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最不好的消息是川普先生真的被纽约大陪审团投票决定起诉,爱他的人沮丧万分,恨他的人兴高采烈。
其实在阿拉斯加游历的时候,在白芒茫的大地冰川之上,真是想到了川普先生,就觉得他啊,还有那位范美人啊,还有马老板啊,等等等,这等大咖孜孜不倦地追名逐利,没完没了,美其名约:为了大众利益,为了事业,为了社会进步。
阿拉斯加是美国最大,最富有的州
为了什么,各家心里应该比谁都明白清楚。像川普先生如此这般总是出错的人,不要说为了大国及人民的利益不该参加什么总统竞选,仅仅是为了家人的名声利益也不该参加竞选,对吧。美国啊,又不是其它国家,任何人污点不断都会被查到水落石出的,对吧。
好比我们的房子出租给不同的租客,第一件事就是得到对方的同意,把他的社会安全号拿过来,传给查个人信息的公司或者网上直接把对方有无犯罪犯法记录查得清清楚楚,一般来说酒驾啊,偶儿打了一次人啊,撞了一次车啊可以原谅和接受,但是大的偷盗,贩毒,抢劫肯定不能租房子给他,她了。
川普先生如果老婆生孩子的时候去偷人,为了竞选总统又去堵人嘴给封口费塞钱贿赂,虽然事不大,也是犯罪啊,对吧?做大国总统又不是做家庭企业,川普先生真是一个生意人啊,他不是一个政治谋略家,他好好地当自己家的生意人该多好啊,发号司令,颐指气使,拿钱开道,打通各路关节。
拜登总统是不是好人,咱也不知道,但是没有那家大陪审团起诉他啊,起诉了就是犯罪坐实了,犯罪坐实了,就是罪犯了,家庭蒙难,企业蒙难,所在党蒙难,国家也蒙难啊,美国人民怎么回事啊,选一个有种种罪行的人给自己当总统啊。
阿拉斯加壮丽的山河
川普先生的海湖庄园如果建在阿拉斯加,而不是建在佛罗里达州就好了吧,阿拉斯加那种浩渺无边的白雪,晶莹剔透无际的冰川,天天看,日日见,真得是会把人比得无处可遁循,人心中的不满私利,繁杂污秽都会涤荡的干干净净的。
人简单成一片白雪了,脑子就该明白了,清醒了,像川普先生啊,范美女啊,马老板啊,,,对名利追求无边无际的人都应该把他们丢到阿拉斯加的冰天雪地里去,让他们在造物主的巧夺天工下,为自己永远无法满足的欲望划下句号。
哈哈,算了,算了,自己已经渺小到连阿拉斯加的一颗白雪都不如的境地,奢谈什么与我们天不搭地的大人物啊,管好自己吧,管好自己的身体,管好自己的眼睛,管好自己想看的,想知道的就可以了,对啊不。
阿拉斯加是美国土地最大的州,她的面积比德州的两倍还要大,是美国位于北美洲最西北的端的联邦州,东与加拿大挨着,西与俄罗斯的白令海峡相连,美国啊,这么痛恨俄罗斯,所以阿拉斯加的军事地位有多么重要,不言而喻了,对吧。
西沃德与阿拉斯加一起载入了不朽光辉的史册
1867年美国政府用了720万美金从俄罗斯购得了阿拉斯加大片的土地,每平方公里的售价只有4.74美元,是如今西瓜旺季买一个烂西瓜的价,对吧。哈哈,那个时候俄罗斯也是到处欺负其它国家,打惨了它国,也打惨了它自己,它怕阿拉斯加被当时最强的英国弄走了,它夹在中间日子不好过了,所以就懒着把阿拉斯加已经管不过来的大片土地非要卖给美国。
美国当时买这块土地的主角是国务卿西沃德,1986年3月30日谈判成功,10月18日美,俄两国在阿拉斯加举行了转交仪式,美国国旗在阿拉斯加升起。当时的美国国务卿西沃德买了这块被称为“西沃德愚蠢的冰箱”的阿拉斯加,被美国人嘲笑,挖苦,讥讽。
说西沃德买了一块没有用的冰雪覆盖的土地,说阿拉斯加是“国务卿的冰箱”,是“总统的北极熊花园”,反正什么揶揄难听的话都说了,而西沃德则说:“现在我把它买下来,也许多少年以后,我们的子孙因为它会得到好处。”
国务卿西沃德的话过了30年便应验了,美国人在阿拉斯加发现了金矿,石油,天然气,等等等,阿拉斯加成为了美国历史上最为成功的一桩土地买卖,西沃德为阿拉斯加,为美国做成的这个土地买卖造福美国,美国人民千秋万代,而他本人的名字也将与这一片富饶无比的土地一样永远地载入了伟大人类的史策。
前几天,飓风袭来!
唉,川普先生如果有当年西沃德国务卿那般的眼界和远见该多好啊!阿拉斯加真得值得游历,无论是她的富饶,壮丽山河,还是她最重要的地理位置和悠久的历史文化。
祝新周愉快,开心如意,吉祥健康,谢谢啦!!!
谢谢分享了,祝周末快乐,吉祥如意!!
我不行,那种满嘴暴力语言的,胡搅蛮缠的,来回三两次,我会受不了了,
特怕,特怕跟他们纠缠,因为三缠两缠,自己的观点都不知道是什么了,呵呵!
哦,這樣客氣,一點川普總統的風範都沒有地為他辯解,滿篇回覆“您”都用了好多個,你是在怕什麼 ?不太相信你的“我会毫无保留的任人评说”,這麼沒自信呀,哈哈,開個玩笑”。 言之有理,我要是有川普总统的“风范”再加上“这样的客气”岂不上一届的美国总统就是我了吗!?哈哈!我也阅读了您的留言,您也对相同问题和我一样的提出了质疑。当然博主并未作出解释,这是一个最为基本的法律问题。您要知道,这是在别人(博主)的微博里。我不是怕,而是理所当然的尊重。要是在我的博客里,我的言辞当然就会激烈的多了!我自己还不明白的事情,一定会虚心请教,绝不马虎得过且过。在公众平台发表的信息或是文章,应该力求准确。错误的信息和负面情绪会对读者产生误导。这也就是我有时会据理力争的缘由!当然我的观点也并非就是正确的,大家可以一起探讨!也曾经多少次有不怀好意的人,在我的文章下面留言满口脏话在胡说八道。特别是在一些对敏感话题的评论中,我从不删帖,再难听即使是“骂娘”的话也保留。这只能说明他们的粗野浅薄与无知。另一方面我的文章可以激怒一些人,可以让对手失去理智。但我依然还是我!感谢您的留言,祝周末愉快!
好好说道理的,我绝对不会生气删留言啊,除了胡搅蛮缠的,实在是没有精力缠乐,哈哈。
对啊,我都想搬到费尔班克斯住了啊,真得是安静,可以好好地思考,不受打搅哦!!
哦,這樣客氣,一點川普總統的風範都沒有地為他辯解,滿篇回覆“您”都用了好多個,你是在怕什麼 ?不太相信你的“我会毫无保留的任人评说”,這麼沒自信呀,哈哈,開個玩笑。
梅華書香是大量的胸懷寬廣的人,不用膽心她小肚雞腸的,在她的一畝三分地裏發評論,暢所欲言,我就不擔心。
阿拉斯加應該還算美國的淨土,真正能思考為什麼美國的地方,絕對不是紐約或加利福尼亞。也怪,這麼多天了,起訴書還藏著掖著的,連控告什麼罪名都不知道,如果坐實,我們吃瓜群眾也可以估算一下刑斯,看看老頭子吃不吃得消,也許還可以給自己一個參照,日後要不要走從政的路。
恭喜書香有時間呆那邊享受自然與思考,別讓涉嫌犯罪的老頭子,攪了春天……
“ 俄罗斯卖掉阿拉斯加,大概肠子都悔青了!”
事實恰恰相反。
https://blog.wenxuecity.com/myblog/15022/201512/418547.html
“ …… 起诉了就是犯罪坐实了,犯罪坐实了,就是罪犯了……”,這說不妥,大概不用解釋。
商人出來選總統,不務正業,其實比政客對國民更好,不光是商人,其它行業,以自己的工作或投資掙過薪水或回報的,永遠比政客那兩片嘴可靠,因為你永遠不知道政客的心理動機。川普的大嘴巴可以是缺點,他讓很多沒有自己思想而靠別人話語過活的大為腦火,但也是優點,讓能辯是非不人雲亦雲的人,了解總統的細節。
說實話,川普當總統的時候,他每一天的工作、生活,透過他的推特、臉書和大嘴巴告訴了白宮牆外,那些遠遠夠不著總統高位的普羅大眾,或多或少與一般國民的日常生活拉得近了些。他是唯一一位總統,讓一般民眾知道行程和行為的國家領導人,同意與否,喜歡與否,至少你可以有目標,知道同意什麼,反對什麼,喜歡什麼、厭惡什麼。
自從拜總統上台,一切恢復原樣,總統是總統,你是你,風馬牛不相及,他在白宮乾著人類驚天偉業,還是一肚子壞水應撈盡撈,通過總統權力、通過影響力、通過聰明的兒子、通過專治的誘佴,都進入地下。你再也不可能知道他每天都在乾什麼,再也不會頻頻給你這樣的個人發電郵、發推了。這就是選民們自己要負的責任。
好在民主機制仍然存在,大多不過忍四年,再次發聲,人生有很多四年,只要不斷使用自己的公民權,總有一天,你會選到一個滿意。
關於題目“賺翻天”,其實是俄國人,當初毫無用處的不毛之地,能夠大價錢賣給傻傻的美國傻瓜,除了賺翻,還節省了國家管理那遠在天邊的廢物一大筆開銷。同樣,路易斯安那採購條款,也是法國人在英、法對峙戰爭一觸即發的情況下,拋售剛剛從西班牙人手中奪來又無法管理的沃土,變現,是法國政府“賺翻天”的英明決策,又是笨蛋美國當接盤俠。
當然,美國政客們的 vision 是任何國家遠遠不及的,獨立宣言和美國憲法,不光精髓,就連毛皮,世界上還沒有任何政府擁有這樣的財產,
Not Even Close ……
以前到处走的年代里,多次要去阿拉斯加,但总是被各种事情羁绊了,好像我与阿拉斯加无缘一样。
现在看梅华的游记,感觉以前没去成阿拉斯加是个不小的错误。
还有您所提及的“川普先生不仅仅是一件事哦,犯事不少!美国历史上第一”, 这绝对与本案所陈述的案情或是对他的起诉,应该是毫无任何关联的节外生枝。法律怎么会因为他从前的“罪行累累”(我好想知道既然是“川普先生是这样的一个人他又是怎样当选的美国总统?)美国的法律为什么会要养虎为患,让他凌驾于法律之上?还有这与本案对他的起诉,应该是毫无任何关联的节外生枝。法律怎么会因为他从前的罪行累累,今天的案件就一定认定是他所为之,岂不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了?这样的说法根本就不是也体现不出美国的民主自由与法制!这就如同一个从未犯过过失和罪的人,一定不会犯罪的推论是同一个道理。在文章里你俨然就是一位法官,早有定夺,设计好了他的罪名,只是还需要一个宣判的过场罢了!您给我的回复俨然就是这样的语气。当然在这里我们似乎无需对自己的言论负什么责任,可以畅所欲言。言论的自绝不能等同可以X口K河,还是要有度的。我真的不敢苟同您这样的观点!更不相信您如此草率的回复,还非要拉上两位律师大人(给我一个下马威,让人感觉到怕怕的,难道不是吗?)。如果开始您就注明了这是你们共同的文章,或许我就不敢“造次”发表评论了!
在这里我只是直言不讳虚心请教,对错自有公论!我或许连您的观点都驳不倒,更何况还有两位律师大人在此恭候了。要知道既然如此,我又何必当初呢?但既已为之,实属荣幸之至。真不知道我们两人谁更像是吃瓜的群众?......请别介意我这毫无恶意的调侃。 万分感谢您的分享,祝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