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乡村地主土豪劣绅祠堂族长
在蒋介石国民党的民国政府地政署发表的数字, 在全中国,一般而言,占人口百分之十左右的地主和富农,拥有百分之五十五至六十五的土地。地政署调查了十一个省的情况,发现一千五百户大地主平均每户有两千多亩地。对这十一省的七十万农户的调查表明,这些农户平均每户有地十五亩多,比大地主少一百三十倍。仅此一端就不能不使人认为,在少得可怜的土地上无法活命的农民,在地权不平等的遏迫下,必然会铤而走险,组织起来从地主那里夺取土地,求得一条生路。
这种状况本来应该使地主和蒋介石国民党政府惊醒过来。但是旧中国的蒋政府统治者历来蔑视人民群众掌握自己命运的能力。蒋介石国民党官僚不设法通过土地改革改善情况,反而采取了相反的政策。在抗日战争时期,土地集中达到了近代中国前所未闻的程度。初步估计河南、湖北、湖南三省有五千万亩地荒芜着,尽管估计有一千万到一千五百万农民在抗战中和抗战后饿死,蒋介石的官僚们却利用自己的军事实力和权位在旧中国内地大肆侵夺土地。抗战结束后,蒋介石政府对土地的侵夺更加肆无忌惮。日本人从中国人民那里夺去的土地,并没有归还中国人民,而是被蒋介石国民党全数接收了。日本人在台湾的土地被大陆来的接收大员据为己有。
小官吏和低级军官也学他们上级的榜样。他们靠蒋政权发的纸币薪饷是没法生活的,所以也聚敛土地,以防通货膨胀。由于蒋介石这帮从沿海来的大员的巧取豪夺,就连富农和小地主也纷纷失去土地。据估计,八年抗战中,四川地主中百分之二、三十是新置产的,他们攫取了老地主百分之九十的田产。对本地地主老财的这种沉重打击,引起了强烈的反应。中国有句古语:“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现在,失去土地的地主恨恨地说:“普天之下,莫非蒋土”。这种说法当然是发牢骚,但也隐伏着革命的因素。
事情还不只是出现了新乡绅。随着土地的兼并,不但产生了新的农村资产阶级,而且产生了新的穷人。抗战期间蒋管区和沦陷区由于典押和负债而丧失土地的农民增加了不知有多少万。华北荒年期间,农民为了借粮度过春荒,必须拿地作抵押,两三年内无力赎回就完了。七口之家因此而有三、四口人饿死的是常事。土地集中的结果造成许多肥田的尸骨,但也造成千千万万要求土地革命的人们。
在人口稠密的中国,土地集中的后果自然与人口稀少的美国大不相同。美国的大亨攫取西部土地的手段固然凶狠,但却产生了铁路、矿山、大牧场——这一切大大有利于资本主义的发展。而中国的土地兼并只是使地主的囤子堆满租粮而已,这是寄生性的,而不是生产性的。同普鲁士的容克地主和沙皇俄国的贵族地主比起来,中国地主是非常落后的。德国和俄国的富农租进土地来经营大规模的农场,而中国地主却把土地出租以榨取佃户的血汗。俄国富农和德国地主固然反动,但在农业经济中有时还有进步作用,中国地主就没有任何进步作用可言。这种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另一面,就是农民租入土地只能过奴隶般的生活。在资本主义国家里,无地的农民可以进工厂,或者当雇工。而中国既无工业,又无大农场,无地农民只能租地为生。所以,农民一方面缺少土地,另一方面又被束缚在土地上面。
这种半奴隶制的租佃制度,与中国的高利贷制度是分不开的。村镇中最有气派的房子总是当铺。银行是为富人开的,当铺则是为穷人开的。当铺老板大都是地主或与地主有联系的商人。当铺是兼并农民土地的最常用的工具。在河南一个只有四千多亩地的村子里看到一个地主占有近二千亩地,绝大部分是通过当铺吞并的。这种交易只有在农民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才做得成。农民急需填充饥腹,利息再高也不得不借债。在蒋介石统治时期,利率增长到了惊人的程度。一九三二年,农民借一百块钱,到年底要还一百二十五块钱。一九三六年,就要还一百四十块至一百六十块钱了。抗战期间,利率猛涨到三个月百分之百,用粮食计算。负债农民的境遇有时是骇人听闻的。在河南见过一位农民,他在春播前向地主借了一百斤小米,借约规定,到了秋收时节要还两百斤。他后来还不起这么多,就请求宽限,答应来年秋后还三百斤。可是因为遭灾,到期还是还不起,他只得把自己的地抵押出去,最后结果是丢了四亩地。由于这个原因,母亲和两个孩子就饿死了。为了区区一百斤粮食的债务,竟赔了四亩地和三条人命。“好年地里收谷,歉年家里生财。”山西穷苦农民这句悲愤的歌谣,确切地反映了地主和富农利用灾荒聚敛土地、钱财的事实。
抗战时期在沦陷区,这一过程急剧发展了,而在蒋管区,国民党政府的金融机关则开始排挤当铺和髙利贷商。过去,当铺在农村的放债额是银行的五倍,而到了一九四六年,当铺的放债额据估计只及银行的八分之二。但是,银行放的款也是髙利贷。农民不仅没有得到解脱,反而被国民党银行剥削得更厉害了,农村信贷和一般的农业金融业务全让它垄断了。情况是这样的:银行控制了高利贷的发放,它只放款给乡绅组织的农村合作社,作为对地主的照顾。县合作社再把钱借给村长,村长又转借给农民。这样,农民头上不是一个高利贷债主,而是三个了。但是,事情并不这么简单。地方党部的官员,在国民党右翼势力的支持下,要把农村资产阶级组织的并受到中国财政部长孔祥熙部分支持的农村合作社从乡村中赶出去。这种行动常常有地方军人或党棍的配合,如果各种手段都不奏效,他们就指控地方商绅是共产党。这种只把钱借给一小撮地方党棍,而歧视一些老地主和广大农民的作法,无异于把中农和小商人逼入绝境,而这些人在抗战期间本来是习惯于自己组织互助会的。这进一步加深了乡村中的矛盾。抗战结束后,当蒋军返回沿海,北进攻打共产党的时候,这一过程大大加剧了。蒋介石命令农民银行加强对各县合作钱庄的控制。这无疑是鼓励地主和上层农民放高利贷,使这些富有的农民成为蒋政权的支柱。这一切农民都看在眼里,他们八年没见到蒋政权的影子,现在清楚地看到,国民党是地主及村霸的朋友。蒋政权在光复区为了获得地主的支持,不仅得罪了贫农,也得罪了中农,这无异于自杀。蒋介石没有造成多少新的资产阶级,倒是为共产党八路军造成了千千万万拥护者。
蒋介石国民党不但没有在农村中实行改革,反而使情况变得更糟。造成这种情况的,与其说是由于贪官污吏的个人因素(诚然这类人多得很),倒不如说是国民党没有抓住旧中国农村社会的中心问题——封建主义。蒋介石、国民党执政二十年竟然还不能解决这一问题,充分说明他们的统治陷入了多么深的矛盾。十分清楚,国民党统治者除了依赖外国资本以外,还把地主作为自己的统治基础,而全然不顾国家现代化的迫切需要。由此可见,杜鲁门总统的殷切希望和马歇尔将军要求蒋政权实行改革的诤言,都不过是白费心机。蒋政权只要不敢打击地主,就谈不上进行改革。而蒋政权之所以不敢打击地主,乃是因为它在本质上是代表封建主义的地主阶级的。
几千年的旧中国封建主义的残余在中国人的生活、思想、风俗、习惯、情感中有着极大影响。中国废除农奴制的时候,并没有废除封建地主摊派劳役、监禁债户以及决定佃农生死的种种权力,也没有完全废除蓄奴、买卖少女、纳妾、包办婚姻等等陋俗。这一切都是旧乡村里地主土豪劣绅祠堂族长统治的必然产物。当然买卖婚姻、重婚、纳妾是旧社会遗留的产物, 但在中国,地主的权力并不处处相同。沿海和长江流域的省份是外国资本渗入的地方,市镇工商业比较发达,乡绅的权力往往为城市商人所分享。而在西部和北部的省份里,由于资本主义前的特色很浓,地主的政治权力几乎是无限的。就是在靠海并离上海不远的苏北,地主也象封建领主一样住在土围子里,有民团守护,统治着一、二十个村庄的佃户。这种土围子是佃户集市贸易的场所,他们完全受地主及其狗腿子的摆布。佃户不但要把收成的百分之五十向地主交租,而且自己的个人问题和家庭问题也要由地主决定。在山西,我发现地主往往包揽一切红白喜事,不经这伙封建老爷的同意,就不能成亲,也办不了丧葬。
地主仗着自己的权势,任意奸淫村里的妇女,特别是佃户的妻子,更是地主随心所欲地玩弄的对象。佃户夫妻因为害怕,往往敢怒不敢言。佃户要是反抗,也绝不会有好下场。我在鲁西一个村庄里见过一个地主,他经常把佃户支出去干活,然后乘机调戏他的妻子。这位姓李的佃户表示了抗议,于是地主便指使土匪把他绑走了。地主为了掩盖自己的干系,假装请伪军解决这一绑架事件,还代替佃户摆了一次酒席。请看地主有多么狡诈吧。佃户被释放了,感激不尽,向仁慈的地主借钱偿还那顿酒席。当然,利息低不了,佃户还不起债,就把自己那一小块地抵出去了。最后,地主要他把老婆也送去顶债,这一桩事才算了结。实际上,常常不必如此设局。富农或地主只需等到佃户下地后,就溜到佃户家里奸污他的老婆。佃户要报仇,只有去杀地主,但这很困难,因为地主有保镖,控制着村里大部分的武器,还因为地主或其狗腿子就是村长,掌握警察的权力。
有这样一个地主看上了邻舍的一个女子,这女子是他表兄的儿媳妇。因为女的深居简出,地主很难上手。唯一的办法就是来硬的。一天,地主叫上村长,自己和管家拿着手枪和刀,闯入屋里,把女的强奸了。没有人敢说什么,也没有地方可以投诉,因为地主即官府。在河南安阳县的一个村子里,一个年轻的农妇被迫经常接待本地一个地主,国民党民团的头子。她和丈夫都抗拒不得,因为那个地主是地方一霸,他的意志就是村里的王法。对于中世纪的中国农村仍居统治地位这一点,还需要什么证据吗?在西方,随着农奴制的废除,贵族的初夜权也被废除了;然而在旧中国,地主虽然对佃户的妻子没有初夜权,却可以在许多个夜晚和下午跑去奸污她。
蓄婢、纳妾和包办婚姻的习俗也是与地主制度分不开的。如果不废除地主制度,国民党法律中有关这方面的一切条文都是毫无意义的。穷人女儿在内地地主家当丫头,有的被商人贩卖到上海当妓女,太丑的,就送到工厂做工。她们自己毫无选择的余地,因为已经卖身给他人,只得任人摆布。蒋介石的“国民革命军”不但不去消灭这种制度,反而维护这种制度。在许多国民党军司令部里,长官把当地地主叫来,向他们要年轻姑娘,供自己在驻扎期间享用。这样弄来的姑娘并不是娼妓,往往都是贫农家的黄花闺女。
这些地主老爷在私生活中向佃户滥施淫威,有时也很惊人。佃户经常被迫做一些下作的事以满足地主的低级趣味。鲁北的北县有个地主婆,强迫一个佃农咬一个丫环的小脚,供她取乐。佃农把丫环咬得大叫,丫环的小脚把佃农薰得龇牙咧嘴,使得地主婆大为满足。在北县另一个村子里,有个地主往一个十六岁婢女的阴户里塞麦子来满足某种色情虐待狂。玩腻了这个游戏,他就把婢女的双手捆上,在她的裤裆里放进一只猫,把裤管扎紧。看着婢女被折磨得在地上拼命打滚,他乐得放声狂笑。这些就是旧中国乡村里地主取乐的方式。在旧中国,正式的分封制早在纪元前就基本上完全消失了,这比欧洲分封制的发生还早五百年。但是,所有中世纪社会的残余——蓄婢、徭役、凌辱佃户妻女的特权、横征暴敛等等,却延续了两千年,就象挽歌一样萦回在封建制腐烂的、但并未入土的尸体上。
1958年人民公社化运动以后广大妇女的地位进一步提高,此后的20多年间,在城市全民所有制和农村人民公社制度的充分就业,同工同酬,让妇女获得了与男性平等的经济地位。90%的农村妇女有了正式的工作,充分保证了家庭地位的提高。毛泽东时代彻底消灭了娼妓制度、废除了包办买卖婚姻、消灭了拐卖妇女儿童现象,解除了套在中国妇女身上的层层枷锁;妇女受教育的权利受到了高度尊重,体长妇女参加工作的同时注重对妇女的特殊保护,培养了一大批女性干部,妇女地位空前提高,基本实现了男女平等,“妇女能顶半边天”从一句口号变成了社会现实。
然而,走资派复辟资本主义后的80年代开始,暗娼首先出现在一些大城市,继而在全国范围死灰复燃;男女不平等的婚姻家庭观回潮,婚姻市场化以及买卖婚姻日趋严重,重男轻女的现象又重新抬头;资本企业因为利润的考量歧视体力较弱的妇女,在签订劳动合同方面力图避开女工的婚、孕、产期,女性就业难、男女同工不同酬的现象重新出现。资本和市场对经济中心的重塑,拉大了东西部之间、城乡之间以及人与人之间的贫富差距,造成了大规模的人口流动。最终导致男女出生性别比严重失衡,光棍汉的大量存在又为经济更落后的西部地区妇女被拐卖提供了巨大的“市场需求”。被拐妇女村霸黑社会“万元户”、“宗族”……旧的社会关系也在广大农村复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