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母亲的免不了夸自己的孩子,我自然不能例外。“瘌痢头的儿子自家的好”,谁料竟是真理。
我家小儿Vinci年方7岁。长得很是生动(按:此乃婆母大人所言,窃以为甚妥帖),其性格正如我先生当年所盼望的狡猾可喜,只可惜小时候过于可喜,现在正渐渐的偏向狡猾而去,这或许也算是矫枉过正?
可怜我们一天忙碌下来,还得与小人儿斗智斗勇。
前一阵子,小人儿拒吃晚饭,曰:饭菜太普通了。继问之,何谓不普通食物?答:烤肠,熏鸡之类。第二天,我早早下班,亲自下厨做饭。小人儿大喜。又逗之,不如天天吃烤肠?小家伙居然不上当,答曰:天天吃烤肠,它也会变普通了!外公外婆直说他贼,绕者圈儿说饭菜不好吃,既顾了外公外婆的面子,又达到了自个儿的目的。
又有一次,小人儿乐滋滋地告诉我嗲地已经同意他玩计算机游戏。我便泼他冷水,说妈妈我还没同意呢。小人儿正告我,他加上嗲地是两票,即便我不同意,他还是可以玩。我很有点气急败坏,因为他嗲地向来经不住他磨,好家伙,这开了例,以后如何招架?看着小人儿得意的眼神,我总算明白了为什么那么多家庭实行家长制,还不是图个简单划一?悲催的是,我们小时对着父母的高压只有唯唯诺诺,等我们熬成父母了,这民主选举反而成了黄乳小儿手中对付自己的利器!更可恨的是,如今我们已没有回头路。“深呼吸,赶紧支招吧你!”我脸上挤出一个微笑,脑子快速转动 - 天可怜见,终于想出一招。于是我问小人儿,“你以后都赞成少数服从多数?” 小人儿连连点头。“那么假如嗲地跟妈咪都同意,你即便不同意,也得按嗲地跟妈咪的主意去做?” (好小子,如果你躲不过这钩子,我们这下可赚发了!) 我急切地望着他,恨不得他立马答应了! 当然我没有得逞。小家伙先是抗议: “Why you always let me make hard decision!” 然后宣布他需要两周的时间去考虑。所幸,我与小人儿都没有等那么长。当天晚上他气馁地宣布,我们还是要三个人都同意了,才可以作决定。我其实比他更失落,就差那么一点点就成功了,可惜!
在下钩子这件事上,小Vinci正跟我一样乐此不疲,假如不算更积极的话。在这一点上我也没什么可抱怨的,谁让他是我的儿子呢?问题是我的心智早已走了下坡路,而小人儿的却在蒸蒸日上。虽说我小心加谨慎,还是免不了一时疏忽。到如今我已经着着实实上了不少当,或大或小。先说小的吧。还在他上Prep的时候,有一天,小人儿对我说,he is the second best person in his class. 我很高兴,总算有一天他还佩服他的同学。所以就问,
“Then who is the best student in your class?”
“Me!”
“But you did say you are the second best?!”
“I mean I am the second best person instead of the second best student!”
“Oh,No! Now who is that best person?”
“Mrs Gateley” (注:Mrs Gateley 是Vinci的班主任!)
最近我上的当比较大。小人儿得逞后笑得直瘫在地上。最为令人气馁的是,事后我还不得不赞赏他的计谋。事情是这样的。自打外公外婆回国后,我就与先生计划着将小家伙赶出我们的卧室。说来惭愧,那个念头由来已久,我们与小人儿也不知战了多少回,不知为什么,输的老是我们两个大人。所以这回我们真是下了决心,准备了精美的诱饵,就等着Vinci上套。这一次我们居然成功了(*)- 小人儿同意搬出! 我唯恐好事多磨,赶紧备下笔墨,各自签字画押。为安抚计,又许诺其周末回我们卧室睡,当然有条件若干。几周下来,Vinci渐有违规。我只得狠下心来告知他不可与我们同睡。不想他狡辩,称我们当初好像没有这么约定。嘿,我心想我早就料到你这一着了,我赶紧找到纸片,可不是,白纸黑字的,能赖么?不想小人儿说:“再看仔细点!”原来不知何时,小人儿已动了手脚,在所有的承诺后,加了三个字,"But Not Always!"
小Vinci虽7岁,在钻空子,下钩子方面已有不少的斩获。好在他好为人师,而他的妈咪也谦虚好学,故此在不远的将来,颇有些好戏可看。
* 后记: 可惜也是暂时的!小人儿快到10岁时,才欣欣然搬进自己的卧房。习惯晚上搂着小人儿睡的妈咪我倒是为此失落了很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