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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与仁治

(2018-10-23 10:04:16) 下一个

秦汉最大的不同,就是一个有仁政,一个没有。这个差别,也是汉与楚的差别,也是隋与唐的差别,也是元与清的差别,也是国共的差别。
春秋至战国,有统一天下的野心的王侯不少,但是得其门者却不多。这些人有一个共同点,就是瞧不起仁政这种学说。表现就是孔子周游列国,却不受待见。因为他们都只想着迅速强大,却不知道让利以得天理人心。他们的策略的中心就是自己的利益要多了再多。所以他们更喜欢纵横家兵家,连法家都不喜欢,更别说儒家了。因为法家儒家都会让伤害旧贵族的利益。
秦孝公有气魄用了商鞅,实现了奏国的崛起。但法家思想局限于严刑峻法,并不是让人打心底里服从。而且法度又不是用来保障百姓生活,而是保障王族利益,用以征罚。因此很快土崩瓦解。
项羽的失败也是一样。隋元民国,无不如此。
这些失败,并不是因为他们没有儒家思想,而是因为他们的政法中没有明确的天道主导。相比之下,那些成功的政权初期,有意无意间,都能顺从天命,与民休息。这些朝代都是以儒家思想为主导,可以说是凑巧,也可以说是必然。凑巧是因为由于各种原因,这些朝代的初创者都选择巩固国本,因此让利于百姓,这种想法与仁政思想不谋而合。必然是因为儒家思想对天与人,天与社会的关系阐发得最清楚,最体系化。
此处想到前些日子《大秦帝国》对“法治”的无限制吹捧与拔高。法治牛X,让奏统一了六国,但又如何?迅速终结。这不是法治的错,但绝对能说明法治作为唯一方略的缺陷。
相比之下,汉唐明清奉儒(私心与公心混杂的),则相对稳定一点儿长久一点儿。奉儒并不排斥法治,而法治也不应该排斥儒家。事实上,儒家不是一种谁提出的哲学思想,而是中国人思维方式在世界观与社会政治方面的体现。简单地说,这种思维就是天与人是相通的,人要顺从天。天大而人小,百姓大而帝王小。一切组织,都要服从这个原则。这个原则在中国古代社会中全面地贯彻到人的思想与生活中,所以中国人不需要另外再设一个宗教就可以有与宗教崇拜者相似甚至更好的道德自觉与自律。
与中国相比,西方的宗教与世俗则是完全分开的。凯撒的归凯撒,打打打占占占然后死掉然后分裂。因为凯撒除了打什么也没有,有也不足以跟穷兵黩武思想相抗衡,跟秦始皇蒙元差不多。上帝的归上帝。上帝与世俗是分开的,神的原则与尺度是外加在人心里的。因此,即使在政教合一,帝王信教,举国拜神的情况下,政与神之间的隔阂依然存在,无法弥合。百姓并不是神的化身,也不是巩固政权的根本。因此,政权之间的争斗从来只有一个目的,跟秦始皇一样的目的:我要变成最大的。结果就只是大欺小,大吞小,吞完了就分裂,分裂了就继续互殴,循环往复,直到今日。事实上,欧洲至今仍处于中国的战国时期。不同的是,他们发展了逻辑理性,形成了发达的物质文明。同时,他们再也无法统一。同样,这也是思维方式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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