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80)
2018 (292)
2020 (164)
2021 (362)
2022 (344)
2023 (441)
让病人舒服,是追求治疗效果。
让医生(其实是医药工作者)舒服,是追求建立手段与效果之间的联系。
两者可能一致,有时候不一致。
医生与医药研究的存在,首先是要服务于病人。因此,俺觉得,如果这两个选项有矛盾,应该选让病人舒服。
实际上,这也正是多数西医做的,至少在美国,俺所听说的,西医多数对替代疗法持开放态度。也就是说,他们并不把“发现手段与效果之间的必然联系”这个科学任务当成唯一治疗原则。
然而这个原则,已经被科学教徒严重扭曲了。与疗效相比,他们更在意“科学”。而他们在意科学的态度又证明他们是反科学的。
比如,方舟子曾说“为中医辩护的一个常见理由是说它有效。但是有效性并不等于科学性。科学 固然会有效,有效的却未必是科学。何况,中医治疗的有效性是很值得怀疑的。”
为捧而捧,为贬而贬。方氏把科学的潜能与现实的科学知识混淆得一塌糊涂。
“科学固然会有效”= “当下的科学知识必然有效” 吗?
固然会有效,是迟早有一天。如果那一天不是今天呢?是科学有效还是科学无效?
“但是有效性不等于科学性”,所以如果不科学,有效也不行吗?
有效性为什么不等于科学性?不等于今天你理解的科学性,就等于永远不科学吗?
“中医的治疗的有效性是值得怀疑的”=中医无效或者中医不科学吗?
拿什么标准来怀疑?你今天你理解的科学知识,还是未来无限可能的科学?如果今天你不理解,未来科学可以理解呢?
从逻辑上看,方氏显然是基于中医与科学之间必然的矛盾来论述的。然而,逻辑常识根本不支持他的论述中的中医与科学的必然对立。
从短短的几句话来看,要么不清楚当下的科学知识与无限的科学潜能之间的关系,要么就是想把科学限制在他所理解的知识中。前者非科学,后者反科学。
可能和现实,有限的今天和无限的未来,两者间的差别小学生也能理解。方氏大博士,不可能不知道。
那么就剩后者:明知而故混,反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