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家的标准是“法后王”,儒家的标准是“法先王”,儒法能合流就是有共同的“王”。儒法就是为“王”服务。如果把法家和儒家反过来念就有感觉了,“家法”和“家儒”(御用文人)。
心学的标准是“问心”,但一个人是不可能问另外一个人的“心”的,这导致心学就没有了一致的标准,或者有人利用心学的这个缺点而狡辩。制定“标准”是一个权威的活,心学把这个“制定标准”下放到了平常人,权威当然就不乐意了,心学也就在“非主流”中流行。心学也可以反着念,就是“学心”,向“心”学习。
狂人妄想症病人朱熹则认为有超脱人的“天理”,人必须遵守“天理”,但他自己并不知道“天理”是什么,他就把当时世俗的统治阶级需要的东西列为“天理”,朱熹推崇“天理”但向“世俗”皇权献媚,可见他并不真推崇“天理”,所以中国历史上就没有出现苏格拉底,也没有出现哥白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