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到大有很多机会偷读禁书。表误会,这里的禁书是家里大人们可以读,不让我们读的书。因为我爹本质上是个爱读书的文青,他利用职务之便,订阅了一堆什么收获,十月,小说月刊,中篇小说月刊这一类的书。上班没空就带回家里读。这些书肯定比课本好看,不让我看,那就偷偷摸摸地读,而且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带回办公室,看到一篇好看的小说,就得飞快地读完,他要是拿走了,找不到借口让他带回家里来就亏大了。
不只这些,他还有一帮读友,武侠小说盛行的时候,那些书也频频出现在家里,这些都是上中下或一二三四,他的读友们排着队轮流读的。这给了我和偷读武侠小说的弟弟莫大挑战怎么在有限的时间内看完这些书,我们有时候会分工合作读不同的部分,把没来得及看的那部分讲给对方听。这也练就了我们两超快的阅读习惯。当然,当爹的会利用职务之便留给我们一些他认为有教育意义的书给我们读,那些有教育意义的书没什么趣味儿是真。
上高中的时候,班主任老师看到我的字后,决定让我当团支书,问题是我是落后分子,团都没入。老师觉得这不是问题,高中是一个新的开始,没人关心。不记得我当官儿的那几年干了啥,只晓得第一个学期学校里所有的班长团支书开会,我暗恋上了高三六班的大眼仔班长,六个月后无疾而终。
那个时候我有不少零花钱,去买了很多书,还管语文老师借了一堆堆的康德尼采大仲马小仲马……。高中时我爹辞职下海,他每周在遥远的地方给我写一封信,班主任老师以为我谈恋爱了,偷拆了我爹给我的信后还给我。高中分文理科的时候很想去上文科班儿,被家长强烈阻止。他们说百分之八十的文科生的最后出路是去当老师,那时候当老师跟山贼一样,不是一份很有前途的事业。也罢,从此在理工科这条路上阴差阳错地一条道走到黑。
爱读书爱买书的习惯一直留着,我的阅读兴趣很广,还时不时喜欢恶趣味,写字的功力没有怎么练习到。偶尔心猿意马想拽文的时候,都会被现实痛扁。初入职场的时候进了一个魔鬼训练基地,给你一分钟时间讲一个新的idea, 如果能够进入下一轮,会得到一个四分钟的机会,然后是十分钟,最后决定给你多少钱来做这个课题。
这样的训练下来,被练成了火眼金睛。一入眼的文字,要是第一行没有让人读下去的东东,就被丢弃了。这个恶习养成了很难丢弃,看着很多优秀的人不知道怎么表达而痛失机会而心痛不已。其实我们很大一部分学理工的,尤其是大陆出来的,人文素养差得很远的,尤其是读到博士学位的这批人。表扁我,这是一个需要正视的现实。要不然,只能做工匠和工蜂。
扯远了,回到写字,我是不会的。但是,看到写得好的文字,我是会辨别的。以后,你们快快文思如泉涌的写来。女生奖励帅哥,男生奖励漂亮妹妹。不稀罕美女帅哥的,顺点儿懒人厨房的美食上来给你们。如果你不食人间烟火,还有花儿献给你。如果这些都失效了,就去贿赂总统大壮还有他二姨来救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