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资料
正文

[浅释]家庭的产生和破裂

(2006-11-12 18:52:13) 下一个

结婚建立家庭,就如二个人合伙投资,经营一家公司。同时,这二个人也是这家公司的员工。夫妻双方身兼投资者,经营者,员工三职。

作为投资者,双方具有各自的资源。比如说,个人本身的素质,身体健康外表条件,家庭背景,社会关系,经济条件等等。而在考虑是否一起投资建立这个家庭时,每个人因为各自的文化和生活背景,对自己和对方条件的评价标准是错综复杂,没有绝对形式的,往往很多人在这个阶段上会产生十分矛盾的想法,故难以找到满意的合伙人。但是,对于没有经验,而缺乏决断力的人来说,要把自己作为经营者投资到一个难以脱身的合作关系中去,的确不是件容易的事。事实上,绝大多数人对于没有经验的事,都是缺乏决断能力的,所以在这个问题上,往往考虑的越多,反而越是难以作出决断。

在投资的初期,对任何投资想马上得到百分之百的满意,几乎百分之百是没有可能的,关键在于投资时你是否能得到主要的满足项目,同时还应该以发展的眼光去看,通过经营能够建立你想要得到的家庭可能性有多大。从过去的经验来说,郎才(财)女貌,门当互对就是很典型的婚姻投资形式。

一般地说,双方所具的资源比例大小,在家庭建立时初步决定了对家庭经营权利的大小和作为员工的工作比例分配。但经营权利和工作分配,因为上述的各自对所具资源评价的观点不同,往往会有一个调整时期,这就是所谓的“磨和”阶段。

如果双方的观点差异太大,在这个阶段的“权利斗争”往往会变得非常激励,甚至在没有磨和之前,就会磨伤,磨散,以至于家庭破裂。在当前婚姻自由的社会里,这种情况变得越来越普遍。郎才(财)女貌,门当互对从某种程度上减轻了这种磨和的程度,对婚姻的初期阶段来说,相对而言是个比较稳定的模式,但不免会留下某些令人担忧的隐患。

即使经过初期的磨和,家庭有了一定稳定之后,随着时间环境的变化和家庭的发展,各自所具有的资源会产生相对的变化,经营的权利和工作比例如果得不到响应的调整,同样也会产生各种各样的矛盾,而且这些矛盾往往更加复杂。当这些矛盾到了不可调解的时候,双方就会撤股,导致家庭的破裂。

过多调整所产生的心理疲劳,往往会使双方失去对调整的信心和调整的能力,于是就导致了不少既不散又不和的家庭。而这样的家庭往往难以得到发展,也难以得到幸福。所以,一个初期安定而之后变化少的家庭,相对来说是比较容易得到幸福的。

[ 打印 ]
[ 编辑 ]
[ 删除 ]
阅读 ()评论 (0)
评论
目前还没有任何评论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