人都看透了生死,可当我听说老法医去世了,心中很难过,当即决定趁着在北京学习的时候,去拜祭那位老朋友。老法医火化后,他老伴把骨灰盒放在故宅中,他们家就在雍和宫附近的一座四合院内。我和老法医言语投机,曾好几次去他家做过客,他老伴认得我,我一去她就招呼我进屋坐。

当时,老法医的单位把他的遗物都处理掉了,除了一些抚恤金,他老伴什么都没拿到。老法医参与侦办过不少要案,有些东西比较敏感,单位这么做倒是情有可原,我也没有想太多。他老伴跟我感慨地聊了很久,最后就问我要不要看看老法医留下的书籍,老法医写过几本专著,书房里还有成堆的学术资料,对于我来说,那就是绝世珍宝。他老伴一开口,我就立刻点头,可事情没有像小说情节那般发展,老法医留下的书和资料都没有涉及机密或某件大案,全是一些有关学术性的东西。

经过老法医老伴的允许,我带走了一些资料和书籍,因为那些东西需要时间去消化,我不可能当场都记进脑子里。老法医的资料都有许多个人注释,对我而言极其宝贵,他老伴知道我们关系不错,而且来拜祭的同行寥寥无几,于是一感动就主动把东西送给我了,还叫我有需要再来找她。

一个月后,在北京的学习就结束了,我把老法医的资料带回了广西,继续认真地看下去。确实,那些资料虽然珍贵,但根本算不上机密,可就在我看到一半的时候,我发现老法医在不起眼的一页角落写了一个电邮地址和一串像是密码的数字与字母组合。

我不是科班出身,知道自己还有许多不足,因此对有关法医的知识都如饥似渴,一看到还有更详实的资料,我就立刻打开电脑,登陆了老法医留下的电子邮箱。老法医很传统守旧,一般不用这些数码科技产品,我当时觉得他既然标注了电邮,那资料一定很重要。就在我打开电子邮箱的那一刻,我整个人都惊呆了,因为那里存放的是他的办案日记。

身为同行,我很了解老法医,如果是普通案子,我们肯定问心无愧地把工作做好了,问题是有时会碰上一些特殊情况,你根本不能公诸于众,可你良心不安啊,为了不把自己逼疯,有些人就会把想说的事情用另一种方法说出来。

真的,老法医留下的办案日记很震撼,除了罗列各种真实数据外,还有从未公开过的重要案情。我只看了一个案子就脑袋空白了,没想到很多谜案的传闻都是假的,真相往往更为残酷。

老法医留下了线索,多少想弥补些遗憾,因为真相不公布,对某些人就太不公平了,所以我就以特殊的方式,给你讲一个很特别的故事——第二具干尸。

老法医留下的办案文字:

我是一名法医,大家都叫我老邓。

很多案子都有不能说的秘密,身为法医,看多了那样的事,实在是良心不安,我没有公布真相的勇气和能力,只好写下这些文字,但愿有一天那些悬案都能大白于天下。

我第一个要说的案子是罗布泊干尸案,这个案子有太多的诡异传闻了,可没有一个传闻接近真相。

2006年4月16日,那是我永远无法忘记的一天,记得那时我接到了有关部门的电话,当时我就吃了一惊,心想一条轰动全国的新闻要出现了。那究竟是什么新闻呢?为什么我会这么描述?

这么说吧,2005年4月11日敦煌市七里镇的一支沙漠考察队在库姆塔格沙漠西北部发现两具干尸,根据研究人员的初步鉴定,他们怀疑其中一具尸骸是某位神秘失踪的科学家,可由于技术原因,当时他们没有能完成DNA身份鉴定。之后,那两具干尸被运往甘肃省敦煌博物馆,可他们对外声称只发现了一具干尸。  

为什么要那么说?  

其实,这与阴谋论无关,我们的国家是值得信赖的。只不过,当发现干尸时,有人将消息传了出去,于是人们就开始猜测那会不会是多年前失踪的科学家。可要知道,那位科学家与一些科学技术有关,因为涉及到保密性,以及许多不确定因素,第二具干尸就顺理成章地成了秘密,人们都以为只发现了一具干尸。  

言归正传。  

2006年4月16日,我接到了一通电话,有关方面对我说明了事情的经过,并要求我跟北京的另外一名法医赶赴敦煌。我深知这任务的重要性,大家都在关心干尸的身份,可如果鉴定结果证明干死确实是那位科学家,那么他的死因就会是最大的悬念,我能将悬念揭晓吗?  

很快,我们赶到敦煌博物馆,从干尸身上取下头发、骨骼和皮肤带回北京的实验室,准备对样本进行分析。分析完成后,我们就通过渠道找到了那位科学家的亲人,希望其能提供DNA样本,但这过程并不顺利。 

鉴定过程越是拖得久,大家都结果就越好奇,究竟谜团能不能被法医解开?

神秘失踪的科学家  

纵观历史,但凡参与过机密任务的科学家失踪,他们必定会成为永恒的谜题,与此有关的民间传闻更是层出不穷,比神话还要富有想象力。而失踪的科学家若再度被发现,并且变成了一具尸体时,那么故事就更吸引人了。

可是,有时候失踪的人再被找到时,外界并不知情,只有法医一定会参与到其中,因为鉴定尸骸的身份少不了法医,我们的故事就是这么开始的,现在我就简单地介绍一下那位科学家有多神秘吧。  

那位失踪的科学家叫彭加木,专攻农业化学,从60年代中期到80年代初,他三次进入罗布泊探险考察。1980年5月,彭加木带领一支科考队深入罗布泊,采集土壤和多种生物标本,可是却于同年6月17日在罗布泊失踪了,从此留给后人无限的遐想。 

罗布泊位于新疆东南部,那里原本是一片湖泊,70年代初渐渐干涸,如今只剩下戈壁、盐碱滩、沙漠。罗布泊曾是原子弹实验基地,60年代中期,彭加木就曾主动请缨进入罗布泊,寻找研制核武器所需要的重水。不过,我们要说的故事与第三次科考有关,前两次就一笔带过好了。

彭加木的第三次科考源于1979年中日合拍《丝绸之路》,其中有一部分要拍摄罗布泊。当时,由于罗布泊涉及军事机密,所以便由中方中央电视台担任拍摄任务,但开拍之前需要中国的科学家们先探路,彭加木正是其中一员。待考察结束后,彭加木心想,外国的探险家写了许多关于罗布泊的书,中国人却鲜少有人深入,于是他后来就把想法报告了中国科学院新疆分院,分院又报到中科院,中科院又协调军队,1980年,一份正式的文件批准了这个计划。

也许大家又会奇怪,为什么要报批呢?前面说到,罗布泊当时涉及军事机密,如果没有得到军队的特殊通行证,任何人都不能进去。

1980年5月2日,科考队从乌鲁木齐出发,直奔新疆军区马兰基地。科考队几乎所有的东西都在马兰基地准备。军队专用的午餐肉罐头、酸辣茭白罐头、榨菜、大米、挂面、面粉等等全部从部队上买。没有部队的帮助,科考队无法在罗布泊里活动。马兰基地还为科考队配备了一部电台。这部电台由4名战士负责,在一个代号为“720”的地方,放下3名战士建立一个电报接转点,另一位名叫马大山的战士则背着发报设备,跟随科考队。

然而,深入罗布泊一个多月后,彭加木留下了一张“我去找水”的纸条后就失踪了,当时军方派出了飞机、汽车、数千人地摊式地搜索,可一直没有找到彭加木。在这二十年中,许多传言开始出现,或说彭加木被外星人接走了,或说彭加木叛逃苏联,或说与某项秘密工程有关,所以人间蒸发了,甚至还有传言彭加木的失踪跟一种复制技术有关。

事实真是如此吗?

我对那些传说并不陌生,亦曾好奇真相究竟是怎样的,直到我见到了那具干尸,采集了样本,深埋的答案才渐渐被我挖出来。

身份之谜

我要如何鉴定干尸是不是彭加木呢?

若是在以前,我恐怕无法完成任务,可随着DAN鉴定技术的发展,法医已经能够通过DNA比对,得出死者是谁的答案了。

那么什么是DNA呢?

DNA即脱氧核糖核酸,它主宰了人的一切特征,人所有的遗传信息都储存在DNA里,DNA存在于人体各部分的细胞里。亲属之间会有相似性,就是取决于DNA,可DNA与指纹一样,尽管亲属之间的DNA相似,但都有独特性,世界上几乎没有两个人拥有一样的DNA。即使人与人之间的99.9%的DNA都相同,但剩下的0.1%差异可能不同,组成DNA的物质是碱基,0.1%的差异意味着有300万个碱基是独特的,在微观世界里,如此数量的碱基足够区别身份了。

在这个年代,大家对DNA技术已经有所耳闻,我就不赘述了,让我们继续回到故事当中来。

首先,我要跟大家解释,为什么既要取下干尸的头发,又去采集干尸的骨骼与皮肤,难道只要一样不行吗?答案是当然不行了。如果那具干尸真是彭加木,那么干尸在沙漠环境中就待了26年。尸体那样地常年暴露,细胞核中DNA有可能已经受到损伤,而毛发中可以提取线粒体,线粒体也含有少量的DNA,由于线粒体DNA是环状的,与线状的核DNA相比,它更加不容易破坏。

说了头发和皮肤,那么骨骼呢?  

法医在处理死亡时间较长的尸体时,通常都会采取骨骼来进行DNA鉴定,不过死亡时间过长的话,骨骼中的DNA会降解,细菌也会破坏它,那么DNA的提取就会很困难了,这跟影视剧的里的法医不一样,不是尸体上的什么东西都能做DNA鉴定的。有时骨骼鉴定还会失败,无法得出结果,而且结果不是几分钟就能出来的。  

在我拿到干尸的样本后,所有的实验室数据不到一个月就完成了,接下来就等彭加木的亲属配合,只要他们提供样本,结果很快就能得出了。 

不过,彭加木的儿女起初并不配合,他们认定干尸不是父亲,而且有关部门隐瞒了第二具干尸的事,这让他们觉得不被尊重。在一些人的劝导下,彭加木的儿女才愿意提供DNA样本,供法医做比对。因为当时彭加木失踪,外界传闻他带走了一本很珍贵的科学考察日记叛逃他国,可他儿女并不那么认为,如今有机会为父亲正名,他们才决定配合法医的鉴定工作。  

那么,问题来了,第二具干尸是不是彭加木?  

在做DNA比对时,我和别的法医也很紧张,很多领导都打电话来询问结果,有的还亲自到场监督鉴定工作。那一刻,我有种莫名的预感,迷雾并没有完全揭开,在干尸的背后,还涉及更大的谜团。经过仔细鉴定,我们最后得出结论,干尸的确是彭加木。这个结果出来后,没有一个人松了一口气,大家反而更好奇和紧张了,包括我在内,谁都想知道彭加木为什么会失踪,他的死因又是什么呢?  

说实话,在鉴定身份的过程中,我研究了彭加木的失踪案,排除掉超现实的猜想,只从法医学的角度来思考,此案就有诸多不合逻辑的疑点,但要找到答案,听到尸体26年后留下的“遗言”,我们还得了解彭加木失踪当天的具体情况。  

就这样,真相离我越来越近,可谁都没有猜对答案。

不合常理的尸蜡  

彭加木在罗布泊失踪,事隔25年,尸体才被人发现。在这25年里,大家最关心的就是彭加木的归宿和死因,既然尸体已经确定身份了,那么死因就成为了大家最关心的事了。 

关于彭加木的死因,外界的观点早已两极化,一种是彭加木的死因涉及超自然现象,比如能自行复制的玉佩,或者遇到了外星人之类的事,另一种就是彭加木单独外出寻水,迷路后渴死。 

实际上,早在鉴定干尸身份的时候,我就已经有眉目了,彭加木不可能是缺水而死,或者饿死的。这即是说,理性派的观点是错误的,彭加木的死因没有那么简单。干法医的人都是理性派,我们否定了理性派的观点,那么是要支持超自然现象派吗?当然也不是了,案子比我们想象得要复杂得多。  

我能判定彭加木不是自然死亡,是因为干尸身上有尸蜡,而干尸有尸蜡则非常罕见,这一点最为蹊跷。 

在法医学上,除了氧气以外的营养物质全部得不到补给,这称之为完全饥饿,因此导致的死亡叫饥饿死。在饥饿死的案件中,最典型的特征就是皮肤干燥,血液减少,内脏体积减少,脂肪消失。要是有人声称,一个老人是被饿死的,可是脂肪却很多,那就值得怀疑了。 

那么,彭加木如果真是外出寻水,迷路后没有了水和食物的补给,最后就会发生完全饥饿,而在罗布泊那种极度干燥的地域,他的脂肪一定会完全消失,尤其是干尸在沙漠中待了25年的情况下。 

而尸蜡呢?尸蜡多见于浸在水中的尸体,或者埋在潮湿多钙和镁的泥土里的尸体。在那样的环境下,尸体皮下脂肪会分解出脂肪酸和甘油,脂肪酸和蛋白质分解产物中的氨结合后会形成脂肪酸铵,脂肪酸铵再和水中的钙、镁结合形成灰白色蜡状物质,那就是尸蜡了。

这就是说,尸体没有脂肪,那就没有尸蜡。彭加木的死因若是饥饿死,那他的脂肪就已经完全消失了,就算还有一些脂肪,也不可能在罗布泊的极度干燥环境内形成尸蜡。基于尸蜡的发现,我就怀疑彭加木不是自然死亡,他在罗布泊的遭遇仍是一个谜,根本不像外界猜测的那样。 

彭加木不是自然死亡?那他就是非正常死亡了?  

法医都是很谨慎的人,我自然不敢妄下结论,因为也可能是被流沙掩埋,提前结束了生命,这样一来,尸体就会有脂肪,尸蜡也能形成了。 

真是如此吗?答案是否定的。 

在烈风、强光、高温的条件下,尸体会迅速脱水,变成干尸。罗布泊、敦煌沙漠等地区的干尸不只一具,古今都有,干尸会存在是气候异常干燥的结果。干尸皆呈干瘪状,体瘦如柴,皮层收缩,紧贴骨架,这是由尸体脱水所致。一般来说,在细菌微生物还没有产生以前,尸体即已完全脱水,细菌微生物就失去了生存的条件,干尸就很可能形成。 

值得一提的是,虽然尸蜡较干尸少见,但也会形成尸蜡,其蜡化的变化一般仅见于皮肤及皮下脂肪,因为尸体在蜡化过程中,腐败大都仍在进行,局部形成尸蜡后,尸体其他组织,尤其是内脏,则大多已毁坏。专家认为,这是因为环境虽然干燥,但由于尸体一部分已干化,其水分就足以供尸体的另一部分形成尸蜡,关于干尸尸蜡的事,国外还曾报道过几起。干尸的形成过程能够有效地保留某些个人特征和暴力作用的痕迹(如损伤和索沟等),因此具有一定的法医学意义。我检查过干尸,它身上有很明显的暴力作用痕迹,这就是为什么我判定彭加木是非正常死亡,而不是饥饿死,或者意外死亡的原因了。让我震惊的是,那些暴力作用痕迹太触目惊心了,是我那么多年法医生涯中罕见的。  

究竟彭加木在罗布泊遇到了什么事,干尸身上有着怎样惊人的暴力作用痕迹呢?是谁犯下的罪恶?最重要的是,杀人的动机是什么? 

为了让案情明朗,我还是先简述案情,从因讲到果,这样大家才会理解凶手的杀人动机。

可疑的脚印  

基本上,法医只管做尸检,凶手是谁,怎么侦破案件跟我们没多大的关系。不过,这案子很特别,绝不可能公开地由执法部门侦办,因此我能接触的线索就比较多,比如详细地了解了彭加木当年在罗布泊失踪的具体情况:  

1980年5月8日,彭加木带领一支综合科考队进入新疆罗布泊考察,科考队自北而南,比原计划提前20天成功地纵贯罗布泊湖底。原定任务完成后,彭加木建议充分利用原计划的科考时间,继续东进科考,可是科考后期,科考队剩下的汽油和水都只能维持2天了,他们在库木库都克附近扎营后,一面通过电台向当地驻军求援,一面依靠自己力量找水。6月17日上午,彭加木留下“我向东去找水,彭17/610:30”的纸条后,独自一人走向沙漠深处,自此再未回到营地。  

彭加木失踪不久,科考队员曾开着越野车往东找人,开出一公里多,他们就发现了一行脚印,并认定那是彭加木的脚印。于是,科考队员沿着脚印继续寻找,在六公里左右外的沙包上,依然清楚地看见彭加木的脚印,可却一直找不到人。到了深夜2点,科考队员仍没找到彭加木,于是不得不把他失踪的消息用电报报告驻军,并请驻军立即转告中国科学院新疆分院。  

第二天(6月18日),9点56分,“4641”号直-5型直升机从720基地起飞,直升机上装载了250公斤的水,这么做一方面是为了找人,另一方面是为科考队运送补给。当日12时05分,直升机在罗布泊以东发现了科考队的宿营地,后来直升机搜索了40分钟左右,无所发现又返回了科考队宿营地。  

第三次(6月19日),科考队驱车外出找人,在疏勒河故道中发现一行向东的脚印。经过鉴定,脚印是皮鞋鞋印,大小正好与彭加木的一样,彭加木出走时,正是穿着一双翻毛皮鞋。科考队沿着脚印追踪到一个一米多高的土丘,并找到被撕成两半的糖纸。糖纸是米黄色,印着“椰子奶糖青岛食品厂”字样,而彭加木曾买过那样的糖。接着,科考队在土丘上找到一个明显的人坐过的痕迹,可人还是没见着。  

脚印、糖果纸、坐印是寻找彭加木时发现的关键线索,可此后进行一次又一次的搜索,再也没有找到任何线索。  

如今,除了彭加木,科考队的9名队员仍在人世,如果算上背着发报设备的战士马大山,那就是10个人还活着。罗布泊就像是侦探小说中出现的孤岛环境,若有人杀害了彭加木,那凶手肯定就是10个人中的某个人。要知道,当年要进入罗布泊,你没有军方的特殊通行证的话,根本不可能走进去。  

过去的科考队员都很伟大,工作环境也很艰苦,我不想瞎猜疑,可纵观案情,有一个疑点最为明显,那就是脚印、坐印。 

彭加木失踪时,军方曾4次大面积、大规模地在天空与地面进行搜索,但尸体仍无踪影,这说明尸体极可能被风沙掩盖了。在罗布泊,风沙大是很常见的事,有时候帐篷都会被掀起来。尸体若被风沙掩盖了,彭加木的脚印应该完全消失才对,甚至糖纸也会被吹飞,毕竟要盖住一个人,周围的风沙就应该很大,那要盖住脚印就更容易了。彭加木失踪后的第二天、第三天,科考队还能找到脚印,这在常起风沙的罗布泊来说,不太可能。更可疑的是,在找人的过程中,只有科考队的人见过脚印。 

当时大家为了找人,谁都没有生疑,可若在第一次搜索未果的情况下将科考队隔离审查,那么疑点就能被发现了。其实,有相关部门肯定也有过怀疑,只是事隔太久,现场又被人为破坏、风沙破坏,悬案就是只能永远是悬案了。

那么,科考队为什么要撒谎?凶手真的在他们之间吗?

在这里,我就要说明干尸身上的暴力作用痕迹是怎样的了——干尸头部有3处钝器伤、四肢11处锐器伤、胸、腹、背部有27处锐器伤。若非人已经死了,尸体成了干尸,那么凶案现场一定极其血腥恐怖。

彭加木的伤口不是动物撕咬造成的,而罗布泊环境特殊,唯一有机会犯案的人就是科考队中的某个人了。  

是谁呢?科考队又为何一起撒谎找到了脚印、坐印、糖纸?  

很快地,我上报了这些发现,有关部门很重视,当年限于客观条件,没能查明真相,现在有机会了,他们就马上安排我与当年跟彭加木一起进入罗布泊的那10个人见面,听取案情陈述。  

一开始,我便跟他们简述了干尸的尸检结果,以及对案情的分析,他们一听就慌张了。这个过程是完全保密的,气氛非常严肃,科考队的队员心理压力大,经过长时间的辩解后,他们知道瞒不住了,这才讲出了惊天真相。  

根据那10个人的陈述,我得知彭加木生前患有两种癌症,身体虚弱,脾气坏,为人很固执,跟队员相处也不好。那时,科考队的补给已经不够了,彭加木执意继续深入罗布泊,这是要把大家带入死亡的境地。科考队的队员认为,你患了绝症,活不下去了,可我们还有活路,犯不着跟你寻死。  

在当时,科考队想向军方求援,可彭加木却说,用直升机运水,太贵了。直升机飞行一小时,就要花两千多元(注:这是当时的价格),从附近驻军基地飞到这里,来回要好几个小时,运一趟水得花费国家上万元资金,我们能不能自力更生,就近找水呢?可是,罗布泊的水比鬼还飘忽不定,今天这个水井有水,明天可能就干掉了。自然而然,他们按图索骥,没有找到水井,其中一个搞水文地质的队员分析,那一片地方不可能有水,科考队自此陷入了绝境。  

在那样的环境中,人性往往会受到考验,人与人的关系也会变得很微妙。彭加木的脾气不好,跟队员常吵架,他不要命的冒险行为早已导致他跟队员积怨很深了。就在1980年6月16日(彭加木失踪前一天),科考队在宿营地西面百米处发现了彭加木,当时他全身是血,人已经死了。

谁杀了彭加木?

科考队没有一个人承认,尽管他们知道,肯定是队伍中的一个人或者几个人干的,但他们都选择了沉默。因为彭加木不同意向军方求援,要自行在罗布泊找水,科考队不可能活下去了,而且水跟食物也不够分配了,死了一个人,减少了消耗,科考队才能争取多活一点儿时间。

事发后,科考队挣扎了一晚上,最后决定隐瞒真相,编造一个谎言来欺骗世人。于是,他们埋掉了尸体,假说见到了脚印等等,这也就是为什么只有科考队见过脚印的原因。事实上,科考队当时也觉得这个谎言太拙劣了,因为纸条说“往东”走,东是一个大方向,他们所到之处居然能见到脚印,这实在是太巧了。

至于纸条,那确实是彭加木写的,这点在后来公开的新闻中都有提及,但也都提到了重要的一点:在确定日期上,彭加木似乎犹豫了一下,最后将16改成了17。其实,科考队为了拖延时间及圆谎,是他们把16改成了17罢了。

一个谎言诞生,那就诞生更多的谎言,科考队没有办法,只好硬头皮演下去。同时,他们在问自己,队伍中的哪一个人是凶手呢?彭加木身上有那么多伤,血溅了满地,行凶的人身上肯定会染上血迹才对。即使脸上、手上的血迹能抹去,衣服上的血迹在罗布泊中不可能马上洗干净,真要找凶手的话,科考队百分百能当场揪出来,但他们没有那么做。

我听完了陈述,心情很复杂,谁对谁错,太难判断了。杀人,固然不对,可是不顾全队人的安危,这又与杀人何异?在罗布泊那样的绝境中,补给不够了,是会死人的,要不是在失踪案发生后,科考队发出电报求援,他们都不会得到那250公斤的水。

这样的案情其实破绽很多,只是没有人会怀疑科考队,因此外界对彭加木的失踪猜疑不断,案情也越来越神秘。

事实上,只要理性看待此案,便会发现以下的疑点了:

1.罗布泊风沙那么大,尸体都不见了,脚印在彭加木失踪第二天、第三天还能看见?

2.彭加木身患绝症,体力不好,在没有水与食物的情况下,迷路后也不可能走出太远,为了方便别人找到他,他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应该会留下明显的标记,不会一直乱转;

3.科考队携带了枪支,彭加木失踪后,有关部门检查过枪弹,子弹少了,后来的解释是科考队猎杀了野骆驼。为了制作野骆驼的标本,当时他们对野骆驼剥皮取肉,只留下了骨头。这样一来,大家的衣服都有血,子弹的用途也被合理解释了,可野骆驼的骨头标本没有火器伤,可以说是完好无损。也许子弹没有打伤骨头,但真要打死野骆驼,子弹进入野骆驼体内后形成的破坏力,很难不伤及骨头;

4.恨一个人入骨,要将他杀死,捅几刀不解气,捅十刀总该够了吧?为什么彭加木身上有那么多暴力作用痕迹?不怕血迹溅到身上吗?

综合案情,我怀疑科考队员还是说了假话,子弹的用途不一定是射杀野骆驼(当时没有法律规定不能猎杀珍稀动物)。彭加木失踪,这是必然的,因为尸体能看出死因。如今尸体找到了,暴力作用痕迹却那么多,尤其是头部的钝器伤,很像是有人要砸碎头骨才甘心。这样一来,彭加木头部如果有枪伤(事隔多年,射击残留物已经检测不出来了),头骨也很难鉴定出来了,而法医的注意力也可能会集中在四肢与其他部位的锐器伤上。

案子进行到这里,已经没有继续下去的必要了,我在写好报告以后,便没有再接触到相关信息,连经手过的干尸、资料等都被收上去了,如同做了一个梦。若非大自然的力量,彭加木的尸体不会被风沙卷起来,也不会被人再度发现,死亡之海的秘密就不会曝光。

在这里,若真要我指出真凶是谁,我只能说,那是集体做案,10个人都是凶手。理由就是他们互相维护,而单人犯案的话,在那样的环境下不可能不被发现,彭加木也有呼救的能力,他被袭击了,总会发出声音,宿营地的人一定会察觉。

然而,事情已经过去许多年,不需要再追究下去,有时保密也是对受害者的一种尊重。

尾声

看到老邓写下的案子,我非常惊讶,这跟外界猜测的完全不一样,如果我是当事人,可能也会选择不公开,至少在这几十年里,不要影响了死者的名誉。

说实话,这件“干尸案”很像有英国侦探小说女王阿加莎克里斯蒂写过的《东方快车谋杀案》,故事中一样是所有人一起犯案,最后虽然大侦探波洛知道了真相,但还是并放过了那12个人,选择了沉默。

不过,老邓选择沉默,我想不是为了保护凶手,而是为了保护死者,我能体会他的矛盾。因为要还死者一个公道,那就会破坏他的名誉,这样做是死者想要的吗?

谁也不会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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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平湖月 回复 悄悄话 扯淡, 另外一个尸体是谁啊?
胥钧屏 回复 悄悄话 有缺德的人极其恶毒地将本文2,3千人次的阅读记录,擅自抹去。 气度极小,用心肮脏。
本人的博文到处发,万维,留园、未名、八阙 都有。
胥钧屏 回复 悄悄话 如果干尸确实有外伤致死的证据,被杀的事实很清楚。 家属不肯配合提供样品,做DNA比对。
真的要取样,总会办得到的。
看上去,整个案件在审理过程中,有人在阻拦。
是不是当年考察队的成员中有人升官了。

原作者是李生明。 李明川是他的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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