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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只有一个全能上帝的宗教不可避免地不能容忍其它宗教信仰。”
―――弗洛伊德《摩西与一神教》
前言:
我曾经向往过西方民主,今天西方工业文明是基督教文明,了解西方文明,不可不了解基督教的起源。刚到西方的时候,自然要读一读《圣经》。读《新约》还可以,可以感受到宗教革命的气息,《新约》中比较多地把上帝成为父亲。读《旧约》就不行了,《旧约》中的上帝,实实在在是一个暴君的形象,而且是残暴的暴君,那个族裔不信它,他就屠杀那个族裔,而且,只允许犹太人信它,犹太人是它的选民,其它族裔不是,对犹太人,不信就杀掉,就下地狱,对其它族裔,无论信还是不信,都屠杀,因为不是上帝的选民。《旧约》对上帝称呼比较多的是“主”,就是Lord,是奴隶对奴隶主的称呼,奴才对主子的称呼。当时读到《旧约》,感受到《旧约》中上帝的暴君形象,我对基督教文明的所谓“民主”顿时疑窦,如此专制残暴的教说何以有理性开放的民主?但是,把《旧约》和历史对照,会发现《旧约》教说确实是基督教文明的写照:基督教文明到了非洲,就把非洲人变成奴隶贩卖,基督教文明来到东亚,就发动鸦片战争,基督教文明到了美洲,就屠杀土著印地安人,基督教文明统治香港150年从来就没有实行过民主选举,基督教文明建立的美利坚合众国,实行了近一个世纪的奴隶制,选出了十二位奴隶主做总统,其中八位在位时依然是奴隶主。《旧约》中用“主”称呼最高统治,和基督教文明近代的实践丝毫不差。
我们看到两千年来一神教之间战争不断,今天一神教之间也战争不断。北爱尔兰独立运动是天主教和基督教的战争。巴勒斯坦和以色列是犹太教和伊斯兰教的战争。美国反恐是基督教和伊斯兰教的战争,希特勒屠杀犹太人是基督教和犹太教的战争。基督教、犹太教和伊斯兰教,源于阿布拉罕后裔,他们都相信唯一的上帝,而且旧约为基督教和犹太教供奉为经典,可兰经和旧约也相去不远。并且,新教流派上千,每个流派都认为自己是正统,其它流派是邪魔外道。那么,一神教是怎样产生的呢?一神教产生于帝国统治,产生于奴役异族,产生于专制与暴君。
一神教人类学起源:
远古时期,不同的部落有不同的图腾崇拜,因此有多神教信仰。黄帝被奉为部落联盟首领的时候,是部落之间的民主共和政治,各部落平等,所以,各部落联盟的图腾融合在一起,有了龙的符号。各部落的图腾合一而成部落联盟图腾,因此龙有驼头鹿角蟹眼牛耳蛇腹鲤鳞凤爪虎掌。而西方不同,西方一神教起源,是一个部落建立帝国奴役其它部落,把自己部落的图腾奉为唯一真神,把其它部落图腾视为邪魔外道,由此把自己部落奴役其它部落神圣化合理化。《旧约·出埃及记》记载,上帝禁止偶像崇拜(禁止崇拜其它神),对于偶像崇拜的族裔格杀勿论,(对于其它宗教格杀勿论),上帝给他的选民(犹太人)流着奶与蜜出“处女地”,但他们(上帝的选民)要用剑去屠杀当地人。众所周知,新大陆这片处女地就是这样被上帝选民占有的,他们戴这上帝的荣耀,屠杀了印地安人,占领了新大陆,还每年有感恩节,感谢上帝的恩典。中国有继绝存亡的传统,《论语·尧曰》:“兴灭国,继绝世,举逸民,天下之民归心焉。”《公羊传·僖公十七年》:“桓公尝有继绝存亡之功,故君子为之讳也。”即打败了对手,随后帮助对手恢复其文化子嗣传承,而西方打败对手必然是奴役对手,要对手割地赔款,摧毁异族文化,绝对不会为异族继绝存亡。华夏文明对异族继绝存亡的宽容绝对不是一神教西方所能理解的人本主义情怀。在西方眼里,你不信奉他的文化传统,就是不普世,就要对你发动战争。
一神教历史起源:
Thutmose三世法老
公元前1479年至前1425年,埃及法老Thutmose三世统治埃及。他是一个征服者,他建立了从努比亚(Nubia,苏丹和埃及交界的地方)到巴勒斯坦和叙利亚包括部分美索不达米亚(两河流域)的帝国。这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强权帝国。随着埃及帝国的兴起,埃及统治所达之地,必需信奉埃及太阳神教。这是专制的开始,也是一神教的起始:我这个部落信奉的是真神,所以我这个部落做奴隶主,其它部落信奉的是邪魔外道,所以要做我的奴隶。
公元前1479至1425,,是中国商朝早期。商朝奴隶制是一个民族社会内部的阶级制度,而西方奴隶制的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是不同的民族,所以要有一神教,一个民族的神摧毁其它民族的神,一个民族的文化强加于其它文化之上。一神教不容忍不同宗教信仰,在欧洲殖民者同化北美因纽人的过程表现很突出,他们把未成年的因纽人的小孩与其父母分离,将这些小孩拉到远离他们父母聚集的社区的,关到天主教教会学校里边对它们进行基督教同化教育,与他们土著文化隔绝,期间制造了不少猥亵因纽儿童的悲剧,其后这些被同化的因纽后代,既无法回归因纽文化,有难以融入基督教社会,结果造成至今无法解决的严重的北美土著社会问题:失业、吸毒、自杀。讽刺的是,前不久教皇封一个被归化为天主教的因纽女孩为圣徒。
公元前1479年至1425年,Thutmose三世建立了是民族压迫的帝国制度,实行一神教专制。Thutmose三世把帝国传给Amenhotep二世、Amenhotep三世。到了公元前1375年传到Amenhotep四世。这个Amenhotep四世法老强制埃及帝国所有臣民信奉唯一的太阳神,他建立严格的一神教,全社会只允许信奉一个神,而且必需信奉这一个神,他要其它部落放弃他们原有文化,信奉埃及文化,这是人类历史上第一次一神教专制,不容忍一切其它信仰,暴力禁止一切邪魔外道,暴力强制一神教。除了太阳神庙,埃及各神庙被关闭,被禁止布道和举行宗教和社会仪式,各庙产被没收。Amenhotep四世要把多神的埃及变成排他性的一神教埃及。
Thebes的Amon神像。1611年King James 原版《圣经》(现在流传的共济会圣经)就认为基督教口中念叨的“阿们”就是这个Amon神。
Aton崇拜图腾
Ikhnaton带领族人崇拜Aton
Amenhotep这个名字有一个Amen前缀,Amen是埃及Thebes的地方神,Thebes在地中海南边约800公里尼罗河东岸,在今天埃及卢克索城内,是古埃及首都。Amenhotep四世登位六年后就迁都到开罗和卢克索中间尼罗河东岸的Amarna(今天只剩遗址)。为推行一神教,信奉太阳神Aton,Amenhotep不但迁都Amarna,而且自己改名,把Amen神的前缀去掉,加上Aton后缀,更名为Ikhnaton,把新都城命名为Akhetaton(Aton的地平线)。这就是古埃及著名的Amarna时期,是埃及多神教改革为一神教的改革时期。Amarna时期是专制暴政时期,遭受各部落反抗,Ikhnaton,也就是Amenhotep四世,在位17年,Amarna专制暴政轰然倒塌,埃及陷入一段没有法老的无政府状态时期,结束了古埃及的第18朝代。,后来,古埃及第19朝新法老恢复了多神教。那么,一神教是怎样流传下来的呢?这还得从摩西出埃及说起。
1、“不喜欢就回中国”的言论是歧视华裔的言论。此言论最早出现是《排华法案》出笼之后,对华裔移民苛人头税。如果华裔表示不满,听到的就是这类话。这是历史。这类话如今白人已经不说了,但是,这种话还是通过某种网络言论途径钻到我们耳朵里。多年的媳妇熬成婆?那些做惯了奴才的人如今就以主子的口吻歧视同胞?这是最令人痛心的事情。华裔受到的这种言论歧视如今不来自白人,却来自同胞。正是“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2、作为比较,Michael Moore,白人,华氏911作者,开快艇在关塔纳摩基地外海域抗议美国使用酷刑,并指责美国医疗系统不如古巴伊朗系统。没有人让他滚到古巴去生活。
3、纽约时报记者Stephen Kinzer著书历数美国在全球破坏民主:见老师打学生的近代民主运动 ,这些言论足够一些人心目中“不喜欢就回中国”的根据。此类例子,不一而足。最著名的是语言学家Norm Chomsky,对美国在拉美的恶行长期抨击。
4、哦,愿意的话,还可以听听去年共和党总统候选人保罗的反美言论。
不要那么羞羞答答不好意思吗。美国首都国会前边华盛顿广场堂而皇之地树立这奴隶主华盛顿纪念碑,奴隶主杰斐逊纪念堂,人家都不忌讳,您急那门子呢?
古希腊时期,没有奴隶制的民主城邦是存在的,不过被有奴隶制的雅典城邦打败了,成为雅典城邦的奴隶了。非洲许多部落也是民主共产主义的部落,不过后来被大英帝国打败了,成为奴隶了。美洲许多印地安人部落也是民主制度,后来被欧洲民主殖民屠杀了。所以说,民主和奴隶制没有关系,但是,对现代西方民主政治制度贡献最大的古希腊城邦民主投票,古罗马共和、大英帝国议会,美国三权分立立宪、这条西方民主政治文明主线开脱不了与奴隶制的干系。那些和奴隶制无关的民主制度都被与奴隶制相关的民主制度打败了。
你说得没错,民主制度与奴隶制度没有因果关系,不但没有因果关系,而且真正的民主制度就不应该有奴隶制,您说是不是?但为什么西方民主制度来源却偏偏离不开奴隶制,这只能说明所谓西方民主制度就是假的民主制度。
您认为西方民主制度和基督教没有关系,我也没说有关系,恰恰相反,我一开始就说一神教与专制暴君有关系。您的观点和网友恩雨恰恰相反,您应该回恩雨的帖,证明恩雨说的基督教和西方民主制度共生的观点是错误的。
相反的,我提到专制的斯巴达,也有奴隶,可见民主不是奴隶制的原因。
同时发生的事,不一定有因果关系。
宾拉登被射杀那时,我放了个很臭的屁。我能说宾拉登是因为被我的臭屁薰昏了,而被射杀的嘛?不能。
同理,西方民主历史上有奴隶,不足以证明民主是奴隶的因。相反的,因为美国现在没有奴隶,但是民主的,可以证明民主不是奴隶的因。
谢谢你告诉大家西方民主与奴隶制的相关性。实际上,西方辉煌的文明都和民主奴隶制高度相关。西方民主制度起源是奴隶制的雅典民主,加上奴隶制的罗马共和制度,加上13世纪英国封建制度的议会制度。美国是当今当之无愧的现代最先进的西方民主制度,竟然有近一个世纪的奴隶制度,继之以半个世纪的制度化立法的种族歧视制度(排华法案实行近半个世纪,有法律确定种族歧视,剥夺华裔美国公民的选举权),实行了超过一个半世纪的性别歧视制度(妇女到了上世纪六十年代才有选举权)。
西方民主历史最辉煌的时期,都和奴隶制有不可分割的关联。雅典城邦的辉煌,当然是奴隶制的辉煌。古罗马共和的辉煌,当然也是奴隶制辉煌。大英帝国的辉煌,是建立在非洲奴隶贸易上的辉煌。美国民主的辉煌,是建立在南方奴隶制种植园之上的辉煌。如今为了在中国推行西方民主,奴隶主达赖喇嘛成了全世界民主自由的精神领袖旗帜之一。
与基督教的关系不大。
雅典与罗马有奴隶制度,当时专制的斯巴达也有奴隶制度。这是当时西方的常态, 民主不一定废奴。罗马的民主只限公民,但奴隶有可能变成公民。e.g. the general in "Gladiator".
美国内战前,拥奴与废奴派,都拿圣经当依据。神的话,最後还是要人来解释。
为什麽上帝不明白告诉美国人∶他老人家究竟要拥奴还是废奴呢?
“如果《圣经》是上帝的话,就不要改来改去。”,
请不要改了,改多了,自己都糊涂了,如何取信于人呢?
基督教等一神教的上帝有无,就如佛教的六道轮回一样,
对绝大多数人的平常人来说,是半信半疑的,甚至是不相信的,
因为他们看不到这些超自然的世界,包括你我一样。
但是当他们面临需要选择一个宗教来寻找精神安慰时(生死的思考等),
他们会比较这些宗教的历史和教徒的行为而做决定,因为这是一个宗教的教化的结果,
姑且不论各自的教义吹得如何神通广大,大慈大悲,救苦救难。
从修行时间长和所谓修行高的(如基督教的教会人士,佛教的高僧),
到一般信徒(如基督教的教徒,佛教徒)的所作所为,在历史上是可查阅的,可知的。
除非他们获得信息的途径有问题,或自己的阅读能力有问题,或获得的信息是误导(如篡改的和修饰的),
那很多人,如我一样,就发现历史上基督教教徒的行为是如此的不堪一目,直到近几十年才有所收敛。
别吹上帝,看历史,看事实。
逻辑上很明显,如果地球是圆的,它就不是方的,如果地块是方的,它就不是圆的,可是地球它是圆的,它也确实在 转动。
这年头,捧共产党的帖子是没什么人看得,只有骂帖才赚得到点击率。你也一样用心良苦啊。。。。。
http://blog.wenxuecity.com/myblog/38234/201212/29299.html
所谓宗教信仰自由,是一神教在野时候的口号,一旦执政(垄断暴力),就排他性很强。如《排华法案》,就是基督教不能容忍儒教。印尼排华,是伊斯兰教不能容忍儒教。
思维逻辑上很明显,如果只有一个真神而人类崇拜多神,那么必然有许多是假神;只有承认有多个真神,才有可能有宗教信仰之间的宽容和平等对待。弗洛伊德毕竟是大师,科学家一方开山鼻祖,他的这个论点没错,是亚里士多德形式逻辑的必然推论。这也是今天美国反恐战争的一个悖论,他们一方面主张宗教信仰自由,一方面对伊斯兰教的排他性不知所措。埃及新宪法通过,也因此成为占埃及人口10%的基督徒噩梦。
没有必要把民主夸得天花乱坠,我也认为民主是权宜之计,是人在罪中自保的契约式的相互退让,被统治阶层固然害怕国家机器,统治阶层也担心过渡滥权之后的反噬。以美式民主为例,人民的权利基本只体现在被一个烂政府折磨四年之后把它选下去,但人民由于信息缺乏,政治素养薄弱,术业不专功等原因很难选一个对的政府,不知道什么时候就被忽悠了。最终形成一个两党和民众在利益面前相互纠缠、拉拉扯扯,夹杂不清的局面,这只能说是人在罪中得以生存的一个差强人意的模式,就是矮子中间拔高子而已。
那么什么模式最好呢,我支持明君制,然而制常有,而明君难求,这世上如果真有明君,那只有耶稣了。如此说来,美式总统竞选中,前面的种种喧嚣尽皆浮云,唯有总统手按圣经宣誓才是最重要、最可靠之处。因为统治者若不把首先把自己的权利伏在上帝的公义权柄之下,民主终究只能尴尬地维持人类社会的苟延残喘。
可惜大家往往最忽略的就是宣誓了。
你转帖了一大篇回避了我主贴的所以问题:
一、美国宪政有近一个世纪的奴隶制,其后又有半个世纪的《排华法案》。你可以把基督教和美国民主写得天花乱坠,但是,你避而不谈为什么这么美好的制度会选出12为奴隶主总统。
二、你避而不谈为什么英国统治香港150年没有实行过全民选举制度,这和你说的基督教和民主有“必然联系”的论点恰恰相反。
三、为什么基督教民主国家到了非洲要贩卖奴隶?为什么西方民主议会会通过发动鸦片战争这种事情。
脱离历史事实的经院式哲学更本不是什么学术科学,只是一些似是而非的诡辩而已。
楼主,这话可不对呀!
刘宗坤
基督教政治现实主义与二十世纪美国神学家尼布尔(Reinhold Niebuhr)的名字似乎连在一起。不过,基督教政治现实主义传统却源远流长,它深植于《圣经》对人性的理解之中。只是,二十世纪人类经历了法西斯主义和共产主义两大政治灾难后,对于尼布尔阐述的基督教政治现实主义的智慧有了更深的体会。
立足点
基督教政治现实主义的立足点在于:正视人类本性的缺陷。用神学语言讲,就是人的罪性;用哲学语言讲,就是人的局限性。任何政治学说都与对人性的理解分不开。比如,孟轲讲性善,人皆可为尧舜,圣人修齐治平,这自然就有了圣王政治论;韩非讲性恶,人人天生叛逆,所以需要高压政治,严刑峻法。而《圣经》对人性的理解既非单纯的性恶论,也非单纯的性善论。上帝创造世界万物,人类有上帝的形象,一切均为美好,这似乎倾向于人性为善。但是,始祖的沦落改变了这一状态。上帝的形象即使没有在人类身上完全丧失,也已经千疮百孔,支离破碎。人既沦落到罪的状态,故无法继续生活在非政治的伊甸园中,必须通过政治手段组成社会,因而有了法律,有了强制,有了政治暴力。
奥古斯丁神学的看法
奥古斯丁以降的主流基督教神学家认为,尽管世俗体制有其存在的正当性,但它毕竟是人类罪性的后果,是人陷于沦落状态之后的权宜安排。在历史上,基督徒可以容忍世俗社会中许多不合理状况,比如奴隶制、暴力、强制、压迫等,但这并不意味基督徒认同这种种不良状况。一方面,人类因沦落所造成的混乱和罪恶必须受到扼制。在世俗领域,国家便承担起这项任务。国家要维护最低限度的和平与正义,使人类在沦落状态中不至于弱肉强食、彻底毁灭。就此而言,国家法律无异于上帝对人类沦落所做的补救。国家既是对罪性的惩罚,也是对罪性的补救。另一方面,基督徒也必须看到,人类无法借助政治手段达到完善状态,建立人间天国。上帝的国度是非政治性的。
在奥古斯丁的神学中,这反映在世俗之城和上帝之城的分立。世俗国家本身不具终极目的,而成为向另一更高目的演进的环节。她的本质不在别处,就在于其政治性。这意味国家不能以神圣价值的承担者自居,国家权力不能超出世俗事务的范围,而进入信仰领域。属灵事务乃在国家的许可权之外。因而,在人类沦落的状态,国家权力在世俗事务方面仍然能起积极作用,这是一种消极状态中的积极,是一种否定状态中的肯定。
「沦落」成为人类存在的基本现实,也成为奥古斯丁思考人本性和命运的出发点。人类社会的一切建构、一切法律和学说都必须从这一基本现实出发,否则便会导致不切实际的乌托邦。不过,尽管他承认国家法律及其所维护之社会秩序的合理性,但是他却不认同强权逻辑。换言之,尽管奥古斯丁在世俗范围内容忍强权的存在,但是强权永远不可能成为真理,建立在强权之上的国家和社会也永远不可能成为正义的国度。奥古斯丁的政治现实主义之所以具有这种特征,其奥秘就在于他所阐发的人类沦落与救赎的生存图景。这一图景把人之生存分为截然不同的两种形态,即上帝之城与世俗之城:“世俗之城并非以信仰为生命,它只寻求地上的和平。其自身的和平目的,及臣民之间权力与服从的和谐关系,都当出于自愿,而限度则为:能够共同获得并维持有限生存所必需的物品。而上帝之城——就是有限的人生中以信仰为生命和圣洁的那一部分——必须利用地上的和平,直到我们那需要地上和平的有限生命终结为止。”
新教对世俗权力不同的看法
上帝之城与世俗之城的张力,构成了后来基督教国家理论的特征。尽管随著教会权威的起落兴衰,人们对于上帝之城和世俗之城所代表的空间有不同的解释,但是二者之间的张力,却从没有随著历史上种种世俗政治运动或宗教运动而消解。比如说,改革宗的《比利时信条》就重申,国家、君王和官吏均是人类沦落后的产物,上帝因人类处于沦落状态而赋予世界以法律和制度。世俗权利由此出现,并具有存在的合法性。但是世俗权力之许可权只限于关注世俗国家的福祉和保护圣职,却永远不能取代圣职。
不过,在国家和政治问题上,新教改革却存在著不同的走向。路德宗更多强调保罗所讲的世俗权力来自上帝的观念,把世俗秩序看作是上帝的安排。因此,在路德的神学中,遵守世俗秩序便成为基督徒的义务和美德。国家权力赋有神圣性质,它不容质疑,更不容摧毁。即使对于不义的世俗权力也是如此。不过,路德宗并没有取消国家法律之上的上帝的律法。比如,《奥斯堡信条》就明确指出,上帝的律法高于世俗律法,若二者相矛盾,则信徒应当选择顺从上帝,而非顺从人。
加尔文恢復了人的罪性在国家政治中的地位。在加尔文看来,人类既是平等的,又是不平等的。之所以平等,乃是因为在上帝面前,人人皆是罪人,人人皆要靠上帝的恩典得救;之所以不平等,则是因为上帝让一部分人服侍别人,另一部分人则统治别人。这与人类始祖的犯罪无关,而是人类社会自身所具有的性质。就此而言,上帝的意志是人类靠理性无法把握的,人永远不可能知道上帝为何会做如此的安排。加尔文派据此而以人的罪性作为社会学的出发点,即人不是因上帝所造才处于平等地位,而是因皆犯罪才有了平等。没有人可以逃脱这种犯罪的命运,掌握世俗权力的统治者更是如此。因而,加尔文反对路德神学中把世俗权威神圣化的倾向,他更多承袭了奥古斯丁神学的政治现实主义传统,把理性的个人主义与非理性的权威主义联系起来。
那么,对于加尔文而言,人的罪性和沦落,在社会政治方面到底意味著什么呢?简单地说,这导致了现代民主制度的一个基本原则,即制约权力:“从人的堕落这一原理中,加尔文所引出的第一条结论是,统治者必须受到统治,换言之,应该施行某种‘控制与均衡’系统(简称制衡系统)。……在政府之中对政治权力的行使实施‘制衡’,这在加尔文看来无论如何都不会贬损上帝的主权;事实上,它是对统治者内在悖逆上帝、自命不凡倾向的永恒控制,是对压迫人民之专制暴虐的永恒羁绊。”2显然,就人性沦落的现实和制衡权力的必要性而言,加尔文的思想对于现代民主政治理念更具有实际的意义,更具实践性和现实主义精神。加尔文派的政治学说之所以能成为近代宪政民主革命的滥觞,并不是偶然的。
近代神学家重新阐释
近代以降,人类进步的观念风行,许多人相信人性的罪或缺陷可以借助社会进化或政治革命来克服。基督教的政治现实主义似乎被知识精英所遗忘。不管是卢梭还是英国的自由主义者,在其政治学说中,均不太正视人类的罪性。及至二十世纪,共产主义和纳粹运动先后兴起,席卷全球,造成史无前例的政治灾难,人们方觉察到近代各种乐观主义政治学说的悖谬。一些有远见的基督教思想家在现代政治的背景中,重新阐释基督教政治现实主义传统,并以此为宪政民主制度辩护。比如,尼布尔在阐述基督教人性论与民主的关系时就指出,人行正义的能力使民主成为可能,但是人行不义的倾向则使民主成为必须。3
同样,英国思想家鲁益师(C.S.Lewis)在为民主宪政论辩护时,也曾经求助于基督教政治现实主义所依据的人性沦落观:“自卢梭以来,很多人热衷于民主,因为他们认为人类是如此贤明,如此善良,以致每个人都配得在治理国家中占一席位。这种维护民主的论据是很危险的,因为它根本是错误的,一旦这缺点暴露出来,赞成暴政的人便会利用这事实来支援他们的论点。我不需要观察别人,只需看看自己,便知道这论据是错谬的。我不配去参与治理一个鸡场,更遑论治理一个国家。至于其他大部分的人,就是那些对广告笃信不移、根据口号来思考、散布谣言的人,也是不配。支援民主的真正论据恰恰相反,乃是因人类如此堕落,以致我们不能把驾驭别人的绝对权力托付给任何人。亚里士多德说,有些人只配做奴隶,我并不反对这看法,可是我反对奴隶制度,因为我认为没有人配做主人。”4普遍的沦落状态使得没有任何人有理由做别人的主人,拥有绝对的权力。人们可以举出无数的理由为民主制度辩护,但这无疑是最有力的理由。
注:
1.Augustine, City of God,New York:Image Books,1958,页464。
2.列奥·施特劳斯主编:《政治哲学史》,李天然等译,河北人民出版社,上卷,1993,页386。
3.Reinhold Niebuhr:The Children of Light and the Children of Darkness,Charles Scribner’s Sons,1944,页xiii。
4.C.S.Lewis:Present Concerns,见罗秉祥:《认识应用教义学》,校园书房出版社,1991,页85。
原载《恩福》杂志
Lord 是奴隶对奴隶主的称呼,是事实,和评说事实的人是浅薄还是厚重没有关系。
美国有12位奴隶主总统,是事实,和评说事实的人是浅薄还是厚重没有关系。
如果你认为是道听途说,那么你就拿出证据来。如果有人说天上有个太阳,以说这个人浅薄来否定太阳的存在是逻辑谬误。
母氏社会全是多神教。
已经有人写了。我相信你是找得到的。自五四运动以来,中国人一直在反思中国传统文化,你可以看看柏杨的《丑陋的中国人》。还有“批林批孔”的众多文章。最近网上写中国文化黑暗的文章也不少。你找到同期相关方面的不妨帖上来做为比较。
但不能对西方宗教采取否定态度,因为那也是人类的精神探索的组成部分。基督的“爱”也是博大精深的。可惜的是这一步跨的太远,中间又缺少了“仁”的连接。而东方的“仁”更实际,容易进一步走向“爱”。道由德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