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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到美国----旅美日记

(2017-05-18 16:31:32) 下一个

3月15日1998年夜11时

送走了跃跃,我的心乱极啦!人长到这麽大还从来没有经历过如此尴尬场面!从洛杉矶机场转机到旧金山机场也就是下午时光,按照事先的约定,跃跃可以来接我,这也是我之所以选择周末航班的缘故啊!尽量给人方便,不要制造麻烦。经过了洛杉矶机场的洗礼,在旧金山机场我就像个老练的旅客喽!知道怎样去找行李,怎样去弄个架子车,怎样去打电话呢?问题来了,投币电话啊!可我哪有零钱?问过服务台,也问过外汇兑换点,全都没用啊!也是急中生智喽!看到有个机器是出售邮票的,得,买张邮票喽!纸币进去,邮票和零钱出来!哈!看来我还是聪明,只是身边忙忙碌碌的人无暇为我喝彩。记得,下了飞机的时光,是下午四五点的光景,现在已是天黑喽!记得在飞机上旅行的时候,从洛杉矶到旧金山乘坐的是美国国内的航班,又小又旧的飞机,我是在靠窗的位置,中间是个美国白人姑娘,靠边的是个华人模样男人;飞机起飞后,空姐上了饮料,我见有葡萄酒,就要了一杯;旁边那个姑娘也要了酒,很自然地,那个姑娘就和我攀谈起来;而那位华人仁兄,很矜持的样子;不时以很诧异的眼光斜睨着我们。这个姑娘是个学魔术的,此刻是到旧金山去拜师学艺。不知怎麽的,在她知道我的身份后,就竟然冒出一句来,说:你不会回中国喽!想起在南方航空宽敞无比的波音747上,昏昏酣睡,无人搭讪的长途旅行,洛杉矶到旧金山这段两个钟的空中旅行倒是令人心旷神怡哦!有了零钱,推着行李车找到个投币电话,仔细研究使用说明后,将一个25分币投进投币口,待到听到通话音后,照着电话本上的跃跃电话拨通了他的电话,略等片刻后,有个女人操着标准普通话问我找谁?我就说了是谁,从哪里来,现在哪里,希望跃跃能来接我,等等。那女人说,他在洗澡无法接听,嘱我不要走开,等他方便后会打过来的。我就千恩万谢挂了电话等着。

跃跃是我小时候的玩伴和近邻。他爹跟我爹是同事,他小姐姐是我小学同班同学。记得文革时候,我们无学可上,几个小孩子迷恋养鸽子玩;没钱去买鸽子和饲料怎麽办?也不知是谁想出的鬼点子,就利用去大食堂买饭菜的机会克扣饭菜票;然后去退出现金。记得后来跃跃被他爹察觉,结果,又供出了我;俩人都分别挨了各自父亲的暴揍。后来,跃跃家先被造反派赶出了乙栋,自此就失去了联系直到1996年他回来探亲那次。记得当时见面也是分外亲热,我已经知道他在八零年代去了香港她的姨妈家,从那里又去了美国,最后是会计硕士毕业;与一个当地华人女孩结婚,后来又离了;这回回来就是相亲来的。当时我就跟他说明,我近期有可能上美国访问,届时,一定要去他府上叨扰盘桓。当时,他拍胸打膛信誓旦旦;着实令人感动不已。这回拿到赴美签证后,我曾经跟他通过长途电话,希望能够上他家借宿一段时日;当时的想法,纵然是住他家柴房,我也甘之如饴。当下两边说得十分投机,所以,当我终于等到他的电话时,我是一点也没有料到会遭他劈头棒喝!我至今也不知道发生了甚麽事,令到跃跃会如此光火!莫非是他本人受到太多的打扰,还是他没有想到我会当真能够来到美国。总之,他是非常生气的在电话那头训了我一顿,说我是大陆来的霸王,说我是吃霸王饭的,还说我是经常麻烦他的哥和弟;总之是兜头浇我个透心凉!现在想来恐怕他就是陆铿先生所说那种入乡随俗了的华人喽!六亲不认啊!你不过是他的小友,骂你一顿算客气的喽!我当时是非常尴尬,走也不是留也不是,计划完全打乱;临来时,她的母亲让我稍了几幅画给他装饰他的房间,所以,我还不能就此一走了之啊!电话中尽管我是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但也不得不一个劲连声抱歉,为了甚麽道歉我都不知道啊!就这样等了约莫两个多钟,才在机场某出口见到满脸揾色的跃跃;我只好再次道歉,为我的鲁莽造访道歉,甚麽柴房借宿之类的话也不敢再提;只是请求他带我找家随便甚麽旅店落脚即可。从机场出来的一路之上,我二人无话可说。黑乎乎的夜里来到一家名字叫做“美国人”的街边旅馆,跃跃把车开进去停好;带我去值班室登记。我记得是一共收了我六十多块美金一个晚上。早上十一点前离开,否则要算第二天房钱。在房间里,我慌慌地开启皮箱,取出跃跃妈托我捎带给他的镜框画,并取出若干件来时在“老虎”店购买的真丝夹克,要送他作为我的见面礼;结果,他拒绝了,说是不合美国国情,穿不出去。可能是看我可怜,还是他的气也消停了些;他问我要不要去附近什麽地方找点吃食。我客气礼貌的拒绝了他的好意,然后送他离开了“美国人”旅店。当然,我的心情是极其差劲的,加上时差影响;只想一个人躲起来舔舔受伤的心。回到了旅店房间,我真是累到了极点;一屁股坐在床上,半晌缓不过劲来。跃跃的呵斥一直在我脑海中盘旋,因为什么呢?谁能告诉我?总之,跃跃给我上了第一堂旅美后终生难忘的人情冷暖课。以后,那还真是无巧不成书啊!大约旅美八月余,我已经在伯克利落下了脚,一次我在去打工的路上,只见街对面过来个人,美国大街上路人稀少,所以,很容易就看见是他;同样地,他也看见了我,结果,双方只当不认识,来了个檫肩而过。许多年后想起,我想我是错啦!应该跟他打个招呼地,我这样岂不是跟他一般地无情啊!

因为遭遇了跃跃的绝情,我一时反倒没有睡意,见有本当地电话本,就信手翻来看看;嚯,你道我看到了谁的电话?当时美国总统克林顿的!还有他的电邮地址。这个印象太强烈啦!一是这辈子就没有看见过公用电话本,二是总统的电话就在其上;天呐!在咱中国可以想象吗?后来,去冲了个澡;这下坏事啦,染上了脚疾;当时不知道,几天后在John家才发现,脚趾之间流水,恶臭,不干;后来还是在海水里浸泡,太阳下暴晒方始根治。可见路边旅店的卫生十分糟糕啊!

 

 

3月16日夜11时

早上听见有人敲门,但不想理会;估计是来叫我去吃早点的吧?当时,因为没有经验,也不知美国旅店的早餐是含在店钱里的;一直睡到上午十时,才起来洗漱。我的景况有些不妙啊!因为是说好了要在跃跃家逗留一段的,所以我是早到了美国;现在他这边一落空,我该上哪里去呢?一边心思重重,一边拖着行李出了房间门,路过值班室时,见锁着门,就把房间钥匙从邮箱口塞进去。三月的旧金山,天气明媚,和风习习;站在旅店路边的我,孤零零东张西望;只见路上是车水马龙,视线所及半个人影都见不着。我已经十几个小时水米未进,肚子也实在饿得慌喽!猛可地看见左手边有个中文餐馆招牌:梦江南!嚯!格外感觉好,拖着行李就奔将过去。结果,人家的门还未开;见上边说是十二时午餐时间,就等等喽!反正也没有地方可去,不妨先吃个午餐再做计较;端详了门上贴的菜谱一眼,我的妈呀!贼贵!四块美金的炒饭,那得人民币多少啊?正细细研究菜谱之时,不提防有个中国女人来到门前;“你是干嘛啊?”

“哦!等开门啊!”我这才意识到我的行李挡住了别人进门。那个女人上下打量着我,“我们这里不请人哦!”“哦!我不是来找工的,我是吃饭的。”显然的,她把我当作前来求职的打工仔啦。

这个女人二话不说就拉门进去了,看来里面已经有人,所以那门并未上锁。我这下可真是尴尬,觉得人家并不欢迎我来吃饭;得!走人要紧,肚子饿点不要紧,可千万不要受气。我已经莫明奇妙受过气啦,这下是再也受不起喽。

回到了“美国人”旅店的路边,瞥见了有个公用电话,这才想起跟戴尔先生说好的,到下美国后,要向他报告平安的。掏出电话本子,找到他老人家的电话;我知道美国的公用电话可以拨对方付费,所以,就等着接线员来问话;然后请她接通戴尔先生的号码。在国内的时候,自以为英文呱呱叫;及至来到美国以后,才发现自己英文的浅薄。美国人,特别是极少接触外国人的,你的发音用词稍微偏一点点,对方就不能懂你了。我跟戴尔先生就是这种情况,通话之后,他很急切地问我在哪里?是不是已经在我朋友家?感觉如何?你说我该怎麽回答?来之前已经告诉他我的计划,所以他以为我已经落脚在伯克利。我非常困难地让他半明半白了我的处境;说我现在准备去投奔John,但是,他要我告诉他我的目前方位;这下我可真难回答他,除了告诉他我的身后是那家“美国人”旅店外,只知道面前的公路是84号。戴尔先生住在遥远的蒙塔纳州,我也不知美国的长途电话是怎麽收费的,不敢多言;他估计是猜出我的处境不妙,一个劲问我是否Ok?后来,在John家落草后的次日,他老人家来过电话;才知那天他因为不明我的下落,还曾经去过电话问过跃跃;然后,找到住在旧金山的另外一个John,通过查找那家“美国人”旅店地址;然后那个John开车去旅店找过我,可惜我已经离开喽。

来到路上,也不知往何处去?朝左右两边看看,都差不多的样子;迅速地,我觉得只有去投奔住在卡妙的John喽!就这样方向不明地决定向右边走,来到一个巴士站,见到来车有标明前往Dali城;蓦地,想起陆铿先生不就住在那里吗?记得,当时省参事室的常老先生给我陆铿老先生地址时,我还觉得有趣,怎麽美国也有个大理城啊!就这样想着,急忙就提着沉重的行李上了巴士,记得,当时的车资是一美元。稀里糊涂坐着巴士来到了终点站----大理城。好啊!怎办呢?去找陆铿老先生吗?不敢,自打经过小朋友的教训后;不敢再次冒险犯难。实则,通过后来和陆铿老先生接触,知道那时如果我登门造访,他老人家断断不会拒我于门外,因为,听得出他老人家也是不齿美国人的陋习的啊!在车站徘徊之时,见高架桥下有个卖热狗的手推车,就去买个热狗吃;所谓热狗,也就是两块长型面包,中间夹根烤过的合成香肠,在涂抹些番茄酱或其它酱而已,两块钱。因为生意不忙,买热狗的白人老兄就跟我攀谈起来;说他到过中国,去过天津,云云。我趁机就向他打听卡妙怎麽走?他竟不知卡妙在哪里!然而,热心肠的他,见我人生地不熟地,建议我千万不要乱动,不要见车就上,以免南辙北辕,错上加错;他更是主动帮我拨通John家的电话,见我没有零币,还自掏了腰包。记得他的名字好象是叫:Tony。

严格说来,John的家我是一定要去的;早在几年前,John来昆明访问时,就曾口头邀请我有机会一定要去他家小住些时,后来,在电邮往来中,他又重申这一邀请,具体到我可以住上三个星期左右;按照计划,我是准备先在跃跃家待到三月底,然后,去出席会议,之后,才上John家;现在,整个计划都翻了个个。说实在的,接过电话听筒,我的心里也是直打鼓,不知提前造访的我,会不会又挨一通臭骂。结果,电话中的John,非常高兴地向我表示了欢迎!结果,他说我走了错误的方向,应该再回到旧金山去,然后,转车前往圣何塞;John可真是个周全的人,知道他说的这一切对一个新来的人是没有用的;于是,又叫我让Tony听电话;只见Tony用笔记下在一张小纸条上。John的态度使我如逢甘露,可见朋友不分中外,还有真情在。

旧金山一带的公交系统可以说是世界上最复杂的了。由此之故,Tony做了笔记是十分必要的,他一再交代我,万万不可上错车;记住问人,让他或她看他写的字条;确保不要错过转车站。我们头顶上的高架桥是英文叫做Bart的捷运,我要乘坐的是前往旧金山方向的那辆,在蒙哥马利站下车,然后,要去倒火车;才能去到圣何塞----也即在中国大名鼎鼎的硅谷。Tony,一个美国小吃摊的个体户,第一个让我学会什麽叫乐于助人的美国人;为了防止出错,他甚至拦截前往乘坐Bart的路人,一个个问是不是跟我一个方向;后来,巧了,拦到个华人模样女士;居然还能憋一点点普通话。于是,我就再次向Tony致谢,请他下次去中国,一定要去昆明。

站台之上,车水马龙。那位说广东话的女士,也是好人,非要等我该乘的车来;原来,她跟我不是一个方向哦。只为帮我啊!直等我上车之后,她才离去。当时,已是当地的下午,上下班的人特多;我不敢出错,找人问了蒙哥马利站,确保不要出错。结果,还是错了;也许是问的人也不熟或者其它原因,因为,叫蒙哥马利的站有两个!这下,我又傻啦。想一想,只能去问车站工人。这回是个黑人,胖胖的;这是我在这辈子第二次近距离与之交谈过的黑人;第一个是进入美国海关的官员。老兄看了我的字条,连连摇头,掏出笔来,做了修正;嘱我从E出口下去,乘坐前往火车站的捷运。在那里,我又问人,一连几个人都说不去火车站;正在犯愁之际,有个仪态优雅的白人女士,说跟她走,她也是去转火车的。这下子,我可是如大旱之遇甘霖;紧紧跟随,甚至坐都要跟她坐在一起,根本没有想过甚麽脸面之类,就如同一个孩子,生怕她会丢下我。这位女士也是好人,同我攀谈,送我地图,一直到了火车站;我才同她道别,向她致谢。

 

美国的火车是上下两层,叫做“Arm”,下边是双排座,楼上是单人座;我是很想上到楼上去坐,可惜有大件行李拖累。因为,火车的终点站就是圣何塞;我也就不怕出错啦!一路无话,无非是观赏路边风景。不知为何,心里还是不实在,就问身边人,这个卡妙在哪里啊?结果一问三不知,甚至,有位仁兄说我坐错车啦,应该是相反方向!我的天哪!这下把我又吓傻啦。看他十分认真的样子,我不得不自认倒霉;刚好,前边一站是斯坦福大学,我就下车喽。准备去坐回头车。下车后,不由得生疑起来;因为,火车不像捷运,也不像巴士,一天好几趟;万一,我误了末班车咋办?谨慎起见,还是问人吧!这一路的经验告诉我,卡妙是个不为人知的小地方,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人知道这个地方。总结经验,我就瞄上个老头,想必他应该知道的吧?结果,完啦!他也不知!John啊John?你怎麽住在一个不为人知的地方啊?!后来才知,卡妙是富人的度假天堂;而我,问的都是美国穷人啊!那个老头又帮我去问其他等车人,结果,全都一样;有个不会说中文的华人姑娘知道这个地名,但她不知道该怎样去,没用啊!正在焦急中,又见有人过来等车;文质彬彬的,像是个斯坦福的学者模样;嗬!总算遇到救星,他知道,他去过,只是,“你确定你朋友让你到圣何塞等他?”他问我,为了保险起见,他问我John的电话号码,然后,他自掏腰包拨电话过去。和John说上了话,也是用笔在一张纸条上记着。好啦!这下放心了。我去的方向正确,只是从圣何塞没有去那边的任何公共交通工具;那就是为什麽有人在火车上说我坐错了车,因为,他不知道有人在那边接我哦。这个不知名的好人,十分欣赏我和John的友情,他也对中国充满好奇;他甚至说,如果不是John在那边等我,他倒想让我跟他走喽!

坐上了去往圣何塞的末班车,我离开了斯坦福大学。本来,我已经做了最坏的打算;实在搞不清方向的话,我就跑进斯坦福大学求救于中国学生学者联谊会喽!

 

 

我到了圣何塞终点站,想起John的话来,他一直在家等我电话;在斯坦福打过电话后,他已经上路;并嘱我如果再有甚麽意外,可以电话他的女朋友LIsa;因为,他已经出门前来接我;而从卡妙到圣何塞,开车还有70英里,换算成公里就是112公里。所以,我就坐在圣何塞火车站等他。这个火车站蛮古老的样子,西班牙风味十足;坐在里面的我,有种时光倒流的错乱感觉。我敢说我是这个殖民地时代残留下来的火车站历史上为数不多坐在车站里的中国人,没准是第一个也说不定哦!

 

 

大约晚上八点左右,大门开处走进来了我的好朋友John!他还是那副潇洒的样子,高高的,长发披肩,只是好像和1994年我第一次见他时比起来,有了些白发,不用任何识别标志,他知道我是谁,我知道他是谁;而且,最最重要的是,他的脸上没有任何的掩饰,只有真诚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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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CPP 回复 悄悄话 偶然撞进您的博客,非常好!您跟这位儿时伙伴后来联系上了吗?
我有一位高中校友,同级不同班。两人在上海读研时,我兴冲冲去他的学校找过他一回。他从未找过我。
之后有一次我俩在中学门口相遇,我又兴冲冲迎上去跟他打招呼,不料他目不斜视,直行不停。这下把我伤着了。
三十多年过去,我一直想给他寄点钱,偿还他那次招待我的一顿午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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