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26日
一起小案
暴露层层权力阶层
在中国,除了明确的行政级别,还有一些隐形的权力位阶,在生活中发挥着主导性的作用。
最近,西宁三名警员因将一位未做核酸的孙宇拖到女厕打成尿失禁、面部变形而过堂。《未做核酸被警员打到脸部变形、小便失禁,多少创伤未愈,也无法追究……》
事发2022年8月29日,复盘两年多来案件运作过程,隐形的权力位阶暴露无遗。
在警员面前,所有人都是「嫌疑人」,应该抱头鼠窜,否则就是对至高无上的权力的轻慢,这是权力的第一个层面:官民。
因此,当孙宇在派出所让其母亲「妈,你别说了」,语气中可能带着没有违法的理直气壮。而这点,被敏感的警员捕捉到了,被冒犯了,于是要治服他。
孙宇为什么敢轻慢?因为他在深圳做过企业管理,在西宁有点小产业。
清末有句流传全国的俗语「百姓怕官、官怕朝廷、朝廷怕洋人、洋人怕百姓」,这真是个精准的总结。换作今日,乡下人不惹城里人是常识、地方官不惹外籍人员是常识、内地落后省份不惹沿海发达省份是常识、各省不惹北京是常识。三名警员要制服孙宇,依的是官-民逻辑;而孙宇敢于平视警员,依的是内地-沿海逻辑,于是冲突发生了。
在这套权力逻辑下,大学生孙志刚因为不服联防队而被打死,联防员依的是官-民逻辑,而孙志刚依的是城里人-乡下人逻辑,在他看来,联防员不应将他一个大学生(城里人)当作乡下人来处理。
同样的,被踢伤下体的北京人杨佳,依的是全国怕北京逻辑,而沪上警员依的是官-民逻辑。
事发后,受害者家庭内部出现了明显的意见分歧。在深圳工作过的孙宇本人,要求追究刑事责任,而一直生活在西宁的孙父则愿意「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拿了10万元赔偿后放弃追究。最终是折衷处理:孙家不追究刑事责任,但警方要内部处理。
孙父此时依的是官-民逻辑——民不与官斗。
但孙宇一方面接受了其父的官-民逻辑,同时并不放弃内地-沿海逻辑。因此,官方本以为孙家拿了钱此事就算完,所谓内部追究不过是一个面子问题。岂料孙宇是认真的,要求落实,于是冲突延续。
为了给案件定性,必须要做伤情鉴定,很有意思的事情发生了:
事发次日接诊的青海大学附属医院,没有被要求出具鉴定书;
2023年7月5日,根据纪委要求,甘肃天平司法医学鉴定所出具鉴定报告——青海相当部分以前属于甘肃,甘肃的隐形位阶高于青海。
2023年8月17日,陕西中金司法鉴定中心出具了第二份鉴定报告——陕西是西北五省的首善之区,属顶尖位阶。
2024年1月31日,上海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出具了第三份鉴定报告——在中国,京沪位居所有省市顶端,具有无可争议的权威。且三份报告结论一致,双方应该不再有争议。
为什么选择上海而非北京鉴定?虽然同属专业顶尖水平,但北京毕竟更多地带有权力色彩,不似上海纯粹为专业水准。一旦在北京鉴定,其结果在认知上具有一定的官方色彩,「北京即朝廷」,这会给地方后续工作带来压力。
你看,鉴定过程都是诉诸权威,位阶一次比一次高,但在同位阶中,仍然是有选择的。
2025年1月14日,警员被押上法庭,但公诉的检方认为可以从宽处理,建议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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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简单而清晰——不得不处理,依的是内地-沿海逻辑;但怎么处理、处理到什么地步,依的是官-民逻辑。
充分显示了中国的阶层现实和官场智慧!
这套中国式生存逻辑,不知我总结得对不对,欢迎指正。但我想,如果想在这块土地上活着,熟悉这套隐形逻辑,有时比掌握写在纸上的法条更有效用。
被害人孙先生在派出所内被警察群殴,发生在2022年8月29日这天。
孙先生在深圳工作,在青海省西宁市有一家家居店,店铺由父母照料着。
2022年8月,因父亲癌症卧床不起,孙先生不得不回来照看,而那几天,母亲又脚部扭伤,几天没能下楼做核酸,后因扫码显示异常,被民警带到西宁彭家寨派出所,孙先生的母亲遭民警辱骂……
“当时一共是5个人被带到派出所。”孙先生回忆:“起初,民警骂的是我们5个人,在这个过程中,我妈就跟民警解释没及时做的原因,没想到,民警从骂所有人变成了只骂我妈一个人。我扭头跟我妈说,‘妈,你别说了’。”但就是这个举动,引起民警不满。几个警员一起扭住孙先生的胳膊,还揪住他的头发和后脖子,直接拖进了女厕所群殴,一边打一边问:骂你不服啊,服不服?
孙先生说,有五六个警察对其拳打脚踢,头和左手都被人踩在脚下,虽然自己哀求别打了,但打他的警察却说:厕所没监控,打完就说是摔的…之后,孙先生便昏迷不醒。
醒来后,孙先生发现自己趴在派出所的楼道上,身边是不断呼喊他名字的母亲,裤子从里到外都湿透了,他说他意识到自己小便失禁,还尿血、头晕,喷射式呕吐……最终,经多家医院多次诊断,孙先生右侧多发肋骨骨折,头部外伤,多发软组织挫伤、左侧眶内侧壁凹陷……
在随后的日子里,这家派出所领导找到孙先生要求拿10万元现金和解,并承诺会处理打人的警员,并让孙先生签下和解协议。但是接下来,打人的警员并未被处理,还照常上班,孙先生上门询问,打他的警察否认打人,并说是孙先生自己摔的。
面对打人的警察睁眼说瞎话,孙先生非常气愤,便向西宁市公安局城西分局和督察以及纪监部门举报。2024年5月22日,此案经媒体和网友关注后终于有了大的进展,被提级至西宁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侦办。
2025年1月14日,此案开庭。打人的几个警察出庭受审,承认打人,但是互相之间却相互指证、并推诿对方的责任更大。而受害人孙先生虽然被同意旁观,但却禁止发言。
3警员被检方以故意伤害罪起诉,其中被告人张某系彭家寨派出所民警,被告人吴某某和李某某系该派出所辅警。庭审中,3名被告人依次出庭陈述打人经过。
据悉,被告人张某介绍了他在案发时期工作压力大,对怎么实施的殴打行为避而不谈,直到法官提醒,张某才切入正题,他说就打了两拳。对于为何要将孙某拉进女厕所的问题,张某说,因为其他群众态度较好,不想让他(孙某)的态度影响其他人,避免执法受阻。
直到被告人李某某入场陈述,孙先生才知道自己被打的一些细节。
被告人李某某说,因孙某被带到派出所后的态度显得抗拒、不以为然,他与张某一起扯着头发、架飞机式将孙某带到女厕所,“我们和张某之间没有交流,我看他想拽孙某,我明白了他想给孙某点教训,就配合他。”
而张某却说:“我是配合李某某。”
在我的认知里,都是辅警配合民警,没见过民警要辅警配合的!
被告人张某和李某某均在法庭上证实,吴某某因殴打孙某导致自己脚骨折,并于当晚打上了石膏。
最后,公诉人考虑被告人认罪认罚并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认为可以对几名嫌疑人从宽处理,建议对3人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适用缓刑。
普通人如果把别人打成轻伤二级,肯定会负刑事责任吧。而此案的打人者民辅警知法犯法,还造成了非常恶劣的社会影响,不应该罪加一等吗?
法律有时候很宽容,有时候也很严厉!
有人说,正义也许会迟到,但不会缺席。我想说的是,很多时候,正义不是迟到,而是实在捂不住了,所以才姗姗来迟……