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著名的小提琴演奏家和音乐指挥梅纽因先生说,他小的时候象所有的美国孩子一样,心目中最了不起的英雄是查尔斯 林德伯格,因为这个人在当时独自驾驶飞机飞越了大西洋。梅纽因先生还以为《圣经》中的大卫和所罗门王是英雄,他说他非常钦佩大卫的那种纯洁的义务感和勇气;而所罗门王则被他认为是个近乎完美的人物,聪明、可爱、富有诗意。
梅纽因先生列出了一个他心目中以为是英雄人物的名单,其中有美术家、文学家、科学家、思想家等等,这些人对他的人生发生着巨大的影响作用,让他充满爱意地感觉和认知这个世界,并从不缺乏勇气和力量。这些人的生平、思想和事迹让他一生富于激情和创造,让他没有虚度光阴而终成为一名伟大的音乐家,晋身于群英之列。
我从来没有听说过查尔斯 林德伯格的故事,后来因为学习美术,才知道一个用来练习素描的裸体的石膏像,那个身材健美的少年的名字叫大卫,是《圣经》中的人物,但似乎也并没有把他当成一个英雄来看待。在我的印象里,这只是一位美少年而已。
小的时候,所听到的关于英雄的故事都是那些生的伟大死的光荣的、是那些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是那些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当中去的、是那些舍身炸碉堡堵枪眼、跳冰窟窿救人跳火坑烧自己的、在敌人的监狱里绣红旗打死谁也不肯泄露党的机密的宁死不屈的人们。并被所有的老师和大人们要求着向这样的英雄们学习,以这样的英雄们为榜样,象这样的英雄们一样地去生和死。
等到慢慢地长大之后,重新打量和审视那些曾经激动过自己的英雄们的形象时,关于英雄的概念有一种被颠覆了的感觉。比如那个叫刘胡兰的少女,觉得她生的并不伟大,死的也不光荣,只有可怜而已;还有那个叫雷锋的战士,我怀疑过这个人是否一个精神病患者,因为他刻意的助人为乐和标榜自己近乎于无耻;还有那个在延安烧碳的张思德,我不知道如何通过烧碳能把一个人烧成一个纯粹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我以为只有烧鸦片才具有这样的功效。
我做过一次小小手术,切除了扁桃体,如果那手术是刑讯逼供的手段,我一定会供认不讳的。当知道了自己天生的不是做英雄的材料时,竟有一丝的喜悦之情在心头,我仿佛体察到了老师和大人们的居心不良或不怀好意,因为我发现做一个老师和大人们所谓的英雄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更不是一件快乐的事情,甚至不得好死。我不明白老师和大人们为什么会如此地寄希望于孩子?于是,我特别的反感甚至敌视那些教育和欺骗着孩子们去做英雄的老师和大人们,以为这世上再没有比他们更愚蠢更无耻和更恶毒的人了!
虽然如此,我仍然以为英雄是一个褒义词。一个英雄人物,是绝对值得后人缅怀景仰和以之为榜样楷模的。我喜读历史,一方面把它作为一个延长生命的途径,同时也在历史中寻找着关于英雄的传说记载,好让自己以出生在一个英雄辈出的族群里而骄傲自豪一番。
我觉得伯夷、叔齐之不食周粟是英雄,因为他们能够坚守节操;我以为田横及其五百士是英雄,因为田横知耻,五百士知义;我以为刺秦的荆柯是英雄,因为他知道这一去将不复还;我以为不肯回江东的项羽是英雄,因为他知道保持生命的尊严。在我的心目中,赵子龙是英雄,因为其忠勇;关云长是英雄,因为他信义;水泊梁山上的武松是英雄,因为他不畏强暴;领兵抗金的岳飞是英雄,因为他抵御外侮;这大抵就是一个中国人心中的关于英雄的形象和概念吧,所谓的“威武不屈,富贵不淫,贫贱不移”。
我的思想是落后的,而且固执。加上腿脚的不灵便,总是不能踩到主旋律的节拍上去,无法与时俱进。当电视里热播《成吉思汗》并以之为英雄,为这个曾经的征服者歌功颂德的时候,我冷眼观瞧,恶毒地从牙缝里挤出“亡国贱种”四个字,来表达我的愤怒和不屑。我知道自己所在的这个族群有多么地操蛋了!这里的人民喜欢被征服、被奴役、被强暴、被践踏,无限欢喜地过着一种没有尊严的生活,并且已经养成了一种癖好,他们也只配在这百般的侮辱中生活了,让人无话可说。
张艺谋的电影《英雄》是在电影院里看的,听说这部影片最早定名为《十步一杀》,感觉这应该是一部精彩的武打影片,后来被改名为《英雄》,便已经觉得有点不对头了。电影是跟一个西洋鬼妹一起在北京观看的,那时候,我们在彼此地勾引着对方。看完这电影,我请她吃了晚餐,并邀请她上了我的双人床。既然英雄已无用武之地,也只好上床了。张艺谋,这个贱人!他颠覆了我心中关于英雄的概念。有时候,在愤怒的情绪之下,很适合性交,就是你们所说的做爱。
在统治过中华民族的历代王朝的皇帝里面,我是比较佩服康熙大帝的,觉得此人不仅勤于政事,也勤于房事,一生的丰功伟绩不说,二十几个儿子和三十几个女儿也是非常人所能力及的,呵呵!攻打台湾,铲除汉民族最后一个反清的堡垒基地,是康熙大帝的几大盖世武功之一。其时,他重用了一个汉臣施琅,这是一个曾经的海盗,精通海战的降将,正是这个人,保证了对台湾作战的胜利,对于清廷,可谓居功至伟,值得封侯之赏。
从民族主义者的角度看施琅,一个绝对的汉民族的奸贼。然而在我的读史过程中,却没有丝毫的产生过对这个人的厌恶之情和痛恨之意,并对他惨遭郑成功灭门之祸寄予无限的同情。当然,也没有把这个人当成一个值得效法的英雄来看待,从来没有!大概是在十年前,施家祖坟突冒青烟,再次被当朝隆重推出宣扬其功绩,誉以“民族英雄”之称号,实在出乎意料。头脑中关于英雄的概念又一次地被颠覆了,真如大梦方觉,原来英雄是可以这样做的!
我不知道中国人民有多么高的智慧,但从统治这人民的所谓“集体智慧的结晶”里,实在看不出有几许的智慧含量。一部历史,可以任意篡改,拿来为己所用;对历史人物,任意臧否,毫无公正客观可言; 黑白可以颠倒,是非可以混淆,祸国殃民之徒光耀其祖,真正的志士仁人蒙垢其身;关于英雄的概念,几经颠覆,至使天下人不知道英雄为何物,并为此争吵不休。唉!自以为傻逼见过不少,却没见过傻逼到这程度的!尽管他们戴着一顶标有“智慧”的帽子,路人皆知,那就是一傻逼!
关于英雄的概念和形象,在我的脑海里已经混乱不堪了,我开始拒绝别人给我的关于英雄的任何概念和榜样,我不再相信有谁能比那千年的王八和万年的乌龟大三辈儿!你所谓的英雄,哼哼!谁知道都是些什么东西呢!
昨天夜里,孤枕难眠,翻阅闲书,聊以打发寂寞,于不经意间发现一处史料,记载明朝末年,清军至蜀,明朝的将官名马乾者,料到川境全无幸免之望,但仍整顿军马士卒,准备死战。清军肃亲王豪格命使臣以书招降之。马乾以礼款待来使,对他言道:“闻你军颇能爱民,我心甚慰。我岂不知天下事已不可为?但我们中华礼教,大臣当死封疆,赖有此义,得以维系炎黄子孙的恒久独立,不为异族轻视。若平时贪禄干进,临难苟免,便是无耻。我不愿意做无耻之人。贵军不来,我不敢相犯。来时,不敢相避。”于是做书拒降。清军来攻时,马乾力战而亡。书读到此时,我竟然热泪溅落,感动不已。
我的眼泪为谁溅落?我的心情被谁感动?难道是为那传说中的英雄?
原载微信公众号:鬼眼天下guiyantx;
作者反共产党,所以共产党人都是狗熊,反对清朝是中国人朝代,所以明代人做了汉奸。而最搞笑的是作者倒是把远古的名人都当作自己人的英雄来崇拜了,这头脑混乱得一塌糊涂,怕是连历史过程(不是历史故事)都是一知半解就把历史故事随手捡来自用了。这完全应了作者的一句“却没见过傻逼到这程度的!”,作者他真的是自以为非常有能耐的,能把绝大部分中国人都当傻逼了。这作者可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傻逼眼里别人都是傻逼!(哈哈!!)
本文倒不是垃圾文,是鸡汤文了,毒不死傻逼的不算鸡汤文!
说得是。至于为什么,也许看看“乌合之众”就能明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