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人民公社老有养弱有扶病有医
毛泽东时代农村人民公社《五保户》与《赤脚医生》和《农村合作医疗》的特点是人民公社的社员们即今天所讲的农民们或是农民工们人人都会得到:老有养,弱有扶,病有医。孩子们都有学上。
在毛泽东的农村人民公社中,农民的福利和保障得到足够重视。通过普遍实行《五保》供养、合作医疗、社会救济和优抚等政策,建立敬老院等福利机构,旨在实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依》的大道之欲求。
(一)农村人民公社的“五保”供养制度
五保,即保吃、保穿、保烧以及保教和保葬的简称。
五保供养制度是农村人民公社对缺乏或完全丧失劳动力、生活无依靠的老、弱、孤、寡、残社员设计和实施的一项福利保障制度,享受这种照顾的家庭或人员被称为五保户。
人民公社组织承载了毛泽东对弱势和困难农民生产生活保障的更大寄托,1962年当李雪峰说胡开明认为农村的黄金时代是互助组和初级社时期时,毛泽东说:他只讲到劳动力问题,没有讲四属户、五保户。
言中之意,人民公社比以往集体组织能更好地解决五保户、困难户的问题。
毛泽东在不同时期多次讲(谈)话中都提到要保证五保户的基本生活。在强调反对分配中平均主义的同时,毛泽东认为还是要“包五保户,照顾困难户,这一点平均主义还要。”
在困难时期的政策大调整中,关于供给制问题,毛泽东主张“五保户得保,困难户得补助,必须采取这个办法。”
毛泽东说,“五保户有的是完全失去了劳动力的,有的有各种原因,要保证他们的生活”,“除了包五保户、酌量照顾困难户,其他通通是按劳分配。”1962年9月,八届十中全会通过的《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简称《人民公社六十条》)把扶助救济贫弱社员作为人民公社的一项制度给固定下来。
各地农村人民公社将五保户和困难户的生产生活安排照顾委托给生产大队和生产队负责。一般做法是:
(1)照顾农活。对于有一定劳动能力的五保户,安排他们从事力所能及的生产劳动,诸如养猪羊、看场院等轻巧农活,适当给予工分,保障他们的生活相当于一般群众的水平。
(2)补助劳动日。对于丧失劳动能力的五保户,补助其全社一年的人均劳动日数,与其他社员一同参加分配。
(3)补助钱物。即按照政策规定和民主商议的吃、穿、烧、教等标准计算出五保户所需要的钱款和物资数,从提留的公益金中直接分给现金和实物。如吉林省规定,从人民公社可分配的总收入3%-5%的公益金用于五保户和困难户的补助。
(4)对年老体弱病残人员、日常生活自理有一定困难的五保户,安排专人照顾其日常起居。
(5)五保户的费用和具体照顾由生产大队和生产队分担,对于穷社队和遭受自然灾害严重、负担五保供养确有困难的社队,国家给予必要的补助。
广西区委在关于1961年核算单位下放到生产队后的分配问题的规定中提出,包“五保户”有两种办法:一是全部由大队包;二是大队包用钱,生产队包实物,死后埋葬,由生产队负责,其遗产由生产队处理。
孤儿必须抚养好,其费用,一般由生产大队开支,对有亲属族房抚养的孤儿,大队可将孤儿的照顾费用,交给抚养人;产妇补助、病号照顾,应该由生产队负责。
1962年,在强调继续维护集体经济,认真履行“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政策,应该做到既调动最大多数社员的劳动积极性,又要确保军烈职工家属、五保户、困难户都能吃到一般标准的口粮。
据统计,1958年全国农村享受五保的有413万户、519万人。绝对大多数五保户对于生活安排照顾感到满意。
随着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为了解决一些老幼无人照料的问题,一些地方开始试办托儿所、幼儿园和敬老院(幸福院),对五保对象实行集中供养。
毛泽东认为这也是人民公社优越性的重要体现,并且认为幸福院不应当孤立地办,而要大中小结合,否则仅仅老人们住在一起,见不到自己的儿女,没有中小,“只有阴阳,没有五行”,幸福院就不幸福了。
1958年12月,中央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规定:要办好敬老院,为那些无子女依靠的老年人(五保户)提供一个良好的生活场所。此后,敬老院迅速在全国各地发展起来。据1958年底统计,全国办敬老院15万所,收养300余万老人。
人民公社依靠农村集体经济的力量,使两百多万五保户得到了较好的供养。尽管五保制度在发展过程中经历了许多挫折和起伏,制度的保障水平不高甚至还有缺陷,但它的建立与发展对于解决我国农村中绝大多数鳏寡孤独残疾人的生活问题起到了重要的积极作用。这其中蕴含着毛泽东对于农村社会保障的思考,其实践结果彰显了中共和政府对农民群众的关怀。
(二)农村人民公社的合作医疗制度
在农村人民公社的多重功能设计当中,一项与广大农村的民生息息相关的制度,就是合作医疗。当时,在生产力水平十分落后、国民经济实力相当薄弱的情况下,如何解决庞大农村人口的医疗问题,是新中国在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需要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也是一项艰巨任务。毛泽东的设想是,以人民公社的集体经济为主要经费来源,通过社员的互助共济,以满足广大农民的基本医疗需求。
当时,新中国的医疗情况是,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培养的卫生工作者、新建起来的医疗设施以及国家医疗卫生资源,都集中在城市和城镇,而广大农村却缺医少药。这种情况引起了关注农村医疗卫生需要的毛泽东的不满。
1965年6月26日,他在颐年堂同身边医务人员谈话中,开始严厉批评卫生部的城市偏向,说卫生部不是人民的卫生部,改成城市部、老爷部或城市老爷部好了。
因而他强调要“把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去”,提出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大量的应放在农村,城市只放些毕业一二年的大夫,把好的都放在农村。这就是给农村医疗卫生状况带来重大改善的“六·二六指示”。
8月15日,毛泽东同卫生部长钱信忠谈话,再次谈到农村医疗卫生工作。他说:过去农村卫生工作是无人管的,卫生厅也不大管。你说的半农半医这办法好。医务人员下去三分之一,任务一是医疗,二是训练农村医生。农村卫生员应给点工分。
9月3日,卫生部向中央提交《关于把卫生工作重点转向农村的报告》,提出“今后要做到经常保持三分之一的城市医药卫生技术人员和行政人员在农村,大力加强农村卫生工作。”9月21日,中共中央批转卫生部的报告,强调必须把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在农村,认真组织城市卫生人员到农村去,为农民服务,培养农村卫生人员,建立和健全农村基层卫生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解决农村医药卫生问题。此后,卫生工作中的重点及人力物力财力逐步放到农村,农村卫生工作迅速改观。
遵照毛泽东的指示,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各大中城市、各高校和解放军,迅速组织医疗队去山区、牧区、林区农村巡回医疗,开展合作医疗卫生工作。据统计,1965年上半年,全国城市共组织了2.8万多人下农村。到1975年,全国城市和解放军医务人员先后有110多万人次下农村巡回医疗。城市对农村的医疗卫生支援,不仅把文化卫生知识和医疗技术带到农村,而且培育了大量乡村医生(“赤脚医生”),直接加强了农村卫生工作的力量,促进了当地缺医少药状况的改变,推动了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和发展。
卫生部在1959年《关于人民公社卫生工作几个问题的意见》中提出:“根据目前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群众觉悟等实际情况,以实行人民公社集体保健医疗制度为宜。”
到1965年时,全国已有山西、湖北、江苏、福建、广东、新疆等10多个省市自治区的部分农村实行了合作医疗制度。如湖北省麻城县13个公社有10个公社实行了合作医疗制度,参加合作医疗的人数占全县总人数的84.1%。
1968年12月,毛泽东批转了关于湖北省长阳县乐园公社合作医疗制度及经验的报告。报告介绍了湖北省长阳县乐阳公社“创造了一种新型的合作医疗制度”,看病吃药花钱少,“成功地解决了贫下中农看病吃药、确保健康的问题”,并称赞首创者当地赤脚医生覃祥官是“白求恩式的好医生”。
当天,该报记者还发表了一篇座谈会纪要,反映京郊两个公社就乐阳经验召开座谈会的情况,说与会者一致认为“合作医疗是农村医疗工作的方向,是一种好办法”。由此,全国绝大多数农村人民公社和生产大队办起了合作医疗,与县一级医疗机构共同形成三级预防保健网。
至1976年,全国农村实行合作医疗制度的生产大队达90%,由合作医疗担负的卫生保健服务覆盖了全国85%的农村人口,从而基本解决了农村人口在医疗保健方面缺医少药问题。1978年,五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把“合作医疗”列入其中。1979年12月15日,卫生部、农业部等联合下发通知,发布《农村合作医疗章程(试行草案)》,要求各地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参照执行,到1980年,全国农村约有90%的行政村(生产大队)实行合作医疗。
合作医疗制度和“赤脚医生”制度的推广,使农村人口在收入普遍较低的情况下得以用较低的花费获得卫生防疫和流行病防治方面的服务,使中国用不到发达国家1%的医疗卫生支出,解决了占全国人口绝大多数农民群众的医疗保障问题,有效地减少了农村人口因小病不治而丧失健康和劳动能力的风险,对提高农民群众的健康与生活水平发挥了重大作用,取得了“低收入发展中国家举世无双的成就”,如果考虑到中国历来是一个农民占人口绝对多数、卫生保障能力严重不足的农业大国,这一成就的取得更加来之不易,令人钦佩。
1980年代以后,随着农村合作组织形式的变化,加上市场化取向的改革不断深入,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因逐渐失去集体经济支撑和制度支撑而受到极大冲击并随之瓦解,合作医疗为私人诊所取代,“赤脚医生”也消退了。广大农村地区再度出现看病难、看病贵,因病致贫、返贫等现象,尤其偏远落后农村的农民,“小病拖,大病扛,重病等着见阎王”。
为此,1990年代,政府曾尝试重建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但由于指导思想不明确,成效并不显著。2002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从资金筹集、管理机构等方面规划了农村卫生工作的目标和方向,提出要积极组织引导农民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重点解决农民因患传染病、地方病等大病而出现的致贫、返贫等问题。
从2003年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全面推行。可以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多或少地能够从传统合作医疗的兴衰中汲取一些经验教训。
请你永远记住这位伟人——毛泽东!
美国军事评论家:请你永远记住这位伟人——毛泽东!
拉瑞斯约本.海黙(美国军事作家,评论家):是谁能够使一个贫瘠的国家,在短短几年时间里,迅速崛起于世界强国的行列?
乔治?华盛顿是美国第一位总统。他以贫弱的美国北方军,经过多年苦战打败了先进的南方殖民军,使美国获得了统一与和平。但是,在东方一个大国----中国,他的一位优秀的领导者毛泽东先生,领导了他的人民,在贫困,饥饿的压力下,却取得了远远超越乔治?华盛顿的伟大成就。
1949年毛先生建立了他领导的中国红色政权,同时也开始了中国人觉醒的时代。1950年我们的可爱的总统大人,他觉得北韩十分不听话,同时他更加厌恶这个新生的红色大国。为了灭绝赤色,他决心先打掉北韩从而占领亚洲大陆一端,再谋求最终消灭这个赤色中国。随即他调兵遣将,以18国集团为核心,联合国安理会为民意。
总计出兵51万3000人,坦克2400辆,战机4000架,各型火炮50000门,同时动用了原美国海军第1,3,4,7四只庞大的航母舰队群,以排山之势杀向北韩。在他看来,这样的现代化的庞大的军群,任何一个国家,哪怕是当时的苏联也不敢与之交手。然而,他似乎忘记了毛先生的伟大的军事战略胆量。毛在前苏联犹豫迟疑下,悍然单方面出兵抗击美国联军。于是一场惊人的战争就此爆发了。
100万中国士兵,在没有远程炮火支援,没有空中火力掩护,没有地面集群装甲突击的情况下,依靠着火器兵器时代最原始的卡宾枪(冲锋枪),手雷,打败了美国联军。这也是人类现代历史上,首次由一个国家单独击败了世界力量的先例。当然,中国人也遭受了525000人的惨烈伤亡。但是,对于一个几年前还在被日本军队肆意侵略蹂躏的国家,在几年后,突然间打败了世界上当时最强的军事同盟“北大西洋公约组织”,这样的奇迹除了毛先生敢于创造,任何人都不可能做到。
美国就这样丢下113000名阵亡士兵,带着84000名伤员,以及换回来的45000名被俘人员,迈着沉重的脚步,蹒跚地回到了自己的老家。
前苏联的伟大人物赫鲁晓夫先生,上台了。他觉得中共的毛太不懂的什么叫----尊重苏联,竟敢违背他的指令。因此,他发动了一场更加荒谬的战役-中苏珍宝岛战役。
苏军以1个远东集团军的1个坦克旅,3个摩托化步兵团,总计约20000人,在没有事先警告情况下,对中国采取了军事行动。战争初期,苏联对于中国的军队装备几乎是比自己的还清楚。他在韩战前后,送给了中共毛先生4个坦克师,10个步兵师,3个防空炮师,3个机械化师的全套装备。而中国当时最强的主战坦克就是T59型也就是前苏联的T54A。战斗全重只有36吨。如果与前苏联最新的T62型坦克对比,可以说对方无需开火,使用自身就可以把T59撞翻。
他打了!毛先生在接到边防军告警电报后,也做出了最快决定:打!就把他打疼!结果苏联人丢下了约1个团的装备以及成批尸体,气恼的回家去了。赫鲁晓夫接到失败电报后,召开了紧急军事会议,先后撤职了隶属于苏联远东集团军1位元帅(坦克装甲诸兵种元帅),3名大将,4名中将,24名上将、少将。抓捕了远东红旗134师(主力师)营级以上全部军事主管。
在毛先生对外战争历史中,还有一场值得提起,那就是中印边境之战:麦克马洪线之战。其实在印度背后有输了韩战无处撒气的华盛顿,有已与毛交恶的格林姆林宫,有企求可以捞足好处的大英帝国,等等。他们几乎出现了从所未有的合作!苏联低价贷款给印度尼赫鲁,装备了7个印度陆军师。华盛顿给了尼赫鲁大批战后物资。英国把自己的那些老式火炮都给了出来。一时间印度成了当时世界2大集团的宠儿。
但是,短短30天时间,印度军队全军溃散。在第2师做战术指挥教导的洛克弗菲希尔准将说:你见过非洲的斑马群奔跑吗?但是它们不如印度军队溃逃更快。 8940名印度军人葬身山谷,1370名士兵被俘,1名准将被击毙,亚洲第一美国旅:“锡克”旅完了。英国全资资助的“廓尔柯”营完了。而毛先生在他的官邸中南海战前就曾说:不管你是印苏联军,还是美印联军,即便是再来一次八国联军,我们中国也要与你打!打出一个真理来。
毛先生的英明是前所未有的。中国击溃了印度联军,打击了美国与苏联的再一次恐吓。这就是毛先生。毛先生一贯坚持自力更生。由于他的英明,中国建立了自己的核武器工业,制造远程洲际弹道导弹,打造了核潜艇战略部队,研制了以TU16(当时较为先进的中型轰炸机)为主的中程核武器空中投射能力。
但是在那个时代,中国没有现在的改革成就。国家资金薄如白纸。但是他依旧搞了这些在今天华盛顿严重感到最难以承受的军事工业。他叫一个贫弱无力的中国从此站立起来。不怕苏联。更加不惧怕我们。在他那个时代,只有那个时代。我们空军在靠近北越领空时候,战斗机就会自动报警。因为那里有中国派驻的34支火炮与导弹防空营。
我的国家:美国!
请你永远记住这位伟人:毛泽东!
1949年10月1日,毛泽东共产党带领着中国人民终于战胜了国内外反动派,迎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诞生。
年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给中华民族带来了光明和希望,但新中国在美国人的眼里,却成了“不可饶恕的敌人”。因为新中国“不仅唾弃了基督教治国,而且唾弃了美西方的“普死价值“,以及自私自利的个人机会主义的美梦,不采用多党轮流执政制”,美国政府感到其美西方“扑屎价值标准受到直接威胁”。
因此,美国大肆攻击中国革命“限制了人的自由”、“践踏了人权”,并且交替使用军事包围、经济封锁与颠覆渗透战略妄图扼杀新中国。美国的种种企图都无一例外地遭到了可耻的失败。
正如毛泽东所说:“我们的敌人目光短浅,他们看不到由帝国主义欺负中国人民的时代,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而永远宣告结束了”,他们还想欺负中华人民共和国,还想称霸世界。但是,“他们的想法是狂妄的,是徒然的,是不可能达到目的的。”
美国诬蔑中国革命剥夺和践踏了人权,是完全违背历史真实的。正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旧中国悲惨的人权状况才得以根本改变。
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把解决人民的温饱问题作为头等大事来抓。
正是从这一指导思想出发,人民政权没收官僚资本变为国营企业,在广大农村实行了土地改革,使亿万农民从封建地主的压迫剥削下解放出来,获得了土地,翻身作了主人。
在短短的几年之内,人民共和国就迅速医治了战争创伤,使国民经济恢复到历史上的最高水平,较大地改善了人民生活。在政治上,坚决镇压了反革命,取缔了剥削阶级的特权、建立地方民主制度、建立国营企业民主管理制度、举行普选等,切实保障了广大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
特别是1954年9月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是中国共产党为人民民主而长期奋斗的结晶,也是中国人民长期奋斗的结果。这部宪法对公民的权利和自由作了明确规定,使中国公民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宗教信仰、人身自由以及妇女、儿童、老人和社会生活等各项基本权利有了根本法的保障。
毛泽东以无可辩驳的事实使美国的人权攻势不攻自破。五六十年代,新中国还未恢复联合国合法席位。美国多次唆使一些国家利用人权问题进行挑衅,并操纵联合国通过一系列反华决议。
1959年10月,西藏发生叛乱,美国政府公然加以支持,妄图分裂我国。10月21日,美国操纵第14届联大通过了干涉中国内政的所谓“西藏问题”的决议,胡说“西藏人民的基本人权和自由已被强行剥夺”。
10月24日,中国政府发表声明,强烈抗议美国挟持联合国干涉我国内政。声明揭露了美国践踏人权的事实后指出:“至于说中国西藏地区,那么企图永久剥夺西藏绝大多数人民的人权的,正是力图保持西藏农奴制的一小撮西藏叛乱分子。
只有在平定了西藏上层反动分子的叛乱并且进行了民主改革以后,西藏人民才得到了基本人权和信仰宗教的真正自由。”
1965年9月,西藏自治区正式成立,最后宣告了封建农奴制的死亡。12月,美国便在第20届联大上又一次搬出了所谓“西藏问题”,叫嚷西藏人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遭到侵犯”,公然要求一切国家“作出最大的努力”,使西藏人民重过暗无天日的农奴生活。
对美国的无端指责,中国政府严正指出:“只有在彻底摧毁了最反动、最黑暗、最残酷、最野蛮的封建农奴制度,进行了民主改革以后”,西藏人民“才结束了他们的血泪史,真正获得了做人的权利,真正享受到包括宗教信仰自由在内的各种自由。
在西藏,确实有些人的‘权利’和‘自由’被‘侵犯’了,那就是反动农奴主对农奴和奴隶生杀予夺的‘权利’,就是他们要农奴和奴隶做牛做马的‘自由’。这些人的‘权利’和‘自由’不但被‘侵犯’了,而且被永远‘剥夺’了。”联合国如果真正要维护基本人权的话,就应该谴责美国在世界各地犯下的罪行,就应该关注美国国内两千万黑人所受的奴役、压迫和歧视。
针对美国的挑衅,毛泽东发表了许多重要谈话和文章,阐明了中国在人权问题上的基本观点,不仅从理论上揭示了美国所鼓吹的民主、人权的鲜明阶级性,而且用美国的所作所为揭示了美国式人权的十足的虚伪性。
毛泽东指出,人权是民主和专政的统一。人权并不只是对所有社会成员权利的认可,还包括对部分社会成员权利的限制和剥夺。
世界上没有抽象的超阶级的人权,在不同阶级统治、不同社会制度的国家,人权具有不同的含义。
《世界上没有抽象的超阶级的人权》
《世界上没有抽象的超阶级的人权》
所谓资产阶级民主对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来说就是专政,资产阶级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享有的特权是建立在对无产阶级的人权实行剥夺的基础之上的。
对此,毛泽东有过精辟的论述:“世界上只有具体的自由,具体的民主,没有抽象的自由,抽象的民主。在阶级斗争的社会里,有了剥削阶级剥削劳动人民的自由,就没有劳动人民不受剥削的自由。有了资产阶级的民主,就没有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民主。”
资本主义国家保障的是资产阶级的人权,这是少数剥削者的人权,至于广大人民群众的人权,多数人的人权,事实上是没有的。
因此,美国的民主制度只不过是“维护资产阶级专政的一种方法,它绝不能保障劳动人民的自由权利”,美国所谓的反映全民意志的宪法只不过是“欺骗和压迫多数人的”。
毛泽东强调,与资产阶级专政恰恰相反,我们的人民民主专政是保障绝大多数人的人权的。
对于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广大人民群众,人民民主专政实行民主制度,人民不仅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和自由,而且对于人民内部的争论问题也用民主的方法、说服教育的方法加以解决;对于极少数敌对分子则依法剥夺或限制其权利。
只有绝大多数人享有广泛的民主,才能够对极少数敌人实行有效的专政;也只有对极少数敌对分子的人权实行剥夺,才能从根本上保障绝大多数人的人权。
建国初期,我国境内大量土匪、反革命分子的存在,曾经严重危害了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正是由于我们毫不留情地扫清了土匪,镇压了反革命,才确保了广大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所以,毛泽东说:“一切事实都证明:我们的人民民主专政制度,较之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治制度具有极大的优越性。”
毛泽东指出,人权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
古今中外从来没有绝对的、不受任何限制的人权存在,人权总是相对的。
在资本主义社会,无论是资本家还是劳动人民,他们享有的权利都是不以危及资产阶级的统治为前提的。
在社会主义社会,宪法和法律切实保障公民的民主、自由和权利。
公民在行使自己的自由和权利时,则必须在宪法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采取合乎法律规定的形式和途径,正确地去行使。
如果公民做了宪法、法律允许以外的、不合法的事还以为是在行使自己的自由,那么,这并不是真正的人民所需要的自由,而是必然要损害别人自由的反自由行为。
正如毛泽东所指出的:“在人民内部,不可以没有自由,也不可以没有纪律;不可以没有民主,也不可以没有集中。……人民享受着广泛的民主和自由;同时又必须用社会主义的纪律约束自己。”
因此,只有正确理解和对待自由与纪律、民主与法制的辩证统一关系,反对滥用自由、民主权利的行为,才能使人民群众充分有效地行使宪法和法律保障的一切自由和民主权利。
毛泽东还揭露了美国既高喊人权,又践踏人权的两面手法。
毛泽东指出:美国政府在国内“一方面继续纵容和参与对黑人的歧视和压迫,甚至派出军队进行镇压。
另一方面,又装出一副主张‘维护人权’,‘保障黑人公民权利’的面孔,呼吁黑人‘忍耐’,在国会里提出一套所谓‘民权计划’,企图麻痹黑人的斗志,欺骗国内群众。
在国外,美国在大声疾呼人权的同时,又在全世界推行战争政策和侵略政策,侵犯别国主权,干涉别国内政,剥夺别国人民自由决定其前途的权利。
这就是美国所谓的人权的本质。
毛泽东严历谴责了美国的霸权主义行径,多次强调: 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各国的民族独立解放运动以及世界上一切国家的和平运动和正义斗争,都将得到中国人民的坚决支持。
毛泽东晚年提出了“三个世界”的理论,指明了谁是世界人民革命的主要力量,谁是世界人民可以争取和联合的力量,从而为社会主义国家、发展中国家和一切被压迫民族制定战略、策略,反对殖民主义和霸权主义指明了方向。
同时将中国列入第三世界的范畴,声称中国永不称霸,永远不做侵略、干涉、控制、威胁和颠覆其他国家的超级大国。
毛泽东进一步指出,天赋人权是一种错误思想,中国不能利用西方的天赋人权,而只能利用西方的技术。
唯有社会主义制度才是中国人民为自己选择的适合中国国情的根本发展道路,也是保障中国人民摆脱贫困,走向富足,实现全面发展的人权的根本社会形式。
建国后,毛泽东成功地领导了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1956年,三大改造的基本完成,标志着社会主义制度在我国的全面确立。
社会主义为实现充分人权开辟了广阔的道路。
社会主义公有制和按劳分配的原则为实现大多数人的权利提供了现实的物质基础和条件。
这就从制度上保证了社会财富在人民中间的公平分配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正是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中国人民才实现了政治经济的独立,才解决了温饱问题,并且逐步迈向小康。
历史是明证。在中国,只有走公有制基础上按劳分配、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道路,才能保证中国人民享有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充分的人权。
正如毛泽东所说:“只有社会主义能够救中国”,“社会主义是中国的唯一出路”。坚持社会主义就是维护全国人民的人权。
世界上只有具体的自由,具体的民主,没有抽象的自由,抽象的民主。
在阶级斗争的社会里,有了剥削阶级剥削劳动人民的自由,就没有劳动人民不受剥削的自由。
有了资产阶级的民主,就没有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民主。
有些资本主义国家也容许共产党合法存在,但是以不危害资产阶级的根本利益为限度,超过这个限度就不容许了。
要求抽象的自由、抽象的民主的人们认为民主是目的,而不承认民主是手段。
这是确实的,我们的制度就是不许一切反革命分子有言论自由,而只许人民内部有这种自由。
我们在人民内部,是允许舆论不一律的,这就是批评的自由,发表各种不同意见的自由,宣传有神论和宣传无神论(即唯物论)的自由。
但是在国际国内尚有阶级和阶级斗争存在的时代,夺取了国家权力的工人阶级和人民大众,必须镇压一切反革命阶级、集团和个人对革命的反抗,制止他们的复辟活动,禁止一切反革命分子利用言论自由去达到他们的反革命目的。
外国帝国主义欺负中国人民的时代结束了。
由外国帝国主义欺负中国人民的时代,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而永远宣告结束了。(《三大运动的伟大胜利》,1951年10月23日)
1、共产党对宗教采取保护政策,信教的和不信教的,信这种教的或信别种教的,一律加以保护,尊重其信仰。今天对宗教采取保护政策,将来也仍然采取保护政策。
2、分地的问题,与宗教问题有所不同。在汉人区域已经分了土地,这里对宗教仍然是保护的。少数民族地区分不分土地,由少数民族自己决定。西藏地区,现在谈不上分地,将来分不分,由你们自己决定,并且由你们自己去分,我们不代你们分。(1952年10月8日毛泽东在接见西藏致敬团时的谈话)
共产党实行民族平等,不是压迫、剥削你们,而是要帮助你们,帮助你们发展人口,发展经济文化。人民解放军进入西藏,就是要执行帮助你们的政策。开始进去的时候不会有帮助,三、四年之内也不可能有多的帮助,但以后就能帮助你们的,那是一定的。如果共产党不能帮助你们发展人口,发展经济和文化,那共产党就没有什么用处。(1952年10月8日毛泽东接见西藏致敬团时的谈话)
帝国主义侵略者应当懂得:现在中国人民已经组织起来了,是惹不得的。如果惹翻了,是不好办的。(《抗美援朝的伟大胜利和今后的任务》,1953年9月12日)
这是确实的,我们的制度就是不许一切反革命分子有言论自由,而只许人民内部有这种自由。我们在人民内部,是允许舆论不一律的,这就是批评的自由,发表各种不同意见的自由,宣传有神论和宣传无神论(即唯物论)的自由。……但是在国际国内尚有阶级和阶级斗争存在的时代,夺取了国家权力的工人阶级和人民大众,必须镇压一切反革命阶级、集团和个人对革命的反抗,制止他们的复辟活动,禁止一切反革命分子利用言论自由去达到他们的反革命目的。(《驳“舆论一律”》,1955年5月24日)
中国的情况是:由于人口众多、已耕的土地不足(全国平均每人只有三亩田地,南方各省很多地方每人只有一亩田、或只有几分田),时有灾荒(每年都有大批的农田,受到各种不同程度的水、旱、风、霜、雹、虫的灾害)和经营方法落后,以致广大农民的生活,虽然在土地改革以后,比较以前有所改善,或者大为改善,但他们中间的许多人仍然有困难,许多人仍然不富裕,富裕的农民只占比较的少数,因此大多数农民有一种走社会主义道路的积极性。……对于他们来说,除了社会主义,再无别的出路。这种状况的农民,占全国农村人口的百分之六十到七十。这就是说,全国大多数农民,为了摆脱贫困,改善生活,为了抵御灾荒,只有联合起来,向社会主义大道前进,才能达到目的。(《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1955年7月31日)
西藏几年来有进步,每年都有进步,西藏今后是会发展的,人口要发展,财产要发展,文化教育也要发展。宗教学校也可以办,几十年后西藏情况就会有很大的改变。
……你们有自治权,各民族的事自己管,就像新疆维吾尔人的事情自己管一样。汉人只能帮助,不能代替他们管理。……我国有一百多种少数民族,各民族的事情都归自己管。(1955年10月23日毛泽东接见西藏参观团时的谈话)
汉人里面也有信佛教的。土改以后他们信,社会主义以后还会有人信。对于宗教信仰,政府是不干涉的,也不能随便取消的。(1955年10月23日毛泽东在接见西藏地方参观团成员拉鲁?次旺多吉时的谈话)
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是促进艺术发展和科学进步的方针,是促进我国的社会主义文化繁荣的方针。艺术上不同的形式和风格可以自由发展,科学上不同的学派可以自由争论。利用行政力量,强制推行一种风格,一种学派,禁止另一种风格,另一种学派,我们认为会有害于艺术和科学的发展。(《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1957年2月27日)
我们的国家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这个专政是干什么的呢?专政的第一个作用,就是压迫国家内部的反动阶级、反动派和反抗社会主义革命的剥削者,压迫那些对于社会主义建设的破坏者,就是为了解决国内敌我之间的矛盾。例如逮捕某些反革命分子并且将他们判罪,在一个时期内不给地主阶级分子和官僚资产阶级分子以选举权,不给他们发表言论的自由权利,都是属于专政的范围。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广大人民的利益,对于那些盗窃犯、诈骗犯、杀人放火犯、流氓集团和各种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坏分子,也必须实行专政。专政还有第二个作用,就是防御国家外部敌人的颠覆活动和可能的侵略。……在人民内部是实行民主集中制。我们的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宗教信仰等等自由。我们的宪法又规定:国家机关实行民主集中制,国家机关必须依靠人民群众,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必须为人民服务。我们的这个社会主义的民主是任何资产阶级国家所不可能有的最广大的民主。(《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1957年2月27日)
所谓有公民权,在政治方面,就是说有自由和民主的权利。但是这个自由是有领导的自由,这个民主是集中指导下的民主,不是无政府状态。无政府状态不符合人民的利益和愿望。(《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1957年2月27日)
实际上,世界上只有具体的自由,具体的民主,没有抽象的自由,抽象的民主。在阶级斗争的社会里,有了剥削阶级剥削劳动人民的自由,就没有劳动人民不受剥削的自由。有了资产阶级的民主,就没有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民主。有些资本主义国家也容许共产党合法存在,但是以不危害资产阶级的根本利益为限度,超过这个限度就不容许了。要求抽象的自由、抽象的民主的人们认为民主是目的,而不承认民主是手段。……马克思主义告诉我们,民主属于上层建筑,属于政治这个范畴。这就是说,归根结蒂,它是为经济基础服务的。自由也是这样。(《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1957年2月27日)
在人民内部,民主是对集中而言,自由是对纪律而言。这些都是一个统一体的两个矛盾着的侧面,它们是矛盾的,又是统一的,我们不应当片面地强调某一个侧面而否定另一个侧面。在人民内部,不可以没有自由,也不可以没有纪律,不可以没有民主,也不可以没有集中。这种民主和集中的统一,自由和纪律的统一,就是我们的民主集中制。在这个制度下,人民享受着广泛的民主和自由;同时又必须用社会主义的纪律约束自己。(《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1957年2月27日)
这种所谓两党制不过是维护资产阶级专政的一种方法,它绝对不能保障劳动人民的自由权利。(《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1957年2月27日)
我们的目标,是想造成一个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那样一种政治局面,以利于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较易于克服困难,较快地建设我国的现代工业和现代农业,党和国家较为巩固,较为能够经受风险。(《一九五七年夏季的形势》,1957年7月)
在美帝国主义眼里,什么联合国,什么美洲国家组织,什么别的玩意儿,统统都是它手掌里的工具。对于这些工具,它用得着就用,用不着的时候就一脚踢开。踢开了,还可以拣起来再用。用也好,踢开也好,都是以有利于它的侵略目的为转移。(《支持巴拿马人民反美爱国正义斗争的谈话》,1964年1月13日)
《要捍卫》《人权》?权贵们的《人权》《要捍卫》吗?《人权》掌握在《权贵们》的手中。《要捍卫》《人权》的是低层的无权无势无钱无贵的平民百姓。
“人赋人权”表明,首先要捍卫人民大众的人权。
毛泽东曾说:“为什么人的问题,是一个根本的问题,原则的问题。”回答“为什么人”的问题,首先必须把握人民概念。毛泽东人民概念呈现出一些独特之处。一是具有历史性。毛泽东根据中国不同历史时期的矛盾状况,界定了不同历史时期人民的范围;二是具有阶级性。阶级性是毛泽东人民概念的本质特征。三是具有群众性。毛泽东认为,人民的范围极其广泛,不论在哪个历史时期,均占中国人口的大多数。由此出发,毛泽东“人赋人权”思想既带有鲜明的阶级性,又体现出鲜明的群众性。
一方面,毛泽东“人赋人权”思想具有强烈的阶级性。毛泽东认为只有带阶级性的人性,没有不带阶级性的人性。同样是人权,因时代、地区、国家、民族、阶级的差别而有不同的表现,这种具体表现就是个性、特殊性,在阶级社会主要是阶级性。毛泽东很早就注意到强权者的利益和被压迫者的利益不一样,旧中国的受教育权并没有惠及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劳苦大众,等等。他说:“我们主张无产阶级的人性,人民大众的人性,而地主资产阶级则主张地主资产阶级的人性,不过他们口头上不这样说,却说成为唯一的人性。”
可以说,毛泽东早在青年时期就有了“人民大众的权利”这样的意识,他一生都在为实现和保障人民大众的人权而努力。五四前后他已经看到,曾经令他激动不已的“中华民国”并不是真正的“人民的国家”,这使毛泽东萌发了用“民众的大联合”推翻少数人的统治、争取属于自己的权利的最初意识。
在《湘江评论》的二号刊上,青年毛泽东说,天地间的权利和自由本来是人人都可以到手的,但却成了少数“恶贼”的专利,这“恶贼”就是帝国主义和封建统治者。有了明确的阶级意识后,毛泽东认为,中国的无产阶级首先要争取的就是本阶级的人权,指出共产党就是要争取人民大众的权利。
毛泽东非常赞赏孙中山“近世各国所谓民权制度,往往为资产阶级所专有,适成为压迫平民之工具。若国民党之民权主义,则为一般平民所共有,非少数人所得而私也”的民权主张。他在多篇文章中都提到“非少数人所得而私”的精神。
毛泽东始终站在农民运动前列,指导着运动前进。
毛泽东指出:中国社会中的政权、族权、神权、夫权,“代表了全部封建宗法的思想和制度,是束缚中国人民特别是农民的四条极大的绳索”。他对封建宗法思想和制度的批判是极为深刻的,远远超过了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
1941年11月毛泽东再一次解释了“革命的三民主义”:民权和民生就是为全体一切抗日的人民谋利益,全国人民各得其所,“国事是国家的公事,不是一党一派的私事。”
毛泽东一生都把人民大众的权利放在首位,把“全国人民都要有人身自由的权利,参与政治的权利和保护财产的权利。全国人民都要有说话的机会,都要有衣穿,有饭吃,有事做,有书读,总之是要各得其所”作为共产党和他个人的革命目标。
另一方面,毛泽东“人赋人权”思想是把人权的普遍性与阶级性结合起来的楷模。在毛泽东那里,工农一直是人民大众的主要部分,但并不是全部。
《民众的大联合》就旗帜鲜明地宣传了广大受苦受压迫的民众,占了人口的大多数,是国家、民族和社会主体的思想。整个新民主主义阶段,人权都不是只由工农专有的,独立劳动者、自由职业者、知识分子、民族资产阶级以及开明绅士都是人权的主体。
比如,他认为每个时期人权主体的变化应与该时期“人民”概念的变化相一致。抗日战争时期,毛泽东规定一切不反对抗日的阶级和阶层包括一切不反对抗日的地主和资本家都与工人农民共同享有各项人权、财权和政治权利。
毛泽东在《论政策》一文写道:“应规定一切不反对抗日的地主资本家和工人农民有同等的人权、财权、选举权和言论、集会、结社、思想、信仰的自由权”。
解放战争时期,一切反对帝国主义、地主阶级、官僚资产阶级及其总代表国民党反动派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的各项权利都应当得到保障。过渡时期,一切拥护和参加社会主义革命事业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也和工农享有同样的权利。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作为人权主体的范围更是空前广泛,国家的一切权利都属于这些人。
再比如,毛泽东始终坚持了“优待俘虏”的一贯主张。因为,革命的目的是消灭剥削阶级,面对整个敌对阶级,只能用斗争的方法而不能用人道原则。
但对于不同阶级中的具体个人,却可以和应该采用人道原则。放下武器的敌人,他们更多地是作为个人而不是作为阶级与人民对立。而且,敌人营垒中的士兵,如日伪军以及国民党反动军队中的士兵,多是被强征入伍的,属于劳苦大众而不属于剥削阶级,从这一点来说,也应该用人道原则去保护、争取、团结他们。
“人赋人权”表明,必须追求人的个性解放与全面发展。
人权内容涉及面很广,但作为一个以改造社会为己任、信奉马克思主义的革命家和政治家,毛泽东特别强调人的个性解放与全面发展,这一点在毛泽东早年的“新村”蓝图中就有所体现,在后来的人民公社运动中也可见一斑。
一方面,毛泽东提倡人的个性解放。
1926年毛泽东在起草“上海互助团”的“启事”中指出:西方的个性解放值得提倡,专制主义的最大罪恶就是压制、摧残个性。青年毛泽东的理想社会是“由少数阶级专制的黑暗社会,变为全体人民自由发展的光明社会”,在其中“个人有无上之价值,百般之价值”,“故凡有压抑个性、违背个性者,罪莫大焉”。
这里,毛泽东宇宙观的唯我论错误是明显的;同样,他主张个性解放的反封建革命性也是异常鲜明的。脍炙人口的“万类霜天竞自由”的诗句,反映了青年毛泽东追求自由、向往自由的心境。1939年3月,毛泽东提出:“我们共产党人是永远站在争自由与争平等的人们一起的。”
1944年,他还说:“解放个性,这也是民主对封建革命必然包括的。”“被束缚的个性如得不到解放,就没有民主主义,也没有社会主义。”
毛泽东在1947年1月1日《新年祝词》饱含热情地写道:“自由的阳光一定要照遍祖国的大地。”晚年他在阅读《聊斋志异》《小谢》时批注道:“一篇好文章,反映了个性解放的强烈要求,人与人的关系应当是民主的和平等的。”(《毛泽东读文史古籍批语集》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版,第85页)毛泽东理解的人的个性解放具体讲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是政治解放。
政治上的自由和民主权利,是毛泽东人权思想的核心内容。毛泽东深刻认识到,“民族压迫和封建压迫残酷地束缚着中国人民的个性发展”,“中国共产党代表全国人民要求独立,中国如果没有独立就没有个性,民族解放就是个性解放”。因此,实现民主独立和人民解放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的首要历史任务,也必然是中国人民个性解放和全面发展的前提。
二是经济解放。
生存权是最基本的人权。个性的解放,人格的独立,均以个人经济的独立为基础。毛泽东指出:“在中国的封建制度下,广大人民也没有独立性和个性,原因是他们没有财产权。独立性、个性、人格是一个意义的东西,这是财产权的产物”。因此他认为,解决农民、工人生存权的唯一正确的办法,就是彻底改变地主、资产阶级的私有制,使生产资料归工农劳动人民所掌握。
三是思想解放。
毛泽东自称“性不受束缚”、“好独立蹊径”。他反对迷信,反对盲从,提倡“人人依自已真正主张以行,不盲从他人是非”。在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上,毛泽东最早了举起反对“本本主义”的大旗,教育全党从教条主义的束缚下解放出来。他还提出社会主义建设要“以苏为戒”,为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创造了思想条件。正是毛泽东大力倡导了思想解放运动,为中国人民的全面发展,从思维方式上开辟了一条崭新通道。
另一方面,毛泽东提倡人的全面发展。毛泽东认为,人不仅要生存,还要发展。人的发展权是人权的重要内容,人的发展应当是全面的。
其一,普及文化教育。
在毛泽东看来,要使广大民众享有文化教育权利,就必须实行新民主主义的文化,即实行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
建国前,毛泽东不但亲自创办农民夜校和农民运动讲习所,而且针对“中国有百分之九十未受文化教育的人民,这个里面,最大多数是农民”的社会现实,指出:“大众文化,实质上就是提高农民文化”,发出了“为消灭文盲而斗争”的号召。
抗战时期,仅陕甘宁边区1937年至1941年就有农民夜校和学习班组2万余个,参加学习的农民23万余人。建国以后,毛泽东提出了“两条腿走路”的方针:一是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二是全日制与半工半读、业余教育并举。在毛泽东的重视下,人民群众的受教育权得到了根本改善。
1957年毛泽东总结到:“我们的教育方针,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提倡在整个教育体系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
毛泽东倡导人民艺术,1942年5月,毛泽东系统阐述了“两为”方针;建国后又把“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正式定为党的科学与文化事业的一个基本性长期性的方针,确保了文艺为人的全面发展服务的正确方向。
其二,注重人民体育事业。
早年毛泽东在《体育之研究》一文中,批判了千百年沿袭下来的“重文轻武”、“羞耻短后”的陈腐教育观,毛泽东认为,所谓德智体全面发展,德育是灵魂、是根本;智育是知识、是核心;德育、智育固然重要,但如果没有载知识之“车”,寓道德之“舍”,也是枉然。“体强壮而后学问道德之进修勇而收效远”,只有“体育一道,配德育与智育”,才能达到“身心并完”的目的。
因此,毛泽东极力倡导“文明其精神,野蛮其体魄。”这个思想是超前的并且言中了当时国人与教育界的弊端。1950年毛泽东对教育界人士又谈到:你们办学校应该注意一个问题,就是要重视青年学生的体育锻炼。我认为有志参加革命的青年,必须锻炼身体,不锻炼身体的人,就不配谈革命。1952年,毛泽东写下了“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的光辉题词,成为社会主义人民体育事业发展的总方针。
其三,人的全面发展取决于生产方式的实现程度。
毛泽东认为,只有生产力发展了,才有可能使人民群众扩大自己的活动领域,实现全面发展。在《论联合政府》中毛泽东指出:“中国工人阶级的任务,不但是为着建立新民主主义的国家而斗争,而且是为着中国的工业化和农业的近代化而斗争。”“没有工业,便没有巩固的国防,便没有人民的福利,便没有国家的富强。”
其四,劳动与教育相结合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途径。
1921年,毛泽东在《湖南自修大学组织》中就指出:“本大学学友为破除文弱之习惯,图脑力与体力之平均发展,并求知识与劳力两阶级之接近,应注意劳动。”显见,毛泽东是把劳动视为人的全面发展的基础及实现手段的。
毛泽东很早就认识到人权必须靠争取得来。毛泽东“人赋人权”思想既带有鲜明的阶级性,又体现出鲜明的群众性。人权内容涉及面很广,但作为一个以改造社会为己任、信奉马克思主义的革命家和政治家,毛泽东特别强调人的个性解放与全面发展。
众所周知,青年毛泽东曾接受过当时中国流行的许多西方政治思想,在人权观上一度还深受“天赋人权”思想的影响,但在接受马克思主义之后,他就转而树立了“人赋人权”的思想,以后有过许多相关的精辟论述。认真研究毛泽东“人赋人权”思想,具有重要的意义。
“人赋人权”表明,人权的取得在人不在“天”。
作为一种理论,资产阶级的“天赋人权”观由来已久,系针对神授王权而言的,它在历史上起到过巨大进步意义。但是,它的世界观是唯心主义的,其理论基础是抽象的人性论,理论内核是“自然权利说”。
“天赋人权”说,仅从常识上来说都是不可能的。
一方面,如果说“天”是上帝,常识告诉我们,时空中根本不存在上帝这个实体,当然就不可能存在上帝赋予的权利。
另一方面,如果说“天”是自然,常识同样告诉我们,自然虽然是一种客观存在,但它却不是自觉的主体,因而同样也不可能赋任何人予任何权利。
因此,“天赋人权”说,不管这个“天”是上帝还是自然,都是不能成立的。
卢梭堪称“天赋人权”说的最具代表性的人物,其有关的基本论点具见《社会契约论》一书的第一卷。这些基本论点并未展开深入的发挥,而且本质上全属形而上学的先天观念,根本就没有什么事实的佐证。比如,该书开宗明义就说:“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所以人就应该打碎自己的枷锁,夺回来自己已被剥夺了的权利。即使是卢梭本人都承认,所有这一切观点全都是想当然耳,是一种无须加以实证的唯心想象。所以他声明:“我是探讨权利和理性,而不是争论事实。”而这恰恰是“自然权利说”的致命理论缺陷所在。
与资产阶级的人权观不同,毛泽东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提出了“人赋人权”思想。
关于“人赋人权”思想,毛泽东曾有过许多的精辟论述。
1945年8月毛泽东说:“去年有个美国记者问我:‘你们办事,是谁给的权力呢?’我说:‘人民给的。’如果不是人民给的,还有谁呢?”
1965年12月毛泽东又说:“什么‘天赋人权’? 还不是‘人赋人权’。我们这些人的权是天赋的吗? 我们的权是老百姓赋予的,首先是工人阶级和贫下中农赋予的。”
毛泽东批判“天赋人权”,认为人权的取得在人不在“天”,从理论上讲理由在于:
第一,这一思想是以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为基础的。人的权利虽则是天然的,但是国家、政权、社会、风尚、秩序等等却不是天然的,而是人为的。这一点是天赋人权和人赋人权的基本区别所在。凡是人为的东西,就必须经过人的同意,而这里的人只能是“人民群众”。所以,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认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毛泽东把马克思主义这一群众史观和中国实际结合起来,提出:“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既然人民群众创造了历史,那么在历史中所形成的财富、民主、自由和权利理应由人民群众享有。这一点,在毛泽东很多著述中都有所涉及。
第二,这一思想是以马克思主义的人权理论为基础的。人权既然是人的权利,就只能从人自身寻找存在的根据。人是什么?马克思主义认为,现实人的本质实际上就是人在一定社会关系中的活动,而且这种活动最基础最原初地表现为人的社会劳动。个人是社会的产物,人的本质决定人权,最基础地可能理解为,人权决定于人的社会劳动。因此,马克思和恩格斯于1844年在《神圣家族》中就充分肯定了黑格尔关于人权是历史的产物的观点,他们说:“黑格尔曾经说过,‘人权’不是天赋的,而是历史地产生的。”他们进而对资产阶级的“天赋人权”说进行了批判,指出人权是由人的本质决定,是历史的产物、社会的产物。“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的任何权利都不可能脱离现实社会而孤立地存在。
第三,这一思想是中国人民追求现实人权的体现。“人赋人权”的出发点和现实目的,就是为了唤起中国广大人民不要再做奴隶、不要再当牛马,而要挺起腰杆做人,维护自己的尊严、捍卫自己的权利。正如1938年7月,毛泽东在同世界学联代表团谈话时所说的那样:“共产党的主要任务,一句话是建立一个自由平等民主的国家。”“在这个国家内,人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信仰的完全自由,各种优秀人物的天才都能发展,科学与一般文化都能提高,全国没有文盲。”这也是毛泽东一生都在奋斗和追求的最终动力。
“人赋人权”表明,在阶级社会人权只能靠斗争取得。
西方资产阶级思想家从抽象的人性论出发,提出“天赋人权”,鼓吹他们的人权是“普遍的人权”、“超阶级的人权”。
在资本主义社会,生产资料为资本家所占有,资产阶级以“天赋人权”、“个性解放”为主要口号,其实质是为了确保资本主义私有制发展的权利。事实上,就是宣扬“天赋人权”的资产阶级,他们所享有的一切人权既不是上天所赋予的,也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经过与封建统治阶级进行艰苦的斗争所争来的。
美国的独立战争和南北战争的艰辛、法国资产阶级革命的多次反复、英国的君主立宪制——资产阶级向封建势力妥协的见证物,这一切无不说明人权的来之不易。
人权既然是“人赋”而非“天赋”,那么,是不是人人都可以自然而然地得到自由和权利呢?对此,恩格斯曾经指出:“没有抽象的超阶级的人权、平等、自由、民主,它们都是具体的,属于一定阶级的。”
毛泽东则一针见血地指出:“美国英国这一类型的政府是资产阶级一个阶级向人民实行专政的政府。他的一切都和人民政府相反,对于资产阶级内部是有所谓民主的,对于人民则是独裁的。”
所以,毛泽东认为,在阶级社会中,人权不可能天赋,要靠斗争得来。
1945年,在党的七大上,毛泽东说:“自由是人民争来的,不是什么人恩赐的。中国解放区的人民已经争得了自由,其他地方的人民也可能和应该争得这种自由。”“权利是争来的,不是送来的,这世界上有一个‘争’字,我们的同志不要忘记。”
毛泽东很早就认识到人权必须靠争取得来。
在《民众的大联合》中,毛泽东已经意识到,被压迫被剥削阶级只能自己去争取属于自己的权利。“我们种田人的利益,是要我们种田人自己去求,别人不种田的,他和我们的利益不同,决不会帮我们去求。”向强权求人权的方法有两种:一是激烈的; 二是温和的。
毛泽东最初也有过“爱的呓语”,主张“呼声革命”——面包的呼声、自由的呼声、平等的呼声,以无血的革命,减少权利实现的代价。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毛泽东领导了湖南人民的“驱张运动”。
驱张等人权实验失败以及对马克思主义有了更多的接触之后,毛泽东的世界观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这时他认为和平的主张,在理论上说得好听,事实上却不能有效地为人民争来人权。“共产党人非取政权,且不能安息于其宇下,更安能握得其教育权?”
温和的方法行不通,就应该采取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斗争手段。
革命时期,在城市,毛泽东告诉工人们学会使用“阶级斗争”这个武器,争取自己的应有权利,并为安源煤矿工人提出了“从前是牛马,现在要做人”的罢工口号。
在乡村,毛泽东发动农民及农村妇女起来反对封建主义的政权、族权、神权、夫权,带领农民提出“一切权力归农会”、“平均地权”等口号。
土地革命时期,毛泽东提出“枪杆子里出政权”的思想,带领农民打土豪、分田地,建立苏维埃政权,颁布各种法律、法规,一面不断扩大人权,一面保障已得的人权。
抗日战争时期,毛泽东努力建立、巩固、扩大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号召不愿意当亡国奴的所有中国人起来反对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维护民族的人权和国家的主权。
抗战胜利后,为了避免中国人民再次陷入战争的灾难之中,保护人民的生命权和财产权,毛泽东力争用和平的办法建立新中国,在和平的方法不能达到的前提下,提出了“针锋相对,寸土必争”的方法,不放弃用战争的方法去争取真正的和平、民主、统一。
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更加直接地提出了“人赋人权”的命题,依靠巩固的政权来保障和改善人权。
文革中,毛泽东要求共产党人坚持继续革命,因阶级和阶级斗争还存在,必须用阶级斗争来防止共产党内的走资派复辟资本主义。
然而,许多中国共产党人认识不到这一严重危机,自以为工农兵们掌权了,没有阶级和阶级斗争了?
当毛泽东逝世后,没有人“看老百姓群众的脸色行事了“。不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了。这些掌权的共产党内的走资派伙同右派分子要自己“先富了“。于是工人下岗了。农民成农民工了。走资派伙同右派分子们都成资本家权贵阶级了。
走资派四十多年的社会实践证明了中国共产党内的走资派是要复辟资本主义。更证实了阶级和阶级斗争是存在的,而且阶级和阶级斗争间的贪富差距越来越大,阶级斗争越来越激烈。反证了当年《文革》是对的,是必须的。《文革》的正面教育,走资派右派分子们的反面教育,对工农兵及其一切有共产主义信仰的后来者们都是经验教训。
在阶级社会中,低层人士如工农兵和人民群众的人权只能靠自己去斗争中才能取得自己应有的人权。
有些乌克兰人参军打仗了,是《炮灰》吗?
有些乌克兰人不去参军选择出国了,是《逃兵》吗?
===《一个达到参军年龄的人选择出国,这表明国家的生死存亡与其无关,然后他又想接受这个国家的服务,这是行不通的。》
===《保护海外乌克兰公民的权益一直是且仍然是外交部的优先事项,但在目前情况下,主要优先事项是为乌克兰的生存而战。》
《国家的生死存亡与其无关》?
《一个达到参军年龄的人选择出国》?
《然后他又想接受这个国家的服务》!
是《逃兵》,还是选择回国去当《炮灰》?
附:《不上战场就停止服务,海外乌克兰男性迎来噩耗》
文章来源: 天下事
乌克兰《镜报》4月22日报道,乌克兰将“暂时中止”对18岁至60岁海外乌克兰男性公民的所有服务,这意味着他们只有回国后才能办理证件。在新动员法于5月生效之前,乌克兰将暂时执行上述措施。
对此,乌克兰外长库列巴在社交媒体“X”上表示,“现在的情况是:一个达到参军年龄的人选择出国,这表明国家的生死存亡与其无关,然后他又想接受这个国家的服务,这是行不通的。我们的国家正处于战争状态。”
库列巴指出,保护海外乌克兰公民的权益一直是且仍然是外交部的优先事项,但在目前情况下,主要优先事项是为乌克兰的生存而战。
乌克兰议会近日在官网发布消息,乌克兰总统泽连斯基签署关于加强兵役、动员和兵役登记的动员法修正案,该法令将于5月16日生效。对征兵年龄的限制在25岁到60岁之间。
英国天空新闻台报道,就在这项新法令4月11日在乌克兰议会获得通过前,有数千名乌克兰人为了逃避征召,试图通过西部边境逃往邻近的欧洲国家。
据悉,最近一段时间,乌克兰相关部门都会在边境抓捕这些试图逃跑的人。
===《一个达到参军年龄的人选择出国,这表明国家的生死存亡与其无关,然后他又想接受这个国家的服务,这是行不通的。》
===《保护海外乌克兰公民的权益一直是且仍然是外交部的优先事项,但在目前情况下,主要优先事项是为乌克兰的生存而战。》
《国家的生死存亡与其无关》
《一个达到参军年龄的人选择出国》
《然后他又想接受这个国家的服务》
是《逃兵》,还是《炮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