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叔前两天写了个文,讲自己如何粉小艾妈妈。除了网友的公开评论外,还有私信。比较起来,私信就显得尖锐多了,比如这个:
“你在网上也不止一天两天了,谁看不出来?你是谁红你就粉谁。老板娘红,你就粉老板娘,小艾妈妈红,你就粉小艾妈妈。按时髦说法,就是蹭粉!”
龙叔自然不会因这个才粉偶像的,但在别的方面,龙叔的确有“蹭粉”的动机和行为。比如,老为在茶轩很红,我时不时写贴的时候就@他,按照网络标准,的确不能摆脱“蹭粉”的嫌疑。好在,茶轩删贴原则并没有禁止“蹭粉”,你可以在道德上鄙视龙叔,但在法律上不能禁止龙叔这样做。
今天有空,决定再蹭些粉。不能再@老为了。馒头的故事都讲烂了,得换人。于是我便看上了江上一郎和老键。
江上一郎前天写了个帖子,是关于来自中国内地,目前在香港某大学教书得一位女教授在香港用老人卡坐车都事。谴责这件事,鄙视这个人大家都有共识,但在分析原因上,就有出入了。
有人将此事得原因归结她的出生地上海,一句“上海人。。。。”就将责任推给了上海。我不是上海人,也没住过上海,但龙叔觉得上海不该为此事背锅。除非,你可以证明所有上海出生的人有此类行为或脑子里具有此种行为的动机,或者你证明所有此类行为的人都来自上海。为什么? 不明白的请学学形式逻辑。
有人将此事归结为她在中国国内受到的教育,是某党洗脑教育的结果。我也在中国受过教育,我的学位证书上盖着中国国徽的印。但龙叔从没有此类逃票行为,也从没有这样的动机。同样,如果你不能证明世界上所有有此类行为的人都受过某党的教育,龙叔也不能接受你的推论。为什么? 不明白的请学学形式逻辑。
当然,下面这个推论也不是不正确的:此女教授之所以行为如此恶劣,完全是因为她受到了香港恶劣风气的影响。为什么? 不明白的也请学学形式逻辑。
大家可能问为什么龙叔会有上面的推论,为此我得好好说说。
龙叔去过几次香港,去过一次台湾。去香港大约20年前,一次回归之前,一次回归之后。第一次我买了台传真机,花了高配型号的价钱,回旅馆后却发现包装里面是低配型号,回去退货,不给退。龙叔当年年轻气盛,立刻给香港的同事打电话让他帮忙报警。然后店员才把高配型号的传真机给我。除此之外,龙叔还受出租车司机的骗,龙叔从老机场去港澳码头,司机开着到处绕,最后让龙叔付了快600港币的车费。后来,香港的同事告诉我被宰了。
龙叔并没有因此事归结给香港和香港人群体。为什么?因为龙叔学过形式逻辑。
人说了,谁没学过呀,没正式学过稍微动动脑子就知道。同学您先别太自信,我给大家说个故事,还是个成语故事叫南橘北枳:
根据《晏子春秋》记载,齐国的晏婴出使楚国,楚灵王想要羞辱晏婴,便在宴会上故意让人带着一个盗窃犯来到面前,说这是齐国人。楚王问晏婴,是否齐国人生来喜欢偷盗。晏婴回答说:“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叶徒相似,其实味不同。所以然者何?水土异也。今民生于齐不盗,入楚则盗,得无楚之水土使民善盗耶?”
看看他们的逻辑推理,是不是都很可笑:
楚灵王:我抓了个盗贼是齐国来的,推论:所有盗贼都是齐国来了,或者受过齐国某党的教育。
晏婴: 这个人在齐国不偷盗,可到了楚国就偷,原因就是他是被楚国的恶劣风气给影响坏了。
最有意思的是那个“南橘北枳”的类比,与偷窃事情一点相似性都没有,但千百年来,咱中国人都觉得晏婴说的有理。
这种没有逻辑的类比很多,常把我们引入误区。比如“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然后推出:“老子英雄儿好汉,老子反动儿混蛋”。于是一帮“好汉”们理直气壮地欺负一帮“混蛋”们。
古人也一样,什么“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冰水为之,而寒于水”。什么叫“胜”,没个标准,什么是“寒”,也没个温度计。压力变了,是不是也有水寒于冰? 古人不懂逻辑推理,所有的东西都靠类比。一句“技多不压身”的简单道理,非要用什么“登高而观,身非加长也,而见者远,顺风而呼,声非加疾也,而闻者彰。” 乱七八糟,似是而非。依龙叔看,完全是:“撅臀而屁,屁非加量也,而臭者晕”。
好了,江上一郎那边的粉蹭差不多了,改到老键。
老键同学最近很入龙叔的眼,他的一些主贴和跟帖龙叔读起来很觉娱乐。比如这个:
【】“不喜欢崔永元骂范冰冰“很烂”。这于女性,这话太恶毒了。” 同意,崔都如此,中国人整体甚至包括女性自己对女性都很刻毒.
男权社会莫甚于中国,将贪官情妇和贪官一起判重刑,人人以为自然,简直和伊斯兰国家有得一比【】
龙叔试图理解一下:
老键:“不喜欢崔永元骂范冰冰“很烂”。这于女性,这话太恶毒了。”
龙叔点评: 我也不喜欢骂人,但有时候人类不骂表达不出来某种情绪。所以才有“嬉笑怒骂”。这样说,“骂”应该没问题,当年诸葛亮在战场上还把人骂死了,也没人觉得老丞相有什么道德问题。所以,老键不是对“骂”有意见,而是“很烂”这个词。觉得这个词不能用在女性。这个龙叔不懂哈,男女在“烂”这上面难道有天生不平等?比如,龙叔写个帖子,不喜欢的人可以骂龙叔帖子很烂,文笔很烂。如果龙叔节操不好,也可以有人说龙叔是个烂人,或者直接说龙叔“很烂”。好,假如明年龙叔时个髦,变个性,龙叔瞬间变龙婶,大家以后就不可以骂我“很烂”了?
老键:“同意,崔都如此,中国人整体甚至包括女性自己对女性都很刻毒.”
龙叔点评: 此句话关于“女性”的部分在上面都讲了。关键是“崔都如此”。龙叔是不是可以这样推论:如果崔不如此,中国人整体甚至包括女性自己对女性都不很刻毒了?刻毒不刻毒,关键在于“崔”这个指标。 为什么呀?老键同学! 谁给崔有这么大的能力来控制“中国人整体甚至包括女性自己”?
老键: “男权社会莫甚于中国,将贪官情妇和贪官一起判重刑,人人以为自然,简直和伊斯兰国家有得一比”
龙叔点评: 这个只能反推了,老键反对“将贪官情妇和贪官一起判重刑”,并谴责“人人以为自然”。龙叔似乎是这个“人人”的一部分,支持应该将贪官情妇和贪官一起判重刑,前提是情妇除了当情妇完成睡觉工作外,还帮着贪官敛财贪污。
法律是不是应该谁犯罪就判谁,别人想替代还替代不了? 例如,一个贪官养50个情妇,50个情妇每一个收贿赂赃款1亿,然后我们就把贪官按50亿贪污罪抓起来判刑,但让那50位情妇无罪释放? 然后这50位情妇团结起来总结经验教训,再杀向另一个官员。好,这个职业好啊,没有风险,一本万利。不光是谋财啦,按老键的意思,其他罪行也可以推给贪官顶着。比如这50位情妇都是搏击高手,一招就可夺人性命。且说某晚,月黑风高,50位情妇穿着夜行服冲进某高档小区,10分钟后,每人手里提着一个人头出来。后来,此事东窗事发,法官老键一锤定音,大贪官一夜横杀50人,判处死刑,立即枪毙。50位情妇无罪当庭释放。。。。
最让龙叔不解的是最后一句话:“简直和伊斯兰国家有得一比"。 老键同学,你能给出个伊斯兰国家的例子,可以让龙叔看看那里的“贪官情妇”是如何判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