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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说NBA:谈谈跪着和站着的事情

(2019-10-11 11:27:05) 下一个

可能大家不知道,龙叔和老为是老朋友。具体有多老,那不是一句两句能说清楚的。说这个不是和他套近乎哈,我的意思是,和他说话我可以放下某种顾忌,如果话重了,他不会认为我对他有恶意。

可以看到,NBA这件事让我和老为都有些兴奋。我的兴奋点是看戏看热闹,老为有点不同,他的兴奋点来自这次抵制NBA浪潮的刺激。怎么说呢, 如果抵制浪潮继续汹涌,老为会越来越兴奋。其实我也是, 我觉得抵制面可以再扩大些。比如英超,意甲和西甲那里再出几个莫雷,喊个为自由而战,与香港站一起等口号, 然后咱中国人像抵制NBA一样, 从此也不看足球了。 这样也好,篮球足球咱本来也玩不好,看多了容易养成崇洋迷外的毛病。咱玩排球乒乓球,一大球一小球正好。 

可问题是,如果其他领域还有人喊口号你怎么办? 比如跑一百米的,游泳的,玩体操的,办奥运会的。你还抵制不? 不抵制显得你这事办得不利索不平等,会被人笑欺软怕硬。最麻烦的是如果排球和乒乓球里面也有人喊口号,那你就更尴尬了,排球和乒乓健儿为国争光的机会也因你的抵制而歇菜了。

跑题了哈, 拉回来说老为。 昨天我发了个文《NBA这点事》,老为在跟帖中亮了两个观点:

1, NBA的球迷本来就是无中生有,营销出来的。 - 为人父 

2. 按营销教科书的说法,顾客就是上帝,在上帝面前你是跪着还是站着?:)) - 为人父

先看第一个。 老为同学是搞经济的, 懂营销。这方面比我强。 我这人虽然曾经做过某外企公司的市场经理, 也曾参加过营销培训课程,但对营销没有系统知识。我理解的营销是,市场上有需求(隐形或显性),我这里有产品或服务,我用某种广告或宣传手段让市场知道我,这就是营销。如果老为同意我的看法,他就该理解营销不可能在没有一丝需求的市场去销售东西。

举例吧:东北有貂皮大衣,特别暖和。老为同学如果能把这东西买到赤道几内亚,并“无中生有”地创建阵容强大的貂皮大衣粉丝群,我便相信他的观点。 

进一步说这个需求。我来自一个小地方,小时候接触的体育项目很少,甚至没看过足球比赛。但上大学后就立刻成了足球迷, 先迷世界杯,然后欧洲杯,然后俱乐部(意甲西甲)。琢磨了一下,从我这个“无中生有”的脑子里“营销”出那种狂热靠的是什么?靠的是这种运动画面的独特魅力。 竞技状态,团队配合,球星动作技巧给我那种不可回避的美之诱惑。与文艺和音乐一样, 体育是文明中的一部分, 人类追求文明是天生的,也就是说,我的需求不是无中生有。如同从没见过美女的小和尚第一次看到河边洗头的姑娘, 控制不住心中的某种冲动和向往,这里面哪里有“营销”什么事情。

顺便提提我对NBA的迷恋。在老为同学描述的那种“NBA营销”还没开始的时候,我曾经有段时间对NBA无比迷恋,迈克尔乔丹是我所追的第一个体育明星,比泰森还早。空中飞人由中场起跳完成扣篮那个画面给我产生的美感震撼不用你营销也会牢牢吸引我。 我不知道像我这样由画面美进而成为球迷的人在球迷中的比例有多少,但有一点可以肯定, 老为这个“NBA的球迷本来就是无中生有,营销出来的。”观点是站不出脚的。

下面说说第二个题目, 老为说“按营销教科书的说法,顾客就是上帝,在上帝面前你是跪着还是站着?” 展开一下就是, 你想做买卖赚钱,就该把顾客当上帝, 既然把顾客当上帝, 那就一切听顾客的,你该在顾客面前跪着而不是站着。

不知道老为学的是哪一本营销教科书。 虽然我记不住书名,但我记得我在营销培训时用的一个教材中就有关于如何保持销售员人格尊严的章节。也就时说, 我们尊重客户,尊重客户的需求,但是我们不是乞丐,不能损失公司或个人的尊严来讨好客户,适当时候,我们要对客户说不。 这个很好理解, 古代那个“嗟来之食”的故事就是典例。 是的, 我很饿,很需要食物,如果你不尊重我,我宁可不吃而死。

再看看莫雷到底干了什么?莫雷在他的私人推特账号说只说了这句话: “Fight for freedom,stand with hong kong”。你不喜欢,他在推特上把这句话删了,你还不依不饶,说他伤害了你的感情,要他正式道歉。 

道歉for what?! 他不该说为自由而战?还是他不该说和香港站在一起?还是你脑子里有个设定: 香港是我们的香港,你们美国人不能乱说话。

要美国人放弃言论自由?要美国人为了NBA在中国那点利益给你跪着? 做梦吧老为。 宗教自由和言论自由可以说是美国立国之本。美国人连自己国会立法限制言论自由都不能容忍,还会因那个40亿美金的利益让你中国政府和网民限制说话? 下面这一段网上抄的: 

第一修正案(Amendment I))禁止美國國會制訂任何法律以確立國教;妨礙宗教自由;剝奪言論自由;侵犯新聞自由與集會自由;干擾或禁止向政府請願的權利。該修正案於1791年12月15日獲得通過,是美國權利法案中的一部分,使美國成為首個在憲法中明文不設國教,並保障宗教自由和言論自由的國家。
 
当然了,我不认为老为这个人有任何想让给他销售东西的人跪着的爱好, 老为也决不会为了销售一件商品而答应顾客让他跪着的要求。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所以咱们别期待或希望NBA给你们中国球迷跪着,给多少钱都不灵。

估计老为还会兴奋一阵, 我看戏的也会继续兴奋。我倒想看到这一幕: NBA不道歉,也不会追加什么“营销”,那些爱国的中国NBA球迷,有本事你一辈子不看,并且让其他中国人不看NBA。如果做到这点,我认你还有点骨气,如果你像以前一样, 上午举着旗子在街上歇斯底里地喊:“抵制美货”,中午就到麦当劳买鸡排吃,这种说一套做一套比跪着还难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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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常态 回复 悄悄话 第一,你不了解包子的馅,就来这里发乌毛是危险的。

westshore 发表评论于 2019-10-11 22:20:21
两个观点,第一,莫里的行为是不合适的,对自己根本就不了解的事情做出评论是他的权利,但他的身份决定了影响程度,如果导致了不良影响,道歉就是应该做的事情。这不是言论自由可以cover的。
密码过期 回复 悄悄话 Kaepernick的事和莫雷的事的个中奥妙明眼人都看得清清楚楚:这有个差别:一个是政府行为,另一个是私企老板行为。如果北京队老板跳出来骂莫雷,并以此跟NBA掰了。挺好,有骨气,佩服!
密码过期 回复 悄悄话 都说NBA没看准,赌错了,要被伟大人民唾弃了。上海人民不这么看:莫雷摸了老虎屁股以后,赛事居然爆满!
https://www.wenxuecity.com/news/2019/10/10/8756968.html

让领导难堪!????????
勤恳兢业 回复 悄悄话 知道Colin Kaepernick的故事吗?天下哪有绝对的言论自由
westshore 回复 悄悄话 两个观点,第一,莫里的行为是不合适的,对自己根本就不了解的事情做出评论是他的权利,但他的身份决定了影响程度,如果导致了不良影响,道歉就是应该做的事情。这不是言论自由可以cover的。
第二,这件事最后一定是NBA低头,这是毫无疑问的,因为几十亿的市场,NBA经营了三十年,是不可能丢掉的。只要中国不松口,不论多少球赛,没有电视转播就没有主要收益。最可能的情形是NBA董事会开掉所有相关人员,包括莫里和总裁,来平息中国球迷的愤怒。对球队老板们来讲,是不会因为什么言论自由与钱过不去的,何况这些人离开NBA后也就解除了责任,可以任意说话,对大家都有好处。
一个可能需要指明的就是这件事在中国来讲并不是过分反应,本来并不在于莫里的那些话,因为他不会不知道这种话或让中国政府不爽,他刻意这样做的。
但他没有意料的的是这不是中国政府发起的事情,而是球迷发起的。香港如今主观和客观上是“揽炒”,而且是为了政治因素,那么就与自杀炸弹的模式一模一样,是恐怖主义。并不是所有人都这样,但确实是目前香港抗议的主力。
而香港对于中国人来讲并不是仅仅一个城市的概念,而是一段历史,香港在回归时港人的工资是大陆人的二十倍,看不起大陆人的现象很多年了,这种态度刺激大陆人。如今香港人收入比大陆大城市低,大学生毕业收入只相当于深圳打工仔,上次占中(也就是反中国,明确追求港独的那次)的人如今有一半不得不在大陆谋生,大陆人不再看得起香港人的优越感,因此于公于私来讲就对香港人的这种明显的文革行为不齿,同时也是想表现自己的pride。表面上是以国家为理由,实际上是个人尊严问题。
这就能理解对NBA的事情的冲突态度,球迷个人,与球迷群体,与政府,在这件事上的反应是不会相同的,但电视转播权掌握在政府手上,这是硬指标。
在美国应该知道什么理念,言论自由,都是表面上的文章,最终都是落实在钱上。
郁二光 回复 悄悄话 同意!看来老为的水平堪忧。
注册很麻烦 回复 悄悄话 NBA迷如果是营销的就好比同性恋也是宣传出来的一样
驻足闻香 回复 悄悄话 老龙,你太认真了!
你应该知道那些哭着喊着要国不要球,99.99%都是白天喊着抵制美货,转头吃了麦当劳,晚上再追美剧的一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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