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表明,《国歌法》要有核心要素,包括奏唱国歌时要有一定礼仪,例如未来在香港马场奏国歌时,场内马迷要站立;不可“二次创作”等。中联办则指出,香港已重新纳入国家治理体系的新定位。
中澳法学交流基金会访京团昨与基本法委员会主任李飞会面,会后团长马恩国引述李飞指出,《国歌法》列入《基本法》附件三后,香港应按照本地实际情况立法,但立法时必须保留五项核心要素。
这当中包括,奏唱国歌时要有一定礼仪并肃立,也要有强制性的中小学国歌教育,但并非要学生背诵歌词,而是要令他们明白歌词有中华民族抗日精神的背景。
另外,奏唱国歌时曲谱要按《国歌法》附件订明的标准、不可作商业用途、不可改音改词。至于在公开场合污辱国歌的行为,例如在球场嘘国歌,必须有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